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背景颜色: 选择字号:

暖暖包女孩 第九章

作者:简薰类别:言情小说

第七章

在闪烁偶遇进而恢复邦交之后,凌天宇觉得,老天真的是站在他这边的——因为不到一个星期,他居然又在电视台的餐厅看到马落斯。

马落斯年纪小,不可能单独行动,他在电视台,那就代表晓珊也一定在这。

喔耶。

正想着怎么过去自然不露痕迹的问起晓珊,没想到马落斯倒是自己过来跟他打招呼了。

两人随意说了几句,接着他喝了一 口手上拿着的咖啡,很自然的说:“刘晓珊呢?没见她在附近。”

“怎么问起她?”

“突然想到而己。”

“哦。”马落斯想了想,才回答,“她最近很忙。”

“忙?”臭小表的行程没多满吧?

“热恋中的女人时间永远不够用。”

噗……热、热恋?!

马落斯完全不介意他喷出来的咖啡,一派天真可爱,“反正我只是下来吃饭而已,就跟她说不用陪我,让她有时间讲点电话。爱情需要用心才能萌芽啊,你说对不对,天宇哥?”

需要一点时间不是,她居然恋爱了?!“她不是”才刚失恋吗?不过,好像不好跟马落斯讲这个,怎么说也是她的隐私。

啊啊啊啊,内心复杂的感觉到底是什么?恋爱是好事,为何他现在最想做的是诅咒?

马落斯完全没有发现他的内心活动,孩子气的天真说:“好像是石经理的侄子……嗯,又好像是苏经理的朋友,总之是认识的人介绍的,我看过几次他来接晓珊姊,外型很不错,但就是太木讷了,才一直交不到女朋友。天宇哥也知道晓珊姊那种人啊,她才不会在乎对方会不会背笑话,只在乎对方有一颗真诚的心,所以我觉得还满有谱的。”

“人心隔肚皮,怎么知道那个真诚是真的还是装出来的?”照他看,绝对是装乖而己。

“咦?我刚说啦,是认识的人介绍的,要装几天还可以,总不可能装十几年啊是不是?”马落斯心无城府的说,“而且我真的觉得晓珊姊人很好,她值得人家好好对她,天宇哥以前跟她相处过,应该也是这么想吧。”

她是值得有人好好对她啦,但是……就是……

嗯,心里怪怪的。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挺担心晓珊姊的,你也知道的,她那个人有点……”

凌天宇等了一下都没下文,忍不住问了,“有点什么?”

“晓珊姊外型不亮眼,家境也普通,学历一般般,就客观的条件来说,有点比不上对方。我刚有说过吗?那人是剑桥博士,外型真的很好,又是望族的长孙,那种爸妈会送一辆跑车当大学毕业礼物的家族,把双方条件摊开,就有点……”马落斯左右看了一下,压低声音,“那男生一直在建议她回学校读书,又说女孩子应该好好打扮自己之类的。”

他明白了,“对她这么不满意,干么还追求她?”

“晓珊姊的EQ是品质保证啊,很体贴,又会给人台阶下,其实我刚出道的时候还有给另外一个保母带过,完全不能比,一个三十岁的人,居然可以跟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子吵架耶。”

那是因为你欠骂啊。凌天宇想。

他最近也听第六号说过马落斯不少劣迹,该起床的时候不起床,该睡觉的时候不睡觉,刚弄好头发,他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跑去沙发补眠,发型被压坏,整个白做,还要保母帮忙写作业……现在想来,第六号人成就是他口中那个“三十岁”。

“现在的男人太没眼光了,娶漂亮老婆有什么用?漂亮也会老啊,大家老了还不是都一个样?但娶个善解人意的老婆就不一样了,人生苦短,可以跟个好女人过日子,何必去伺候公主当下人呢。”

凌天宇心想,没错,漂亮有个屁用?

丁爱那么漂亮却超级小心眼,当时要不是晓珊在摄影机旁打暗号,他回归后的第一个通告就毁了。

马落斯信誓旦旦,“我要告诉那个人,要欣赏她,不要急着改变她。”

“他根本配不上她。”

“现在看来是这样没错,但人是可以被教育的,我爸常跟我说,有的人擅长体育,有的人擅长英文,这些都是好事,可以针对这点加强,让他变成专长,但是,对于其他学生来说,不能因为某些人不擅长体育、不擅长英文,就剥夺他们学习的权利。那个人不懂得欣赏没关系,我会告诉他晓珊姊的优点在哪里,他自然就会去注意,而只要注意了,我相信他会爱上她的。”

“你这小表头,别人的事情干么这么操心?这种事情等你改行当媒婆的时候再来说吧。”

“第一,我不是小表头,第二,她又不是别人。这个圈子的时间不固定,要交男女朋友比较难,你跟她现在也算是朋友嘛,应该替她开心的。”

“我干么要开心?”我内心的不爽已经到达顶点了。

怎么说,就很像他辛苦排队想要买个东西,没想到却在轮到他的时候,有人跑过来把最后一份抢走了。

“所以,你现在很不开心?”

