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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接班人 第5章

作者:忻彤类别:言情小说

“先说好,我如果剪失败,不能怪我喔!”拿着阿水婶所提供的、看起来不是很利的大剪刀,任书颖迟迟不敢下刀,就怕这把剪刀钝到剪不断头发,却刺伤他的脖子。

“我不是已经说好了吗?你到底要我说几次?”脖子围着中间剪了一个洞的报纸,蓝立雍看起来气势全无,整个逊掉。

“我怕你剪完后翻脸不认人嘛!”她对自己的手艺没啥信心,多要几次保证备用准没错。

“输赢,免惊啦,你熊熊尬嘎落去叨对啊啦!”阿水婶在旁敲边鼓。“安安,给妈咪加油。”

“妈咪,加油!”安安不懂,乖乖跟着喊。

任书颖无奈地看着阿水婶,她分明是来乱的嘛!

如果剪坏了,当炮灰的又不是阿水婶,她当然可以在旁边看戏喽!

等了几分钟,她还不落剪,蓝立雍不耐烦地下达指令。

“剪。”不就是剪个头发吗?哪这么罗唆!

“剪就剪。”她右手拿剪刀,左手拿着小平梳,梳起一撮头发,剪掉,梳起,又剪掉,小心翼翼地避开他的耳朵。

慢慢地,原本参差下齐的发丝都被剪掉了,他的头发也越来越短。

“你原本的头发就长短不齐,为了修整齐,我剪得有点短喔!”她赶紧先打预防针。

“嗯。”

见他没什么太大的反应,她安下心继续修剪,不久后终于完成一颗清爽的三分平头。

“啊……我的手艺还不错嘛!”拿毛巾将残留在他脖子和脸上的头发拍干净,站在他面前看了看后,任书颖得意万分地自我吹捧。“我真有天分耶!”

“输赢,你真的剪得不错捏!”阿水婶也是大力赞扬。“后摆我甲叫你帮我剪头毛。”

“好啊!”剪完这颗头后,任书颖的信心指数往上飙升。

“不怕被我追杀啦?”蓝立雍睁开眼,眼底流转着淡淡笑意。

她的反应很直接,看她开心,他的心也没来由地飞扬,跟着开心。

短短几天的相处,他越来越被她吸引,早已臣服在她清新爽朗又热情的魅力而不自觉。

“我剪得这么好,你如果还要嫌,那就太没天理了。”她脸得咧。“安安,拿镜子给爸爸看。”

安安拿来自己的HelloKitty小镜子。“爸爸,镜子。”

“谢谢安安。”接过小镜子,看着镜中的新发型,虽然短了点,但还算整齐,看起来很清爽。“跟新发型比起来,我脸上的胡须好像杂了点,干脆顺便修一修吧。”

“你是要我修吗?不行不行不行啦!我真的不会!”任书颖以为他在跟自己说话,谅得连声拒绝。

别开玩笑了!她又没有胡子,哪知道要怎么刮啊?

“当然是我自己来。”他没好气地回话,他还没活腻呢!

他扯掉围在脖子上的报纸,走进屋子里,拿来一支老式的刮胡刀,左手有一坨泡沫,将安安手上的镜子移到任书颖手上。“拿好。”

屋里没浴室也没镜子,他都是在房间或是后院拿着刮胡刀随便乱刮,只要不刮伤自己,不影响吃饭就行,有没有刮干净不在他的考虑范围。

“喔。”乖乖拿正镜子,高度正好挡住自己的视线。

“别乱动喔。”篮立雍调整好镜子的高度后,熟练地在脸上抹上泡沫,然后对精镜予刮掉脸上的胡须,不到五分钟就清洁溜溜。“好了。”

他满意地放下刮胡刀,看着镜中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自己。他已经四年没清楚地看过这张脸了,感觉有些不习惯。

“我看看!”她放下镜子,兴冲冲地抬眼,但一对上他的脸,却突然定住,说不出话来。

这……这就是蓝立雍的真面目?她的心脏快跳出来了!

