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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 第四章

作者:凯琍类别:言情小说

第四天九月十四日星期三

午夜一点,小雨斜斜落下。

他们走远后,柏升点起一根烟,淡淡地说:“妳的眼光真差。”

“不关你的事。”她转头瞪了他一眼,想了想又说:“不过还是谢谢你刚才的帮忙。”

“那是我自己想做的,因为我看他不顺眼。”那种男人怎么配得上她?光是气质就有天壤之别,他简直想替她抗议,老天爷怎可让一朵鲜花插在水沟里?

“看他不顺眼的人可多了。”包括她在内。但她不想谈论此事,走向出口。

他拉住她的乎,执意要问:“等等,我要知道妳是不是还在乎他?”

“你管我?”她甩开他,心里一阵不悦,他又下真的是她未婚夫,难道他是假戏真做了?

“如果妳在乎,我现在就追上去向他说明一切,不在乎的话,就不要用那种眼光看着他走。”他看得出来,她仍放不下,仍有许多感慨。

“哪种眼光?”她抬起下巴问。

“那种妳正在告别某个年纪的眼光。”

“你……你知道什么?别自以为有多了解我!”她真的生气了,把没吃完的甜筒往他胸口一丢,向门口跑去。

外头又下起了雨,但她不管,反正都重感冒了,加个肺炎又怎么样?谁会关心、谁会悼念?就算她死了对这世界也没什么改变!

他大步追上,抓住她的肩膀,逼问道:“妳还是在乎他,对不对?”

午夜场已经结东,人群渐散,雨中的小巷只有他们俩,这情节又像是情侣吵架,一个跑一个追,直到面对彼此,情绪沸腾到最高点。

他也不懂怎会由他担纲男主角,但他就是这么自然地演出了,甚至非常讨厌那个男配角,最好永远消失别再上场,否则定要上演l场决斗戏。

“我没有必要回答你。”可卿勉强沈住气,她的心痛自己品尝就好,何需找个胸膛来哭泣?枕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吸收了眼泪不让别人知道。

“但是我一定要知道。”他固执得自己也想不到。

“给我一个好理由。”她瞇起眼,想看出他凭什么追问?他真的在乎、真的关心?

“因为我问了。”

可卿看着他狂炙的眼,终于发作出来--

“去你的!就算我是在告别纯爱的年纪又如何?每个人都会经历这种事情的不是吗?我就是笨,我就是倒楣,我就是可怜兮兮也不用你过问!对,我没看男人的眼光,我被人家骗得糊里糊涂,可以了吧!”

她用力捶打他的肩、他的胸,有水流在她脸上,也不知道是雨还是泪。

他不发一言,只深深看着她,而后猛然抱紧她,在这一刻,世上彷佛只剩下两人。

她抬起泪眼,情绪累积到爆发点。“你非要我承认是不是?我确实是蠢毙了,为了那种坏男人伤心,还付出真情真意,我到底在干么?我再也不要谈恋爱了,我没那天分……”

“这不是妳的错,是他没福气。”殷柏升轻抚过她的脸,某种电流正在窜延。

“那你还要逼问我?你到底想要怎样?”

“我只想要这样。”他低下头,立刻找到她的双唇,他早就想这么做很久很久了。

可卿傻了眼,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她从未被这样吻过,他那近乎绝望的热情,恍若这拥吻是末日之前的最后救赎,必须紧紧抓住这即将殒落的一刻,以接吻将生命及灵魂交付给对方。

这是她第一次被强烈的需要、被绝对的渴望,那情感之浪潮几乎令她站不住脚,只能淹没其中,随其浮沈。

他的技巧自然不是第一次,他的热烈却比初吻更惊心动魄,可卿不禁也涌起只有十七岁才会有的激动情绪。他把手伸进她的皮夹克里,抱住她仅穿着连身裙的背部,将她紧贴在自己胸前。

