选择背景颜色: 选择字号:

五毛钱换到好老公 第二章

作者:阳光晴子类别:言情小说

“铃铃铃~铃铃铃”

翌日一早,对面窗户就传来刺耳的闹钟铃声,已经睡了十多个小时的雷克南蜷曲在被窝里,攥了被子翻个身后,继续的梦着周公。

一会儿后,也许是十分钟还是半小时?空气中飘送来烤面包的香味,紧接着是浓醇的咖啡香随风而入。

他勾起嘴角一笑,坐起身来,做了一个深呼吸──嗯,在这种充满温暖的香味中醒来,心情真是莫名的好。

他很快的下了床,梳洗好,换好衣服后,再也不能克制自己的脚步往小阳台走去。

可是,令他失望的,对面的窗子百叶窗是拉下来的。

他想了一下,假装做起晨操来,先是扭扭腰,跳一跳,再做做伸展操,一边若无其事的说着,“好香的味道啊。”

他继续动动手、动动脚的,可夏芷莹没听见吗?百叶窗动也不动,他蹙眉看着窗子,再深吸一口气,加大音量,“好香啊!”

但对面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她不在吗?

不可能,这早餐的味道还好浓。

“咳咳~”

他清清喉咙,打算调皮的来个长天一啸时,百叶窗突然往上拉,一身粉白色洋装的夏芷莹拿着长长的晾衣架,将一个竹篮子挂上后,竟朝他这儿递来了。

他靠向栏杆,伸长手臂,拿走竹篮,看到了里面放有加了蔬菜、荷包蛋的三明治,还有一杯热咖啡。

他惊喜的看着在晨光下更显得清丽动人的脸庞,“这要给我的?”他含笑的黑眸定定的啾着她的双眸不放。

这一眼波相对,夏芷莹的心又很不争气的卜通卜通狂跳起来,浑身血液直往脑门窜,连脸颊都发烫了。

她紧抓着手上的晾衣架,朝他点点头,“对,所以,你吃吧……我得去上课了。”

他一愣,“那妳不吃吗?”

她怎么吃?她只有准备那一份啊,但她不好意思说那么白,只是摇头,“我要去上课,来不及了,没关系,我再随便买点东西吃就好,再见。”

卑语一歇,她立即放下百叶窗遮掩他的视线,抓着晾衣架的双手就放在失速狂跳的胸口,她在紧张什么?

大大的呼了口气后,把晾衣架放到一旁,她走到床上坐下。

双手模着滚烫的脸颊,她是怎么了?被他吸引了吗?

不,是他长得太英俊,而且,一双炯亮有神的黑眸频向她放电,分明很清楚自己对女人的影响力,她得把持住,别被他的男性魅力给迷得神魂颠倒了。

她在心里对自己猛做心理建设,接着冷不防想到自己要赶地铁。

糟了!她急急的拿了包包,把套房的门上锁,这才急着离去。

不同于她的匆促,对面的雷克南可是舒舒服服的享用她做的早餐。

当然,他猜出他吃了她的早餐了,毕竟她跟那些想跟他玩玩的女人们不同,不会为了博得他的好感,特地为他准备早餐,所以,原因在于──

他一大早在她的对窗鬼吼鬼叫?!

真是善良。他勾起嘴角一笑。

他低头大口咬着香酥的三明治,说不出的好滋味甜上心坎。

没两三下,三明治就全进了他的肚子,再喝一口黑咖啡,感觉很不赖。

他满足的将身子往后靠往沙发椅背,再看看这一间有一大堆锅碗四散在地上的房间,忍不住笑了起来。

“叩叩!”

敲门声蓦地一响,他转回头,这才看到自行开门进来的潘大同。

“我趁着上班前,特别替你这个上司买了早餐,想来个早餐约会,没想到你吃饱了?!啧啧啧!”

潘大同持着一袋早餐走进来,斯文俊秀的脸庞上有着大大的不以为然,不过在看到摆放了一室的盛雨脸盆、水桶、锅、碗时,他这才尴尬的想到之前被忽略的问题。

“天啊,昨天下大雨,我都忘了,我会搬离这里就是因为外面在下大雨,这里也在下小雨,可怎么……”

他不解的看着干净、没淹水的地饭,再狐疑的看向好友,“你这个大少爷会跪地擦地板?”

