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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身 第二章 冥冥之中的发现

作者:千寻类别:言情小说

站在审讯室隔壁的小房间,小米和杜雍从单向玻璃看着里面,仔细观察着嫌犯的每个表情。

“说吧,你为什么杀死陈欣仪?”阿康锐利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庄凯翔。

庄凯翔无奈地捶了几下桌面,叹气说道:“波丽士大人,我要说几次你才会相信我没有杀人?没错,陈欣仪是我的前女友,但是我的前女友不止她一个,难道每个分手的女人,我都要拿刀去砍人家吗?何况她的前男友也不止我一人,你要不要去调查一下别人,说不定是他们动的手。”

“陈欣仪的室友说,三月二十七日那天,你到她的住处去闹。”

“什么闹?都什么时代了,分手跟吃泡面一样,是每个人都经历过的事情,闹一闹就能和好吗?我只是去把话说清楚,她想跟我分手可以啊,但至少要面对面把话说开对吧?哪有人传一则LINE就要分手,好歹都交往了两年,这样做是不是太过分了?”

“听说你打了她一巴掌?”

“她还抓了我好几下咧!拜托,那个女人像疯子一样,就算她不跟我分手,我也打算要跟她分手了。”

“四月初的时候你人在哪里?”

“这个我记得,清明节我回家祭祖,然后就去欧洲了,到四月十七号才回台湾,不信的话你可以问我家楼下警卫,对了,我还有机票和护照可以作证……”

此时,外头的小米说:“他在说谎,他不断用食指划着嘴唇,虽然用很多话来解释自己的行为,但他的眼神始终不敢直视阿康。”

杜雍点头,他同意。

从微表情来分析,一个人若是心虚说谎,在面对盘问时常常会在不经意间做出一些安抚自己的小动作,也是一种心理暗示,例如模模自己的鼻子、下巴或脖子,这种动作通常是下意识的行为,往往能给观察者一种最直接的判断和感受。

“等等……他在害怕?你看他突然缩着脖子,手指不停在桌面下扭绞、摩擦,他在害怕什么?”

小米不知道,但杜雍看见了,他看见一道黑影穿过墙面进入审讯室,像一件黑色的披风轻轻罩在庄凯翔背上,还像是有意识似的将他包裹起来,越缠越紧、越缠越紧,紧得庄凯翔脸色铁青,身体微微颤抖。

尖锐笑声响起,湿湿的、黏黏的鲜血滴在他额头上,再从他脸上滑落,而那都是从一颗飘浮在半空中的女性头颅上滴下来的。

她的眼睛张得很大,嘴角带着邪恶笑意,下巴搁在庄凯翔头顶,一点一点往下滑,滑到他耳朵边,她开始对他说话,声音虽然不响亮,却无比清晰。

杜雍知道庄凯翔为什么害怕,因为他也听见了,那女鬼是存心让庄凯翔听见,也让他听见。

庄凯翔觉得越来越冷,身体像被冰块冻住般动弹不得,他全身抖得厉害,那可怕的声音像丝线般不断钻进他耳朵里。

微哂,杜雍离开小房间,走进审讯室。

阿康看见他进来,站起身把位子让给组长,杜雍没有坐下,反而走到庄凯翔右手边,大掌拍上他的肩膀。

他的动作不大,庄凯翔却感觉彷佛有一把大锤子,直接把身体上的冰块瞬间敲碎似的,他又能动了。

杜雍的动作没有让女鬼动怒,她的身体和头颅接了起来,面无表情地看着杜雍,半晌,飘到阿康的椅子上坐下。

杜雍淡淡地说:“你可以继续睁眼说瞎话,不过容我先提醒你,你有权利否认,但我们会把问案的完整过程提交给检察官,到时候『毫无悔意』这四个字,应该会替你争取到更严厉的判决。”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波丽士大人,你不可以滥用职权恐吓百姓。”庄凯翔呼吸顺畅了,又能够继续舌粲莲花,为自己争辩。

但杜雍不给他机会。“三月二十七日,你到陈欣仪的住处去谈判,说要分手可以,但是她必须把你送给她的礼物全数归还。她同意把东西寄还给你,你却非要她当面还,还要她去你家里,把她留在你家的东西带走。”

庄凯翔吓住了,这人怎么可能会知道他们之间的对话?