她可以感受到两人的心跳一起加速,气息喘重,在冷雨中体温却不断上升。

不晓得有多久多久不曾这样了,青春期的荷尔蒙早就消褪了,怎还会有烈火一般的灼痛与狂喜呢?她虽不敢置信,却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有快被烧成灰烬的痛楚及甜美。

当他们终于放开彼此,却只能无言望着对方,他显然和她一样惊愕,不能肯定刚才发生于两人之间的冲击。

他放开她,倒退了一步,敲敲自己的额头,像恍然清醒了过来。“对不起,我……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请妳忘记刚才发生的事。”

他错了,不管她多么吸引他,他早对自己发过誓,今生不再惹上女人和爱情!罢才他应该是一时冲动、一时恍惚、一时发狂……他不断给自己找借口,却也明白那都只是借口。

可卿闻言一愣,而后冷笑。如果说有什么是她最恨男人的地方,那就是在激情之后,才对她道歉并叫她忘了一切。可笑!可笑!若是能说忘就忘,她早就不需流泪了!

她努力稳住自己的呼吸,转身就走。

流浪街头也好,就找个地方把自己埋葬,既然所有的人都要她忘记,那么她也要所有的人都忘记她,互不相欠!她没有一个人可以挂念,远走也不必向谁告别,多自由,多孤单……

为什么这雨还不将她融化?为什么大地还不开个裂口将她吞没?心上无人的人,要这心何用?活下去若需要不断的淡忘,又何必让她曾经刻骨铭心?命运从不解答她的疑问,只给她更多迷惑。

“可卿!”柏升追上她,握住她的手,好冷的小手。

“走开。”

“妳别这样,感冒了还淋雨!”

彻底的疲倦席卷过全身,她的心情又苍老了好几岁,离十七岁更远了。“不要管我好不好?我很累,很累!”

“妳生我的气了?对不起,是我太街动,但我不会再那么做了。妳的脸色好苍白,我们回家去吧。”

她的手被他握着,这次她却不觉得温暖。

“家?”她茫茫然的,想不起这个字是什么意思。

“妳没事吧?妳看起来好像……快崩溃了。”他知道是自己前后矛盾,才让她如此难受,既然他爱不起又怎能吻她?所有借口都无法当借口,他该死!

可卿一眨眼,就感觉到脸上两道热流。奇怪,她怎么还会流泪?可恶,给了她心碎的过程,却不让她完全心死?这几天她流的泪还不够多吗?女人就算是用水做的,也不能够只教女人流泪啊!

“我不会再那么做了,妳放心。”他以赎罪的口吻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人。妳别哭,都是我的错!我们回家,回家就好了。”

他搂住她的肩,慢慢走向停车场。

可卿没有力量挣月兑,她要怎么告诉他心中的失落?他又怎么能懂这许多感觉?连她自己都整理不了。脑中模糊形成一个预感,这次跟他走了,她是不能再回头了。

随便命运要如何摆布她吧,她没有意见,也无力再有意见。

雨天成了气象预告的唯一说词,殷柏升关掉收音机。

凌晨两点,漆黑的夜色里只有霓虹闪烁。他刚洗过热水澡,走进厨房给自己灌了一瓶啤酒,原本这是最平静的享受,现在却都颠覆成为骚动不安,只因这屋顶下还有一个女人存在。

进屋后,她就躲进他的卧房里,不,已经是“她的”卧房了。

他也不愿去打扰她,或许她更需要的是独处吧。啜饮着微微苦涩的啤酒,他不禁又回想起九十五分钟前的那个吻,那么浓烈又冲击,恐怕再花上九十五个月也忘不了。

失去前任未婚妻以后,他曾有过几次逢场作戏的经验,但他从不主动接吻,甚至避免,因为接吻太温柔、太用情,没有那必要。

然而,碰到这个爱哭爱笑的女人以来,他都快认不得自己了。

带陌生女子回家住、送玫瑰花道歉、看文艺片、当街接吻,这些事若被前任未婚妻知道,恐怕也会不敢相信吧。

但不知何时开始,前任未婚妻的脸黯淡了起来,反而是可卿在雨中哭泣的脸庞,让他深印脑海,甩也甩不掉。

为什么会冲动地吻了她?他不断自问。不得不承认在他心底,确实有一株情愫生根发芽了,否则他怎会不由自主地想照顾她?怎会因为她的笑容而欢欣不已?怎会舍不得她掉的每一滴泪?