“你以为昨天下的是红雨?”

雷克南笑笑的再喝了一口凉了但尝来仍然美昧的咖啡。

潘大同这才注意到大少爷的心情跟昨天打电话给自己时已是南辕北辙,“遇到什么好事了?”他在他身旁坐下,注意到桌上的咖啡杯不是他屋子里的东西。

雷克南眉开眼笑的将昨天的事跟他大略述说一遍,也把自己的决定跟好友说了。

“什么?这间破房子继续借你住?那个台湾女孩肯定很正吧?让你情愿放着豪宅不住,留在这里演落难贵公子。”

懊奇之心,人皆有之,他边说边起身往小阳台走去。

“甭看了,去上课了,不过,不知上什么课就是了。”雷克南也跟在他后面。

潘大同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好友,“那你这个上司又要跷班了?”

讲到工作,电克南脸上的笑意一僵,“我有没有去有差吗?不过是个坐领干薪的挂名总裁而已。”

空气里顿时被一股沉闷的气氛所笼罩。

“雷氏企业”是一家计算机及计算机周边产品的制造商,在德州有桌面计算机的组装厂,在旧金山、多伦多都拥有服务器、驱动IC设计等厂,据最近一期全球知名的财经杂志所公怖的五十大单身科技新贵榜,雷克南就排在第八名,原因在于雷氏的总资产傲人,达千亿美金。

只是身为他的麻吉兼大学同窗,潘大同可一点都不羡慕他,就他的感觉,雷克南的人生就像一首悲伤的歌。

雷克南撇撇嘴角,“不提了。帮我打个电话给安,丽娜拿走了我的皮夹跟芯片钥匙卡,你要她重设密码,免得那个泼妇找不到我又闯了进去,还有,你帮我把我的证件全部报遗失再申请好给我。”

“是,”他无奈的点点头,“那丽娜的事,要不要我跟鹰帮老大提一下?这不是第一次了。”

他不得不抱怨,他从来没有看过那么缠人的女人,动不动就去堵雷克南,怕外界不知道她是鹰帮老大的独生女。

但最怪的是雷克南,老是被穿着黑西装的鹰帮手下用枪“请”去跟丽娜吃饭、看戏剧,甚至开房间,他建议过要上司派几个保镖随身保护,可爱好自由的雷克南却不想要有跟班,这才老是上演这种秀。

不过雷克南可不是嫌自己的命长,他又不是九命怪猫,不让保镖跟是因为他掌握到消息,丽娜的爸有派人监控女儿,只要她又找他麻烦,就会有人冒出来解救他。既然如此,他何必再找人保护自己?

拔况,丽娜要的是活跳跳的他,哪会伤害他。

潘大同见他笑得诡谲,奇怪的问:“在想什么?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的?”

雷克南直接给他一记大白眼,“你到底以为我是怎么逃开的?十多个孔武有力的大男人守着我一个人,我还能逃掉?你以为我有翅膀?”

潘大同蹙眉,脑筋转了又转,大概猜出应该是有人在帮他,但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破坏丽娜的好事?鹰帮大小姐声名狼藉,个性暴烈又骄纵,是个出了名难惹的麻烦人物!

瞧好友又是满头问号,雷克南仰头一翻白眼,“好了,你去上班吧。”他转身回到床上躺下。

潘大同抿抿唇,看看自己砸了大笔冤枉钱买下却又不得不舍弃的狗窝,“你住这里,要不要替你拿些换洗衣物、换家具什么的?”

“那我要不要直接回我的房子比较简单?!”雷克南没好气的打断他的话。

真是不该顾什么同窗情谊,潘大同这下子倒识相了,干笑两声,拿了早餐走人,反正上司吃饱了嘛。

而雷克南直到他走了,才想到自己身上还是没有钱。

天兵!