隔壁间的小米一笑,组长又要大展神威了。

杜雍继续说:“这只是个借口,事实上你希望能够和她重修旧好。四月三日那天晚上,陈欣仪去了你家,你们谈得很不愉快,你对她的移情别恋非常愤怒,你打她、辱骂她,觉得她**,你企图强暴她,她极力反抗,你却把她给掐死了。

“她死了之后你仍然控制不住愤怒,你怨恨她,用刀子不断往她身上捅、切、砍,就这样,她的头被你硬生生砍断,你企图把她的尸体装在旅行箱里丢掉,但是旅行箱太小,所以你把她的身体塞进旅行箱,再把她的头放进电脑包。

“陈欣仪想要分手这件事让你很受伤,你早早就订了两张前往法国的机票,本来打算藉由这次旅游让她回心转意,可惜她不愿意。你干脆将计就计,让警卫看见你带着行李,再告诉他你要返乡祭祖,然后出国旅游,但你没有返乡,而是把尸体带到象山埋起来。

“你的手段残忍冷酷,说明你个性孤僻乖戾,感情淡漠,缺乏家庭温暖,你的原生家庭也不美满,对吧?你的母亲抛弃你和你父亲,离开家庭,所以你把对母亲的恨投注在陈欣仪身上……”

听到这里,庄凯翔胸口喘息不定,不敢置信地望着杜雍,他怎么可能知道这些……

“不必怀疑,我不是神,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我有足够的证据,今天找你过来只是走个流程,其实我们大可以直接将你拘捕归案。”杜雍打出致命一击。

闻言,庄凯翔再也无法淡定,警方有证据了,他早已被证实了罪名,所有的辩解只是笑话,只能怔怔地开口,“不是我的错,是她,她不应该移情别恋,不应该看不起我,不然我也不会想要杀她,那天是她先……”

他絮絮叨叨地交代了自己的犯案过程。

杜雍浅哂,使个眼色给阿康,往外走去。

他一离开审讯室,小米立即冲上前,一脸崇拜地看着他,问:“组长,你是怎么知道那些的?”

“猜的。”杜雍目光转向审讯室。

陈欣仪朝他点点头,又恨恨地看庄凯翔一眼,转身穿墙而去。

“猜的?怎么可能猜得这么准?”小米疑惑。

“三月二十七日那天有室友为证,两人不欢而散,既然已经散了,为什么庄凯翔住处的警卫会见到陈欣仪?如果两人复合就不会出现这起命案,所以必定是为了斩断最后的一点关系,至于那最后的关系有可能是宠物、情书或是礼物,其中应该以礼物的可能性最大。

“死者的尸身上有伤口,法医确定她曾遭受凌虐施暴,死者**有撕裂伤,却未验出**,代表强暴未遂,人已经死亡,身上还有不少刀伤,而且头颈处的断痕不平整,是多次斩割所造成,可以证明庄凯翔很愤怒,代表他不但性情孤僻乖戾,还缺乏感情和同理心,至于他的家庭状况,不是我们查出来的吗?”丢下几句解释,杜雍潇洒转身。

小米听得目瞪口呆,那要有多大的联想力才能把案情猜得分毫不差啊!

这不是组长第一次发功,好几次组长都有如神助,三两下就把案情给猜出个八九不离十,逼得嫌犯俯首认罪。

望着组长帅气的背影,小米的崇拜有如滔滔江水,在她心底激昂澎湃。

真男人!真英雄!这种极品男为什么三十岁了还不结婚、不交女朋友?是因为女人的眼睛业障重,还是他的标准太高?

不行,这种好男人不能放任他在尘世间沉浮甭独,她想当警察是因为有拯救世人的决心,那么组长就当她拯救的第一人吧!

握紧拳头,小米跑上前。“组长。”

杜雍转头,莫名其妙地看着满脸激动的她。“有事?”

