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背景颜色: 选择字号:

富甲衣方 第四章 出发从军

作者:千寻类别:言情小说

两人在城门不远处分手,约定午时之前在城门处相候。

陌言目送晓夏离开后,先去把这几天积攒下来的皮子卖掉,里面有块虎皮和几张火狐狸皮子,应该能换到不错的价钱,之后就要转往“如意楼”见见熟悉的朋友。

晓夏直接前往布庄,经过这些天的市调之后,她对这时代的衣着有了些基本概念,这次到镇上,她打算多买一些布料,以及裁剪制衣的工具,当然也要观摩时下的流行。

虽然陌言让她别担心日后的生活,但当惯强人的她,怎会坐等旁人施舍?何况未来她还有三个孩子要养呢。

过去他们有大哥做主,教养事务轮不到她来置喙,但日后他们归了自己管辖,就得照着她的方式来。二十一世纪的养儿法有多烧钱,但凡在那里生活过的人类都晓得,因此经济问题必须积极解决。

走进一家布庄,晓夏细细看着挂在上头的成衣,但打从她进门,伙计瞄了眼她的身材,就满脸的不耐烦。

晓夏注意到了,却没把对方的态度放在心上,继续细细问明衣服标价。

“金缕衣”的货源充足,比起前面那几家小打小闹的,老板颇有几分经营本事,光看商品陈列方式,就能确定他很有商业眼光。这里的成衣走的是奢侈性消费,衣服从十两银子起跳,最贵的有上百两,没卖平民百姓常穿的蓝布衫、碎花小袄,但是布匹的价位从几十文到几十两都有。

摆明这里的衣服只卖富户,贫家不要多想,但若要买回去自己裁制,这里的布料种类繁多,还是可以参考一下的。

明星穿的衣服我也想穿,明星去的店我也想去,这是很多消费者的想法,“金缕衣”很聪明地利用了这种想法,不但收拢富人消费,也赚足平头百姓的钱,就算是蝇头小利,聚在一起也颇为可观,更别说贫富的比例本来就像金字塔,下层的人永远是上层的无数倍。

在晓夏问过第十件的价钱后,伙计开始不耐烦了,冷声回答道:“大娘你别问啦,这里没有你能够穿得下的尺码。”

大娘?还真是侮辱人,她才十三岁呐,如果是她的员工,早就革职不用了,不过晓夏没生气,因为理解扒高踩低、嫌贫爱富是人的天性。何况与其说先敬罗衫后敬人,不如说多数人都是透过视觉结合过往经验,来决定自己的态度。

在伙计的经验里,像自己这样的人,大概都是不会掏钱的那一类,没有利益吸引,他还愿意热络,是他天性热情,不愿意热络,顶多是性情冷清。

而性格这种东西没有好坏,只有“受”或者“不受”欢迎,这位小伙计又不是她儿子,他受不受欢迎关她啥事,何必在他身上浪费情绪呢。

所以她没计较对方的鄙夷。“你说得对,我是该裁布回去自己做。”说完,她接连点了几块布匹。“这两块布料我要一匹,这三块给我两匹,另外……”

她从怀里掏出纸张递给对方。“前面列的东西我要一份,后面列的要两份,你先帮我整理一下,有卖绣线吗?”

伙计被她的爽快吓到,立刻换上笑脸,“有,姑娘随我来。”

他把她带到后方的高柜前。“绣线都在这里,姑娘慢慢挑。”

“好,麻烦你把每样东西的价钱写在纸上。”

“可以的,我马上为姑娘准备。”伙计笑容满面。

“太现实了。”也在挑选绣线的姑娘说。

打从晓夏进门她的目光就被吸引,实在是晓夏硕大的身量很难不被人“看在眼里”。她看着晓夏从“大娘”变成“姑娘”,亲见伙计从不耐烦到热情,忍不住轻吁。

晓夏听了朝她微微一笑,见是个清丽月兑俗的小姑娘,一张雪白清秀的瓜子脸,长睫弯弯、五官明媚,脸上带着和气温柔的笑龉。“人之常情罢了。”