“那当然,如果那个人要她回去读书,又要她改变样子,就叫他去找另外一个人吧。他不是喜欢她,他只是想改造她。”

“其实我有一点这种感觉耶……”

“她需要的是一个懂得欣赏她优点的人,他根本配不上她。”

“我也是这样想的没错……”

咦,没想到臭小表还挺善解人意的?“她是一个很好的女生,不爱慕虚荣,也不会想从别人手上拿到什么好处,她最常想的就是怎样帮自己的艺人争取到好的资源,跟她相处过后就会发现她有多难能可贵。他不懂得欣赏暖玉的光芒,只想把暖玉变成钻石,那就应该闪边去,让懂得欣赏她的人拥有她。”

马落斯嘿嘿直笑,“你……喜欢晓珊姊吧?”

璞!凌天宇在短时间内第二次喷了咖啡。

他喜欢晓珊?!他干么喜欢她啊?

“我只是基于朋友的立场这么想而己,认识她的人都会这么觉得,你不也是这样吗?”

“不是哦。”马落斯伸出食指摇了摇,脸上不见刚刚的天真可爱,取而代之的是顽劣,“我只是想看你怎么说而己。”

凌天宇要撤回前言,他果然还是臭小表没错。

“时间差不多,我该上去了,天宇哥再见。”马落斯行了一个欠揍的礼。走了几步之后,他突然又回头说:“对了,我刚说的都是骗你的,晓珊姊她没有认识别人。”

天!他觉得自己第一次这么想打人,可是,心里那股有如放下大石的感觉又是怎么一回事?

啊啊啊啊啊……不管了。

凌天宇抓抓头发,决定假装没有今天这回事。

走出环东大楼,已经是晚上八点多。

五月的夜晚,微风正好,刘晓珊忍不住闭上眼睛,抓一下凉风拂面的尾巴。因为夏天就快到了,等到台北的气温升到三十度,她唯一会做的就是快步往捷运站钻去,绝对不会有现在的闲情逸致。

她喜欢初夏的晚风,也喜欢大楼前面这个喷水池,坐在池畔,此情此景,让她觉得宁静且舒适。

自从跟黄国志分手后,已经好一阵子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她跟霈霈都在打击中又慢慢恢复。借用云希的话——沉溺往事除了伤心之外,对自己一点用也没有,大步往前才是聪明的女人。

混蛋退散,下一次恋爱会更好。

嗯,她对自己说,一定会更好的。

她认真工作、努力生活,那只是生命中的小插曲,她不需要放在心上,才二十几岁,她的将来还很长。

她会遇到一个很好的人,懂得欣赏她的优点,包容她的缺点,能够与她真心相对。他们一定会有争吵,但懂得彼此沟通,她所勾勒的家庭蓝图还是实现,只是现在要多等几年。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狗屁倒灶的事情她遇得多了,不差这一项……

“晓珊!”

嗯?有人喊她?

刘晓珊终止了内心的自我激励,一下就见到凌天宇笑得好看的脸。

“发什么呆?叫你好几声才听见。”

“都说我在发呆了,怎么可能一叫就有反应呢?”

这番王最近不知道怎么了,很和蔼可亲啊。

上次在闪烁道歉,要不是他们两个当时在同一个空间,她一定会以为是有人拿他手机乱发讯息。

讲出去也没人信的。

凌天宇的传说她听多了,也体会得多了,他这种人可能只有在偶像剧中说过“我抱歉”,没想到这种事情居然会发生在现实生活,令她超意外。

虽然他们相处的最后半个月让她很痛苦,但他既然都认错了,自己也不是小气的人,当然就是讲和。

这几天他打过两次电话给她,都是问她在干么,而她的回答也都是千篇一律,在工作。

刘晓珊看了看手表,时针已经接近九点的位置了,“你怎么还不回家?现在这个时期应该是很忙的,有时间要多休息,才不会长痘子,不然到时看到电视特写,你会恨死。”

“本来要回去了,突然看到你,就想说过来打声招呼。”

哈哈哈,老天果然是站在他这边的。

距离他们恢复邦交才儿天,他还在苦恼要怎么找理由跟她见面,想不到竟然在自家公司大门就看到。

喜欢?没那回事,纯粹只是友好而己。

他看到她又没有害羞,也没有紧张……对啦,他在现实生活中还没喜欢过人没错,但戏剧演了不少,他知道喜欢一个人应该是什么样子,心情会起伏,心脏会卜通卜通跳,绝对不可能像他现在这样淡定。

他看到她的时候,只觉得很舒服,其他就没了。

没有高兴雀跃,没有兴奋万分,至于近情情怯想讨好这种事情,当然也没有,会这么在意她,只是因为能跟他相处的人实在不多。

借用黎耀澜的话,他的外表跟内在呈现绝对的反比,外在有多亮眼,内在就有多灰暗。

不愉快的童年让他性格古怪,而他明知道却无意改变,所以能和他相处的人,永远都是一开始就认识的那些人。晓珊正是少数可以跟他相处的人,他重视她,只是单纯因为两人是间友当朋友?当然是朋友。

对,没错,就是这样。

内心自我建设完毕的凌天宇觉得心情很好。下次见到沈柚星他要好好谢谢她才行,要不是她那样不可理喻导致三个小时可以解决的事延长到五小时,他就不会在这时候遇见晓珊了。

几日没见,她还是差不多的样子,马尾、衬衫、长裤、平底鞋,典型的助理战斗服。

但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勉强挤话,“在想什么,居然这么出神?”