他不免要猜想,她必定是很在乎她的前男友,否则她怎会掉那么多眼泪,像下雨一样。云是吸收了太多水气,才会下雨,人是隐藏了太多悲伤,才会掉泪,发生得如此自然,无法克制。

若有一个女人为他如此哭泣,他似乎就没什么好遗憾了。

算了吧,原本就打算独身一辈子的,不能这样轻易动心,他决定淡化一切,等她可以回家了以后,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他又恢复独居,一切只是雨夜里所作的一场梦。

他走到自己房门前,轻推开一道缝,可卿没开灯,但隐约可以看见她背着他躺着,他甚至发现她在颤抖。

败细很细的抽噎声传进他耳里,他心头一震,想立刻走进去抱住她。

但他随即提醒自己,他并不是她哭泣的原因,他也不是那个能够安慰她的人,不要再犯错了。

于是他悄悄掩上了门。当晚,他梦见了年轻的自己,骑着机车,速度飞快,后座载着一个女子,但他一直没能看清她的面孔……

不甚美好的早晨,柏升八点多就醒来了,他一向睡得少。雨势仍不见收敛,他自觉像只被关在水族箱的鱼,只能沈默以对。

走出书房,一种他从未在家里闻过的味道刺激了他的鼻子,那是烹调食物的香味,而且绝对是美食。

一进厨房,一幅陌生却美好的画面呈现在他眼前。

可卿穿着他的绿色T恤,看来像件短裙,露出修长的双腿,光溜溜的脚丫子窝在过大的绒毛拖鞋里。她把头发绑成了两根长辫子,彷佛一位少女,脸上虽仍有病容,但眼睛却不见红肿,令人难以想象在这之前,她曾经流过那么多泪。

现在看她哼着英文歌在做菜,他只能说女人真是奇妙的惊叹号。

她低头站在流理台前,正拿刀切着火腿片,柏升刚才闻到的就是锅里玉米浓汤的香味。他竭力挤出一句:“嗨,早安。”

“啊?”她惊讶地抬起头,这才发现他倚在厨房门口。“早……早安。”她把火腿放进汤里,似乎很局促不安,看来是他打扰了她的安详。

“睡得好吗?”天,他绝对是白痴才会问这个问题!

“还好。呃,对不起,我擅自用了你的厨房,这不是要装……什么贤妻良母,只是从小我就做习惯家事了,这会让我心情平静下来,所以--”

他赶紧打断她。“别这么说,忘记我说过的每一句混蛋话,千万不要放在心上,妳想怎么做都可以,真的。”

他已经够该死了,吼了人家只会送花,吻了人家只会道歉,如果能补偿她一点什么,他不在乎这个家随她改变,想漆成粉红色他也举手赞成。

她略带紧张地笑笑,转过身去看烤炉里的面包。柏升想不出自己可以帮什么,但还是问道:“要我帮忙吗?”

她思考了一下,回答道:“帮我尝尝汤的味道,因为我感冒还没好,没什么味觉,可能煮得很糟糕。”

柏升很乐意做这个工作,喝了一口说:“好喝。”

她拿出又香又热的面包,瞄了他一眼。“你今天很有礼貌。”语带幽默。

他连忙澄清道:“我不是出于礼貌才这样说的,连我妈做的我都会挑剔,所以我说好的就是好。”

她笑出声。“连你妈做的都挑剔?你真的应该多学一点礼貌。”

他的问题或许正是在于太诚实,不懂得说好听的话,不懂游走在暧昧边缘,才会在吻了她之后又说抱歉,诚实得让她连作梦都不必。

柏升说不过她,但很高兴看到她放松了下来,从昨晚以后,这是她第一次开怀地笑。“妳不生我的气了?”

