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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九章

作者:亦舒类别:言情小说

我。

震荡之余,是深切的悲哀,我做过些什么,以致招惹这么大的羞辱?先是叶世球,后是他父亲,都对我表示想拿我做情人。

我别转面孔,但脖子发硬,不听命令。

我想说,这是没有可能的事,但叶成秋不同其他男人,我得另议一个更好的理由。

怎么会呢?他怎么会提出这么荒谬的要求?自小到大,我把他当父亲一样看待,事情怎么会崩溃到今日这般局面?

是不是我的错?我太轻佻?我给他错觉?

自始到终,他是我最敬爱的长辈,他在我心目中,有最崇高的地位,他是我四季的偶像,不落的太阳,他怎么可以令我失望?

蚌然之间我愤怼填胸,一股前所未有失落的恐惧侵袭我心,在这世界上,你不能相信任何人,真的不能相信人,你最看好的人便要了你的命。

我气得溅出眼泪来。

是,我做人不成功,我尚未成精,我不够成熟,我不能淡淡的,连消带打漂亮地处理掉这件事。

我从头到尾是个笨女人。

我又用手掩住面孔,我又掩住面孔,我也只会掩住面孔。

我连拔足逃走的力气都没有,我头昏。

叶成秋递给我手帕。

他镇静地说:“之俊,你的反应何必太激?对于一切的问题,答案只有两个:是,与不。”

他说得很对,我一向把他的话当作金科玉律,我太没有修养,我必须控制自己。

我抹干眼泪,我清清喉咙,我说:“不。”

“有没有理由支持这个答案?”

我说:“母亲……”

“她知道,我昨天向她说过。”

我更添增一分恐惧,“她知道?她没有反应?”

“她说她早看出来。”

我后退一步。

“之俊,”叶成秋无奈地笑,“你的表情像苦情戏中将遇强暴的弱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像个老婬虫吗,我这么可怕?这么不堪?”

我呆呆看着他,想起幼时听过的故事:老虎遇上猎人,老虎固然害怕,猎人也心惊肉跳。

在这种歇斯底里的情绪下,我忽然笑了起来。

叶成秋松口气,“好了好了,笑了,之俊,请留步,喝杯酒。”

我接过白兰地,一饮而尽,一股暖流自喉咙通向丹田,我四肢又可以自由活动了。

人生真如一场戏。该上场的女主角竟被淘汰出局,硬派我顶上。

我终于用了我唯一的台词,“这是没有可能的。”

叶成秋笑,“你对每个男人都这么说,这不算数。”

我气鼓,“你凭什么提出这样无稽的要求?”

“我爱你,我爱你母亲,我也爱你女儿。之俊,如果你这辈子还想结婚的话,还有什么人可以配合这三点条件?”

我看住他,不知怎么回答,这个人说话一向无懈可击。

饼半晌我说:“你也替我母亲想想。”

“对我来说,你就是你母亲,你母亲就是你。”

“强词夺理。”我冷笑。

“我一直爱你。”

“我需要的是父爱,不是这种式的!”我愤慨。

“你言重了,之俊,”他也很吃惊,“我没想到你会有这不可思议的念头。”

“你才匪夷所思。”

他只得说:“之俊,你看上去很疲倦,我叫车子送你回去。”

“我不要坐你家的车子。”

他无奈地站着。

我问自己:不坐他的车就可以维持贞洁了吗?数十年下来,同他的关系千丝万缕,跳到黄河也洗不清。

我叹口气,“好的,请替我叫车子。”

我原想到母亲家去,但因实在太累,只得作罢。

这个晚上,像所有失意悲伤的晚上,我还是睡着了。

做了一个奇特的梦。

我与我母亲,在一个挤逼的公众场所,混在人群中。

看仔细了,原来是一个候机室。母亲要喝杯东西,我替她找到座位,便去买热茶。到处都是人龙,人们说着陌生的语言,我做手势,排队,心急,还是别喝了,不放心她一个人搁在那里,于是往回走。