“就发呆啊。”

“呆要怎么发?”

刘晓珊璞味一笑,拍拍旁边的位置,“坐吧。”

要不是跟他住了两个多月,她会以为他在挖苦她,但她对他算满了解的,他不会去挖苦别人一不是善良,而是因为他不喜欢白费时间,他会这样问,单纯只是想知道而己。

凌天宇在她身边坐下。

“闭上眼睛。”

他乖乖闭上眼睛。

“是不是很凉?”

他睁开眼睛,“很舒服。”

“是吧?”

看着她有点得意的脸,凌天宇又闭起眼睛,感受了几秒——真奇怪,明明是在台北市中心,可感觉却又不是,夜风凉爽,喷水池的声音有一种自然效果,一下子赶走烦躁。

“臭马落斯不在?”

刘晓珊有点无奈的说:“他不是臭小表,他刚接了橘风……”

“我知道他现在每天都很香。”

“没错,就是这样。”纠正他之后,她才回答他的问题,“他要下周才会有通告,爸爸接回家了。”

凌天字眼睛一亮。也就是说,接下来几天她都没事了?

约她去看电影吗?还是吃饭?不过跟他在一起的话,恐怕去哪都不方便,相形之下,开车兜兜风倒是不错的选择……等等,他突然想起一个很重要的问题_他对晓珊,完全不了解。

对耶,他连她喜欢吃什么、不爱吃什么、最喜欢的歌手、平常的嗜好等等都不知道。

这个发现实在太糟糕,难怪他们每次见面都只能打招呼而已。身为朋友,怎么可以这样生疏呢?

他想了想,丢出超级直球,“你喜欢什么颜色?”

“我喜欢……”刘晓珊哦的一声,“在练习对不对?『Office』里小男人不知道为什么开始想了解大姊姊时的第一句台词。

他又想了想,唉,好像真的是,她为什么会记得?连他都不记得了说。

仿佛了解他的疑惑似的,她笑说:“因为我是沈柚星的粉丝啊,而且这段真的是又瞥扭又有趣,光是想象男主角有多不自在就觉得好笑了。”

他可一点都不觉得好笑,下次见到沈柚星,一定要问问她是不是会下降头,为何晓珊会这样迷恋她。

“我喜欢什么颜色……嗯,啊,我想起来了,明雪该说的台词是——你问这干么?”

“没什么,就只是想知道而己。”

“无聊。”

“喂,我在问你耶。”

“这种问题有什么好问的,喜欢的颜色又怎么样?讨厌的颜色又怎么样?一点意义也没有。”

“怎么会没有意义?”

“你倒是告诉我,知道这些有什么意义?没吧?说不出来吧?到底要我告诉你多少次,身为广告人,厂商喜欢什么才重要,消费者喜欢什么才重要,至于我,那一点都不重要。”

“谁说的?我都已经困扰好几天了好不好!”

最后一句的声音有点大,刘晓珊呆了呆,接着轻笑地拍了他一下,“很有感情哦。”

凌天宇突然怔住了。她在灯光下的侧脸,他怎么觉得……觉得……

马路那头,一直传来汽车经过的声音,四周并不安静,但是,他却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卜通,卜通。

这……这是……

他蓦然想起之前他们讨论剧集时,她说过的话一光线笼罩在她的身上,她声音很温柔,笑容很美丽,他心跳于是漏了一拍……

你该不会喜欢晓珊姊吧?

喔……不!他站了起来。

“怎么了?”

“没没没事,只是突然想起来时间差不多,我走了。”

丢下这儿个字,他转身跑进环东大楼中庭里,他拼命的按电梯,就怕背影也出卖自己的想法。

该死的电梯,快下来啊。

好不容易进去,他立刻按了关门键,藉由这动作给自己一点安全感。

没事,一切都是错觉。

他刚刚作了恶梦,所以心跳比较快。

绝对不可能。

他喜欢的类型是是无论如何,不是她那种。

失眠。

入行后,每一天都很好睡的凌天宇第一次失眠了。

床铺又大又舒服,空调的温度跟湿度也刚好,但他在床上左翻右翻,一点睡意也没有。

他不是……但好像又有点是……

凌天宇很苦恼。到底要怎么样确定是不是?

一直以来,他欣赏的异性都是极其亮眼型——对啦,他很肤浅,他就爱大波辣妹,裙子越短越好,看到他就会扑上来眯眯笑,但晓珊完全不是,她……她从不曾让他眼睛一亮,就是……

他从床上坐了起来,翻身从床头柜里拿出第一天见面,他冷得指尖僵硬时,她递给他的暖暖包。

棉棉软软,缓解了他因为低温而发冻的手。

里面的暖暖包当然早被他丢了,但不知道为什么,纯棉的小鸭黄套子却一直留了下来。

他的暖暖包……他的暖暖包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