璀臻的阳光穿透落地窗,在史泰登岛上这栋荷兰风格的屋内洒进一片金黄,一张米白色的真丝地毯就铺在这间奢华而富丽的书房里,两面墙边置有雕刻精美的桧木书柜,另一边的落地窗则垂着厚厚的纲缎帘幕,阻挡了一半的光线,但阳光已映亮了天花板上的垂挂水晶灯,投射下来的五彩晶光打在下方红桧木桌上那只以玉石雕琢的展翅飞鹰上,鹰眼更形犀利。

桌上一只烟灰缸里塞了好几根烟蒂,其中一、两根还有残余的火光,另外有根抽到一半的烟搁在上头,缓缓扬起氤氲烟雾,显示抽烟者心中的烦躁。

室内气氛不若窗外的明朗天气,而是充塞着凝滞的沉闷氛围。

“行!妳真行!雷克南不要妳,妳竟干脆找人把他掳来史泰登岛,妳疯了吗?”

金发蓝眼的法兰西坐在桌子后方的真皮座椅上,怒气冲冲的对着无法无天的掌上明珠咆哮。

“爹地,我是不平,雷克南可以跟个认识一小时的女人一夜,我认识他六、七年了,他却从不肯正眼瞧我。”

与年近六旬的父亲一样有一头亮丽金发的丽娜双手环胸,一身鲜红色洋装衬托出她前凸后翘的好身材,漂亮的紫眸里窜着两簇怒火。“他在酒吧勾搭上的女人,我也找人揍了她一顿,将她理成光头,脸上划了几刀,看她以后敢不敢碰我的男人!”

闻言,法兰西怒不可遏的站起身来,走到女儿面前大声咆哮,“我真的是把妳宠坏了,妳都二十六岁了,男人不敢要妳就是因为妳的个性太激烈。”

她也大为光火的吼了回去,“男人不敢要我是因为你!因为你是黑帮老大,跟我的个性有什么关系?!”

法兰西瞪着跟自己长得一般高的女见,他真的会被她给气死,鹰帮的确是黑帮,而且在过去十年,是政商界人士听到就会畏惧的恶势力,然而这几年在他的努力转型下已漂白了不少。

只是赌场生意、军火买卖仍是帮中经济动脉,因为风险高,该有的人手不能撤,但一些分堂堂主的第二代、第三代可都很争气,他们从知名学府毕业后各有成就,一些生意也做得极好。

其中,在科技产品上,由于雷氏企业在这个产业算是佼佼者,他是经由几名友人牵线,好不容易才说动雷家那个退而不休的老总裁雷旭跟他们“MTR集团”做生意。

但他这个老大的努力,自己的女儿完全不在乎,因为她看上雷克南,三不五时就用黑道的方法来要人。

瞧她气呼呼的,他也懒得跟她说了,他的目光移到另一旁站立的五名手下,对站在第一位的杰斯道:“把保护小姐的人全数给我换上另一批,免得这种荒唐事一而再的发生。”

“爹地,那些人已经跟了我好几年了!”丽娜马上不从的大叫。

“所以才不敢违抗妳的命令。”他恶狠狠的瞪着还敢冲上来的女儿,“还有,不准妳再接近雷氏企业的办公大楼,当然,更不准接近雷克南。”

“爹地!”她大声抗议。

“我们不是黑道了,妳不要给我捅出什么楼子来,不然,就算妳是我的女见,我也会派人把妳押离纽约。”

丽娜气得直跥脚,甚至把桌上的书跟文件全扫落地,更过分的是连那价值百万美金的玉雕都被打落,气得法兰西马上咆哮下令,“把小姐押上飞机送回加州,好好的给我盯着,不准她踏进纽约一步!”

被架出去的丽娜又是尖叫又是挣扎,刺耳的叫声在房间里回荡。

法兰西抚着抽痛的额头,频频摇头,拿起烟狠狠的抽了一大口。

杰斯拧眉上前,“这样好吗?大小姐的个性很反骨,老大越阻止她越──”

他吐出一大口烟雾,正视着这名跟着自己水里来火里去的老手下。

“不然呢?五年前,雷克南的孪生哥哥是怎么到天国的,别人不知道,你我都清楚。”他沉痛的摇头,“雷家就只剩雷克南这个独子,我不能再让丽娜做错事了。”

杰斯一听顿时明白,老大这也是为了保护大小姐吧,毕竟一个人不可能有两次的幸运,杀人都是要偿命的。

星星终于在夜色中眨眼了,雷克南也终于等到了对面的灯光亮起,甚至在不久后,飘出让他食指大动的香味。

当然,他没有饿到半餐,不到中午,少根筋的潘大同终于反应过来,为他送午饭来,也带了钱和盥洗用具、换洗内衣裤跟鞋袜,毕竟这些私人用品,让他用自己留在狗窝里的二手货总不好意思。

