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背景颜色: 选择字号:

小时代2.0虚铜时代 第十章 (1)

作者:郭敬明类别:青春校园小说

我和南湘坐在上海美术馆背后的一块草坪上。温暖的阳光透过纤薄的云层,仿佛面包屑一样撒在我们的脸庞上。空气里弥漫着旁边星巴克传来的浓郁咖啡香味。环绕着我们的是人民广场CBD的十几栋摩天大楼,中央的这块绿地像是一块价值连城的翡翠,镶嵌在上海这顶黄金冠冕上。我和南湘懒洋洋的坐在绿油油的草地上,手边放着冒着热气的大杯香草拿铁,脚边使我的D&G巨大提包-当然,是顾里的,我从她如同集装箱般巨大的衣柜角落里翻出来的,她早就遗忘了这个2007款的包包,所以我几乎没有说服她,就得到了这个当年标价等于我一个月工资的玩意儿。我和南湘在金灿灿的阳光里,慵懒的微笑,惬意的聊天。

——听上去是一个非常惬意的下午茶时间对吧/

当然不是,以我的人生来说,怎么可能在工作日里有“下午茶”这种东西存在,就算我还没有修炼到Kitty她们脚踩风火轮的程度,但是,我至少也算是蹬着溜冰鞋。喝下午茶的一般只有两种人,一中人叫做“贵妇们”,一种人叫做“宫洺们”。

——此刻,阳光灿烂稀薄,光线里透着一股子清心寡欲的味道,现在是北京时间清晨7点23分。物欲横流的上海还没有完全苏醒过来,它那张被金粉装饰的精致而又无情的嘴脸,此刻透露着一种朦胧中的恬和,不锋利,不逼迫,让人还敢亲近。

我看着南湘,眼里的泪水轻轻流了下来。

两个多小时以前。

上海凌晨5点左右的时候,窗外是死沉死沉的浓稠夜色,漆黑一片,我沉浸在美好的梦乡里不愿也不可能醒来。而这个时候,穿着Armani黑色套装的顾里冲进我的房间,无耻的袭击了手无寸铁、没有意识的我。她拿着一瓶获得法国最高医学奖的、刚刚上市就在全上海卖断了货的、号称“细胞水”的喷雾,朝着正张着嘴的我,无情的喷洒,丝毫也不心疼,仿佛在用每立方米1.33元的上海自来水浇花。

当我从“唐宛如你TM凭什么冲我吐口水”的噩梦里挣扎着醒来的时候,我看见正坐在我床沿的狼外婆-顾里。她反手吧那瓶喷雾朝我卧室角落的那个小沙发上用力一丢,角落里传来咣当一声,显然,她丢到地上去了。

她把那张已经化好职业装的精致巴掌脸凑到我鼻子前,没头没脑的冲还没有清醒的我神秘兮兮的说了三个字:“跟、我、走。”

我看了看她一身夜黑风高的装扮,和她满脸故弄玄虚的表情,瞬间清醒了过来。我一把抓紧被单,恐惧但同时又有点因为刺激而兴奋的低声问她:"你想去抢哪一家银行?"

顾里看着我面无表情,我感觉她额头上冒出了一个省略号。

我看到她沉默严肃的面孔,于是,凑近她的鼻尖,压低声音说:“或者说,你想去杀谁?”

顾里沉默而愤怒的站了起来,面无表情的转身就走,在她摔门出去的瞬间,我扯着嗓子补了一句,“我靠,你别不是已经杀完了,找我去分尸吧?”我望着她的背影,用充满胜利的喜悦劲儿说:“我可不做力气活儿!

