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背景颜色: 选择字号:

美味仙妻 第七章 城王千岁找上门

作者:陈毓华类别:言情小说

被女儿磨蹭半天,拿女儿没辙的晓修罗第二日领着一家人,浩浩荡荡的去了甜水巷的宅子。

客栈服务再周到,毕竟不是自己的窝,对众人来说能早一日搬进宅子里,求之不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索性全家人一起看宅子去了。

宅子买都买了,看也看了,要拿小县城的眼光来看这宅院也算可以的了,于是不罗唆,这天下午晓家人就从客栈撤了出来,搬进还没怎么整理的宅子了。

由于马车进不了巷子,于是晓星星让锣师们和车夫帮着把几车的家当卸下来,用人力搬进宅子。

这动静自然不小,不少院子都有人探出头来看个究竟,有的干脆指指点点,只是震慑于他们不同于县城的穿着,不知底细,也就无关痛痒的说了两句闲话。

“看起来像是外地人。”

“瞧着虽然都是什物,那上头的纹路可讲究了,我看着不像咱们还是省城那边的物件。”

“也是,你看那些个夫人的穿着,那手工……啧啧,也就手头宽松,要不哪能说买宅子就买下的。”

结清了该给矿师的银钱,另外包田仲照着晓星星吩咐又多了每人十两的辛苦费。“这一路辛劳各位了。”

对晓星星来说,这些礁师就接他们这趟鎌,之后一路回京城,一切的花销就得吃自己的了,再说,这一趟护送他们全家人过来,夜里该轮哨的、该搬重物的、该打猎的,他们没少做,多给些辛苦费也是应当的。

矿头没想到不必把人送到雷州不说,除了说好该给的银子,居然还有辛苦费,替众镶师们谢了他,这才走了。

“咳,这宅子多少银子买的,爹补贴你一些吧。”晓修罗看家中女眷兴高采烈的置放物件,把女儿叫到了一边。要是被人知道这宅子是由女儿掏钱出来买下的,能听吗?他大老爷的脸面要放哪去。

“好啊。”晓星星干脆得很,把契纸拿出来,两百五十两纹银,上头盖了官府的大印。

男子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晓修罗掏出了两百五十两的银票给了连推辞都不推辞一下的晓星星。

晓星星随手把银票给了美貌,“你收着去,咱们也回院子去把箱笼、包袱理一理。”

新宅子的杂事可不归她,家里不还有三个姨娘,派活儿这事墨氏是轻车熟路了,她自己只要把自己住的小院管好就是了。

眼下,家里没几个下人,这一路风尘仆仆,几个姨娘就算还有那么点娇气也都在路途上磨光了。

没有下人侍候,换下来的脏衣服谁洗?错过宿头没找到打尖的旅店,大锅饭谁煮?饭碗锅盘筷子谁洗?袜子鞋子破了谁补?难道都靠她一人?还真是爱说笑了!

如今只是整顿自己选好要住的院子,该除草的除草,该扫尘的扫尘,整理箱笼的整理箱笼,起码比奔波的时候要轻省多了,所以哪来她什么事?

晓府里没有嫡子,本该与晓修罗住在前院的晓银河却在丁氏的坚持下住进了她的小跨院,所以东厢便由晓星星住了。

从绣楼的回廊眺望出去,便能看到老梧桐树绿波成荫的优雅姿态,内室的另一个大窗没有任何遮蔽物,所以得做窗帘,想看海的时候,掀开珠帘就有蔚蓝海岸可以眺望,至于空荡荡的小院子,有闲情时再种上点花草就好了。

晓星星对这间卧房很是满意。

见白露提水擦拭不多的家具,美貌捣着鼻把梁上的灰尘扫下来,两人直喊太简陋了,怎么住人呢?