听见这话,小姑娘一愣,迎上晓夏的目光。

她非常非常胖,脸上的肉把五官都给模糊成团,但眯眯的小眼睛散发着光彩,很吸引人。

“姑娘豁达。”

“与豁达无关、只是懒,懒得对不重要的人生气。”

“被这样欺负,你当真无所谓?要是我,早就去别家了。”

“我是一路比价过来的。这里的东西比别家便宜,且货色齐全,我想要的这里都有,若赌气跑出去,要买齐所有东西,我得花上两三倍甚至更久的时间,不划算。”

“可他那样待你……”

“他现实、他势利,但我为什么要为他的错误来惩罚自己?”

小姑娘想了想后笑开,“你说话真有意思,我叫沈曦,我爹爹是县太爷沈齐德,我家就住在府衙后面,你有空的话要不要去我家坐坐?”

“我叫白晓夏,住在柳叶村。今天我是随人进城镇的,下次我自己来镇上,肯定过去拜访沈姑娘。”

“别喊我沈姑娘,我今年十五,你呢?”沈曦想,对方肯定比自己小。

“我十三。”

“那就喊我沈姊姊吧,说话算话,下次进镇一定要来找我。”

“一定。”两人告别后,沈曦领着婢女离去。

晓夏看着对方离去,心里很高兴,就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百里挑一,这世界上还是有慧眼识珠的人。

转身认真挑选绣线,一路挑过去,她发现柜子旁挂着几件衣裳,会注意到它们,是因为款式太特殊,特殊到很难不被注意。

它们是薄纱材质,可以轻易透视,里面有中衣,但中衣的款式……是复古版的比基尼,身为二十一世纪的服装设计师,她都不敢在这里设计出这种衣裳,太……标新立异?不对,应该说太猥亵,严重违反善良风俗以及这时代的道德标准。

问题是,她竟分辨不出那是男装还是女装。

说是男装嘛,尺码有点小,但若是女装,它的领口、衣袖……等小地方,有着属于男装的设计元素,所以这衣服是另一位时装大神的穿越作品?

这十来件衣衫款式不尽相同,但风格有很大的一致性,并且每件衣服的裙襁处都绣有一整排黄色的小雏菊,手工相当细致,学习过刺绣一年的白晓夏发现,记忆里对这工艺很熟悉,难道是……原主的师父?

趁着伙计没注意,晓夏悄悄地翻了翻衣服下襦,这一翻……不由脸红心跳,这图案太刺激,狠狠惊吓到二十一世纪的前卫女性,超厉害的说。

晓夏抿住双唇、极力控制笑意,继续认真挑选绣线,假装刚刚看到的……是假的、通通都是假的。

这时门口进来一名中年男子,伙计看到他,连忙上茶看座,态度殷勤、笑脸盎然,让晓夏清楚明白,对方是大户。

中年大叔身穿云锦,腰带间缀着成色不差的翡翠,面白无须,皮肤白里透红、泛着健康气色,身量不高、身材略丰,整个人笑迷迷的,看起来颇为和气。“衣裳做好了没?”

“已经好了,小的本打算午后给秦老爷送过去呢,没想秦老爷过来了。”伙计笑着回话。

“我出来办事,经过这里顺道进来问一声,没想你们做事这么俐落,这么快都赶出来了,全是成大师亲手做的对吧?”他轻声确认道。

“当然,老板特地交代的,让成大师把手边的事儿搁在一旁,得先把秦老爷要的衣裳给赶出来才行。”

真的是成大师成妤凤?那确实是晓夏的师父,她性格孤僻、不喜与人接触,当年白大海在她身处水火之中时曾助她一臂之力,换得成大师教导白晓夏双面绣为报,两人的师徒关系只有短短一年,之后一个胖得不愿出门,一个孤僻到不愿联络,关系就渐渐淡了下来。难道成大师到“金缕衣”做事了?