她脸颊微红,不知是不是因为炉火的关系。“我干么生你的气?”

“妳跟他的事我本来就无权过问,但是我……说话太冲,我已经答应过妳,以后说话一定小心冷静,不会对妳大叫了。可是我昨天又……又……”他俩都了解他要说的是什么。

“你不是叫我忘了吗?你还记得它做什么?我早忘了。”

一夜沈淀省思后,她决定放下那些纷扰的感受,反正想也想不透,那就暂时放下吧。不管他吻她时是怎样的心情,日子还是得过,两人还是得相处,直到她的车子被运回台北,到时再来思考也不迟。

拔况她也累了,才刚结束一段感情,何必急着寻找另一个答案,两人至少是可以做朋友的,她确定他是个不错的朋友。

当她又转身去打开冰箱,他看不清她的表情。原来……她可以这么快就忘记,他却不免有种失落感。

“去洗洗脸,等会儿可以吃早餐了。”

她的话令他联想了许多,包括妻子。前任未婚妻的脸已经看不见,他怎么会想到这名词?

殷柏升喝了两碗汤,她很欣赏他喝汤一点声音也没有,不像有些打扮潇洒的男人,喝起汤来却晞哩呼噜的,倒人胃口,岳陵就是那种人。

看着他吃东西就像一种享受,什么都会变得很美味似的,做菜的人最喜欢碰到这种知音了。瞧他吃得认真专心又津津有味,也不看报纸或多说什么话,只有品尝眼前食物才是最重要的事,任何厨子都会因此而大有成就感。

但她心里怎会有这种酸甜难分的滋味呢?她模模自己的唇,提醒自己别忘了,他已经要她忘记那个吻,或许他曾有过某些伤痛,或许他没打算付出感情,总之人家都已说得这么明白,她不能再像十七岁时一样不顾一切。

二十七岁的她是老了,不敢冲动,很怕受伤,只能静静守着自己的影子,细数回忆。

“咦,妳不吃了吗?”他看看她的空盘子。

“我只是喜欢做菜,但没什么胃口。”她双手托着颊,就只看着他吃。

“还是多吃一点吧。”他盛了半碗汤给她。

他的殷勤让她感动,但如果他是为了表示歉意,她不想要这份温柔,不如回到他最初凶恶的模样,至少她不会心动,那安全得多。

这顿早餐花了一个钟头才吃完,反正这是台风假,他们可以尽情挥霍时间,一点也不算奢侈。

窗外雨声忽大忽小,但从未停过,他突然想到个问题:“妳怎么会拍照的?”

“嗯……高中和大学时,我都参加摄影社,得了几次奖,毕业后就帮几家杂志社和出版社拍照。”

女性摄影师并不多见,她这一路走来辛苦而踏实,目前的杂志社里人才济济,她不知何时才能崭露头角,但既然她习惯倒楣,也更有毅力撑下去。

“如果妳不介意,想请妳帮个忙。”

“说吧!”她欠他的恩情太多,能还多少算多少。

“是这样的,我捡了很多流浪猫狗放在医院里,已经有五十多只,都一一治疗过了。我想把牠们送人的话会得到较好的照顾,所以想做一本小册子,登录牠们的照片及资料,发给一些朋友跟客人,好替牠们找个新家。”

她双眉一挑,没想到他的善心遍布范围这么广。“这是件好事,让我帮忙,不过我拍动物的经验不怎么多哦。”

他双手一拍,微笑道:“太好了,妳的技术至少会比我好,我自己连相机都拿不稳。其实,只要把牠们拍得……稍微可爱一点就可以了!”

