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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嫁小妾要出逃 第一章 炮灰也要自救

作者:梦南迪类别:言情小说

人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

慕云苏瘫软在床榻上,张着嘴,只能咿咿唔唔地发出一些细语,喜房内两个丫鬟帮慕云苏盖上喜被,全程一言不发。

木门发出清脆的声响,丫鬟们退出,喜房内只剩下慕云苏一人。

慕云苏奋力挣扎着,手指最先恢复知觉,接着是手腕、脚腕、脖子,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掀开喜被从床上爬起来。

屋外,阳光明媚,万里晴空,屋内,红绸、红烛装饰。

这里是北凉王府,能成为北凉王世子的妾室,人人都说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分,但慕云苏不这么想,她踉踉跄跄的来到圆桌前,给自己倒了碗凉茶大口大口的喝着,茶水打湿了身上的喜服也毫不理会。

喝完凉茶,她扶着桌角坐下环视四周,想将屋里的红绸、红烛都换成白色的应景,毕竟今夜就是她的死期,一屋子的红色太过讽刺。

慕云苏不怕死,她只是不理解,阎王爷为何要同她开这种玩笑?

她前世下半身瘫痪,从记事起便与轮椅为伴,她除了养死过三盆兰花,连蚂蚁都没踩死过一只,她这种绝世大好人,过奈何桥时不安排优先通道也就算了,还让她穿越到狗血小说里当路人,她这个角色从出场到死亡都没撑过二十四小时。

慕云苏的脑袋现在犹如一团乱麻,她极力回忆着小说内容,原主是临清温家的丫鬟,因样貌同温家小姐温如婉有七分神似,被温家少爷温如庄拿家人威胁,逼她代嫁。

上花轿前,她喝了口旁人递来的茶,而后便身体瘫软、不能发声,任人摆布。

“姓温的,你不仁,就别怪姑女乃女乃不义。”慕云苏看着不远处妆台上的铜镜悠悠地道。

铜镜内映照着红衣女子清丽的美颜,美眸含情,这张脸当丫鬟确实可惜。

慕云苏低头打量着双手,脸蛋是漂亮的,可这双常年干活的手却是丑陋不堪。温家人想偷梁换柱?他们是真拿花易笑当傻子啊。

北凉王长子花易笑,杀人如麻,这种人放到现代社会早就该枪毙了,可如今天下大乱,群雄逐鹿,大半个北凉可以说都是花易笑领兵打下来的,他是恶人,却也是北凉人心中的英雄。

“烦死了!”慕云苏用力敲着头,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死期临近,可她却不知道要如何应对。

温如婉是大家闺秀,外人根本无从见得她的真颜,只知她是临清城首屈一指的美人儿,所以温如庄才敢兵行险招。

这具身体有无数个破绽,千金小姐的一双手粗糙无比,这要怎么解释?皮下就是骨头,身形瘦弱,明摆着营养不良,千金小姐连饭都吃不饱,说出去谁信?

怪不得小说里花易笑推门进屋后,只是上下打量她一番,便命人将她拖了出去。

温如庄自以为聪明,可实际上就是个蠢货。

现在的温家全凭温老太爷撑着,等这位一死,之后在温如庄的带领下,一代北凉门阀迅速衰落。

阎王爷打了个喷嚏让她慕云苏重活一次,可这双脚才刚落地就又急着让她赴死,凭什么?既然今夜非生即死,那她决定拿命赌一把。

练兵场内的高台上站着一男子,玄衣的袖口处绣着两只白鹤,玄衣男子手指尖把玩着刀片,笑盈盈地看着练兵场内瘦弱的老虎,和一名受了伤的男人相互对峙着。

空气中飘着一抹似有若无的血腥气,玄衣男子不由得吸了吸鼻子,他喜欢这股味道,战场上能闻到血腥味,就证明他还活着。

练兵场内,受了重伤的男人不认命,面对老虎,他拖着残破的身体拚命躲闪,不时能听见老虎低沉的嘶吼声、重伤之人高昂的咒骂声。

玄衣男子笑看着练兵场内这一幕,略带可惜的自言自语,“还以为能撑上一炷香呢。”

“主子,日头要落了。”玄衣男子身后站着个高大威猛的壮汉,右脸上有一道丑陋的疤痕,由眉骨向下延伸到嘴角,他提醒道:“温家小姐今日过门。”

玄衣男子将刀片收回玉带内,在听到温家小姐四个字后,浓烈的笑意中透着一股狰狞。

他瞇着眼,看着太阳缓缓隐于群山之后,“临清温家,我娶他们家的女儿是给温家开一条活路,也不知他们领不领我这个情。”