当我成功地把顾里气走了之后,我非常自豪。从来都是我被顾里整,难得我能把她气得翻白眼。我发现对付顾里的方法,只能采取唐婉如的路线:剑走偏锋、出奇制胜、怪力乱神、火树银花,必须采取“三没”政策:没皮、没脸、没脑子。

但是,当我满脸微笑地重新躺回我的被子里一分钟之后,门被推开了一条缝,然后,一只看上去就是刚刚涂过了昂贵手霜的葱花般的纤白玉手伸了进来,手指上轻飘飘地拎着一只闹钟,那只手无耻地把闹钟放到门口的茶几上,然后就缩了回去。一分钟之后,我的耳膜都快被这只我完全找不到方法关掉声音的闹钟震疯了——更加令人发指的是这个闹钟的铃声是一个女人歇斯底里的尖锐笑声,听上去特别像顾里那个不要脸的在冲我放肆地大笑:“咦~~~~哈哈哈哈哈哈,呜~~~~哈哈哈哈。”

我像一只被佛光笼罩了的妖精一样,呲牙咧嘴,跪在地上现出了原型。

三分钟后,闹钟安静了,顾里裹着她那身夜黑风高的行头,再次飘到我的床边,温柔地抚模着我的头发,一双眸子柔情似水地对我说:“起来么?我房间里还有另外三只闹钟。”

十分钟后,我披头散发地出门了。出门的时候,顾里提醒我,“把你的包带上。”

我被扔进一辆车的后座,昏头昏脑的,车就开出了我们小区的门口,开进了南京西路。我感觉到这并不是顾里的车,崭新的内饰甚至还透着新鲜凛冽的皮革味道。“这车是谁的?”我模着下面高级柔软的小牛皮,瞄着后座宽敞得几乎能让我把腿儿伸直的空间,问前面正戴着白手套开车的顾里。顾里看了一眼后视镜里的仿佛刚刚被人从麻袋里放出来的蓬头垢面的我,说:“顾源的,这个败家子。”

凌晨5点的南京西路像一座遗迹。华灯初上时的那种快要把人逼疯的金光四射和横流物欲,此刻全部消失了踪影。只有头顶寂寞的路灯依然亮着,刷拉拉整齐的一排,把这条全中国最繁华的商业街照得像是火葬场大门外的那条通天大道。偶尔路过几个正挥舞着扫帚或者拿着高压水龙头冲洗昂贵的大理石地面的清洁工,他们在每一个上海还没有苏醒的凌晨,见证着这个城市难得的寂静。只是他们一直是被人们遗忘的一群人,每一个阳光灿烂的白天,当人们路过恒隆广场或者波特曼门口几乎一尘不染的大理石地面时,没有人会想起他们,在这群穿着同样的西装拿着同样的手机用着同样的笔记本,甚至说着同样的话的被称作白领的人们眼里,上海似乎本来就是这样干净的,就像一个活人,在每一个疲惫的夜晚倒头睡去,天亮后,又会恢复全身的精力。

只有两边高大的梧桐树在快要破晓的夏末凉风里,摇动出弥漫一整条街的树叶摩挲声,沙沙作响,听起来像是头顶移动着一座塔克拉玛干沙漠。当年唐婉如对此还有一句经典语录:“塔克拉玛真他ma生猛,连沙漠都不放过!”——她把塔克拉玛理解为了一个人名,也把“塔克拉玛干”的“干”字,理解为了一个发音为四声的动词。

“我们这是要去哪儿?”我看着鬼祟的顾里,从后视镜里看见她此刻双眼精光四射、杀气腾腾。我身体里的生物自我保护本能瞬间又启动了。我对这个眼神记忆犹新,每当我人生要倒大霉的时候,我都会看见顾里的这种眼神,她大姨婆死了——穿着那套现在已经无法再买到的Chanel套装。按照她姨婆死前的遗愿,当她被推进焚化炉的时候,她必须穿着这套Chanel。这对于顾里来说,当然是无法接受的事情。“出于对艺术瑰宝的保护和拯救,我一个新时代的女性,怎么能够眼看着这种人间惨剧发生!”我看着当时也是一身夜黑风高行头打扮的顾里义愤填膺地说着她的愤怒,她的表情苦大仇深且大义凛然,我感觉她应该去竞选美国总统。于是当晚,我被她胁迫着,或者说被她这股子对“艺术瑰宝”的虔诚态度打动了——当然,还有一件事情不提也罢,她答应送我一个Dior的钱包,不过这是小事,无关紧要。