走到一半,忽然发觉其中一个档口没有什么人,我掏出美金,买了两杯热茶,一只手拿一杯,已看到母亲在前端向我招手。

就在这个时候,有四五条大汉嬉皮笑脸的向我围拢来,说些无礼的话。

我大怒,用手中的茶淋他们,却反而溅在自己身上。

其中一个男人涎着脸来拉我的领口,我大叫“救我,救我!”没有人来助我一臂之力,都是冷冷的旁观者。

在这个要紧关头,我伸手进口袋,不知如何,模到一把尖刀,毫不犹疑,将之取出,直插入男人的月复中。

大汉倒下,我却没有一丝后悔,我对自己说:我只不过是自卫杀人,感觉非常痛快。

闹钟大响,我醒来。

这个梦,让佛洛依德门徒得知,可写成一篇论文。

一边洗脸我一边说:没有人会来救你,之俊,你所有的,不过是你自己。

我要上母亲那里,把话说明白。

我大力用刷子刷通头发,一到秋季,头发一把一把掉下来,黏在刷子上,使它看上去像只小动物。

陶陶来了,已夸张地穿着秋装,抱着一大叠画报,往沙发上坐,呶着嘴。

我看这情形,仿佛她还对社会有所不满,便问什么事。

“造谣造谣造谣。”她骂。

“什么谣?”

“说我同男模特儿恋爱,又说我为拍电影同导演好。”

她给我看杂志上的报告。

我惊讶,“这都是事实,你不是有个男朋友叫乔其奥?还有,你同许导演曾经一度如胶如漆。”

“谁说的?”陶陶瞪起圆眼,“都只是普通朋友。”

我忍不住教训她,“你把我也当记者?普通朋友?两个人合坐一张凳子还好算普通朋友?”

“我们之间是纯洁的,可是你看这些人写得多不堪!”

“陶陶,不能叫每个人都称赞你呀。”

“妈妈,”她尖叫起来,“你到底帮谁?”

我啼笑皆非。她已经染上名人的陋习,只准赞,不准弹,再肉麻的捧场卑,都听得进耳朵,稍有微词,便视作仇人。

我同她说:“陶陶,是你选择的路,不得有怨言,靠名气行走江湖,笑,由人,骂,也由人,都是人家给你的面子,受不起这种刺激,只好回家抱女圭女圭。名气,来自群众,可以给你,也可以拿走,到时谁都不提你,也不骂你,你才要痛哭呢。”

她不愧是个聪明的孩子,顿时噤声。

“够大方的,看完一笑置之,自问气量小,干脆不看亦可。这门学问你一定要学,否则如何做名人,动不动回骂,或是不停打官司,都不是好办法。”

她不服帖,“要是这些人一直写下去,怎么办?”

“一直写?那你就大红大紫了,小姐,求还求不到呢,你倒想,”我笑,“你仔细忖忖对不对。”

她也笑出来。

我见她高兴,很想与她谈比较正经的问题。

她伏在我身边打量我,“妈妈,你怎搞的,这一个夏天下来,你仿佛老了十年。”

我说:“我自己都觉得憔悴。”

“买罐名贵的晚霜擦一擦,有活细胞那种,听说可以起死回生。”

“别滑稽好不好?”

“唉呀,这可不由你不信邪,我替你去买。”

“陶陶,这些年来,你的日子,过得可愉快?”

“当然愉快。”

“有……没有缺憾?”

“没有。”

“真的没有?”

“没有。你指的是什么?”

“你小时候,曾问过我,你的父亲在哪里。”

陶陶笑,“他不是到外地去工作了吗。”

“以后你并没有再提。”

陶陶收敛表情,她说:“后来我明白了,所以不再问。”

“你明白什么?”

“明白你们分手,他大约是不会回来了。”陶陶说得很平静。

“一直过着没有父爱的生活,你不觉遗憾?”

“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生活,你所没有的你不会怀念。”

她竟这么懂事,活泼佻月兑表面下是一个深沉的十八岁。

“妈妈,你为这个介怀?”

我悲哀地点点头。

“可是我的朋友大多数来自破裂的家庭,不是见不到父亲,便是见不到母亲,甚至父母都见不着,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换句话说,妈妈,我所失去的,并不是我最珍惜的。”

我默默。

“妈妈,轮到我问你,这些年来你的生活,过得可愉快?”

“过得去。”

“妈妈,你应当更努力,我们的目标应当不止‘过得去’。”

“陶陶,你母亲是个失败者。”

“胡说,失败什么?”

我不出声。

“就因为男女关系失败?”陶陶问。

我不想与女儿这么深切地讨论我的污点。

“陶陶,我很高兴你成熟得这么完美。”

她搭住我的肩膀,“妈妈,你不把这件事放开来想,一辈子都不会开心。”

我强笑地推她一下,“怎么教训起我来?”

她轻轻说:“因为你落伍七十年。”

我鼓起勇气说:“陶陶,你父亲,他回来了。”

“啊?”她扬起一道眉毛。

“他要求见你,被我一口回绝。”

陶陶问:“为什么要回绝他?”

