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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棉花糖 第一章

作者:夙云类别:言情小说

泵笛的记忆一直停留在这一刻——

她很小的时候,爸爸总是辛苦地背着她,在市集或是庙会的地方摆摊贩,贩售棉花糖。

那时候的爸爸是一位和蔼可亲、刻苦耐劳的中年人。日子虽然清苦,可是,每天辛勤工作的爸爸起码是快乐的。

而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唯一的零食就是棉花糖。因为家境贫寒,买不起其他的甜食,只有吃着爸爸亲手做的、完全免费的棉花糖。

所以,她很爱吃棉花糖。

因为在她童稚的世界里,棉花糖是幸福的象征。

瞧瞧蒋幻笛十七年来过的日子——

打从她有记忆开姐,她就住在“安乐社区”里。可是很讽刺的,安乐社区其实一点也不安乐,那是一个贫穷且脏乱的社区。

有三十多年历史的公寓,在风吹雨打,又乏人整理的情况下,不但外表肮脏、破旧,老鼠更是随时在搂梯间乱窜,满地的蟑螂尸体及流浪狗带来的垃圾,在与酸臭发酵的厨余交织下,到处弥漫着恶心难闻的气味。整个社区的公寓,看起来都摇摇欲坠,在黑夜里像数间鬼屋。而社区又穷得无人管理,自然也成为治安的死角。

蒋幻笛的家,总共只有十坪大,狭小的客厅还要兼具厨房和餐厅,一角还挤着小厕所。厕所里的水管不通,随时会积水,屋顶又常会漏水。而她的小房间——小得只够放一张小书桌、一张小床,而这张床还是跟爸爸的单人床连在一起的。

蒋生超给女儿唯一的印象是什么?

泵笛只知道父亲是一个大酒鬼。

他爱酗酒。

他总是喝得酩酊大醉,每天打零工的钱就是买酒喝,三更半夜回到家倒头就睡,对女儿从来不闻不问。

他醒时喝酒,迷迷糊糊时破口大骂一些幻笛听不懂的话,喝醉了就睡觉。幸运的是,他从不曾对幻笛动手动脚,大打出手。

他当幻笛是隐形人,自然连女儿的生活起居和三餐都不予理会。幻笛是靠低收入户的微簿津贴,和一群可怜她“无父无母”的邻居,大家一起抚养长大的。所以她从很小的时候,就懂得如何照顾自己。

泵笛对母亲没有什么印象,直到十岁时渐渐听懂了邻居间似有若无的闲言闲语,才了解到,原来,母亲是嫌父亲不务正业才离家出走了。后来还认识了一个老婆早早就去世的有钱鳏夫,便和他结了婚。

母亲现在过着很好、很富裕的日子……可是蒋生超却深受打击,从此一蹶不振,酗酒度日。

哎!母亲的出走,真是害惨了她和爸爸……

那天幻笛偷偷流了好多眼泪。

原来,一个女人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可以抛弃丈夫和小阿。抛弃那个属于她的家。原来,一切都是钱在作怪!

那天,儿时的记忆突然开始启动了。

她想到过去努力工作的父亲。

那个不管台风下雨,总是辛勤卖着棉花糖的父亲,又从她的脑海中浮现了出来。那时的父亲,虽然每逃诩是汗水淋璃,却总是洋溢着幸福的笑容。不但带着她四处摆摊,并且十分疼爱她,常常做一些香甜可口的棉花糖给她吃。那时候的她,是多么的幸福啊!

蒋幻笛怀念着过去的幸福景象,并开始动手找寻父亲卖棉花糖的工具,很快地就在角落找到尘封多年、又堆得乱上八糟的铁架和炉子。她连忙打开、经过一番折腾后,终于组装好了做棉花糖的锅架。

这就是爸爸以前的生财工具。

棉花糖——在公园、夜市、市集、庙宇旁常常会看到的摊子。一枝虽然只有十余元,却是小阿子的最爱。

那时爸爸靠卖棉花糖过活,每天跑不同的市集贩售,收入虽然不多,却还能养家活口。

只是——自从母亲离家出走后,他就完全变了一个人,自暴自弃得让人都不认识了……原来这一切的改变,罪魁祸首竟然是母亲?

蒋生超没念过什么书.什么都不全,他唯一能做的工作,或许就是靠劳力贩售棉花粮了。

其实,她何尝不是什么都不会?