他也按例报告了今天公司的事,但雷克南没兴趣听就将他赶回去了。

不过,唯一的一件好事就是法兰西亲自打电话到他办公室,除了表达歉意外,也告知了他把丽娜押到加州的事,不过,丽娜哪时候会再冒出来、出现在他身边,法兰西也没把握,毕竟帮里多得是从小看着丽娜长大的老堂主,只要一有人心软,她就自由了。

思绪至此,又让对面飘过来的炸肉香给岔开了,雷克南倾身将手肘靠在栏杆上,炯亮的黑眸妄想穿过拉下的百叶窗,看到让他想了一天的夏芷莹。

可看半天,他只能看到她移动的身影。

他抿紧唇,她都没有看到他吗?!怎么一点动静也没有?

摆眸闪过一道狡黯之光,他一手模着肚子,装出很饿的样子。

他……很饿吗?一整逃诩没吃东西吗?可是她昨晚不是才买了不少干粮给他?

从百叶窗的隙缝里,夏芷莹挥眉偷偷看着他不时模着肚子的模样,那张俊俏脸庞上有着浓浓的失落。他在等她?以为她也会替他准备晚餐吗?

她越想越不忍心,低头看着她刚煮好的一碗排骨面,再看看她放在一旁的竹篮子。

她拿了过来,将一个碟子摆上去后,再将那碗面放上去,加了汤匙跟筷子,接着推开另一边的门,从侧阳台拿了晾衣架进来,她深吸一口气,拉上百叶窗,一眼就对上阳台上那双殷殷期盼的黑眸,随即见到一个魅惑的笑容在他的脸上绽放。

她的心脏猛地一撞,羞涩的一笑,小心的将竹篮子送过去。

雷克南捞过竹篮,看着摆放在面上那块炸到金黄色、好像还滋滋作响的炸排骨,忍不住的咽了口口水,好香。

“只是简单的炸排骨面,希望你不会嫌弃。”她微微一笑,因为看出他对那块排骨的垂涎。

“怎么会?好香,不过──”他看向她,“妳呢?我吃掉妳的早餐,又吃了妳的晚餐……”

她摇摇头,“没关系的,我再做一份就好了,这很简单的,你快吃吧,免得排骨的炸粉软了就没那么酥脆了。”

他点点头,“那妳快做吧,别将百叶窗拉上,我想看妳下厨的样子。”

这话带了暧昧,让夏芷莹整张脸霎时热烘烘的、尴尬得不知所措,只能低着头,走到小冰箱前,将面条拿出来下,再加颗蛋……

而在对面的阳台上,雷克南不仅备有椅子,也准备好一张小桌子,让他可以愉快的坐在阳台上大坑阡颐,还能见美人下厨的好景色。

但夏芷莹在跟他点个头后,就端着面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他在吃完后,很贤慧的洗好碗筷,连同早上的杯盘、篮子都带着后离开了房间,到隔壁大楼去。

没想到这栋大楼还有门禁,在表明身分,说出要找七楼的夏芷莹时,白发苍苍的老警卫随即笑了笑。

“等等,来找她的男孩子太多了,我问她要不要让你进去?”

语毕,老警卫在柜台按了楼层的通话钮,交谈一会儿后,笑看着他,“你可以进去,你很幸运,小憋子,想追她的男人一堆,虽然她住进来不过三四逃邙已。”

雷克南拿起笔在访客簿上签上名后,走进大楼,心里却有些不快,有很多男人追她?!