她莞尔,把头发挽起,系上头巾,揭起袖子,挥了抹布,也跟着忙碌了起来。

原主身边自小就一个白露侍候,虽然后来多了美貌和另外两个丫鬟,凑成四大丫鬟,可她也不像一般的大家闺秀娇弱,递茶布菜都要人,她凡事喜欢亲力亲为,因此见她抹起窗桥,两个丫鬟什么都没说,只是更加卖力做事了。

新宅的杂事从入暮忙到第二天,住进新家的头一晚,叫了附近的饭食回来,众人吃完洗漱后倒头就睡了。

翌日,外院、内院,府里上上下下没一个是闲着的,就连晓修齐也由姜氏推着轮椅到处去巡看,纪录下来家里得添置些什么,破败的屋瓦、墙角该请什么工人来修缮。姨娘们都换上适合干活的窄袖短襦,把被套拆下来洗刷、晾晒,许久没有过人烟的厨房要通火囱,要清灶膛,家里别说一滴水没有,更别提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样样都得去采买。

就连晓银河也自告奋勇去帮他爹整理书房以及睡觉的地方。

没错,这些年来,晓修罗除了去姨娘那边歇息,平时都睡在书房里,搬了新家,他也在书房瑞安了床榻。

加上晓修齐贴身侍候的小厮大石,刚好五根指头数得过来的下人都被派出去跑腿采买,一整天下来,墨氏光跑来跑去安排事情就累得够念,晓星星倒是把自己当一条躺平的咸鱼,听着远近不绝的海涛声,舒坦的睡了个好觉。

她真心还不想起床,就被美貌叫醒,说几个姨娘都在外头候着了。

晓星星闭着眼让白露替她擦脸、梳发,用柳枝沾了牙粉揩牙,漱了口,来到外间,一字排开的姨娘们客客气气的都起了身。

姨娘们可不是来串门子的,搬家了,这么多的人,用的暂且不说,吃是头等大事,米面菜每日都得买,最重要的是家里没有厨娘,没人掌勺,一家子十几口人,总不能天天三餐都叫外食,那得多烧钱?

还有这宅子也就空屋一幢,每个院子都需要添置家具摆设什物,采买家具那又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家里的银钱不在她手上,墨氏哪敢自作主张,只能眼巴巴的来请示晓星星了。

晓星星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什么时候家里的钱全扔给她管了,短短一个月,掏钱出去的速度已经让她的荷包扁了又扁,现在得买人,还得让人打口水井,还有采买家具,这意味着他们家根本没有收入,只出不进。

这回,估计真的要没钱了!

她好愁啊,脑子里疯狂盘算着怎么挣钱……后面都没仔细听墨氏扳着指头说事了。

“所以大姑娘觉得要采买几个下人好?”

晓星星回过神来,瞧着这些日子因为忙碌,生活有了重心,脸上气色好了一大圈的墨氏,她身上的装扮也因为要到处走来走去而力求简洁,却又不失端庄,更显贞静气质。其实墨氏心里也有谱,她不再像以前那个爱争风吃醋的自己了,以前的她一心和其他姨娘争宠,没完没了的耍妖媚妖嫌,但是这段日子静下心来,她却觉得现在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好。

这一趟离京,沿路的大小事都是由晓星星出来发落的,墨氏执行帮衬,不管怎么说,姜氏是隔房的人,又得守着晓修齐,自己都快顾不上了,再说哪有弟妹管大伯家事的,可如果全堆到晓星星头上也不像话,而且她还真的不愿意。

相对的,晓星星也是全看在眼里的,还知道知人善用。

墨氏被推出来管事,从最开始的连话都说不清楚,到后来逐渐熟练,吩咐事情条理分明,举止大方。搬进新宅,事情在她手上慢慢捋顺了,只是关于钱的事情她拿不了主意,还是得来请示晓星星,找她拿钱。

有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如今这府里,银钱主要都在大姑娘手上。

“添人手嘛,其实也不必急在一时,咱们家现在不比以前,以前大手大脚花钱的习惯要改,现在家里头除了爹身边的包叔,五叔身边的大石,还有三个从京城带来的人手,劈柴、采买、跑腿也够用了,至于厨房,雇个婆子来做饭,一个月给个几钱银子也就可以了。”

买人不是什么大事,只是目前还没有到大肆采买的那个必要,他们刚搬来,人只要够用就好。

再说,这段日子,姨娘们身边少了丫头服侍,不也把日子过起来了,她并没有想要苛刻这些姨娘,不过由奢入俭难,由俭入奢易,往后他们家要花钱的地方还多着很,先能省一些是一些吧。

丁氏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咱们家最大手大脚花钱的不就大姑娘你了,还有谁,你还好意思说别人。

端氏娇娇怯怯的抬了抬手,伸出凝脂般的如雪皓腕。

“有话就说,别吞吞吐吐的。”

原来想哮着软兮兮嗓音说话的端氏很快清醒过来,她们现在面对的可不是老爷,是大姑娘,她要敢用那连女人都会跟着酥了半边身子的嗓子和大姑娘说话,等下准被拍在地上吃灰尘!