没钱补习.没钱买参老书,又常常担心没钱缴学费,没钱买制服,这一切的一切,让她根本无心念书,因此学业成绩永远是倒数第一名,永远比同学差。想到这里,她看着脚上一双洗得泛白、到处都是破洞的布鞋,无奈地叹了口气。唉!不知何时才能再买一双新的……

知道父亲消沉颓废的始末.也知道自己无发改变的命运后,除了同情、除了无奈,她又能做些什么?从此以后,她开始疯狂地迷恋着棉花糖。只要在大街小巷、夜市、公园或是任何地点,有人在贩卖棉花糠,她就会毫不犹疑地买来品尝。

只有在吃着那绵绵密密、香香甜甜的棉花糖时,她才会忘却所有的不幸。那时.她是无忧无虑的。

只要手里握着棉花糖,就能让她感到一丝丝的温暖。

日子久了之后,同学见她爱吃棉花糖.便以“棉花糖”来称呼她,因此她有了“棉花糖”的绰号。

时间就在蒋幻笛与棉花糖的爱恨纠葛下,一天天地流逝了。

当幻笛越来越大时,烦恼也就越来越多了。

她开始懂得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也深深也感受到,何谓“特殊待遇”了。

她终于明白同学为什么老是要取笑她了。

她永远敌不过家境富裕的同学,无法过着那种挥霍、奢靡的生活。她只是一个每天在贫穷中打滚的孩子。

她更体认到她有一个不争气的父亲,一个永远挥不去的沉重包袱。不知从何时开始,蒋生超根本不出去找工作了,反正也找不到工作。他干脆每天在家里翻箱倒筐的找寻女儿从社会局领回的补助津贴,拿去买酒喝。

她正值叛逆的年纪,却无人关心,连老师也现实得看她不顺眼,同学更是有意无意的讽刺、嘲笑她的贫困。孤独的她开始选择堕落,顶撞师长,功课总在及格边缘,却还不至于被退学。穿着怪异,用词粗俗,满口脏话,一副无法无天的模样。渐渐地大家都叫她小太妹……她也自诩为“棉花糖小太妹”。

十七岁那年,她升高二了。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瞄向隔街,一排金碧辉煌的住宅。

这又是一种阶级的“差别”,她讽刺地咬咬下唇。

为什么只隔一条街,在贫穷肮脏的安乐社区对面,却是高级的别墅区?

所有的住宅都富丽堂皇不说,就连人,似乎也长得特别俊美。让她的视线总是随他而转动。

他,是谁呢?

他有什么特殊的魅力,连幻笛也注意到他了。

每天早上七点整,进口的豪华大轿车会准时地从地下车库开上来,而他灿烂无比的笑容会反射在玻璃窗上。

他的笑容纵使不是因为她,可是她却有着说不出的温暖感觉。那种心头发烫的滋味,让她总是很开心,似乎所有的痛楚都随之消失殆尽,她可以振奋一整天呢!

没有多久,她便知道他的身份了。

梆震霍,堂堂的葛家大少,葛多唯一的孩子,天盛集团的继承人。

他是一个温文儒雅,充满书卷味的大男孩。俊逸斯文的脸庞,一双炯炯有神的眸子,宽阔的肩膀,浓密整齐的头发,整个人看起来,风度翩翩,气质出众,有着独一无二的魅力。他像块巨大的磁石,强烈地吸引着她。

是为了他灿烂的笑容吧!泵笛总是一大早就爬起来,每天赶在六点半就站在大马路口,痴痴地等着他。

而他也好像在回应她似的,每当车子驶过她面前时,坐在后座的他,总是朝着车窗玻璃,对她露出如天使般的笑脸。

即使是稍纵即逝的笑容——幻笛也已心满意足。

然后,她会傻傻地盯着车子消失的方向看个老半天,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踩着沉重的脚步迈向校门。

天知道,她多么不想到学校去,那表示又得开始忍受同学们的冷嘲热讽……

“少爷,你在对谁笑?”司机老刘好奇地问着。他可是观察了好久,他发现少爷总是在这个时候会莫名的傻笑。

“没有。”葛震霍背脊一挺,正色道。“我心情好,笑也不行吗?”