伙计的回话让秦老爷很满意,他喝口茶后缓声道:“我就说啊,『金缕衣』怎不到京城开店呢,非要在这个小镇做营生,太浪费成大师的手艺了。”

这话伙计答不了,只能抛出满脸笑。“秦老爷稍坐,我去将您的衣裳包好。”

“行吧,快去。”

伙计快步走到晓夏身边,将架子上一整排的十几件衣裳给包起来。

衣服是他订的?他的身材根本穿不下啊,难道他是艺术创作者,勇于设计、勇于前卫,勇于……与众不同?

或者说他是特种行业的经营者?不会,这人看起来非富即贵,身上没有沾染那种气味。

一时猜不透,晓夏干脆不猜了。

只见伙计把衣服拿到柜台旁,裁下一块方方正正的棉布,将衣服细细折叠收拾好,恭敬地递给秦老爷。

“多少钱啊?”

“能给秦老爷做衣裳是『金缕衣』的荣耀,怎么能收钱。”

“这怎么可以,在商言商,快说多少钱?”

“我就一个小伙计,怎能自做主张?如果我收下秦老爷的银子,东家回来能不把我扫地出门?秦老爷,您就饶了小的吧,家里有老有小等着我赚钱回去养呢。”

“你这小子说的什么话,好像我存了害你的坏心肠,行了,你不敢收,下回我找你们东家给就是。”

“多谢秦老爷。”

紧接着在一连串的鞠躬哈腰、感激声中,伙计把秦老爷给送出大门,看着他从街头走到街尾,才转身回铺子,一进门脸上笑容立马垮下,呸地一声,“什么狗东西。”

晓夏把他的表情看在眼里,噗哧一笑。做人难呐,不管是什么角色、处在什么位置,都有身不由己的那刻。

当她把挑拣好的绣线拿到柜台,这会儿再看晓夏,伙计怎么看怎么觉得顺眼。他将列好价钱的纸张交给她。“姑娘,你要的东西我都帮你备好了,只有这个软尺,我不知道是什么,不过我们有木尺,你要吗?”

卷尺还没发明出来吗?“行,给我一把木尺。”

说完,她发现一块薄如蝉翼的月牙色纱萝,比起刚才那些待殊款的衣裳,它飘逸却不透明。“小哥,这块布一匹要价多少?”

“十五两银子,它的量很少,我们『金缕衣』每年只能分到八匹,这是昨天进的货,今天就剩下最后一匹了。”

十五两……超贵,不过成本越贵,做出来的成品更能定位,她模了模布,最后一咬牙,

“帮我包起来吧。”

“好咧。”伙计大喊。真是看走眼了,他为自己的态度感到赧颜,连忙堆起更多笑容服务贵客。

这位才是货真价实的贵客啊,刚才那个,说穿了就是个打秋风的。

“姑娘,一共四十五两一百二十钱,这尾数一百二十钱我做主给你抹了,以后有任何需要,姑娘一定要上咱们『金缕衣』。”

“好的。”交代伙计将大件的布匹送到柳叶村,晓夏拿着装着小东西的包袱走出铺子,脸上带着克制不住的微笑,心情好到不行。

倒不是因为伙计态度改变,而是……拍拍包袱,里面装的是她的专长和熟悉,是能给她带来成就与满足的东西。她即将在这里,踏出穿越后的第一步!

朝约定好的城门口走去,晓夏意外看见白晓瑞。

他正和一名男子说话,那人大概在二、三十岁上下,模样长得不差,眼是眼、鼻是鼻,五官颇端正,他穿着紧身蓝衣衫,贲张的肌肉显示哥哥是练过的,好一个古代猛男!

不久后两人对话完毕,男子递给白晓瑞两个十两的银锭子。

为啥给钱?白晓瑞挣来的?怎么可能!

依他的年龄、能力和疲懒品性……赚钱?哼哈,别怪她带着轻视味道,何况根据她两世的经验,平白无故的获得往往代表巨大损失即将到来。

再加上那男人看白晓瑞的眼光,让晓夏都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第六感告诉她,珍爱生命就该远离。

只见男人模模白晓瑞脑袋、拍拍他的背,态度亲昵得令人费解,之后又在他耳边说几句话才离开,那动作……晓夏猛摇头,企图把不恰当的想像驱逐出境。

此事与晓夏无关,况且依她与二房的关系,不管她做什么都会被解读成——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正确的作法,就是假装没看见,消失在浩瀚人群中。

只是身为有良知的时代好女性,她真的做不到对一个即将掉入陷阱的小屁孩无动于衷,因此不管会不会被曲解好意,她都要提出建言。

于是她来到白晓瑞跟前,问:“你一个人在这?”