“你有相机吗?我的器材都埋在土里了。”那颗落石砸毁的不只是道路,还有她的谋生工具,想到下个月的信用卡帐单,她不由一阵心痛。

算了,甩甩头,她告诉自己往前看,钱再赚就有,重要的是她人还活着,还可以跟命运继续搏战。

“有!妳等一下。”他兴冲冲地跑进书房。

可卿看着他的身影,觉得能为他做些事也好,也可以藉此回报他的恩惠,但却不晓得这样是否就算扯平了。不,太复杂了,没这么容易算清楚的。

两分钟后,殷柏升拿出一台单眼相机和脚架。“被老板说服买了这相机,却一直没有好好利用。”

“用这台就很不错了,再买几卷适合的底片,应该可以拍出好作品。”她检查了一下装备,发现镜头有点灰尘,便拿出工具清理。

他勤快地收拾好碗盘,洗刷得干干净净,可卿倒也乐得如此,好男人当如斯也,万万不能得了便宜还卖乖,享受了女人做的佳肴还指使她去刷厨房地板。

唉,只可惜她失恋未愈,他又视女人为侵略大使,所以什么都别想了吧,把他当作朋友就是了。还有什么倒楣的事她没经历过?哭过以后,似乎一切都不要紧了,她伸了个懒腰,要自己振作起来。

雨停了,天还阴阴的,他们搭计程车来到兽医院,可卿抬头看了招牌问:“它的名字为什么叫做Snowball,雪球?”

“是纪念我养的第一只狗。”被她一问,他发现自己还真念旧,什么都放不下。

“雪球动物医院,满有趣的。幸好你那只狗不是叫小报或来福之类的。”

“对于这方面我是很注意的。”他从小立志做兽医,兽医的宠物怎可有个菜市场名?“妳那只猫决定取名Dolly了吗?这名字不错。”

她拍拍自己的额头。“你不提我差点忘了,牠借住在我朋友家,说不定闹得天翻地覆。”

斑爱荷是她的多年老友,深厚情谊不用言喻,可惜她是路痴兼脑容量不足,完全忘了爱荷家该怎么去、电话几号,否则早就可以抱住Dolly一解相思之苦了。

他多少看出她的想法,安慰道:“等车子从花莲运回来,妳就可以接Dolly回家了。”

她眨了眨眼,直直望着他。“到时我也就不用打扰你了。”

“别、别这么说。”他竟一时语塞,声音结巴。

是否彼此都已有了默契,他们并非对方的男女主角,这只是一场意外的短暂演出,时间到了就该安静退场,才算是敬业的临时演员。

开了门,电力还是没来,室内的黑暗却已完全被阳光驱走。他们走进内室,他打开收养猫狗的大房间,这几天医院员工都有来照顾,但狗儿们总爱有人亲近,一听到脚步声就汪汪叫个不停。

他突然发觉自己有点紧张,彷佛把他最底层的秘密都揭露出来,却不知她会有什么反应?她喜欢动物吗?虽然她养了一只猫,但眼前可比一只多很多……

“哇,这么多!”可卿尖叫起来,东看西瞧的,露出童稚的欢颜。

“妳喜欢牠们吗?”她的反应让他稍微放心了些。

“开玩笑,我简直爱死了!小时候我就梦想要开一家宠物店,最好是一屋子的咪咪和汪汪,把我吵死了最好!”他这简直是替她圆了梦,瞧这些小家伙们多活泼可爱!

“妳不怕医院的药水味?”

“你忘了吗?我感冒,没嗅觉也没味觉!”她俏皮地回答道。

小猫小狈们关在八个大笼子里,见到人来都纷纷摇尾出声,很是兴奋。殷柏升给牠们换了清水,加满饲料并清理笼子。可卿则忙着架灯光和脚架,布置出一个小小沙龙来拍照。

因为她说喜欢这里,突然让他心情大好,脸上也堆起了笑容,抱了一只小猫说:“先拍拿破仑吧!”

“拿破仑?为什么这样叫牠?”