这时,空气中的血腥气越浓,玄衣男子低头看着手臂上的伤口,这还是拜练兵场内丧命于虎口下的死尸所赐。

“主子,温家早有异心,温如庄暗中勾结南燕重臣,王爷早欲除之。”壮汉名叫大龙,是花易笑从战场上捡来的,“您又何必同王爷唱反调呢。”想了想,大龙还是将心里话说了出来。

花易笑出兵必胜,近来更是接连攻克南燕三座城池,他在北凉的威望已然超过了其父北凉王花将戎,一时间临清城内谣言四起,百姓皆言,北凉可以没有北凉王,但绝不能没有北凉王世子。

花易笑回过头,脸上的笑容依旧,丝毫不为大龙的“顶撞”而生气,“温家在临清的根基颇深,现在除之弊大于利。”然后抬手指向练兵场内的尸体,“头砍下来挂在城墙上,给南燕的人好好看看。”

说罢,花易笑甩甩手,丝毫不在乎手臂上的伤,身体疼是好事,证明他还活着。

“回府,会会美人儿。”他大手一挥率先离开。

大龙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冲着场内的士兵使了个手势,自有人拉走老虎去割人头。

花易笑有很多女人,这些女人有来杀他的,有来迷惑他的,他照单全收。

都说北凉王世子是北凉第一纨裤,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能宠幸三百六十五个美人儿。天下的男人都羡慕他,上战场能指挥千军万马,回到暖阁有美人儿环绕。

羡慕他?花易笑听到此事时拍桌大笑,这种刀尖上舌忝血,日日夜夜被人算计的日子竟还有人羡慕。三百六十五个美人儿?那是三百六十五只毒蝎,都是要他命的。

马背上的花易笑迎着夕阳,百无聊赖地打着哈欠,温家是一方门阀,现在将温家连根拔起只会给有心人造反的借口,因此,只要温老太爷在世一日,临清城就不能没有温家。

他活动着手指,只希望温如婉老实听话,自己可不想一个不小心就扭断她的脖子。

“温老太爷多大岁数了?”花易笑问向一旁的大龙。

“回主子,今年该过六十大寿了。”大龙恭敬回道。

“老不死的。”这些老家伙各个都不是省油的灯,他低喃一句后,拍拍大龙的肩膀,信任的嘱托道:“我要是想弄死温如婉,拦着我。”

“主子,我……”大龙好一会说不出话来,他拦?他怎么拦?冲进去同主子对打吗?他也打不过啊,心中虽如是想,可他还是乖乖地道:“是!”这个字,让他险些咬了舌头。

不多时,已经能看见北凉王府的门匾,四个硕大的鎏金大字透着威严与华贵。

花易笑扯下腰间的酒囊,先是仰头痛饮了一口,继而悉数倒在手臂上的伤口处。

见状,大龙下意识的撇嘴皱眉,反观花易笑,他面色如常,丝毫看不出痛苦之意。

花易笑受伤这可是北凉头等大事,大龙心知,这事还是不要被外人知道的好。

下了马,徐管家早早地恭候在府门,花易笑抬头看了眼头顶上的红灯笼,喜庆中透着几分诡异。

“世子,您这……”隔了老远,徐管家就闻到花易笑身上的酒气,“这是喝了多少酒啊?”

北凉王花将戎的人生可谓传奇,他是无父无母的孤儿,五岁前他在寺庙里当和尚,溪水混着十几粒米,早晚各一顿,饥肠辘辘的苟活了五年。

五岁后寺庙毁了,僧人们各谋生路,花将戎成了流民在市井讨生活,偷鸡模狗是家常便饭;十七岁,花将戎偷了两只鸡当彩礼,从老乞丐手里买下了个姑娘,这姑娘便是花易笑的娘。

二十二岁,花将戎从偷鸡模狗的流氓变成了打家劫舍的悍匪,烧杀抢夺,为了钱财无恶不作;三十九岁,花将戎拥兵自重,摇身一变成了雄霸一方的北凉王。

徐管家曾经也是个悍匪,后面年纪大了,连马都上不去了,只能打理内务,一年又一年,从一个马匪账房变成今日的王府管家。

花易笑巧妙地避过徐管家的搀扶,“喝了两杯而已。”

放眼天下,敢教训北凉王世子的人屈指可数,但眼前这个弯腰驼背、不起眼的小老头就是其中一人。

“喝酒伤身,你还年轻不懂这个道理,你看看我,年轻时毫无节制,老了便是一身的病痛。”徐管家唉声叹气的跟在花易笑身后唠叨着。

老人家年纪大了,话多,花易笑习惯了,耐着性子听着老管家回忆往昔。

进了府门,内院的丫鬟小厮站成两排,恭候花易笑回府。

“我半年没回府……”看着一边的丫鬟,花易笑扶额,“还真是……高、矮、胖、瘦,各有千秋。魏红袖是不是疯了,她从哪弄了这么一群人回来?”