搭了电梯,照着访客簿上警卫写的门牌地址一间间望去,他这才发现这一整排都是套房,为数还不少,一直走到夏芷莹的房门前,他竟莫名的紧张起来。

他吐了一口长气,举手敲门。

门一开,有一股说不出的香味扑鼻而来,他看着站在门口的她,提高手上的竹篮,“来还东西跟感谢的,还有妳买东西给我,还钱的。”

她接过他手上的篮子,“这个我拿就好,钱不用了。”

他摇摇头,目光看向里面,深吸口气,“妳屋里好香,但不是饭菜香,是另一种香味。”

瞧他一直往里面看,不请他进来似乎说不过去,她只得退后一步,请进来坐吧。”

正如他所愿,“谢谢。”

雷克南越过她走进去,一眼就瞧见这不到十坪大的套房里,一个小小的架子上有好几个像他拿来还的竹篮子,里面盛装了好多不同皂质、五颜六色的手工香皂。

他站在对面的小阳台时,由于她只拉开一扇百叶窗,所以他并没有看到厨房的一边还有一个小小的工作台,上方还摆放香精、染剂、干花瓣、容器、加热器、护目镜、橡皮刮刀、长柄汤匙、模型等东西,琳琅满目。

而这个套房真的可谓“一目了然”,一张小书桌、小衣柜、一台小到不能再小的电视、一张单人床、一人可以进出的小浴室,还有那L型的小小厨房,由于只有书桌旁的一张椅子,他只能坐在那里。

夏芷莹觉得他一走进来,小套房里的空气就像被他吸走似的,空间都变得好拥挤,“那个……地方很小,不好意思。”

他勾起嘴角一笑,“总比对面会下雨的屋子好吧。”

他的自我调侃令她忍俊不住的笑了出来。

这一笑,那张原本就清秀美丽的脸庞顿时亮了起来,让雷克甫的心竟然激起一阵涟漪。他暗暗吐气,不会吧?他这个情场老手何时这么青涩过了?!

他站起身来,走没几步路就到了厨房的工作台边,“这是?”

她走过去,“这是我的功课,也是我留职停薪来纽约学的东西。”

他还是不明白,他转身看向另一个架子上五颜六色的手工皂,向她再投去询问的目光。

她嫣然一笑,“对,那些都是我做的。”

“看来妳有一双巧手。”

说到她的喜好,夏芷莹的双眸折折生辉,“我从高中时对手工皂就很有兴趣,大学一毕业,找了一个相关的工作,也在公司举办的年度创意竞赛里得到第一名,才获得这次到纽约进修的机会。”

“妳大学毕业了?!”他难以相信,“我以为妳才二十岁。”

她摇摇头,脸儿微红,“我二十三了。”

“我大妳六岁。”没算还没感觉,这一出口,莫名的,他竟然有一种老牛吃女敕草的感觉,真矛盾。

他竟然快三十岁了?!夏芷莹也好错愕,他看起来大她没多少。

雷克南如果有良心,他应该转身就走,因为越靠近她,他便越能辨别她不是那种可以玩玩的女孩,然而,她有一种恬静淡雅的温柔,会让他浮躁却又寂寥的心湖平静下来,他的眼神会不由自主的梭巡着她,随她流转。

夏芷莹被他那专注的凝眸瞧得心儿荡漾,无措的交缠着十指,突然间,他笑了,笑得好温柔、笑得好魅惑,存心要勾她魂魄似的。

他决定要自私一次,明知自己对她而言可能是毒瘤,但他管不了了,他就是想接近她,很想很想靠近她。

他从口袋里抽出几张美金,拉起她的手,将纸钞放到她手上,“这一部分是还妳昨天替我买东西的花费,另外,我想跟妳搭个伙。”

她一愣,完全搞不清楚状况,“呃,搭伙?”

他的声音带着低沉的魅惑,“不然,我每天早上在妳对面阳台大声说着“好香”,晚上也在那里说“好香”,一到周末假日,三餐都站在对面频频深呼吸的吸着妳这里飘过去的饭菜香,妳不尴尬?”

她摇摇头,一脸为难,“可是,我弄的东西都很简单……”

他笑,“有什么关系?美国的餐点我早吃怕了,特别想念在台湾念大学的那四年,所以,妳要是愿意,就算只是一碗简单的阳春面,我也吃得津津有味。”

“你在台湾念大学?所以,你不是一直在台湾?”

他摇头一笑,“我是ABC,不过,我们以后有得是时间聊我的事。搭伙的事成交?”

夏芷莹看着他伸出来的大手,再看着自己手中被他硬塞的钱,最后对上他那灼热期待的黑眸──

“我不介意花上一整晚的时间耗在这里说服妳。”他是打算赖她到底了。

她拗得过他吗?不可能吧!她也只能点头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