“因为牠的左手真的会放在怀里。”他开始献宝,像个向评审展示作品的小阿,希望得到她的好感。

“哦?”她调好镜头。“好,就叫牠展现一下本领吧。”

拿破仑刚出笼子,急于跑跑跳跳玩一下,柏升一时不小心竟让牠挣月兑了--

“喵!”牠开心地跳上桌,回头一看,等柏升快抓住牠时又跳到铁柜上。

“哈,你好笨!”可卿哈哈大笑。

柏升立刻爱上她爽朗的笑声,骤然间,他希望她能一直这么快乐。

“牠跑到妳那里去了!”

可卿慌忙一抓,却落空了。“牠跑得好快,我抓不住!”

两人当场巴拿破仑玩起了捉迷藏,那战况之激烈,当真是追赶跑跳碰,惹得笼子里的猫狗也跟着叫个不停。拿破仑早已熟悉医院里的摆设,所以跑得特别顺心,

时高时低,忽前忽后,像在逗弄他们两个万物之灵,玩了半小时还是拿牠没办法。

可卿首先叫道:“不行了,我投降!”

殷柏升也喘着气,却鼓励她说:“别放弃,现在我们联手合击,慢慢走过去,妳从左边,我从右边,牠一时不知道要躲谁,就会迟疑一下,然后就被我们捉到啦!”

可卿点个头同意,两人便蹑乎蹑脚逼近拿破仑,牠左右张望,一副拿不定主意的样子,就在这关键的一刻,终于被他们逮到了。

“呼,真不简单。”可卿看着怀中的小肥猫说。

柏升模模拿破仑的头,却是对着她微笑,谁能像她这样同他抓猫,这种女人不多了。

“约瑟芬呢?”她歪着头问。

“妳怎么知道?”他更惊喜了。

“有拿破仑没有约瑟芬,就像有梁山伯没有祝英台一样,你绝对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

“谢谢妳对我这么有信心。”他的心彷佛被她读出,那是种被了解、被肯定的感觉,人海茫茫中,要遇到同调的灵魂多不容易。

拍完拿破仑以后,他抱出约瑟芬,那是只纯白的母猫,优雅高傲,不像拿破仑一出笼就东奔西跑,反而沈静地孤芳自赏。

“拿破仑和约瑟芬一定要送给同一个主人哦!”可卿模着约瑟芬说。

“相信我吧!我不是那种抓了一对蝴蝶来,把其中一只做成标本,让另一只独活在橱窗外的人。”

“算你有良心!”不枉她再三原谅他,或许他不敢爱人也不能爱人,但他的心仍是温暖的。

接下来四个小时内,可卿拍了两卷底片,真正照相的时间并不长,反而是捉猫、捉狗的时候多,让两人都流了满身汗。

他看她一脸苍白,才想到她感冒应该还没好。“累不累?”

“现在才问?我都快瘫了!”她一倒,坐在皮椅上。

“我帮妳按摩。”他把小狈放回笼中,走到她身后。

“你行吗?怕被你谋杀了!”她吐了吐舌。

“相信我有这么难吗?”柏升两手放在她肩上,轻轻按揉起来,力道不敢放得太重。她的骨架好细,皮肤好滑,似乎他用力一捏就要碎了,所以他尽量温和地按摩。

“会不会太用力?”他在她耳边问,看她的耳朵泛着红晕。

她摇摇头,闭上眼睛说:“刚刚好,很舒服。”

他简直是她所能想到最完美的男人,善良正直,爱猫爱狗,上次帮她暖手暖脚,现在还替她按摩,她想要不喜欢他都很难。

他们静了一会儿,沈浸在这亲昵的气氛里。她放松的表情让他想到很多情况,不知当她意乱情迷时,会是什么模样?也许她会脸红、会轻吟、会扭动、会咬唇……不过,那绝对不关他的事!