“当然……可以。”老刘不敢再说什么。

梆震霍暗自吐了一口气。幸好,没被老刘看出什么异样来。

梆震霍生长在一个任谁也无法想像的环境里。

案亲葛李木和妻子只有他这一个心肝宝贝,从小他根本没有自主的空间,更没有自我,而是被一层又一层的“保护网”给团团围住。

他不能有一点小伤口,否则父母会大惊小敝。若是受点小风寒,父母更是会大费周章,请最好的医生,用最昂贵的药医治他。他出门时,-定要司机接送,因为怕被绑票;万一断送了性命,那谁来继承庞大的家业?他没有亲自上街买过东西,怕万一过马路时被横冲直撞的车子给撞倒。所以他连要过个马路,都是司机来接送……而这一切的一切,他连说“不”的权力都没有。他就这样过了二十二年,就连现在要大学毕业了,到音乐补习班,仍是司机准时接送。

他四周围都是服侍他的仆人,但哪一个不是“眼线”?所有仆人只要发现少爷有一点不对劲,就会向他的父母“告状”。有时根本是无中生有,任葛震霍怎么解释也没有用,他就像是哑巴吃黄连般,有苦说不出。更气人的是,父母宁可相信外人的说词,也不信任他。每当他抗议时,总是以一句话轻轻带过。“孩子!我们宁可错怪你,也不能失去你。”

这样的话,每每让他哑口无言,无法反驳。

他是一个很斯文的男孩子。

从小,他就接受严格的教育,一言一行,都要端正,都要合礼仪。课业要名列前茅,体育要拿优等。他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音乐,困为父母笃信学音乐的孩子不会变坏。他拉小提琴、弹钢琴,一开始是被迫,可是到后来他也真的爱上音乐了。因为借着音乐,他可以抒发内心的许多不满。他在音乐方面的成绩斐然,得过许多大奖。在各方面都表现卓越的他,即使如今即将大学毕业了,仍是父母限里长不大的乖小阿。

他体内藏着许多狂野的基因,都被世俗严厉的教条给压住了。他现在唯一跟父母赌气的,就是绝对不愿意跟父亲葛李木一起经商。对于学做生意的事,他十分抗拒。

他打算等大学毕业了,偷偷到奥地利维也纳去学音乐,借以逃离父母的监控。他相信自己独立、长大的那一天,很快就会来临……”

想到这,葛震霍没来由的一阵苦笑。有一天,父母突然发现心目中的乖儿子长大了,便开始努力地替他找寻对象。而第一个配得上葛家声望的对象,当然就是门当户对,又和葛家是世交的麦家千金,目前十七岁,就读高中的麦雅唐。

麦雅唐虽然才十七岁,可是双方家长打算等麦雅唐高中毕业和葛震霍大学毕业后,两人先订婚,再一起出国留学。等葛震霍拿到经济方面的学位后,就可以回国接管家族企业,顺便替两人完婚,麦雅唐也正好替葛家传宗接代。

麦雅唐——这名字十分有趣,叫起来让人联想到同音的“麦芽糖”。麦雅唐长得十分漂亮,可是却没有什么内涵,话题总是在穿着打扮上打转,环绕她的话题只有“美”这个字,也让葛震霍觉得十分无趣。他很怀疑,像麦雅唐这种没有什么脑袋的人,真的是学校的高材生吗?

在这种了无生趣的日子里,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发现了蒋幻笛的存在。

她那充满真诚的脸蛋儿,赤果果地表现出对他的崇拜,深深地吸引了他。

她总是愁容满面,-双带着轻愁的眸子,让他有股冲动,想将她搂入怀里好好地抚慰一番。

她长得清新月兑俗,五官仿佛洋女圭女圭般的细致,她的美让人眼前一亮。她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吸引力,让人看了心旷神怡。那种感觉就像是他想起他最爱吃的棉花糖一样,一口咬下去时,那种入口即溶的甜蜜滋味让人难以忘怀。

虽然,在父母为了健康的严格监控下,他早就与毫无营养的棉花糖绝缘了,可是那种香甜的滋昧,却永远留在他的心中。

而她总是特立独行的穿着打扮,说明了她的叛逆。她那一高一低的袜子,长到小腿上的学生裙,摆明了是违反学校穿到膝盖的规定。白衬衫中间的两个扣子故意不扣,袖子随意往上折,头发的分线也是歪歪扭扭的,乱成一团。更有几撮不听话的发丝,老是掉下来,遮住眼睛。她铁定是老师眼里的问题学生,可是,他就偏偏十分欣赏。

每天早上,固定的时间,她总是会出现在十字路口的角落,她在等谁?

他把握住柄会对她露出最亲切的笑容,纵使是一闪而逝——他也觉得喜上眉梢。

如此幸福的感受,这辈子他可不曾有过呢!

她是谁呢?