清爽的三分头,配上光洁的脸庞,跟之前的落魄流浪汉造型相较,简直有着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蔽去胡须的脸庞,也许是因为久不见天日的关系,跟他身上黝黑的肤色比起来,多了几分苍白,显得有些突兀,却丝毫没减弱他浑然天成的吸引力。

之前看过的相片,根本无法捕捉他迫人的气势和魅力啊!

他不是长相俊美的那种帅,却具有让人眼睛无法从他身上移开的那种魅力,简直是帅到破表!

她的心一直狂跳,定都定不下来,完了完了完了……

她已经被他迷住了!

“看呆啦?”

“谁……咳咳咳……谁看呆了!”她差点被口水呛到。“我只是认不出来,你现在跟刚才差太多了啦!”这个男人的嘴越来越坏了耶!

“阿勇啊,我到今阿日才知影你价烟斗捏!”阿水婶也是第一次看到他的真面目,惊艳不已。“可以去选美喔!”

惫选美咧!蓝立雍满脸乌云。

“噗哧!”任书颖忍不住笑出声,惹来他恼怒的瞪视,她装作没看到,拉过满脸疑惑的安安。“安安,你认不认得这个人?”

“不……”小女孩疑惑地摇摇头,他应该是爸爸,但看起来又不像爸爸。

“他是爸爸啊!”

“可是爸爸的脸上有胡子啊……这个人没有,看起来不像。”

“你没看到爸爸刚才把胡子刮掉了吗?”看到小女孩脸上还有怀疑,任书颖接着说:“这才是爸爸藏在胡子下面的脸喔!”

“爸爸为什么要把脸藏起来?”

“因为爸爸在玩捉迷藏啊!他以为只要躲在胡子下面,全身玩得脏兮兮的,就可以变成另一个人。只可惜,不管他再怎么逃避,他是蓝立雍的事实并不会改变,很多问题不会因为他隐居在这里就消失不见,他还是必须亲自面对自己的人生。”

她话中有话地说着深奥的道理。

蓝立雍若有所思地看着任书颖,他很清楚她方才那番话是故意说给他听的,原以为自己听了后会觉得厌烦,奇怪的是,他竟然听进去了。

她说的没错,就算他躲在这里,仍改变不了他是蓝立雍的事实,很多问题不会因为他隐居在这里就消失不见,只会越滚越大,就像张家的问题。

“……妈咪,我听不懂。”听了半天,安安的还是没听明白,小脸上充满了疑惑。

“没关系,只要你爸爸听得懂就行了。”看到他沉思的脸,她知道他已经听进去自己的那番话,这就够了。“走,我们去准备等一下野餐要吃的东西。”

她相信在自己锲而不舍的努力游说下,他一定会回心转意,跟自己回台北的。

她越来越有信心了!

她完全没有攻顶的信心。

“呼……呼……哈……”任书颖上气不接下气地跟在蓝立雍后头,无心欣赏沿途的美丽风光。

学生时代,跑个一千五百公尺后,她还能脸不红、气不喘,但现在爬一座小山,才走不到两个小时,她就累歪歪了。

棒……太久没操,体力变得好差。

“休息一下吧,这里有大树荫,不怕晒。”蓝立雍背着安安,还提着一袋食物和水,却依然大气不喘一下。

“好……”她瘫坐在草地上,接过他递来的水壶,咕噜咕噜地喝了好几口后,才将水壶还给他。“谢谢。”

一抬头,看到他神清气爽的脸庞,她不自觉地将视线移开,就怕又被煞到。

她还清楚记得稍早看到他刮掉胡须的脸时,心脏快跳出来的震撼,到现在还心慌慌呢。

“安安,喝点水。”将女儿从背后放下来,先喂她喝水后,他自己才喝了一大口解渴。

“爸爸,我饿饿。”

“好,爸爸拿东西给你吃。”将餐垫铺在地上,一一将早上准备好的食物拿出来摆好,先拿湿毛巾替安安擦手后,才给了她一个三明治。“我们就在这里吃午餐吧。”

“好!”任书颖马上应好,她又热又累,实在走不动了。“我们还要走多久啊?”