这么快就忘了昨晚犯下的错吗?他用力摇头,把那些不该有的想法甩出脑海。

“要送走那些猫狗,你不会舍不得吗?”她半瞇着眼问他。

柏升喘口气,逼自己镇定下来。“我从小就爱捡小动物回家,长大了我就希望以自己的力量,让牠们有一个家。现在虽然有了这片空间,但还是太拥挤了,对牠们的健康和情绪都不好,就算再舍不得,还是要给牠们找个更舒适的家。”

可卿拍拍他的手,说:“现在像你这种人不多了。”

被她这样一说,柏升像得到奖状的小学生般,内心浮现一股满足,混合着骄傲。但他随即克制住这种无谓的虚荣,问道:“那妳的Dolly呢?”

“牠不是我捡来的,有一天我去倒垃圾,门没关好,回家时就发现床上躺着一只黑色的猫,还把我吓着了呢!绑来牠就赖在我家了,被我养得肥滋滋的,只负责和我玩耍。这样的黑猫奇缘,很不可思议吧!”

“妳不怕黑猫带来恶运?”

“当然不怕啦,我自己才是扫把星呢!就怕Dolly被我连累了。”

“这话什么意思?”他想起自己曾当她是大麻烦,不过现在完全不觉得了。

“你没发现自从你碰到我以后,生活都是一片灾难吗?因为我天生命苦,十五岁死了老爸,十八岁老妈改嫁,跌跌撞撞地活到现在,要说起我的诸多不幸遭遇,那足足可以写成一本书了。”

她现在不想回忆那些悲惨事迹,当他的大手在她身上发挥魔法,何必搞坏气氛?不如享受当下吧!

“包括爱情?”这不是他该问的问题,但他还是问了。

“喔,那可以写成另一本书。”

柏升沈思片刻。“妳是个坚强的人。”

“被逼出来的。”她双手一摆,无所谓地耸耸肩。

“有一天妳的努力会得到成果的,也许妳就像灰姑娘一样,先遭遇一些挫折,但还是会有美好的结局。”他诚心的这么希望,她值得被爱、被珍惜,那个男人必须很有福气才能拥有她。

“谢了,但我却不敢那样想。只要不要像美人鱼那样变成泡沫,抱着对王子的思念随波逐流,我就很开心了。”

柏升听了无言,他没有资格说任何话,他的心还卡在过去的某个片刻,无法前进无法跳开,甚至连爱人都不能。

“好了,别说这些无聊的话!我们来拍一张合照吧!”她故作精神抖擞状,跳起来调整镜头。

“我很少拍照,拍妳就好了。”

“不行、不行!我们要留个纪念嘛,摄影的意义就在于此啊,留住永恒的剎那!懂不懂?”她很坚持,凡走过必留下痕迹,凡经历必留下回忆。

殷柏升拒绝不了,也能了解她的心情,她所经历过的都是短暂的关系,从家庭到恋爱都是如此,难怪她会有此一举。或许她会想学习摄影,也是出自那想留住片刻的心情,但不知她自己是否发觉了?

可卿要柏升坐在沙发上,调好了焦距和灯光,便跑到他旁边去坐下。她挽住他的手臂,两人看着镜头傻笑。“倒数十秒钟,笑!”

“喀!”照相机发出清脆的一声,记录下这瞬间的永恒。

晚上七点正,他们的工作大致完成了三分之二,柏升开始收拾东西,对她说:“别拍了,我们明天再来吧。”

“噢……好啊,我眼睛都要睁不开了……”她软软地说,全身蜷缩在椅上,比小猫更慵懒、更撒娇。

“妳先休息一下。”等他把一切都打理好了,才走到她面前说:“好了,现在我请妳去吃大餐!”

“我恐怕吃不动,快睡着了。”她揉揉惺忪双眼,分不清东南西北。

“这么累吗?”他见她娇慵的样子,血液流速不禁加快,世上还能有比她更美的女人吗?