“关你这死胖子什么事?”白晓瑞狠狠瞪着她。

要不是白晓夏,爹娘哪会吵架?他们不吵,娘怎会带他上外婆家?他最讨厌外婆,妪得要死,生怕被吃穷似的,餐桌上连半块肉都看不到……总而言之所有事都是白晓夏惹出来的,她就是克死自己爹娘的大灾星,现在还克到他们家来了。

“刚才那个男人,你认识吗?”

“哼,你也想认识吗?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样子,猪头猪脑猪腿猪肘子,你有什么资格?走远一点,免得恶心人。”

死屁孩,一出口就没好话,算了,提个醒就走吧,少在这里自取其辱。“好心劝你一句,不要随便跟陌生人搭话,也不要轻易拿陌生人的东西,你已经十一岁,这种事应该不需要我教你吧。”

“你看见了?嫉妒了?哈哈,你倒是找个肯跟你说话、给你东西的陌生人啊,就你这副丑样,下辈子吧,酸死你、嫉妒死你。”

天,这是鸡同鸭讲吗?两人频率怎么永远对不上。“我是为你好。”

“你要是真的为我好,就把我们家的东西还来。”

“还?我欠你啥了?”

“房子、田地、钱,那些通通是我的,你去族长那里把东西要回来!”他说得一脸坦然。

所以二房不是算计长房财产,而是打心底认定,你家就是我家,你的就是我的,他们是天生的甲方?

彻底无言了,晓夏不废话、不自讨没趣。“再说一次,别接受陌生人的馈赠,言尽于此,好自为之。”

见她转身走开,白晓瑞指着她的背影大喊,“死胖子,你就该跟你娘一起死,就不会祸害到我们家……”

晓夏一路走、一路摇头,白大川和李氏是怎么教育孩子的,竟能教得这样颠倒是非、贪婪无理?

突然间,白晓瑞的声音戛然而止,晓夏不由得好奇回头。

只见陌言抓起他的衣襟,把白晓瑞提到半空中,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顷刻间白晓瑞脸色发白、眼泪翻落,牙关抖个不停,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

“再讲一次,谁是死胖子?”陌言的声音冷得像冰块。

白晓瑞张嘴大口大口吸气,望着去而复返的晓夏,哭得眼泪鼻涕齐飞。

晓夏连忙抱住陌言的手臂。“没事没事,我本来就胖,别跟个孩子计较。”

陌言看她一眼,都被说成这样了还在笑,没心没肺的家伙。

“把他放下来吧,咱们以德报怨,咱们不同他一般见识,咱们……”

在晓夏的极力劝说下,陌言终于把白晓瑞放了,而双腿刚沾地,他就一溜烟跑得不见人影。

陌言嘴角微勾,他不满那句死胖子,但很满意……她一口一声“咱们”。

“发生什么事?”他问,声音仍然硬邦邦的,显示他还在生气。

晓夏轻描淡写地把刚才的事说一遍,她已经描得够轻,但他的眉心却越锁越紧。舌忝舌忝干涸的下唇,这么生气吗?为冲淡他眼角眉梢的蒸腾怒气,她又把“金缕衣”的事情拿出来当笑话说。

“……你都不知道,那衣服有多厉害,是双面绣耶,外面绣着小雏菊,里面却……哇哇哇……惊天动地啊!”这么好笑的笑话,却没逗出他的笑脸,只见他眉头打上死结,脸部线条刚硬得可以切菜。“梁陌言……你怎么了?”

在晓夏的问声中回过神,他道:“没事,突然想起陌新喜欢吃如意楼的酱鸭子,欣瑶想吃和记的肉包,天色还早,要不我们分头去买?”