魏红袖,北凉王花将戎的继室,曾经的临清名妓,花易笑的亲娘徐氏去世后便跟了花将戎,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摇身变凤凰,成为北凉王妃。

“世子,她们长相虽是差了点,但干起活来各个都是好手,王妃说了,咱们王府的美人儿都没有好下场。”徐管家凑到花易笑身边解释道:“她夫君是杀猪的,这个黑的,她爹是打铁的,这个矮的,她哥是酒楼的厨子,这个瘦的竹竿似的……”

徐管家挨个介绍过后,又道:“世子,王妃叫您放心,咱们府里的丫鬟小厮各个家世清白,祖宗十八代都查得清清楚楚,模样虽差了点,但是用着安心啊。”

徐管家对魏红袖此举颇为认同,北凉王府树大招风,乱七八糟的人都想混进来,府里的下人都是他和王妃挨个筛选的。

“行,你们俩开心就行。”花易笑对此倒是无所谓,毕竟他常年在外领兵打仗,住在府里的日子屈指可数。

“世子,今儿可是您大喜的日子,您这身玄衣,要不……咱们换换?黑色太不喜庆。”迎进门的虽是妾,但也是个有名头的女人。

徐管家拿花易笑当半个儿子,北凉王领兵在外,王妃又从不插手世子的事,王府上上下下只有他在忙活这门亲事。

“来人,扶管家回房歇息。”花易笑话音刚落,便有两个侍卫架着徐管家的手臂,将人抬了下去。

“世子、世子……”

只听徐管家的声音越来越远,花易笑身后的大龙一挥手,聚集的丫鬟小厮纷纷散去,花易笑的耳根子终于清静了。

“吱呀”一声,房门被推开了,看着走进门的男子,慕云苏手里的鸡腿不禁停在半空中,她心想,小说的男主终于登场了,尽管他杀人如麻、十恶不赦,但真是个美男子啊。

正纠结着要把鸡腿塞嘴里还是放下,但不过片刻,慕云苏就抵挡不过饥饿,还是将鸡腿塞进了嘴里,赌命归赌命,要是输了,她也不想做个饿死鬼上路。

嚼着肥女敕的鸡肉,她含糊不清的招呼道:“回来了!”

温如婉若是一哭二闹三上吊,他不奇怪;温如婉若是拿着把剪刀要同他鱼死网破,他也不奇怪;温如婉若是不哭不闹、视死如归,他还是不觉得奇怪。

可是一推开门,就见一个女人撸起衣袖,大摇大摆的吃着鸡腿,还客气的招呼他一句“回来了”,彷佛这里是她家一样。

“站着干么?进门说话。”狼吞虎咽的将鸡腿吞下肚,慕云苏起身活动活动腿脚,她前世在轮椅上坐了二十五年,如今得了这双好腿还有些不适应。

花易笑关上房门,饶有兴致地打量着眼前的女人,身着红衣、黑发披肩,桌上散落着发鬓的装饰看样子是她自己拆的,她毫不在乎地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臂,嘴角闪着油光,这是温家的千金小姐?他不信。

慕云苏深吸一口气,打算先发制人,“我不是温如婉。”用不着花易笑逼供,她直接挑明身分,“我姓慕名云苏,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也算是看着你长大的,只是当时你是人,我是鬼。”

花易笑背靠着木门听着慕云苏的鬼话一边摇头一边浅笑,没有要接话的意思,可眼神却冰冷如数寒九天。

慕云苏清了清嗓子,“你娘叫徐小花,乞丐出身,被你爹用偷来的两只鸡买了去。后来你娘生了你,当爹又当娘,既要照顾你还要想法子赚钱,她给人家洗衣服、纳鞋底,你们娘俩日子过得苦,可你爹偷鸡模狗,成天见不着人影。

“你五岁那年,你娘病死了,不、准确的说应该是累死的。你爹舍不得花银子给你娘买棺材,直接卷上草席,将尸体扔下了悬崖。”