“嗯,累呆了……”她呢喃着,在他听来宛如小鸟的歌唱。

“对不起,我忘了妳还在感冒,竟然让妳工作过度了。”他将自己的额头凑近她的额头,发现她有轻微发烧。

他想拉她起身,但她不理。“要我背妳吗?”他问。

她连说话都懒了,晃晃地伸出双手。于是他背对着她弯下腰去,她则揽住他的颈子,让他顺势背起,柔软双峰贴上了他宽厚的背。

那触感完美至极,令他想起自己帮她买的事,他还记得她的尺寸,是他喜欢的那一型,大小适中,握在他的大手里一定刚刚好,而且形状色泽他也亲眼看过了,当真是美得过火,现在就温暖地抵在他背上,几乎让他把持不住。

不会吧,他脑子里怎么全是这种思想?都三十岁了,居然比十年前还疯狂不羁?照这样下去,他恐怕会死于妄想症!

“回家吧……”她对着他的耳垂说,痒痒的。他的脚步颠踬了一下。

“好,我们回家。”说着这句话的时候,他突然升起一股不知名的温暖。

能否时光就此暂停?不管台风是否离开,车子是否送回台北,他们不过是想回家的两个人,为何他却抓不住这样的幸福?是他的心太怕受伤害,或是他的手握得不够紧?他不只第一千一万次问自己。

五分钟后,他们已经坐在计程车上。窗外街景流逝如飞,令人有种恍惚错置的感受。人们在街上擦肩而过,彼此的距离不到五公分,心情却极可能是天涯海角。

柏升看着倒在自己怀中的人儿,内心一片无政府状态。他们靠得如此之近,却不知彼此的心律是否相符,要完全了解一个人是多么难啊,就像要完全了解自己一样不容易。

她就像只流浪街头的小猫,引起他所有的保护欲,想要习惯性的带她回家,但他的家可以养猫,却不见得容得下一位女主人。唉,先不管这些了吧,他告诉自己。

她动了一下,更往他紧挨着。他对她说:“就要到家了。”

他们回到家中,柏升先抱她上床。她仍然在微微发烧,他想要让她乖乖吃药,却不得要领,被她推到一边。

他很久没哄人了,这时真有点黔驴技穷,只能尽量低声说:“要先吃药再睡觉。一咦,好像遗漏了什么?“不,不能空胃吃药。”他真笨!

他从冰箱找出一块乳酪蛋糕和一瓶橙汁,坐在她床前喂她吃,一口蛋糕一口橙汁,慢慢地嚼,慢慢地喝,吃一会儿还得睡一会儿,彷佛他正喂着刚出生的小猫咪,任性得自然而然。

她伸出舌舌忝了舌忝唇角的果汁,这小动作让他咽了一口口水。

“你干么对我这么好?”她居然像是有点不满。

他苦笑,若他知道答案就好了,明知不可为而为,只怕他是被下咒了,但愿不是爱神的咒语才好。

“你不饿?”

他摇头,其实看着她就饱了。

“你不吃,那我也不吃了。”她推开他递来的东西。

“真的不吃了?”他好想再喂她。

“当然,还有第二句话吗?”她做人可是干脆俐落,绝不拖拉。

“那就吃药,总不能说我不吃药,妳也不吃药吧?”

她皱皱小鼻子,喝口水,把那不甚美味的大小胶囊吞下。她动了一体,领口因此拉低了些,他感受到类似夏娃拿苹果给亚当时的那种诱惑。

“好好睡。”他得快离开这伊旬园,回归人间。

“等一下!”她的手不费吹灰之力拉下他的头,然后在他脸上印下一吻,说了声沙哑感性的:“谢谢。”

谁教他昨天吻了她以后又说那些欠扁的话?这就叫做有来有往,换她回报他一个晚安吻,有点挑逗有点感性,看他有什么反应?

“不、不用客气……”他僵住了,连连深呼吸了几次,才能勉力从她脸旁抬起头来。

“别误会,只是道声晚安,还有多谢你这么照顾我。”她调皮地舌忝过唇边,这报复的滋味真美好。

“那么就晚安了……”他从未感觉自己如此虚弱,原来双脚发软、膝盖发抖,就是这么一回事,硬的只有某个地方。然而他只能替她关上灯,也关上自己不该有的。

可卿窝进了被窝,嘴角噙着笑,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