“我……我很喜欢你、很崇拜你。”人生第一次告白,这样的话语显然太单薄,但是她挤不出更厚实的告白了。

“我知道。”他知道她崇拜英雄,并且很容易爱上英雄。

“所以是组长接受我,愿意当我的男朋友了?”小米一脸兴奋。

回答她的是一个栗爆,痛得她捂住自己的额头,哀怨地看着他。“很痛欸。”

“痛才会清醒。”杜雍凉凉地道。

小米闷声道:“恋爱中的女人要怎么清醒啦,都嘛是昏昏沉沉、脑袋不清楚的。”

“谁要跟你这种毛都还没长齐的小屁孩谈恋爱。”

“喂,我二十四岁了,而且我是女的,干么要毛长齐啦。”虽然她短发牛仔裤、动作粗鲁、说话大剌剌,可她的生理构造是女的啊。

杜雍轻笑。“去找别的英雄吧,对你而言我太老。”

“不老不老,我们只差六岁,女人老得快,再过几年我们就看不出差别了。”

他瞪她一眼。“我这只老牛牙口好,特爱吃韧草,对女敕草不感兴趣。”

“所以你喜欢王警官那种的哦?画浓妆、穿合身的短裙洋装,硬挤出腰身和**,头发烫出大波浪,出入开名车,咖啡只喝西雅图或星巴克?”小米越说越嫌弃。

这种贬人的话一出口就是一大串,写报告的时候有这么厉害就好了。杜雍撇撇嘴,翻了个大白眼。

见杜雍不语,她又道:“组长你的眼光很烂欸,怎么会喜欢那种『阅人无数』的咖啡婊,张开你的眼睛,仔细看看我的脸,怎么也是我这种清纯小可爱比较好。”

这次杜雍连翻白眼的力气都懒得用,抓起手上的纸卷往她头上一敲。“做事去!”

眼睁睁看着他走掉,小米鼓起腮帮子,可怜兮兮地转过身。

回到座位上,她小心翼翼地拿出纸盒,这是她走到哪都要带在身边的宝藏,打开盖子,里面有按照日期排列的信封。

这是长腿叔叔写给她的。

她的爸爸妈妈很早就离婚,她跟妈妈,姊姊跟爸爸,她和姊姊每年都会到外婆家一起过寒暑假,那是她最快乐的时光。

十二岁那年的暑假,姊姊带她去花莲一处民宿度假,没想到民宿半夜发生大火,她失去姊姊,也失去让她感觉幸福的岁月。

一年后,妈妈再婚,想把她送到爸爸那边,但爸爸再婚的对象不愿意,然后她就被送进寄宿国中、寄宿高中。

她物质上不贫穷,但是心里却很寂寞,幸好有一个很厉害、对她很好的长腿叔叔出现,他给她写信、送她礼物,他的信是她孤独人生中的一盏明灯。

她没见过他,甚至不知道他真正的名字,但他是她的英雄,她的初恋,为了他,她坚韧努力的成长,不让他失望。

现在,她又想跟他写信了。

拿起笔,她想了想,开始写信——

亲爱的长腿叔叔:

最近过得好吗?我很好,我的工作很顺利,老板对我赏识有加(如果三不五时弹我的额头也算赏识的话),但距离升官我想还有一条很长的路要走。

刚加入这个单位时我有点战战兢兢,因为我的实务经验不多,学经历又没有比别人厉害,但是我很快就适应了,除了组员们对我不错以外,还因为有个不因为我年轻就不看重我的组长。

说到我们组长,我有满肚子话想说,他待人亲切温和、很有耐心,他乐意帮助队里的每个成员,不但给我们机会发挥所长,还不会抢走我们的功劳,这样的组长简直就是佛心来着。

他心地善良、能力超强,他相当厉害,几句话就能组织出犯罪情境,逼得再会说谎的犯人都得俯首认罪,我想,我爱上他了。

长腿叔叔,我这样说你会生气吗?怎么讲你才是我的初恋啊。

不过你没有权利生气,因为是你先拒绝我的,现在我有了全新目标,你是不是该全力支持我、祝福我?啥,你说你松一口气,觉得很开心?太残忍了,竟然这样对待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

可惜啊,他嫌我这棵草太女敕……

倒抽一口气,沐姗从梦中惊醒,房间不再寒冷,墙壁干干净净,没有蚊子的踪迹、没有黑影,更没有让人害怕的诡异气氛。

只是……沐姗盯着电脑上面的字,那是她写的?如果是,那么她这是被附身了?