花易笑的童年已经不能用悲惨来形容了,在慕云苏看来是恐怖。说到这,她饮了口茶润润喉,不理会他要杀人的眼神,硬着头皮继续说下去。

“你在坟地里偷食物那会,我就在你身边,只不过阴阳相隔,你挨打了我也没法帮你。”小说里就是这么写的,没了亲娘庇护,亲爹又三天两头寻不到踪迹,花易笑过了好些年的苦日子,能活下来可真是奇迹。

“你八岁那年染上风寒,独自一人身上盖着稻草蜷缩在破庙的墙角,我还对着佛像祷告呢,求佛祖保佑让你快快病好。”说着,慕云苏脸上露出淡淡的悲伤。

“然后呢?”这是花易笑进门以来第一次开口说话,他神情冷漠地打量着慕云苏,让人猜不出心绪。

“然后?”慕云苏单手撑着下巴,“心诚则灵,然后你就好了,这么说的话,你的命还是我救的呢。你十三岁跟着你爹当悍匪杀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的。

“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死的人太多,地府的官差忙不过来,迟迟没人收我,我就只能在世间游荡。若要问我为什么跟着你,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偶遇而已,我也跟过其他人,不过他们很快就死了,你命硬活得久,跟着跟着就跟出感情来了。

“后来某一天黑暗突降,像一座牢笼将我困住,无论我怎么叫喊也没人回应,我在黑暗中渐渐失去了意识,当我再次看见光亮的时候,我就在这具身体里了。”慕云苏指着自己的脸,“温家的丫鬟阿香,被迫成为温如婉的代嫁。”

这一番话,七分真三分假,在等待花易笑回来的时候,她绞尽脑汁也就想出这么一个怪力乱神法子。

跑?别说北凉王府守卫森严,她跑不跑得出去了,她如今身无长物,出了王府别说鸡腿,连馒头都吃不起,而王府外定然有温如庄安排的眼线,王府内有虎豹,王府外有豺狼,她哪个都得罪不起。

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可人鬼殊途、阴阳相隔,这种事,即便花易笑手眼通天也没处打听,所以她谎话编得越离谱就越安全。

“好个伶牙俐齿的丫头。”一声浅笑,花易笑缓步来到慕云苏身前,单手捏起她的下巴,左摇右转,打量的仔细,“在温家当丫鬟真是委屈妳了,不如将妳卖到茶楼说书,肯定座无虚席,叫好又叫座。”

不是人皮面具。花易笑在心中默默说了一句,又抬起慕云苏的手,把玩着她粗糙的双手,这是常年做苦力活才能在指间和掌心留下的厚茧。

迎着花易笑的目光,慕云苏丝毫不曾躲闪,她压下心中的欢喜,刚刚一番说辞甭管花易笑信不信,总归他是有了兴趣,她这条命应该能保下。

两人这会儿离得近,慕云苏于酒气间闻到了血腥气,不由得惊呼一声,“你受伤了。”小说里也没写他受伤的桥段啊。

“说!妳背后的主子是谁?温家人可没这个本事,是南燕还是西洲?”花易笑突然眼神一变,手掌强压在慕云苏的肩胛骨上,脸色瞬间惨白。

高兴早了!她哪儿受过这种疼,忙道:“花易笑,你大爷!骨头……要、碎了!”忍着痛,她抄起桌上的盘子就朝着花易笑的面门扔出去,却被他轻易躲闪。

“我再问一次,妳背后的主子是谁?”花易笑没有怜香惜玉的心,他手上的力道又重了三分。

被压制得动弹不得,慕云苏双拳紧握,双目猩红的看着花易笑,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咬着牙道:“你第一次杀人……是用、用刀片划开一个男孩的喉咙,为了、半个、富人从马车里扔出来的菜、包子。这事……天知,地知,你知,我、我知。”

这秘密无人知晓,即便南燕、西洲的细作手眼通天,也不可能从死人嘴里打探出消息。

花易笑的脸上看不出丝毫变化,可他的手却缓缓松开了。

她赌赢了!慕云苏喘着粗气,“这就叫,人鬼情未了,阎王爷他老人家让你我再续前缘,我没意见,你有意见的话找他老人家说去。”她低头扶着肩膀,慢慢的揉着。

“乱世之中讨生活,哪有什么对错黑白,那不是一口吃的,那是活命的机会。”说着,她握住花易笑的手臂,心想这是个建立信任的绝好机会,可手才触及他的臂膀,就感觉掌心湿漉漉的。

慕云苏心里犯了嘀咕,这具身体的手汗这么重的吗?