学生制服让他知道她应该是跟麦雅唐同一间学校。那样就好办了,反正现在父母总是不断找时间撮合他们两人,希望他们有更进一步的关系。连麦雅唐放学时,都要葛震霍去学校接她。那他就可以乘机到校门口去午细观望一番。

这些日子,葛震霍一直小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情感,只希望不要被家人或仆人发现……

下课时间,同学们吵闹成一团。

蒋幻笛呆呆地坐在椅子上,看着那些不属于她,无忧无虑的世界。

就像麦雅唐,总是享受着“特殊待遇”。

她的身边总是有一群马屁精团团围绕,她的成绩当然是个中翘楚,毕竟她有一群补习老师,再加上家族企业总是不断捐款给学校,自然连老师也对她刮目相看,他们总是轻声细语地说:“麦雅唐是班上的第一名,而本班最不争气的最后一名呢——”然而,一转头看到蒋幻笛,原本和颜说色的老师,就像是换了一张脸似的,恶狠狠的对她说:“蒋幻笛,你要好好检讨了!”

检讨!检讨!她要检讨的可多了。

没照学校的规定穿黑皮鞋,因为她根本没有钱买,而违规的下场就是罚站。没有买学校园游会的爱心券,就必须劳动服务,罚洗一个礼拜的厕所……

突然间,角落里传来麦雅唐骄傲炫耀的声音。“我才不会留在台湾呢!我要到美国去念大学。”

“好棒喔!麦雅唐好厉害喔!”同学们此起彼落的羡慕声不断,几乎要震破了屋顶。

“可是,念完大学,然后呢?”一位同学疑惑又正经道。“女人还是敌不过婚姻的包袱啊!我们还是要结婚生子栋……”

“万一没人要,或是嫁不好……”只知谁冒出了杀风景的话。

“那是你们,我才不会呢!”多么妄尊自大的富家千金麦雅唐啊。“我已经有很好的对象了……”

“真的吗?”大家一脸的不敢置信,能让麦大美女看上的男人,一定是俊帅多金又温柔,十全十美的男人。

“到底是谁?快点说,快点……”在同学不断的逼供下,麦雅唐只得屈服。

“好,好,好。你们今天放学跟在我后面走就会看到了……”她得意地想着,如果让葛震藿在同学们面前曝光,公开的亮相,这不就证明了他们是一对?这样强而有力的证据,就算葛震霍想赖,也赖不掉了吧!

就算是葛震藿“自投罗网”也好,无论如何,她一定要得到葛震藿。

像葛震霍这种出身良好,又斯文俊秀的男人,哪个女人会不爱呢?趁她现在年轻,就要好好的抓住他!

“真的吗?”同学们一阵欢呼。“那大家放学后跟你走喔……”

除了蒋幻笛外,几乎全班的同学都跟着起哄。蒋幻笛虽沉默不语,眼底却透露着轻蔑与不屑。

这样的表情当然惹揖麦雅唐极度不爽。

斑!一向高高在上的她,从来不与穷人家出身的小太妹搭讪,她是不会跟幻笛计较的。大不了就是找个机会,好好地整整蒋幻笛罢了,以抒发心中的怒气。

放学了。

校门口停着一辆大型的进口轿车,立即引起路人的瞩目,当然也包含了麦雅唐班上的同学们。

蒋幻笛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最前面。

她失魂落魄地走着,前方那台熟悉的车子却让她整个人双眼发亮。

那是他的车子。他坐在里面!

是他!

竟然是他!他竟然会出现在学校门口,幻笛整颗心无法控制地狂跳着。她当然不会想到,葛震霍会出现在这里,是要来接麦雅唐下课的……突然之间,葛震霍居然打开车门下了车,朝她走了过来。

真是天大的好运!

梆震霍的祈祷,总算成真了。

他竟然遇见了她——总是在早上与他相逢的女孩子。

这是个天大的好时机,可以跟她面对面。然后,他要做什么……还来不及想这么多,他就抓住这干分之一秒的时间,下车冲向了她。他甚至没有看到麦雅唐大老远在跟他挥手呢!

蒋幻笛的心脏已经跳到喉咙了。

她像个傻瓜似的,呆呆地望着仿佛是天神般的降临在她面前的她。

他们矗立在原地,四目相接。

“你好……”他的面颊竟飞出两道红晕。“我叫葛震霍。”在含蓄保守的家教下,他竟说出了异常大胆的话。“我想认识你,我想跟你做朋友……”

这真是喜从天降的快乐!