“好啊,你脚程快,去如意楼买酱鸭子,我去和记排肉包。”稍早刚好有经过,她知道位置在哪。

“可以,还是一样在城门口集合。”

“好。”

晓夏忙惨了,虽是挂名夫妻,但丈夫即将远行,身为妻子总得有所表现。

因此她把原本当成教室的屋子里里外外整理一遍,桌子拼一拼,直接当成工作台。

看着她那么忙碌,陌言不声不响地把屋顶给翻了翻,以保在下一场大雨来袭时,不会里外皆湿。

除做三餐之外,她的时间全耗在里面了,因此外面发生的事她半点不知。

什么事?比方说:透过白娇娇的诚意广播,徐华明和周巧梅的婚事黄了,白晓春的形象毁了,徐夫人一天到晚出门,极力证明儿子的清白,硬将情况解释为白晓春倒贴、徐华明躲避不及,周巧梅误会。

她上周家试图扭转局势,但周巧梅有种,当着两家人的面把徐华明和白晓春的对话一一复述,搞得徐夫人没脸,只能模模鼻子退出周家大门。

不久后消息传出,白晓春要给郑大官人当小妾,并收下百两聘礼。

事情发生后,就不存在白晓春倒贴这回事了,独留徐华明一个人在泥淖里,苦苦支撑着岌岌可危的名声。

这段时间白家二房交了好运,白晓春终身已定,白晓瑞遇到贵人,要带他到国子监念书,李氏成天宣扬好消息,直道:“白家二房发达啦!”

为此李氏三不五时“经过”梁家,想与侄女分享好消息,顺便替长女讨点添妆。可惜她不但进不了梁家大门,还被陌轩挤对一句,“没听说过当小妾也要添妆的。”

李氏被说得没脸,这才不再上门了。

总之白家二房的事丝毫没影响梁家的生活秩序,该做啥就做啥,谁也没停下手边工作。

师父的厨房里挂满腊肉腊鸭,鸡圈里面的鸡喂得饱饱,陌言还去抓上几条鱼养在水缸里,米麦豆粮更是一袋袋堆满地窖。

他忙里忙外,甘秋禹却坐在床边,一面下棋、一面吃着陌言带上来的汉堡。这东西看起来不咋地,但味道奇佳,他一个接一个,连给徒弟留下一点蹭蹭味儿的想法都没有。

人难免有偏见,虽然觉得白晓夏配不上他家徒弟,但不可否认,她的厨艺还行,虽比不上临江楼的厨子,但好歹做的吃食新鲜有趣,尤其是里头的酱汁……尝都没尝过。

“师父,柴火劈好了,徒弟不在,您还是得好好吃饭。”

“罗唆。”

陌言一笑。“明天师父就别来送我。”他赌赢了,太子没种,不敢领军带队,最终朝廷派七皇子过来,如果是他,那么就必须提早上战场了。

“好大的脸,谁想送你!”他别过头,把最后一口酱汁舌忝进嘴里。

“我在匣子里放了银子,如果东西吃完,就自己下山去买,别因为懒惰就不顾肚子。”

“哼,说得好像没有你,爷就会饿死似的。快走快走,别在跟前碍眼。”甘秋禹挥挥手,看也不看陌言一眼,继续和自己对弈。

“那我先回去。”

“走走走,烦死了。”

陌言又看师父一眼,这才转身下山,然在门关上那一刻,甘秋禹下床,走到窗边,望着渐行渐远的徒弟,眼底浮上微雾。

此后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感此怀故人,中宵劳梦想……唉,时间过得真快啊,还以为离别是很久以后的事……

陌言在山上忙,晓夏也没闲着,她从下午就待在厨房里,谁想进来都被赶出去,只闻得阵阵香气不断从厨房传出,勾得人口水直流。

幸好梁家住得偏僻,左右没啥邻居,要不得有多少人饥着。

陌言踏进家门时,天色已经全黑,晓夏恰恰把菜做完,几个小孩在她的催促下已经洗好澡,陌言稍稍打理好自己后,一家人上了餐桌。

晓夏用克难版烤炉做了个小蛋糕,往桌上一摆,孩子们的目光立刻被勾引。

她和陌言对视后道:“蛋糕是特地为陌轩烤的,今天是他的生辰。”

“我的生辰?”陌轩从来没有过过生辰,他没想到晓夏竟会为自己费心。打从她搬进家里,他从没给过她好脸色啊,她不是应该……讨厌他的吗?