要端庄,她也不是不行。“大姑娘要做饭的不必从外面找人,妾身来就行了。”

晓星星挑起眉。

墨氏、丁氏两人一脸见鬼了的表情。

端氏却是豁出去了,“大姑娘您也看见了,咱们这一路的吃食虽说不全是妾身一人张罗,可也是出了大力的,妾身以前家里做的是喜宴厨子的活计,当初下乡十几二十桌流水酒席根本是小菜一碟,如今咱们府里就十几口人,有什么难的。”

以前她从来不提自己的出身,怕旁人瞧不起她。

当初她也不知道老爷是怎么看上她一个乡下姑娘的,想来想去,只能说老爷是被自己这张还称得上貌美的容貌吸引。

晓星星想想的确是这么回事,端氏做的饭菜虽然距离精致有点远,办流水席嘛,只要饭菜厶口宜适口就好,还不难吃。

端氏看晓星星没动静,绞起了指头。“大姑娘是觉得妾身做的饭菜普通吧,这些年做了姨娘,过惯了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厨艺是退步了不少,不过灶下的事只要学会,就算生疏了,把手感找回来也就是一回生二回熟的事。”

她如今也是看出来了,老爷对她们三个没半点多余的心思,墨氏管家一把手,丁氏还有个孩子可以倚靠,她呢?总不能等着色衰爱弛,在院子里老死吧?

不,她不愿意!

她看得出来大姑娘并没有想象中的不讲理,只要你说的对,她是可以被说服的,所以她决定来试一试。

就算不行,她也没什么损失。

晓星星在心里给端氏赞赏的点点头,可不是什么人在过惯好日子后还想回头来吃苦的。

“端姨娘可得想好,厨房的油烟可是挺大的,可别两天就哭着说不干了。”

“大姑娘尽可放心!”见晓星星语气轻松,还有心调侃她,这……是成了吗?

“那就说定了,你做的好,我给你打工钱,但如果饭菜做得太差,是要扣钱的。”是甜头枣子还是板子都得先说好。

丁氏暗自撇嘴。打工钱?那能有多少,雇一个煮饭婆子也不过几钱银子的事,端氏好好的一个姨娘不做,竟然异想天开钻进厨房,整天忙得双手油腻腻,蓬头垢面的,就为了赚那一点钱,她见过不会想的,还真没见过像端氏这么蠢的。

既然当了姨娘,最重要的就是把老爷的宠爱笼络到手,厨娘是下贱人做的活儿,果然是出身不高,想法也就只能这样了。

丁氏看不起端氏,但是端氏这边却是喜出望外。

她对姨娘这条路还真是心灰意冷了,大姑娘愿意给她机会,还要给她打工钱,也就是说她除了正常的姨娘月例,又能有一份额外的收入,这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最重要的是靠她自己的能力得来的钱。

她只要省着点,好好存个几年,就算没有儿子也能把日子过下去,而且过得比一般人还要好。

她恨不得立刻就去上工。

晓星星慢悠悠的看着三个身材各有千秋的女人,从头到尾没吭声的丁氏,她也不主动询问,既然人家乐意当摆饰,晓星星也当没看见这个人。

倒是家具的采购,她让墨氏把清单列出来,看要支出多少银子,等她过目后再使人去订做。

三个姨娘半福了身子走了。

晓星星在屋里隐隐听见丁氏那提高了声音,带着尖利的柔腻嗓子——

“我说你也真是的,又不缺那几钱银子,何必作践自己?”