“可能还要一个半小时才能到山顶。”他预估一下大概的脚程。

“腿长的人真好,你走一步,我就要跨两步耶,难怪我累惨了,你还老神在在。”拿下帽子用力扬风。

“体力是练出来的,跟腿的长短无关。”他好笑地反驳她的谬论。“我第一次爬这座山时,也是累到差点走不动,隔天全身酸痛,脚甚至举不起来。”

“谢谢你的安慰,真高兴知道自己不是唯一一个逊的人。”她露出一抹苦笑。

“你若是累了,我们今天就走到这里,下次再来挑战登顶。”看着她疲累的惨状,一股类似心疼的感觉竟然涌上心头,那是他不曾有过的心情。

自认为心肠冷硬的他,从来不曾为任何女人心疼过,怎么会对她……

“没关系,我休息一下就可以继续上路了。”不愿让他看不起,她咬着牙、跛着脚都要走完全程!

“不要逞强,否则你要是下不了山,没人可以救你。”

“谁说没人?你不就是最好的人选吗?”有他在,她一点儿也不担心这个问题。

“我怕我背不动你。”他开着玩笑。

“你的意思是说我很重喽?”她咬牙问道。

“是你自己说的,别推到我身上。”

“厚……你说话很毒耶!”他现在跟她刚认识时的他形象差好多,标准的冷面笑匠。

“哈哈哈……”他忍不住炳哈大笑。

她是个很好的伴,就算累坏了依然保持幽默感,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跟她在一起,可以常保轻松愉快的心情。他很喜欢有她作伴。

天啊,任书颖终于明白何谓“一笑百媚生”了!

先前他有胡须遮住,感染力还没这么强烈,如今脸上光秃秃的,“春光”一览无遗,简直是热力四射啊!

他不是属于时下流行的帅哥,不过绝对可以称之为型男,尤其是发型和胡须搞定后,当模特儿都没问题。

完了完了完了……她好像越来越着迷于他的男色,这下真的很糟糕啊!

“嘻嘻嘻……”安安跟着嘻嘻笑。

“安安,你在笑什么?”任书颖赶紧将注意力转到安安这张安全牌身上,免得沉迷于男色,不可自拔。

“爸爸笑,我就笑啊!”小阿的理由单纯又直接——只要大人开心,他们就会跟着高兴。

“安安真乖。”蓝立雍欣慰地模模安安的头,很庆幸她的性子乖巧懂事,没有遗传到他的臭脾气和张佳枫的骄纵,这应该归功于后天的教育。

“安安本来就很乖呀,对不对?”任书颖忍不住亲亲安安娇女敕的小脸蛋,结果换来一个油腻腻的吻,她没有大呼小叫,趁安安低头吃东西时,才拿面纸擦拭,免得伤害小女孩的心。

“谢谢你把安安教得这么好。”看到她对待安安的一举一动,他更加确定她就是最重要的功臣。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是真心疼爱安安,绝不只是表面功夫。若不是她的耐心教导,让安安感受到她的真心,弥补了缺乏父母陪伴的遗憾,安安不可能有这么温和讨喜的性情。

一般来说,单亲家庭甚至是无父无母陪伴长大的孩子,个性上多多少少都有些阴暗面,但安安没有,只除了有些胆小怕生。

“不是我的功劳啦,安安本来就是一个乖孩子啊!”她是真心喜爱安安,尤其心疼安安从小缺乏父母疼爱,所以几乎把安安当成亲生的小阿疼爱,该说是她跟安安有缘吧。

“妈咪,我不敢吃胡萝卜。”安安从三明治里挑出一丝一丝的胡萝卜,放在塑胶袋上。

“不行喔!”两个大人异口同声地说,然后相视一笑。

“还是你说吧。”他很高兴她对安安不是纯然的溺爱。

“安安,妈咪不是说过,什么东西都要吃才能长高高吗?”