“对,蛋糕是为你过生辰准备的,在吃蛋糕之前,我们要先帮你唱歌,等你许过愿之后才能吃哦。”

生活必须充满仪式感。啥?没有这个习惯?无妨,她来建立习惯,反正三枚小屁孩从明天起都归她了。

虽然她的话没人听懂,但无所谓,只要有足够经验,他们就会慢慢懂得。

于是不管有没有附和,她自顾自拍手唱歌,唱二十一世纪人类都会唱的生日快乐歌,然后所有人突然发现,她的歌喉……哇咧无比的好,小屁孩吓到,陌言吓到,连晓夏都被自己狠狠吓到。

天籁啊,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李白诚不欺我也,果然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完美的嗓音加上壮硕身材,晓夏联想到达人秀里的苏珊大婶。

面对这种歌声,就算她没有大喊“嗨起来”,大家也忍不住拍手。

生日快乐歌结束,陌轩应她要求,合掌后拜佛似的许愿。

“我希望自己长大之后,可以变成像大哥这样的人,允文允武、知书达礼、品德高尚……”紧接着是一大串的赞美词。

陌言微征,垂下眼,说不出什么心情。他对弟弟妹妹们是冷淡的,他不懂如何照顾小孩,不知怎么待人好,他连软话都不会说,原则上他只负责养活他们。

他已经习惯几个小孩在自己面前战战兢兢、沉默寡言,他以为他们讨厌并畏惧自己,却没想到,陌轩竟然如此崇拜他,希望自己和他一样?

听到这里,晓夏连忙用力鼓掌,用力说:“你的心愿一定可以完成。”

陌新、欣瑶也跟着拍手,笑得满脸灿烂。

晓夏拿出油纸包递给陌轩。“生辰礼物,快拆开看看喜不喜欢。”

在她的鼓励目光下,陌轩把礼物拆了。是一套崭新的衣服,那料子不是粗麻、不是棉,而是他想都没想过的绸衫。

深蓝色的长衫,腰带袖口及领口绣着云纹,那是在学堂念书的士子才能穿的。

鼻子微酸,她怎么知道……知道他也想上学堂,也想像徐华明一样?

“谢谢……大嫂。”

晓夏一愣,不喊名字了?不坚持她配不上他家哥哥了?

是高兴,也有点小心酸,不过是一件衣服啊,就让他感动到放弃偏见?这孩子到底有多匮乏啊?于是她转头看向陌言。

见他不明白,她还挤两下眉毛,用口型说:“礼物。”

哦,懂了,他回到屋里,不久后坐回位置上,将一柄匕首放到陌轩手边。

陌轩懵了,这是大哥从不离身的匕首啊。

“生辰快乐。”

握住匕首,陌轩觉得沉重。“谢谢大哥。”

“这是爹的贴身之物,爹过世之后,娘将匕首交给我,说以后这个家靠我撑了。今天我把它交给你,陌轩,以后你就是这个家的顶梁柱。”陌言道。

这话把陌轩给吓呆,怎么会是他,那大哥呢?

晓夏苦笑,他送的是礼物还是炸雷啊?想把人吓死也不能用这种方式。

陌言随即道:“有件事我必须告诉你们,明天我就要离开了。”

“去哪里?”孩子们异口同声。

“去打仗,朝廷征兵、我们家里需要有人去。”

“大哥,家里不能没有你,我去吧!”陌轩抢道。

“你还太小,去了只是送命。这件事已经定下,不必再讨论,明天一早我就走,以后你们要听晓夏的话,她是我们的家人,不要排挤她,要尊重她,她比你们年长,见识比你们广,遇事要多听听她的意见,一家人要搀成一股绳,齐心对外才好,听见没?”