怎么可能?阿哲说过,附身的条件有二,一是血缘至亲,二是事件关系人,但她和这个郑宇棋可是半分关系都没有。

我叫郑宇棋,四十六岁,是个很有名的整型医师,有不少明星和名人都是我的病患,没错,我不以客户称呼他们,而是以“病患”称之,因为他们身体没病,心理上却有病,连自己容貌都无法接受的人,他们的心当然有病。

今天我很快乐,因为我要参加一个疯狂派对,年过四十的我已经很久没有参加这样的活动了,我想要藉由这样的活动证明自己仍然青春。

在外人眼里,我是个成功的整型医师,我的门诊病人多到爆,钱像流水一样流进来,参加同学会时,同学们看我的目光都带着羡慕,但是他们都不知道,我有多么空虚寂寞。

这种寂寞不是妻子孩子可以填补的,我需要在年轻貌美的女人身上得到安慰,尤其在妻子带着儿子到美国念书之后,这种需求更重。

你要嘲笑我对吧?

没错,我是为了想要更多的自由空间,才逼迫儿子老婆出国,现在却来说这个,确实太矫情,但这就是我,我就是这么的自相矛盾,就像我看不起女人整型,却又热爱整型过的女人一样。

每天回到家,面对八十坪的大房子,我常常觉得连呼吸都能听到回音。

我感觉自己一天天老去,肚子越来越凸,头发也越来越秃,我想过抽脂、整容,但是我不相信其他的整型医师,而且我很清楚这样的手术必须冒多大风险,我可以鼓吹病患,假装风险不存在,却无法欺骗有专业知识的自己。

我在不同女人身上寻求安慰,虽然心知肚明她们和我维持关系不是为了钱,就是因为某些原因。

我买了好几栋房子,专门用来偷情,说偷情不过是掩耳盗铃,因为就算我光明正大地跟外面的女人出双入对,妻子也管不到我,因为她和儿子一样,都需要依靠我的钱才能过上好生活。

当乔治邀请我参加Party时,我想也不想就答应了。

我把那个位在忠孝东路的饭店地址背过好几次,为了这个Party,我让诊所里的美容师帮我做脸,还去逛了百货公司,在店员的强力推荐下买了好几套据说穿起来会让我年轻十几岁的衣服,当然还买了一顶假发,再套上牛仔裤,这一打扮下来,我想我有足够的条件可以像年轻人那样,再疯狂一回。

只是我没想到,这将会是我生命的终点……

沐姗从头到尾读了三次,确定这篇文章不是自己写的,里面的口气、笔法都和她不同,既然如此,为什么这东西会出现在她的电脑里面?

除了被附身,她不知道还能有什么其他解释,就像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那间饭店会成为郑宇棋生命的终点。

心里充塞着无数说不清的感觉,是恐惧、惊惶、不安,或者……其他?

耸耸肩,她还是不知道,只是被附身过后感觉很差,她觉得累,累到连抬手指头都觉得乏力,她也觉得冷,冷气已经关闭,但寒意还是从肌肤往骨头里渗进去。

手指按在Delete键上面,她想把这篇文章删除,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始终下不了手。

十分钟后,她决定开新档案,把这篇文章从她的小说档案里剪下、贴在新的档案上,储存时,她把档案名称订为“终点Party”。

看一眼时间,一点半,她只睡了几个小时。

明天还要上班,现在的她又很累,不想继续写稿了,最后她向自己的身体妥协,关掉桌灯,模黑上床,拉开棉被,躺进被窝里。

那篇文章的内容不断在她脑袋里面转,直到呼吸声变得沉重。

“叽……”

木门被缓缓推开,轻微的脚步声朝床边前进,棉被被拉了起来,床的一角微微往下陷,一个小小的身体缩进被窝里,躺在沐姗身后,抱住她的腰,紧贴她的背,也跟着闭上眼。

对面顶楼广告广告牌上的霓虹灯从窗外射入,扰人睡眠,但是不久后,没有人拉扯,沐姗家的窗帘却缓缓地拉上,遮挡住刺目光线。

闹钟在清晨六点半准时响起。

沐姗睁开眼睛,发现室内很暗,看一眼被拉起的窗帘,皱了皱眉,赤脚下床,刷地拉开窗帘,也不晓得是在跟谁生气。

进浴室,用最快的速度打理好自己,她走到客厅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视,对于寂寞的人们而言,电视是非常必要的家俱,他们需要若干声音来证明,自己并未被这个世界隔离。