“可是……胡萝卜有怪味道,我不喜欢。”安安苦着一张小脸。

“安安喜不喜欢兔子呢?”

“喜欢。”

“兔子最喜欢吃胡萝卜呢,因为它觉得胡萝卜最好吃了。”任书颖拿起一丝胡萝卜,放进口中咀嚼,然后做出很享受的表情。“好好吃喔!妈咪有特别煮过,一点怪味道都没有喔!你试试看!”

任书颖拿起一丝要喂安安,但安安紧闭着小嘴,就是不肯开口,她只好求救地看着蓝立雍,要他接棒处理。

他马上抓住她的手,将她手上的胡萝卜吃掉。“嗯……果然好好吃喔!”

任书颖愣愣地瞪着被握住的手,他难道没察觉她的手隐隐颤抖吗?

“真的吗?”安安怀疑地来回看着他们两人。

“当然是真的,爸爸从来不骗人。”他意犹未尽地放开任书颖的手,拿起一丝胡萝卜放在安安嘴边。“爸爸不喜欢挑食的小阿喔。”

他刚才想也没想就拉起任书颖的手,动作自然得就像是已做过无数次般。他很喜欢她手的触感,结实有力,不像那些没做过家事的千金小姐般软弱无力。

“……好,安安吃。”安安苦着脸一口含入,连嚼都没嚼就赶紧吞下肚。

“安安,你没咬咬看,怎么知道好不好吃呢?”轮到任书颖开口鼓励。“再吃一点,你一定会喜欢的。”

“好……”安安挑了一丝最小的放进口中,尝试性地咬了一下,发觉没有想像中的怪味道,又咬了一口才吞下。“……真的没有怪味耶!”

“好吃吧?”为了不让安安挑食,她煞费苦心。

“嗯!”安安用力点头。

“那就要全部吃光光喔!”

“好。”安安乖乖地吃完她挑出来的胡萝卜,慢慢吃完一个三明治。

“安安好乖。”蓝立雍欣慰地模着女儿的头,突然有种怪异的感觉——刚才他们的相处模式好像是真正的一家人!

记忆中,他跟张佳枫从来没有这么融洽的相处过,甚至每次的交谈都没有超过五句以上就以争执收场。

如果张佳枫没死,他们最后应该也会走上离婚一途。

看到安安在揉眼睛,任书颖立即把安安抱坐在腿上。

“安安,想睡觉觉了吗?”

“嗯。”

“来,乖乖睡……好好睡……睡饱饱……”任书颖轻拍她的背,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曲,安安不到三分钟就睡着了。

“真好睡!”女儿的入睡功力,让蓝立雍羡慕又佩服。

他一直有着严重的睡眠障碍,就算这几年搬到乡下,远离繁重的工作,还是很难入眠。

“小阿就是这样,只要吃饱喝足,自然就睡了,因为他们还没有烦恼。”她忍不住亲亲安安红女敕女敕的脸颊。“等到他们年纪增长,就没这么好睡喽!”

“就像我一样,想睡都睡下了。”

“你要放松啦!你神经绷太紧了,要让脑袋放空、全身放轻松,自然而然就会睡着了。”说完,她纳闷地问。“你已经隐居在这个荒郊野外这么多年了,难道还无法放松吗?”

“我天生就不好睡。”他会严重失眠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没让脑袋放空。

“失眠才不是天生的咧!”她反驳,想乘机多了解他。“原因不是想太多就是有烦恼,你属于哪一种?”

“都不是。”他避而不答,伸手抱过已睡熟的安安。“我来抱安安,你吃点东西吧。”

她拿了一个三明治给他,自己也拿了一个,心不在焉地吃着。

短短几天的相处,她对蓝立雍的印象已经完全改观。

原以为他冷漠无情,弃家人于不顾,但在看了他对安安的细心照料后,虽然动作因为生疏而有些笨手笨脚的,但绝对没人会说他不是真心疼爱安安。

罢开始以为他生了一张没血、没眼泪的阎王脸,谁知他一笑百媚生,尤其是修剪新发型和刮去脸上的胡须后,更是帅哥一枚,连她的魂都被勾去一大半,越来越难抗拒他了。

问题是,她现在还想抗拒他吗?