他的话太令人震惊,但习惯乖巧的孩子们皆齐声回应,“听见了。”

“好了,开饭吧。”他拿起筷子夹肉,一眼都没看心情低落的弟妹。

晓夏轻叹,这家伙很不会当哥哥啊,多年来家里大小事全都倚仗他,他要走谁不担惊受怕?他不给孩子提早心理建设已经很糟糕,还在餐桌上宣布坏消息,想让大家消化不良吗?

可惜她一下午的心血、全让他给糟蹋了。

给欣瑶夹肉,为活络气氛,晓夏夸张道:“快吃,菜凉了就不好吃,尝尝这鸡块,我腌了一下午,非等它入味才把它给送进油锅,咬咬看,是不是又脆又女敕又多汁……”

唱作俱佳!这对过去的她来讲是小事,可现在的她……是负载一身肥膘在卖弄啊,幸好两个合作的小跟班接受了她的表演,这顿饭才不至于太尴尬。

饭后,孩子们回屋。陌言帮着把碗给洗了,又烧来热水,两人沐浴过后也回到房间。

陌言把荷包交给她,里面有几张银票,粗粗估算……居然近百两?

“这钱怎么来的?”投军前的最后一票?去抢劫了吗?

“我卖掉几张皮子,皮子是这几年攒下来的。”事实上他卖了更多钱,但之后要花用的地方太多,只能给她这一点。

“有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早点卖?非要让一家子过得穷巴巴苦哈哈。”

“财不露白,我总不在家,陌轩几个还小,如果晓得家里有钱,地痞癞子趁我不在时欺上门,他们无法应付。”

这话有理,这里的生态与民主扯不上关系,倒是拳头大好说话。就说白家大房吧,也不过攒上几十亩地,白大海一死,亲兄弟便弑嫂害侄女、谋夺家产,财不露白确实是真理。

“以后我会托人将饷银送回来,你不必太担心。”

“我更担心的是你,今晚你也看清楚了,陌轩他们很重视你、依赖你,为了他们,你要好好保重自己。”

轻叹,于他而言,更危险的地方不在战场上,他当然想保全自己,只不过很多时候人算不如天算。

避开这个话题,他说:“以后他们就要麻烦你了。”

“我不怕麻烦,不过必须先确定,我能做主他们的教养权吗?”

“当然。”这话他应该慎重考虑之后才回答的,但他完全没思考,好像本来就该这样,好像她一定能把孩子给教好。

“那好,以后他们不够优秀,你可不能怪到我头上。”

“我也没有把他们教得多好。”

这样够好了,对比起白晓瑞来说……

她从木箱里取出包袱,在他面前展开。“我给你缝了两套衣服、两双鞋,还做了一些袜子、帕子、荷包之类的小东西。我也买了点药,这是治刀伤的、这是治拉肚子的、这是治……听说回春堂的药很不错,我都备下了,我对从军没概念,不知道还要准备什么?”

“够齐全了,我是去当兵,不是去享福。”

“也不知道军营里吃的好不好,厨房里我做了些肉干,明天出门前再给你带上,如果你能托人把饷银送回来,而我的信也能顺利送到你手中,到时你想吃什么、缺什么,写在信上,我给你送过去。”

“不必这么麻烦。”

“怕我麻烦,就别去战场。”明知不可能,她还是忍不住劝说一句。

好啦,是她的问题,她没有爱国情操,她只想活着,平平安安地过着自己的小日子,她就是个头发长见识短的无知妇人。

陌言笑了笑,却没有回答。

她明白,那个笑容代表——委婉的拒绝。

抿了抿唇,她说:“早点睡吧,大清早就要启程。”

“嗯。”他点点头,弯身拿棉被时,突然间……虽然只是灵机一动,但很想要,只是怎么要求呢?光是想像,他的脸和耳朵就红得几乎爆出浆汁。

脸红啥?莫非是……出征前夕,男人都会精虫上脑?

晓夏脑袋一懵,他不会是对她……下意识低头,看着圆滚滚的身材……如果他有那个意思,就真不能放他上战场了,脑子有病的人,打仗的死亡率是正常人的三到五倍。

“你、你怎么了?”她问得战战兢兢。

“我明天就要离开家。”

所以呢?他想在出征前放肆一回、疯狂一场?那她应该答应吗?

