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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人迷 第四章

作者:凌淑芬类别:言情小说

第三章

来西班牙一个星期,时差调得差不多,她终于找了个机会到莫亚村里好好地走一走。

对于西班人来说,莫亚村或许只是个平凡的小村庄,但看在她这个外来者的眼中,却美得难以言喻。

小村庄里的巷弄全是石板路,只有最外围经过的公路才是柏油路。房屋大多是石砌或砖造建筑,最高顶多两、三层楼,绝大多数都是独栋小屋,充满复古的风情。

几乎每个转角都有一个小花圃小庭园,缤纷多彩的鲜花是全村最天然的点缀。

许多石屋的外墙爬了些藤蔓,即使有特别上漆的,也都是亮丽的色彩,让整个村庄犹如一小块有色宝石,坐落在蓝天与绿地之间。

央妙华戴着她的宽边草帽,悠然地走在街头。维多尽责地跟在她旁边当护花使者。

对莫亚村,他当然比她熟悉。不过不是因为他来过多少次,而是这不甘寂寞的家伙,每天晚上要是在农庄里闲着无聊,就会开车到村庄的小酒吧,和当地人喝喝小酒,聊聊天。

“妙妙,你每天晚上是跑到哪里去游泳?”维多疑惑地问。

“你连自己家的农庄哪里有游泳池都不知道?”她停在一间礼品店门口,转动放风景明信片的架子。

“莫亚农庄又不是我爸这一家的。”维多咕哝道。“我是担心你耶!如果你自己一个人乱跑,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放心,死不了的。”她拍拍他的脸颊往下走。

走到巷子口处,有一间小咖啡馆,门外摆了一张圆桌。正好她走累了,央妙华拉开椅子坐下来,拿起桌上的菜单,优闲地研究有什么午茶好喝。

维多忠实地在她对面坐下来。

“欧拉!”一位圆胖的妇人带着笑容走出来。

央妙华灿然一笑,指了指照片里的小蛋糕和红茶。老板娘热情地叽哩呱啦一阵子,维多接口和她小聊了一下。老板娘挥挥手,回店里准备他们点的东西了。

维多把一路帮她提的小笔电放在桌上。

“女王陛下,请用。”

“谢谢。”她愉悦地点点头,按下电源。

到底现在的身分是自由作家,没事还是该敬业点,写写游记什么的。

“说真的,你到底是在哪里游泳?不会随便找个池塘什么的吧?当心被蛇咬了!”维多依然放心不下。

这小子倒是真的担心她,她心头一软。

“去隔壁啦!”

“隔壁?”

“就是树林后面那个小石屋啊!”

“啊?隔壁现在是私人的地盘耶!赛奇有叫客人不要随便越界。”

“现在才说?”央妙华白他一眼。“是谁告诉我,所有看到的设施都能用?”

“是吗?我是这样说的吗?”维多抓抓头发,傻笑了一下。“那你过去有没有遇到谁?”

央妙华看他一眼。

“隔壁住的是谁?”

“我也不知道,赛奇没说。”他又抓抓头发。

维多有些稚气的动作真的挺可爱的,很能挑动女人的母性,难怪桃花缘那么好,可惜央妙华对他免疫。

“噢。”她耸了耸肩,启动浏览器开始查一下附近的土产资讯。

“你也都没遇到人吗?”维多试探道。

她又耸了耸肩,这单纯的家伙自动把她的答案当成“没有”,她也懒得解释。

“咦?”她盯着Google页面:“原来这个村庄叫『莫亚村』是因为它真的是你们家的村子?”

整个莫亚村竟然是被莫亚家族买下来的!

维多尴尬地笑了一笑。“就……你也知道最近几年西班牙的经济不景气,村子里的年轻人为了养家活口,都去大城市找工作了,留下来的老人家没有力气耕作。前两年村子终于面临被拍卖的命运。”

“你们不是有个农庄在这里吗?”她问。

“那只是度假用的,并不是真的在这里有事业。”维多解释道。“是有几个财团想把村庄买下来开发啦!但是莫亚村对我们家族有很特殊的意义,当初第一代莫亚爷爷就是从村子里发迹的,我表哥家也是差不多的情况,因此双方家族都决定,不能任村庄被拍卖。”

“不是堂哥吗?怎么又冒了个表哥出来?”她被他复杂的亲戚关系搞晕了。

维多白她一眼。“表哥是妈妈那边的亲戚,堂哥是爸爸这边的亲戚,两边是姻亲!”

这小子竟然帮她上亲属称谓课耶!真受不了他。

“总之,最后我表哥找了我堂哥商量,两边家族的人合资把小村子买了下来。”维多解说完毕。

“既然如此,为什么只叫『莫亚村』,为什么没有你表哥家的名字?”

维多理所当然地看她一眼:“村子本名就叫『莫亚』啊!莫亚是这个地方的大姓,很多户人家都姓莫亚,好端端的为什么要改名?”