然后是端氏分辩的声音,“大姑娘说不养吃闲饭的,我又不像姊姊身边还有个孩子,日夜漫长,找个事做打发时间也没什么不好。”

“劳碌命!”

声音渐渐远去。

晓星星心想这端氏倒是个明白人。

发落完家里那摊子事,她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既然人都醒来了,那就出去走走。

“美貌,咱们上街去。”

美貌赶紧跟上。“姑娘,要带银子吗?”

晓星星回她一瞥。“够去茶楼喝茶的茶钱就可以了。”她顿了下。“顺便把牡丹花匣子里那铺子名册拿出来。”

“好咧姑娘,婢子可是打听过了,这小县城有个小梨园,传闻里头的小青衣演的《西厢记》可好看了。”

“下回吧,今儿个有正事。”

晓星星出门去了,然而,等了两天都没等到新邻居过府来拜访的元璧,让黄泉持了拜帖去了晓家。

晓修罗亲自收下的帖子,那是一张蚕茧纸,以泥金书写,落款人写着元璧二字。

晓修罗在侯爷的爵位上坐了半辈子,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但是这以蚕茧纸和泥金写出来的帖子,叫他烫手的差点拿不住。

这蚕茧纸极为罕见,应该说自王羲之以后,再也没人用它写过字了。

只是这署名陌生得紧,他们一家没声没息的在徐闻落脚,他也成了白身,往来的人家一个都没有,又哪来的上门拜帖?

黄泉见这位前任侯爷没反应过来,小声解释,“我家主子是城王。”

“哪个城王?”晓修罗一知半解。虽然这么问投帖人家的下人有些失礼,不过话都出口了,覆水难收。

这位爷没认出他来也就算了,连他家主子都一脸的无知,黄泉啧声,“咱燕荡朝现在还有几个一字王?也就一个城王。”

晓修罗恍然大悟。“王爷怎么会在这极南之地?”

根据传闻,这位城王是堪比神只一样的存在,在战场上是妥妥的杀神,在权贵心中又是芝兰玉树般的人物,在名门淑女心目中还是最佳的乘龙快婿。

城王是先帝最小的儿子,今上的弟弟。

五岁就封了王,赐了江南最富饶的封地,开了府邸,当时的先帝年纪已大,老来得子,担心自己无法亲力亲为的教育这个幼子,便将小儿子送到了当时的东宫,交给太子抚养。

城王出生那年,那时的太子已经二十八岁,膝下孩子一堆,因为先皇的圣旨,他当起了女乃爹,小到娃儿洗澡吃女乃换尿布,大到启蒙读书、传授武艺,扎扎实实把城王带到了十岁。明着是兄弟情分,但感情超越父子,太子府里那群孩子拍马都比不上他待城王的一根指头。

城王十六岁的时候,先帝驾崩,太子登基,在城王原本的封号上加封千岁。不料六年前一场战役后,他便失去了踪迹,有人传言他练功走火入魔,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又有传说他在战场上中了奇毒,陷入沉睡,至今未醒,可信度更高的另一种传言是,这位城王早就死在战场上了。

当时朝堂因为城王的失踪大乱,今上更因为这样的谣传连惩好几批的官员,说他们妖言惑众,蛊惑民心,而后派出无数骑兵,把滇南之地翻了个底朝天,可惜城王的下落比丢进水里的石块还难找,连个涟漪也没起来。

连续三年的时间,今上不知花费多少人力物力,直到朝中物议沸腾,皇室贵戚都纷纷上书力劝,今上为了平息各方压力,不得不撤回寻找城王的人马。

晓修罗万万没想到,一旬便能攻克三座城池,令人闻风丧胆的城王居然人在湛江。

所以说传说就是传说,以讹传讹,没有根据的事姑且听之就好。

“失敬、失敬,赶快有请!”晓修罗哪里还敢怠慢,瞧瞧自己的服装仪容没有差错,疾步如风去到大门,亲自去迎接城王千岁。

在晓家垂花门处大青石上坐着的元璧,穷极无聊的打量宅子前院,身边只跟着黄泉一人。

今日的他发束于头顶,青绿如翡的发簪松松插在发上,雨过天青的缎面圆领袍子,外罩一件白梅纱袍,腰系丝条,脚踩麻履。

这张脸,丰神俊秀,如冰雕雪铸,虽然只有一面之雅,晓修罗还真没那么容易忘了他。

他怎么也没想到城王竟就是在荒郊野外吃了他女儿一碗粥……好吧,一口粥的人。

毕竟经历过权势的洗礼,这点城府晓修罗还是有的,他客客气气的把人请进了堂屋,面上不动声色,也不提两人曾见过面的事——过去就过去了,不过是一口粥的事,是吧?