“你以为他真的只想见你一面?”

“他想怎么样?”

我看着窗外。

“他不是想领我回去吧?”陶陶不置信地问。

我点点头。

陶陶忽然用了我的口头禅:“这是没有可能的事。”

我大喜过望,“你不想到超级强国去过安定繁荣的生活?”

“笑话,”陶陶说,“在本市生活十八年,才刚露头角,走在街上,也已经有人认得出,甚至要我签名。”

“电台播放我的声音,电视上有我的影像,杂志报章争着报导我,公司已代为接下三部片子,下个月还得为几个地方剪彩,这是我自小的志愿,”陶陶一口气说下去,“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向母亲争取到这样的自由,要我离开本市去赤条条从头开始?发神经。”

这么清醒这么精明这么果断。

新女性。

做她母亲,一切担心都是多余的。

“把他的联络地址给我,我自己同他说。”她接过看,“呵,就是这个英念智。”

完全事不关己,道行高深。

这种态度是正确的,一定要把自身视为太阳,所有行星都围绕着我来转,一切都没有比我更重要。这,才是生存之道。

我懂,但做不出,陶陶不懂,但天赋使她做得好得不得了。

她拥抱我一下,“不必担心,交给我。”

陶陶潇洒地走了。

我呆在桌前半晌。

事在人为,在我来说,天大的疑难,交到陶陶手中,迎刃而解。

人笨万事难。

我翻阅陶陶留下的杂志。

写是写得真刻薄,作者也不透露陶陶真姓名,捕风捉影,指桑骂槐地说她不是正经女子。也有些表示“你放马过来告到枢密院吧,欢迎欢迎”,指名道姓地挑拨当事人的怒火。

看着看着,连我都生起气来,一共才十八岁的小女孩子,能坏到什么地方去?爱捧就捧到天上,爱踩又变成脚底泥,不得不叹口气,有什么不用付出代价?这就是出名的弊端。

但宁为盛名累死,也胜过寂寂无闻吧。

至要紧是守住元气,当伊透明,绝不能有任何表示。他们就是要陶陶又跳又叫,陶陶要是叫他们满足,那还得了!

我把杂志全部摔进垃圾桶,本是垃圾,归于垃圾。

今日告一天假,我务必要去与母亲算账。

母亲在看剧本,身为玉女红星的经理人,她可做的事多得很。

我取笑她,“星婆生涯好不好?”

她瞪我一眼。

眼角有点松,略为双下巴,然而轮廓依旧在,身材维持得最完美。

有一次她说:“没法度,保养得再好,人家也当你出土文物看待。”

真的,连用词都一样:什么颜色没有失真,形状有时代感,兼夹一角不缺等等。

她抬起头来,“阿一,盛一碗红枣粥出来。”

阿一大声在厨房嚷出来,“我在染头发,没得空。”

我笑。

“你来是有话同我说?”

我点点头。

“为了叶成秋?”

“他无耻。”我冲口而出。

母亲瞪我一眼,“别夸张。”

“他向我求婚,多卑鄙。”

“之俊,一个男人,对女人最大的尊敬,便是向她求婚,你怎么可以把话掉转来说?”

“他以为他有钱,就可以收买咱们祖孙三代。”

“诚然,有钱的男人花钱不算一回事,花得再多也不过当召妓召得贵,但现在他是向你求婚呀。”

我发呆,“你帮他,妈妈,你居然帮他?”

母亲冷笑,“我是帮理不帮亲。”

“什么,你同他那样的关系,几十年后,你劝我嫁他?”

母亲霍地站起来,“你嘴里不干不净说什么?我同他什么关系?你听人说过还是亲眼见过?”

我一口浊气上涌,脖于僵在那里。

岂有此理,十八岁的女儿坚持她是纯洁的,现在五十岁的老娘也同我来这一套。

懊得很,好得不得了。

我气结,只有我龌龊,因为我有私生女,人人看得见,她们不同,她们没有把柄落在人手。

我像个傻瓜似地坐在那里,半晌,忽然像泰山般号叫起来泄愤,碰巧阿一染完头发端着红枣粥出来,吓得向前扑,倒翻了粥,打碎了碗。

我又神经质地指着她大笑。

母亲深深叹口气,回房去。

我伏在桌上。

这么些日子,我勤力练功,但始终没有修成金刚不坏身。

多年多年多年之前,母亲同叶成秋出去跳舞,我就在家守着,十二点还不回来,就躲在床上哭。

阿一说:“傻,哭有什么用?哭哭就会好了?”