嗯,当然要,时光一去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啊,她必须珍惜机会。

“然后呢?”她抖着声问。

“你能唱首歌给我听吗?”

唱歌?只是唱歌?呼……好想笑……突然间松懈下来,她不知道该惋惜机会远去,还是庆幸他的脑袋是正常的。

“可以。”她回答得爽快。

三两下他们就定位躺好,蜡烛熄掉,只剩下透进窗槛的朦胧月光,隐隐约约地照着枕边人,陌言没有异样心情,只觉得安心,一种久违了的安定与平静。

已经很多年了,心里很少这样踏实过,她身上的味道更浓了,除皂角味之外,还有种陌生却让人舒心的气味,是竹叶香吗?他分辨不出来,但就是喜欢。

不是第一次并肩齐躺,但晓夏竟然有点害羞。

她知道过度想像不道德,却阻止不了自己浮想联翩——八块肌、结实的胸膛、情话绵绵……即使理智不只一次警告她,但想像力依旧膨胀。

突然间好热,她把棉被往一边推开。

好心善良的正人君子看见,立刻起身细细帮她盖好。夭寿哦,多像偶像剧里男主角帮女主角拉安全带的场景,满满的、浓浓的男性贺尔蒙啊!

她在心里呐喊:梁陌言,你就不怕我兽性大发?

借着拉棉被这个动作,再躺下时,他刻意再靠近她一点,争取更多的气息入侵鼻翼。

呃,他这样还让不让人活了,又热、再热、更热,原主的身体虽然未发育,但寄生灵魂熟透了好吗?如果他普通一点,如果他不那么吸引人……可他就不是那些“如果”啊!

唱歌唱歌,快把思绪拉向正常轨道。

晓夏张口开唱,“……还记得你说家是唯一的城堡,随着稻香河流继续奔跑,微微笑,小时候的梦我知道,不要哭,让萤火虫带着你逃跑,乡间的歌谣永远的依靠,回家吧,回到最初的美好……”

她连唱两次,歌声美好、一句句烙进他心底。

陌言听懂了,她要他记得家的美好,她要萤火虫带着他逃跑,她怎就这么不乐意他去打仗呢?是因为……隐约感觉自己不会再回来?

他眉心不由得带上沉重。

停下歌声,她说:“战场千变万化,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面对什么,希望你能牢记一句话——把保存自己当成中心思想。”

这丫头,千方百计叫他投降,皇帝如果知道家属怀抱这种想法,会不会觉得自己的龙椅岌岌可危?

“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再也没有机会赢,输掉短暂却赢得永恒,是值得的交易。记住,对别人俯首不是没骨气,蹲下是为了跳得更高。”

是自己误解了?她是在教他失败被俘,要怎么面对困难?

“一将功成万骨枯,我祝福你,别成为累积别人功勳的枯骨。”

这也算祝福?不过她有副好嗓音,甜甜糯糯的,这样的声音很容易说服别人。他被说服了,也被说得昏昏欲睡,也许这和她的声音无关,而是有她,他的失眠症就能不药而癒……朝瞰初升,几个孩子没人叫唤,就自动起床梳洗,难得的早餐团聚。

吃过饭后,全家人把陌言送到村口,弟弟妹妹对大哥一向敬畏有加,多余的话也不敢说,只有欣瑶大起胆子,轻轻拽住了他的衣角。

“好了,送到这里就行,你们回去吧。”

陌轩眼睛红红的,把包袱交给大哥。

陌言拍拍他的肩膀。“以后你是家里最大的男孩,要帮着晓夏好好照顾弟妹,别贪玩。”

“我知道。”

他模模陌新和欣瑶的头,对着晓夏说:“以后辛苦你了。”

晓夏点点头,心底酸得厉害。

陌言走了,临去前把欣瑶的手交到晓夏手里,她牵着孩子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这一刻她隐约感觉……断了,他和她、和这个家……断了。

远远的,着一袭青衫的老翁在林子后头,目送陌言离去,脸上有着微微的寥落,这孩子……祝他鹏程万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