于是,我们身手敏捷、飞檐走壁地探入了她大姨婆的灵堂。我们神不知鬼不觉。我们动作麻利、健步如飞。我们风生水起、排山倒海。我们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我们仿佛鬼魅般悄无声息。我们进入灵堂一分半钟之后,被抓了。

往事历历在目,如同一块又一块警示牌一样密密麻麻地插满了我的大脑。我趴倒座椅后背上,伸出手用力地抓她纤细的肩膀,“顾里,你到底想干什么?”我用的劲儿太大,都能清晰地看见我手指发白了。

尽管顾里痛得眯紧了双眼,假睫毛一阵颤抖,但是她依然非常冷静地对我进行了人身威胁,“你再用大一点儿劲儿,我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人行道上,我们赌一下谁先死,我绑着安全带呢。”

我了解顾里说得处做得到,她是个彻头彻尾的狠角色。当初她威胁顾源说要把他推到学校的人工湖里去,顾源不以为然还哈哈大笑,结果当然是顾里用她那双珠光宝气、镶满了晶莹剔透的水晶指甲的双手,亲手给了顾源一个血的教训。但是,我依然没有放弃,因为我觉得,死在人行道上,说不定还痛快些,如果跟着双眼发亮时的顾里携手前进的话,那才有可能祖坟都被掀起来晾在外滩上展览。所以,我又在手上用了更大的劲儿,“别废话,你告诉我,今天你又想潜进谁的灵堂?她准备随身下葬一个鳄鱼皮的Bikin包还是一串Cartier的古董珠宝?”

顾里二话没说,直接方向盘一打,轮胎“吱呀”一声变向,车子就往人行道上冲过去,我吓得立马放了手,赶紧坐回后座胡乱地抓着安全带往自己身上绑。

十分钟后,车子无声无息地停在了淮海路我们公司的楼下车库里。我在一瞬间,四肢冰凉、五雷轰顶。特别是当我看见车库尽头,昏黄而阴森的灯光下,站着同样一身黑色Armani西装棉衣夜行的顾源,他深邃的眉眼在光线下散射着同样精湛的寒光,他额头上写着两个大字:“帮凶”。我砖头看着已经下车的顾里,当然,她额头上写的是:“主谋”。我绝望地看了看车顶小镜子里的自己,我的额头上清晰地写着三个字:“敢死队”——或者,“赶死队”。

顾源看着朝他走过去的顾里,她脚下那双细高跟短马毛Chanel靴子,在仅有的光线下也依然乌黑发亮油光焕发。顾源满意地一笑,用充满表扬的语气说:“败家娘们儿。”

我看着面前的两个黑衣人,心里想你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但是随即,我就被顾里和顾源这两个黑衣人营造出来的诡异气氛感染了,我的动作也变得鬼祟起来。我轻手轻脚地走到他们两个身边,压低声音问他们两个:“我们这到底是要干嘛?”

顾里转过头来,她透过她浓密纤长仿佛两把羽毛刷一样的睫毛,给了我一个巨大的白眼,“你不需要把自己搞得像贼一样,又是踮脚走路又是窃窃私语的,这黑灯瞎火的时刻,整个车库里,会被你吵醒的也就只有下水道里的那一家子蟑螂,andtrustme,theydon'tcare.”

“我们这不是做贼么?”我看着顾里问。

“当然不是,你开什么玩笑,我顾里什么时候干过这么下三烂的事儿?”她冲我丢过来一个尖酸刻薄的讥诮表情。

“那就好,吓死我了。”我松了一大口气,“那我们是来干嘛?”

顾里:“只是偷点儿东西。”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