头的重量把手臂压得发麻,我换个姿势。

蚌然听见母亲的声音:“我不是劝你嫁他。”

抬起眼,发觉她不知什么时候已坐在我身旁。

“我不能阻止他向你求婚。”她苦涩地说。

我已镇定许多。母亲有母亲的难处。

“我亦不怪他,”她说下去,“近四十年的老朋友,他的心事,我最了解。”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呈一种紫灰色,黄昏特有的寂寥一向是我所惧,更说不出话来。

“他想退休,享几年清福,怕你不好意思,故此建议同你到加拿大去。”

我轻轻问:“他为什么不带你去?”

一对情人,苦恋三十多年,有机会结合,结局却如此离奇。

“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不带我。”母亲的声音如掺着沙子。

可是嫌她老,不再配他?

“带谁,随他,去不去,随你。有几个人可以心想事成,”她干笑数声,“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他怎么会想到我头上来。”

“他欣赏你。”

“妈妈。”

“这是事实,他要女人,那还愁没人才。”

“他开头那么爱你。”我无论如何不肯开怀。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你不恨他?”

“不。我已无那种精力,我还是聚精会神做我的星婆算了。”

我不相信,但也得给母亲一个下台的机会。

阿一又盛出红枣粥,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吃。

“叶成秋可以给你一切,这确是一个机会。”

我说:“叶世球说他也可以满足我。”

“但叶成秋会同你结婚,而叶世球不会。”

“妈,你不觉荒谬?他们是两父子。”

“也不过是两个男人。”她冷冷地说。

“可以这样机械化地处理?”

“当然可以。”

“那么依你说,如果我要找归宿,叶成秋比叶世球更理想?”

“自然。”

“如果我不打算找归宿呢。”

“这是非常不智的选择。”

“你看死我以后没机会?”

“之俊,你想你以后还有没有更好的机会?”

阿一在旁劝说:“两母女怎么吵起来?再苦难的日子也咬紧牙关熬过去了。”

我不去理阿一,问道:“你是为我好?”

“叫你事事不要托大。”

“为什么早二十年你没好好教导我?现在已经太迟。”

“我没有教你?我教你你会听?”

阿一来挡在我们母女之间,“何必在气头上说些难听又收不回来的话?”

“我改天再来。”我站起告辞。

母亲并没有留我。

做人,我也算烦到家了。

母亲劝我,我不听,我劝陶陶,她亦不听。诚然,三代都是女人,除此之外,再无相同之处。

踱步至父家,上去耽了十五分钟。

那夜我睡得很坏。

第二天一早就有电话。

一个女人亲亲密密叫我之俊,这是谁?我并没有结拜的姐妹。

“之俊,我晓得你是个受过教育的人,我们很感激你的大方,你终于明白过来……”

我知道这是谁,这是英夫人。

她在说什么?

“之俊,陶陶约我们今天晚上见面,我们很高兴,念智已经赶出去买新西装。之俊,你给我们方便,我们会记得,将来或许你有求我们的地方,譬如说:我们可以出力让陶陶帮你申请来美国……喂,喂?

陶陶约他们今晚见面?

我沉着地说:“英太太,陶陶已是成人,她是她,我是我,有什么话,你对她说好了。”

“要不要来美国玩?我们开车带你兜风,你可以住我们家……”

“英太太,我要出去办公,再见。”

这是真话。

必到绘图室,我扭开无线电,在女乃白色晨曦下展开工作。

无线电在唱一首老歌,约莫二十年前,曾非常流行,叫做“直至”。

直至河水逆流而上

青春世界停止梦想

直至那时我爱你

你是我活着的因由

我所拥有都可舍予

只要你的青睐

直至热带太阳冷却

直至青春世界老却

直至该时我仍爱你……

唱得荡气回肠。

我为之神往,整个身体侧向歌声细听,心软下来,呵,能够这样地爱一次是多么的美丽。

“呀唔。”有人咳嗽一声。

我跳起来。

是叶世球。

我红了面孔。

“爱那首歌?”他坐下来。

我点点头,爱就是爱,何必汗颜。

“你渴望恋爱?”

“是的,像希夫克利夫与凯芙般天地变色的狂恋热恋。”

“啧啧啧。”

“世球,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人们还记得恋爱这门艺术?”

叶世球很温柔地答:“之俊,因为那时候,渡过维多利亚港只需一毛钱。之俊,在那个时候,月薪五百可以养一家人。之俊,现在我们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维持生活的水准,社会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变。之俊,不要再怀旧,你将来的日子还多着。”

“但我渴望堕入爱河。”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机会。”

我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