这般想着,她低头一看,掌心一片红,哪是手汗,这是鲜血啊!且这血还透着一股酒味。

“你不要命了吗?咱俩的事先放一放,先把你身上的伤处理了。”开什么玩笑,他要是在婚房里有个三长两短,她有八百张嘴也说不清。

慕云苏不顾肩上的疼痛,撑着桌子站起来,铜盆里有清水,她将之端来,要为花易笑处理伤口。

“我不信鬼神之说。”花易笑没拦着她,任由她撕开袖子,露出皮肉外翻的伤口。

死在他手上的冤魂数不胜数,世间若有鬼他早就该死了。

“信不信由你,药。”慕云苏冲着他伸手,“习武之人身上总有治外伤的药吧,疯子。”

疯子这个称呼,还是第一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云淡风轻地说出来。

外人明著称他一声世子,背地里却都叫他花疯子,可花易笑喜欢疯子这个称呼,他若是不疯不狠,怎能打下北凉的半壁江山?

花易笑拿出一个黑瓶,交到慕云苏手中,看着她忙活,他却是不太在意自己身上的伤。

“看在阎王爷、佛祖的面上,你能不能给我笔银子放我走?”慕云苏小心翼翼地为花易笑清理好伤口,抬起头,眼睛笑弯成一道月牙,期盼地看着花易笑,“重活一次这等好事可不是每天都有的,我就想安安心心过几天清静日子。”

花易笑同样笑咪咪地看着她,“不能!”斩钉截铁,毫无商量的余地。

闻言,慕云苏心一凉,老天爷祢就不能让我安心的当个路人吗?现在她被困在男主身边,难道她要变成女主,温如婉变成路人了?

思及此,慕云苏不敢多想了,想的越多头越大。

“那你想怎么办?杀人见血没必要吧,你看我这手腕和树枝似的,一折就断,咱们能不能打个商量,有话好好说,别再动手了。”她可不想再被严刑逼供一次。

“留着妳,慢慢玩!”花易笑皮笑肉不笑,看着慕云苏脸上带着玩味的神情,这个女人身上迷雾重重,好久没有遇到如此有趣的玩物了,那些想刺杀迷惑他的女人加起来都不及她一半有趣。

“慢慢玩?”这三个字慕云苏是咬着后槽牙说出来的,她怎么能对变态的脑回路抱有希望呢,“行,那就慢慢玩,来日方长嘛。”

花易笑惨死,北凉兵败,临清破城,也就是今年的事,她可以等。

在板凳上坐了一夜,只觉得浑身的骨头都要散了,慕云苏瞇眼看着面前更衣的花易笑,又有些咬牙切齿,婚房里有一张又软又大的床,可惜这张床昨夜被他独占了。

“看什么呢?”花易笑回身,四目相对,他试图要从慕云苏的脸上看出些端倪。

花易笑赤果的上身身材匀称,穿上玄衣,凸显出他的三分清瘦,月兑去衣服后,肌肉一块也不少。

慕云苏盯着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道:“手臂上的伤小心点,别沾水。”说罢,她直了直腰杆,继续闭目养神。

“累了就去床上睡。”

洗漱、穿衣等事,花易笑从不用人侍奉,军中条件艰苦,即便是世子也得亲力亲为。

慕云苏闭着眼,没注意到花易笑眼中一闪而过的狡黠,外人道他,可是王府内的人都清楚,他从不在哪个女人房中过夜。

慕云苏,妳马上就会被北凉王府的人高看一眼了。

“我前脚去床上躺好,你马上就会招呼丫鬟进门。”慕云苏起身活动着腰身,“你是想让我当慕云苏还是想让我做温如婉?”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当谁慕云苏都无所谓,最重要的是合花易笑心意,与其人心隔肚皮的盲猜,不如用鼻子底下这张嘴问个明白。

见花易笑盯着她不回话,便又道:“那我换个问法,在北凉王府,你是想让慕云苏受宠还是温如婉受宠?”

花易笑居高临下的看着她,“暂时是温如婉。”他也不同慕云苏打哑谜,他喜欢直来直往,输赢各凭真本事。

“行!”慕云苏点头对他的回答表示认同,“这床我躺。”反正花易笑在她房里过夜,板上钉钉的事,北凉王府内有眼睛的都看着呢,她早就解释不清了。

张开双臂,慕云苏大摇大摆地躺在床上,并道:“好走,不送。”

她盼着花易笑快走,自己好睡个回笼觉,至于天塌下来了,那也得等她睡醒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