只不过说好的仪仗赫赫,仆役成群呢?

是他局限狭隘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越是大气的人越是不显山露水,想想他来讨粥吃的时候身边也就同样一个小侍卫。

这叫什么,低调啊!

让人上了茶点果品,晓修罗也没敢托大在主位上落坐,饶是身分贵重也是过去的事,现在的他是一介布衣,哪来的资格和城王平起平坐。

“不知是城王千岁驾临,失礼的地方,请多海涵。”

元璧虚扶了晓修罗一把,面上笑如温玉,谦和中透着暖意。“是我来得突然,还请晓老爷莫见怪,你我不在京城,不兴朝堂那一套,你还是坐下,这样好说事。”

晓修罗闻言,客气的作揖,在下首的第一个位置坐下,才沾上椅子,就听见元璧又说道——

“两日前,晓大姑娘曾说要陪同晓老爷到寒舍拜访,直到今日却没有看到人,不知大姑娘可在家?”

他草草寒暄完,居然就开门见山的问起自家闺女,晓修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我说王爷,你好歹也懂些人情世故,搬家是三两句话的事吗?何况你一进别人家门,开口闭口就是人家闺女,会不会太目中无人、没把星儿的闺誉当回事?

只是茶棚一别,星儿是哪时又和这煞星碰上的?莫非两人有私下来往?

这就对了,要不然星儿怎么会把宅子买在这里,还非要在徐闻住下来不可,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晓修罗心里对元璧的热情顿时消失了一大半。

“王爷怎么会在隔壁置了宅子?”隔壁那宅子他看过一眼,门前朴素简单,可一眼看不到里头,因为被层层叠叠簇拥的绿荫高树给遮蔽,带着两分神秘,他也没有窥人隐私的癖好,觉得无甚重要的一瞥也就过去了,因此他并未发现瓦脊的不同。

“因为战事受伤便在此处疗养,懒得动,一住便几年过去了。”他那口气就像在说一件别人的事。

“王爷厥功至伟,是百姓们瞻仰敬慕的英雄。”

“为国为民,做了该做的事,不值得一提,若是没有那些抛头颅洒热血的兵卒将士,只有元某也不管用。”他态度温和谦良,就好像那些厮杀马啸、刀光剑影、滚滚狼烟,都被留在了那块黄沙遍野的边疆。

然后,就、冷、场、了。

晓修罗心里千难万难,他从来没有和这位杀神面对面的经验,轻了重了都不行,还想说点什么,两人万分的不熟,全然没有共通的话题。

这位爷,他侍候不了!

“王爷来得不巧,星儿不在家,我们刚从京城举家迁到此处,家事一时间还未捋顺,过个两日,在下必然登门拜见。”

在下必然登门拜见,是没有晓大姑娘的。

乡下地方的邻里关系十分重要,特别是在普通百姓之间,女眷们互相借个醋盐、几把青菜,闲时串个门户。

男人也一样,农忙时互助合作,逢年过节互相走访,遇到困难相互支持,邻里的关系可以说是仅次于宗亲血缘关系,所以才说远亲不如近邻。

只是这个近邻一来就说要见自家闺女,到底是哪条道理?

“这样啊。”言下不无遗憾。“既然大姑娘不在,元某也不便逗留,告辞。”

元璧淡淡起身,也不在意晓修罗送不送,闲庭信步的离开了晓府。

晓修罗还真没打算送元璧出门。

没一脚把他踹出去已经算客气的了,堂堂的一个王爷千岁,上门就问候人家姑娘,哪里是什么街坊示好,根本是奔着他女儿来的,好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