走进厨房,她从冷冻库拿出两片吐司,先将一片干酪放平,从玉米罐头和鲔鱼罐头里舀出两汤匙食材、铺平,最后放进三明治机里夹起来,不多久,一份砖压吐司就做好了。

最后倒一杯鲜女乃,沐姗端起早餐走进客厅,电视是她的佐餐酱料。

电视里正好播放一条新闻:四十六岁整型名医郑宇棋,二十三日晚间被发现陈尸在饭店,因过量服用毒品死亡。

沐姗手一松,玻璃杯啪的一声掉在地上碎裂,牛女乃流了满地。

没有着急整理地板,她忙着冲进房间,打开电脑,点出“终点Party”档案,第一行文字跳出来,视线定在前面五个字,沐姗喘息不定。

所以她是真的被附身了?这个叫郑宇棋的亡者昨晚来过,进入她的身体,想藉由她的手说些什么?

她一直都看得见鬼,却是第一次被附身,为什么?因为她的体质更奇怪、更敏感,更适合做“代言人”?如果是的话,是不是代表未来这种事将层出不穷?

恐惧像藤蔓一般攀附在她每根神经、每寸知觉,不断地往周身蔓延,她的手指冷得厉害,无助的茫然感迅速席卷了她。

缓缓吸气、吐气,再缓缓转头看向四周,沐姗咬上自己的手背,蜷缩在沙发里,强忍着无法控制的颤栗,不断对自己喊话——

没有什么好害怕的,十二岁的她没有因为能见鬼被活活吓死,二十四岁的她也不会因为能被附身而活不下去,她没有做错事,她只是有些特殊,她的与众不同不代表是种谬误。

她重复着相同的话来安抚自己,等整理好情绪走出家门时,她又是教人看不清喜怒哀乐的冰山美人一枚。

“沐姗,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晴恩带着言言,正准备到楼下等女圭女圭车。

“睡过头了。”她随口敷衍。

“有件事想找你帮忙。”晴恩了解沐姗,她不爱说话,看起来冷酷、心肠却再软不过,有事找她帮忙,她只会点头从不拒绝。

就像那次她拉着沐姗陪自己抓奸,她脸上明明写着一百个不甘愿,也痛恨应付那种争执场面,但还是陪着她到最后。

她常想如果没有沐姗在,也许她无法熬过最辛苦的那一段。

“什么事?”

“我大后天接了个婚礼布置,后天要在花店里忙到很晚,你能不能帮我带言言?”

“可以,后天下班后我去花店接言言。”

“我就知道我们家沐姗最好了!”晴恩高兴地一把抱住沐姗。

言言抬起头,笑出一排小乳牙,学妈咪说话,“我就知道我们家沐姗姨姨最好了。”

闻言,晴恩和沐姗同时笑了起来。

“先走,我快迟到了。”沐姗快步往电梯处走去。

“OK,拜拜。”

晴恩留在原地等待言言穿好鞋子,他才三、四岁,要自己穿好鞋子需要一点时间,但她依然耐心等候,没有催促,成长的经验教会她,独立自主是生存的重要因素,因此教言言独立是晴恩的重点教育原则。

言言终于穿好鞋子,他牵起妈妈的手往电梯走去,在经过沐姗家门前时,他停下脚步,轻轻拍几下门,对着里面说话,“小扮哥,后天我就去陪你玩球嘿。”

晴恩一笑,这小子真会演戏,也好,未来的世界需要更多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沐姗原本没有打算这样做的,但下班后她不由自主地来到郑宇棋陈尸的那间饭店,仰头看着装潢得美轮美奂的饭店大楼。