“你还是没有回台北的打算吗?”她还记得自己身负重责大任,没完全被男色给迷昏头。

“目前没有这个打算。”没说出口的是,在听到她稍早的“训话”后,他竟然开始考虑这个可能性了,不再像以前那般厌恶。

“你的意思是说以后——”她瞠大眼,喜形于色。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他迅速截断她的猜测,惊讶她心思这般敏锐。

“也好,你慢慢想吧……不,还是别想太慢好了,我担心你再慢慢想下去,蓝家的财产会被你丈母娘蚕食鲸吞,整个都给吞下肚。”她这不是在危言耸听,而是有迹可循。

“她敢!”只要他还活着,张家就别想染指“蓝天集团”!

“怎么不敢?”她回呛。“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爸妈的个性,他们怎么可能制得住那只贪婪的母老虎。”

不是她爱诋毁人,实在是他那个丈母娘太离谱,简直就将蓝家当成提款机看待。

“……”他脸色阴郁地低头沉思。

如果将全部的家产捐给慈善机构,他眉头皱都不会皱一下,但若是被张家抢走,他却怎么也无法忍受。

张家只想着要如何从蓝家捞更多钱,从老到少都是一个样,就连张佳枫也不例外。

敝只怪当年他只顾着公司利益,只与张佳枫匆匆见过一次面就同意婚事,没想到结果却是“人财两失”,不但被一堆有如吸血鬼般的姻亲缠上,连张佳枫也赔上一条命,造成一连串的遗憾。

如今,张佳枫已死,他也离家出走,张家却有如附骨之蛆,若是不使出狠招,绝对不可能顺利摆月兑掉的。

都怪他离家时,没有考虑到这点,现在要如何补救呢……

“只有你才制得住那一家人。”她虽然是在逼他回台北,但说的也是实话。

“说来说去,你就是要我回去就对了。”真是一个尽忠职守的小保母。

“反正你人虽然远离尘嚣,还是无法过平凡的生活,不如回台北去好好地搅和一番,好过在这里浪费生命啊!”

“我不认为自己在浪费生命!”他略显激动地反驳。他这是在忏悔,忏悔自己间接害死一条年轻的生命。

不论他对张佳枫的评价如何,她都不该年纪轻轻就过世,而他正是始作俑者。

若不是他逼她生孩子,她不会死!

就算她的死因是因为怀孕时乱吃减肥药,严重影响健康,但他仍要为她的死负相当的责任。

“除了学会如何栽种农作物外,请问你这四年的收获是什么?”她不留情地继续攻击。“既然住在这种地方,就是要让自己放轻松、忘掉过去,但是你有吗?你还是被过去绑得死死的,要不然你不会夜夜失眠。”

她也不想这么咄咄逼人,但有时候将人逼到墙角,却也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他被逼急了也许会伤人,但只要他愿意说出来,就一定能想出对策的。

“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凭什么指责我的不是?”他恼羞成怒地低吼。

“……嗯……爸爸……”安安惊吓地醒了过来。

“没事,乖乖睡……”他轻轻拍拍她的背,轻声安抚着。

随着他的安抚声,安安没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不要闷在心里,说出来会好过很多。”她愿意为他分担。

“……”他一直扮演强者的角色,强者是不会跟别人诉苦的,那是弱者的行为。

“再强的人,都需要宣泄情绪,那并不表示你是个软弱的人。”

“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这是她第二次猜中自己的想法!

是她的观察力特别敏锐,还是她会读心术?

“因为我有同理心啊!”唉,她的心思都放在他身上,怎么会读不出他的心理?

“你有同理心……”他喃喃自语,最后露出一个苦笑。“而我,却是一个没有同理心的人。”

所以,当年他才会害死张佳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