蒋幻笛差点没喜极而泣,在她压根儿来不及大声对他大嚷“好”之前,麦雅唐已经奔到葛震霍身边了。

“震霍,你来接我啊!”麦雅唐主动拉住梆震霍的手,亲昵地大声宣布着。

“就是他!他是天盛集团的葛小开,各位同学,他就是我的男朋友兼未婚夫,兼未来的丈夫,怎么样?”

倍呼声四起。“真是超级大帅哥,又那么有钱……麦雅唐真是好运气……”

蒋幻笛没说什么,转身便往前走。可是,她的心在淌血……

麦雅唐看出葛震霍一脸的不舍,她快气炸了,难道他们认识?她一定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她决定要好好地羞辱蒋幻笛一番。反正她一向天不怕地不怕。身后又跟着一群对她逢迎拍马的人,这正是好好教训蒋幻笛的时候。

“你们认识吗?”麦雅唐装傻道。“你最好不要认识‘棉花糖’,她是我们学校有名的小太妹。自以为穿着时髦新潮,其实根本怪异粗俗不堪,成绩烂得可以,家里贫穷得要死,她就住在你家对面的安乐社区里,她妈妈早就跟人家跑了,爸爸整天酗酒。她的生活很不检点,常常和附近的不良少年厮混……”

那是实情。

蒋幻笛的确是和那群不良少年常厮混没错,但是会和他们在一起,是因为他们都是邻居,又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实在没有不交往的道理。可是却也因此让她被抹黑了,大家都认定她就是无药可救的小太妹。

被揭发了贫穷的身世及家中的丑闻,蒋幻笛从来没有感到如此丢脸过。而葛震霍更是脸色发青,面色惨白。

但葛震霍仍没有移动脚步,连想带麦雅唐上车离去的念头都没有。这让麦雅唐更心生怨怼,口不择言地说着:“震霍,你知道她的品行有多糟吗?整个校园都在流传,说她为了钱,不惜和男人上床……”

不是的,不是的……她才没有那样,这一切纯粹是虚乌有,是别的同学看她这个不合群的同学不顺眼,才会放话恶意中伤她。

“我想这一定是真的。不然你看,她怎么有本事念贵族学校呢?”麦雅唐当着葛震霍的面,说出藏在心底已久的疑惑。

念贵族学校对蒋幻笛而言,当然是难上加难的事。可是她居然考上了。而安乐社区的老人家们,觉得幻笛是社区里的荣耀,就决定大家捐钱来付幻笛的学费。

因为她背负着贫民窟里众人的期待,所以她总是努力撑下去继续念书,不敢弄到被退学,怕丢尽大家的脸!如果不是这样,她宁愿早早被退学,也不愿受尽势利又现实的屈辱。

不要再说了!蒋幻笛在心底咆哮着。

“够了!不要再说了。”葛震霍居然说出蒋幻笛心里的话。“麦雅唐,你不要恶意伤人好吗?”

梆震霍居然站在蒋幻笛那一边?

“我……”麦雅唐一肚子火,她毫无忌惮地发泄在蒋幻笛身上。“姑住!‘棉花糖’!”

蒋幻笛没停下脚步。

“我叫你站住,你耳朵聋了吗?”

蒋幻笛仍是置之不理。

没想到麦雅唐竟三步并作两步的奔向前,用力拉住泵笛的右手,让幻笛不得不回过头来面对麦雅唐。

在迅雷不及掩耳间,麦雅唐忽然狠狠地赏了幻笛一耳光。

梆震霍倒吸了一口气,而幻笛全身则僵硬得一动也不能动。

虽然幻笛一副不在意的倔强模样,他仿佛却能感受到她的心被撕扯般的痛。

梆震霍再也看不下去了,义正辞严地说着:“‘麦芽糖’,你在干嘛?比狠吗?你不是高材生吗?不是乖乖女吗?怎么行径比小太妹更恶劣?”

麦雅唐目瞪口呆。“你在骂我?你刚刚叫我什么?我在替同学‘修理’小太妹呢!这是‘应众人要求’……”

“你一直乱叫人家‘棉花糖’,难道不怕人家叫做‘麦芽糖’吗?”葛震霍满脸愠色,大声说道。“亏你还出身名门,竟然会有泼妇骂街的行为,真是太令人失望了!”

“我……”

“走吧!”

在众多围观的同学们面前,麦雅唐坐进豪华大车里,在一阵阵的赞叹及羡慕声中,车子绝尘而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一群看热闹的人也一哄而散,留下孤零零的幻笛,没有人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