大楼是栋新建筑,相当有设计感,规模相当大,她记得开幕时曾经在电视和网路上撒大钱做过广告,还邀请许多政商名流来剪彩。

郑宇棋的命案闹得这么大,想挽回流失的客人,饭店行销部恐怕要大伤脑筋吧。

但意外地,沐跚走进大门时,发现进进出出的住客并不少,看来他们有个强大的行销部。

她没来过这里,但彷佛有人引导似的,她直直走到金色拱门边,左转,那里有三部电梯,她想也不想,直接选择最靠近里面的那一部。

这部电梯直通十一到十三楼,这三层楼据说都是昂贵的总统套房,通常会有服务人员在电梯里面服务,但沐姗进电梯时,里面并没有人。

她没伸手按下楼层钮,但门关上那刻,十二楼的灯同时亮起。

叮!电梯在十二楼停下。

十二楼没有对外开放,电灯没开、冷气没开,因此长廊很暗,只有些微的光线从长廊两端的落地玻璃窗外照射进来。

沐姗顺着长廊缓慢往前,她慢慢地适应了黑暗,转头看向走道墙壁的抽象画,有许多几何图案,用色强烈而大胆,一点一点地鼓动着她心底的激动澎湃。

冷气没有开放,但却有丝丝寒意从皮肤渗进五脏六腑里,她下意识抚模双臂,觉得有些冷。

如果还有一点理智,她应该尽快离开,但是……她无法,像是有密密麻麻的丝线紧紧捆着她、牵着她,引领她不断往前走,走着走着,她觉得有人走在自己身旁,不断地在她耳边说话。

冷冷的风从右耳钻入脑袋,让沐姗的头隐隐作痛。

她想咆哮大喊——你到底想做什么?

但她喊不出声音,连思考都无法顺畅。

柔软的地毯顺着她的脚步略略往下凹陷,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她没有发现自己踩过的地毯边有另外一双脚印紧紧跟随。

地毯凹陷、浮起,再凹陷、再浮起,脚印随着沐姗来到绑着黄色塑胶带子的命案现场。

沐姗是个乖孩子,知道这是封锁线,代表闲人勿入,所以她不应该也不会往里面闯。或者应该说,她不理解是什么催促着自己走这么一趟,而封锁线正在提醒她,是该离开了。

她想走,但是下一秒啪的一声,封锁线却突然断掉,沐姗发誓,她看见一只手在她眼前出现,用力扯断带子。

鸡皮疙瘩从脚底飞快窜起,恐惧使她想要转身跑掉,但她还是无法,那股牵引着她的力量不让她往回走。

沐姗闭起眼,深吸口气再张眼。“你想让我看见什么?秀出来吧!”

说完,她走进房间。

总统套房的房间很大,客厅更大,沙发上的抱枕随意乱丢,还有两、三件不知道是谁留下来的外套,桌上满是酒瓶酒杯,竖的、倒的乱成一片,还有一些小小的夹链袋杂乱放着,房间的棉被乱七八糟、皱得厉害,也许有人在上头翻滚过。

她掠过客厅,先走进房间,房间很暗。

她痛恨黑暗……心里才这这么想着,刷的一声,一只无形的手将窗帘拉开,黄昏的阳光从屋外射入,刺痛了她的眼。

捂住眼睛,深呼吸几回,沐姗强压下害怕,咽入恐惧,慢慢地放下手,细细观察着周遭。

小椅子上有一件大红色的露背洋装,应该是哪个女人留下的。

床头柜旁边有两个酒杯,酒杯底有残存的白色粉末,所以那天是所有人都嗑了药,而郑宇棋只是比其他人倒霉?

从卧房走入客厅,那里摆着一组可以容纳十几个人的沙发组,桌上杯盘狼藉,到处都有空酒瓶,而不知道为什么,沐姗就是想走到沙发上坐下,还必须是坐在靠近电视的位子。

她坐下后,发现椅背上一件亚曼尼的西装外套,是郑宇棋的?