“好吧,算我多问。”她摇头叹息。

“事实上,这次婚礼的新郎就是我表哥耶!”他愉快地道。

“……等一下,你的堂妹要嫁给你的表哥?”

“我们是莫亚一族,我表哥是狄亚兹一族;再说一次:两边是姻亲,没有血缘关系!”他重重强调。

“所以,继你父亲娶了一个狄亚兹的女人,现在是莫亚的女人要嫁给狄亚兹的男人?你们这些大财阀真是肥水不落外人。”她笑道。

“爱情是没有门户之别的。”维多扬起鼻子。

那是你才这么想,天真的孩子!她只能叹息。

“好了好了,我要专心来写游记,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去,别来烦我。我们三个小时之后在这里碰头。”她挥挥手赶人。

维多对这种田园风景也不感兴趣,早就想翘头到酒吧里混时间,只是不好意思说。

“那我自己去逛我的喔!你要是想提早回去,就打手机给我。”

她挥挥手,跟赶苍蝇一样的赶走他。

这间小店位于村子的边缘,眼前望去先是柏油马路,路的另一边依然是连绵不尽的绿野丘陵。她心旷神怡地吸了口清新空气,开始打字。

她喝着咖啡,吃着点心,有一搭没一搭地更新自己的部落格。

清澄透蓝的天,碧绿如茵的草,朴拙可爱的石屋,爬满藤蔓的墙面。

一张圆桌,一个优雅娇丽的东方女子。很难说是路的那边风景美,或是路的这边街景更美。

纯朴的农村里,路人经过会自动打招呼,更何况对象是一个清丽绝伦的美女?

她一篇网志打不到几句话,就已经被许多摘帽子向她致意的村民打断。她笑着对每个人都亲切回礼。

蓦地,左手边约三百公尺的另一个巷子口,走出三条人影。

为首的那个身影挺拔而熟悉,身后是两个乡绅装扮的老人家。

马可。

她的心一怦。

他的深发在阳光下呈滑亮的深栗色,宽阔的肩膀将深色西装绷得挺挺的,神情轻松闲雅,却充满逼人的魅力。

他在这里做什么?

算算她好几天没遇到他了。

那个吻曾短暂的困扰过她,但对水的喜好盖过一切,她依然天天去游泳,只是这三晚他都不在。

尽管如此,每一晚去,泳池旁都有个东西。

第一晚是一块极昂贵的手工皂,香味是她最喜欢的薄荷。

手工皂旁有一柄铜制钥匙,她拿起钥匙研究了一下就明白了。

当天晚上游完泳,她直接开门进去,用他的浴室舒舒服服地泡了个澡,还差点在他的浴缸里睡着。

第二天晚上,是一盘布利干酪和一杯红酒。

在所有干酪中,她最喜欢的就是法国的布利干酪搭配红酒。

第三天晚上,是一盘深若蓝宝的葡萄。

葡萄恰巧是她最喜欢的水果之一。

是巧合吗?三个晚上的东西都是她最喜欢的?但,连续三晚的巧合?

若说不是巧合,他又有可能从哪个管道知道她的喜好?

她开始感到困扰,好像私密的部分被人模光,而她竟连这个人是什么底细都不知道。

央妙华又不愿意打听。

如果你开始打听一个人,就表示你对这个人开始有兴趣。而她不想对任何人有兴趣!

已经有两年的时间,她漠然地看着身周的一切。如果不是那只维多实在太吵,死缠活缠黏上来,她甚至连维多都不想亲近。

看,现在报应不就来了吗?她稍微让那家伙黏上来一下,她人就跑到西班牙来了!

央妙华在心里对自己嘀咕。

对于马可,她自认不是什么国际级名人……好吧,起码现在不是。

或者该说,即使是两年前,对一般大众来说也不算是,只有特定领域的人才会知道她。

他唯一能探听的人只有维多了,那还得假设他知道她是和维多一起来的。

如果有人向维多打听她,依维多的个性,他一定会来通风报信,顺便问两句八卦,她对这家伙的忠诚度还算是有点小信心;可是维多显然连隔壁有没有住人都不知道。

要说马可爱上她了?

别闹了!她嗤之以鼻。她对自己的外表虽然还算有自信,但没自恋到认为全世界的男人看她个几眼就会爱上她。

所以,一切终究只是巧合?

好像只能这么想了。

钥匙和手工皂只是人家好心借她洗澡。布利干酪本来就很适合搭配红酒。葡萄……拜托,莫亚家是酿酒的,送葡萄可能只是附近买葡萄方便而已。

“算了算了,我什么都不想知道。”她咕哝两声,躲回萤幕后面。

她只是来做客三个星期,三个星期后她就离开了。央妙华对自己点点头。

突然,马可的脸庞一转,两人的视线直直地对上。

唉。躲不掉了。

“嗨。”她漾起有点假的笑容,弯弯手指算打过招呼,就低头继续打字不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