古龙水的味道钻入鼻间,她下意识望向电视,彷佛能够看见里面有个女人正在唱着快乐的歌曲,沐姗感染她的快乐,也跟着笑了,手轻轻放在沙发上,像喝过酒似的,整个人轻飘飘的。

残存的理智在说话,看来郑宇棋是在毒品的作用下兴奋着、快乐着,不知死亡的脚步将近。

幻影出现,她偏着头,眼前的事物都变得模糊,但即使如此,她还是可以看到一只手不知道将什么东西放进她的酒杯里,那只白皙的手拿起酒杯摇晃着,然后喂到了她的嘴边。

不要,她不要吃,她不想吃……

沐姗正兀自挣扎着,突然有东西从沙发底部滚出来,喀啦喀啦地响着,这滚动的声音并不大,但沐姗却像被震耳欲聋的钟声敲醒似的一个激灵,将她从幻境中拉了出来。

低头,她看见一个小瓶子滚到她脚边,在碰到鞋后跟时停下。

沐姗弯下腰,直觉想要捡起玻璃瓶,但半空中有一只手横过来,紧紧握住她的手腕,那手像冰块似的,让她忍不住起了个寒颤,猛地抽回手。

这时太阳已经西落,房间里的光线越来越暗,但她仍然清楚地看见一张卫生纸轻飘飘地飞起来,落在玻璃瓶上。

这是不想让她的手碰到瓶子?

沐姗明白了,她从包包中翻出放发圈的夹链袋,把里面的东西倒进包包里,再用卫生纸包起玻璃瓶,放进夹链袋中。

做完这些事,她感觉到束缚自己的丝线突然不见了,在最后一丝光线隐没时,沐姗匆匆离开命案现场……

同样的监视器影片杜雍看过十次以上,忙活了一整天,进过房间的男男女女都已经问过一轮,所有人也通过测谎,他们全部没有杀害郑宇棋的动机。

所有人都认为这是意外,提供毒品的乔治也已经收押,但强烈的第六感告诉杜雍,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只是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组长,昨天进去过包厢的服务生,口供都在这里了。”阿康拿着一叠纸和录音笔进来。

小米低声说:“我发现吴领班在说谎,他说他们不认识当天来的客人,在回答这句话时,他和服务生张文芹对看一眼,微微点了一下头。”

说谎往往是为了要隐藏或掩饰些什么,他们与客人之间,有什么是不能让人知道的?

“请他们回警局协助调查。”杜雍下令。

“好。”小米点头,转身走出监控室。

阿康问:“组长,要不要再到楼上看看现场?”

“可以。”看看有没有遗漏什么,他不想轻易将案件定调为意外。

“我去请经理跟我们上去一趟。”

点点头,杜雍率先走到电梯间,现在是用晚餐的时候,饭店里的客人进出频繁,他等了好一会,电梯打开,叮一声,从里面匆匆走出一个人。

沐姗低着头走得飞快,她没发现电梯外面的杜雍,两人鬼使神差地撞在一块儿,杜雍定睛一看,一眼认出沐姗。

但沐姗仍然低着头,并未认出他,只轻轻说一声,“对不起。”然后迅速从他身边走过。

下一秒,杜雍拉住了她的手臂。

沐姗抬头,迎上他的视线,不禁愣住了。

两人都没有说话,数秒后,杜雍率先开口,“那天……你的脚还好吗?”

扯回自己的手,沐姗不习惯和人这么靠近。“我没事。”

“我一直在等你打电话给我。”

她深吸气,冷冷的目光迎向他,再次重复。“我没事。”

照理说,这个时候杜雍就应该知难而退了,但不晓得为什么,他又从口袋里掏出名片。

“你把我的名片丢掉了对吧?这次收好,有任何事打电话给我,我可以负责。”

她皱眉,没见过有这么爱负责的男人。“这是在搭讪吗?”

“你经常被人搭讪?”他笑问。

定眼望他,沐姗并不打算与他有任何交集,她冷冷说:“不管是负责或搭讪,对不起,我都不需要。”她没接过名片,快步离开饭店。

杜雍傻了,他长得不错,工作也不错,通常他想搭讪的人还没有这么不给面子的,他耸耸肩,觉得她很有意思。

这时监控室的人员快步朝杜雍走来,口气有点急迫,“杜组长,我刚才在监视器里看见几分钟前有人进入命案现场!”

中国人对死亡分外忌讳,何况十二楼并未对外开放,就算误闯,那几条黄色封锁线也足够阻止意外访客。

是什么理由或原因,让对方必须在这个时候进去?

略略沉思,杜雍道:“我过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