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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萌 第五章

作者:决明类别:言情小说

“又倒一间?”

程咬金一边画糖,一边听著程吞银报告城里的大事。

“没错,第三街的酿梅铺子。”程吞银吃著“天女散花”画糖,补充说明。

程咬金脑中思忖片刻,店铺名跳出,“李记?”

“嗯嗯。”程吞银伸舌舌忝过糖棒,含糊应著。

“那不是咱们合作的酿梅铺吗?”程咬金又画好一根漂亮的龙形画糖,将它立在一旁的木架上,手边动作没有丝毫停顿,继续画下一根牡丹画糖。

“是呀,倒了。梅四爷的杰作。”

“除他之外也不会有别人了好不好?”她根本没怀疑过幕后黑手的身分,“会以整倒人为目标的家伙,也只有梅舒心罢了。真搞不懂他心里在想些什么,凭梅庄的声势,应该也不兴那套见不得别人好的小人念头,做什么像对待死敌般地不容别人生存?净干些缺德事,不怕天谴噢?”真是……顶著那种俊俏迷人的脸孔,怎么做出的举动却相差十万八千里的狠呀?

“听说那些店铺的的确确和梅庄有些瓜葛。”程吞银冒出这句。

“嗄?”执画糖竹签的柔荑顿了顿,望向吞银。

“你也知道李记那老板娘势利到不行,凭著身上有些银两就粗声粗气,只要构不著她眼中有钱的肥羊身分,她可是懒得多费一滴口水和那些人说句话。”加上李记对待店里奴仆的态度几乎不将他们当成人,极尽剥削,早在商行同业间不是秘密。

“那跟梅舒心有何千系?何况对李记老板娘来说,梅舒心是开罪不得的大财主,她应该不会傻到去犯上他。”

“偏偏她就是犯上他了。”

程咬金的心思没法继续停留在画糖上,索性搁下糖碗,拉了张木桌就坐在程吞银对面。“什么时候的事?”怎么她完全没听说过?

“十几年前。”程吞银动手取饼架上一根凤凰画糖,孝敬地递给她。

“十几年前?那不是翻旧帐吗?”

“是翻旧帐没错呀。”看得出来梅舒心不会跟人客气,“你还记不记得听老一辈的人说过,梅庄以前的情况?”

她怔了片刻才缓缓颔首。

“记得,那一家子的梅庄人,曾落魄潦倒、身无分文,是由梅庄大当家一手撑起家业,并且带大三名稚弟。”梅庄的过去,总是城里人茶余饭后闲聊的话题之一,那些旁观者所不明白的际遇,在别人口中说来是那么云淡风轻,几声笑语、几句佩服就可以简单带过,可是对于梅家人而言,绝不是淡淡几句话足以道尽。

“穷途末路时,那些落阱下石的人不给予帮助便罢,竟还摆明著欺负他们稚龄势微,对他们百般打压,这旧帐,梅舒心正一笔一笔讨回来。”

“你是说……城里那些被梅舒心一手撂倒的店铺,全是十数年前……”程吞银点头。

“我还以为……我还以为梅舒心下手弄垮人全凭喜好,不问道理。”

“我以前也是这么以为。”

原来他总是毫不心软地将别人的心血经营给打垮,为的是旧恨难消。

“但是,冤有头债有王,他和那些商行的恩恩怨怨怎么可以连累无辜的商行夥计们?那些因他之故而受害的夥计不也会因此而对他心存怨懑,难保以后不会用同样的手段来对付他。”冤冤相报何时了。

“商场如战场,很难去顾及所有人,要是梅舒心有半分你这样的妇人之仁,他就不会被冠上“笑罗刹”这么骇人的名号。”

“我这哪叫妇人之仁?这叫得饶人处且饶人。”

程吞银咧嘴笑道:“怕只怕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哩,商人有时得采取强硬手腕,把良心搁到脑后去。”

“吞银,你什么时候有这种想法了?”程咬金死蹙著眉心,在刹那之间觉得程吞银脸上的笑容及说话的口吻,竟有数分神似于抿著冷笑的梅舒心。

“我一直有这种想法呀。”他丢给她一个“厚!都不注意我”的怨怼眼神,“你可别当我这些年都没成长,好歹程府的当家主子我也是平均分著了一部分责任,煮糖我不如你俐落、画糖又没你一半专精,但当家主子该学的,我可以自豪地说——我不输给你。”

“可你学的根本不是什么好玩意!我们程府做生意清清白白的,不兴梅舒心那套杀人不见血的无耻手腕,还有,你的良心最好从脑后给我搬回来这里——”纤指戳戳程吞银的心口,力道可没收敛。“奸商或许可以赚得一时厚利,可正正当当的生意人才可以将家业流传下去,听懂了没!”

“听懂了啦。”程吞银仍是嘻皮笑脸,到底是真听进去还是假听进去也无从查证。“不过虽然梅舒心正做著令人讨厌的事,但还是有人很喜欢他,喜欢到让人吃味。”

“谁喜欢他?”

“你呀。”程吞银舌忝著糖。

程咬金含在檀口里的画糖猛然落地。

“谁喜欢他?!”同样的句子,不同的语调,表达的意思却不像前一句那般单纯。

程吞银以为她没听清楚,很耐心地再回答一次:“你呀。”还伸手揉乱她的长发,“嘴里数落他的坏,可是心里待他还是很偏颇。咬金,你是在什么时候将心偏向他的?”

“我哪有……”

“在我面前就别嘴硬了,你、我、含玉,几乎是同时辰落地,咱们一直紧紧相连,谁骗得了谁呀?像含玉聪明,心思比较难猜,可你呢?像块澄糖似的,乾净透明,要瞧清楚有什么难的?”程吞银深瞅著她,“说吧?”

程咬金支吾半晌,透著红晕的脸蛋略略压低,而程吞银则是捺著性子等她汇整好如何开口。

“我不是很记得了……”她舌忝舌忝糖棒,甜意由舌尖沁入心脾,润泽了喉头,话,也慢慢开了匣——

初遇,是五年前,梅花绽放的冬日,那天日头虽高悬青穹,但却驱散不了逐渐跨步而来的冬寒。

绿叶尽落的梅树上,除了未融的残雪外,枝哑上晶莹的白,便是轻展著柔瓣的待放梅蕊……以及一个仰躺在梅园中最巨大一株梅树上的男人。

懊说惊讶吗?原先她以为那一团白白的是昨夜累积的霜雪,定睛一看才瞧清了“白白的”物品该归纳在“男人”之流。

程咬金衔著糖球,在檐前的台阶上瞅著男人的睡颜。

懊甜噢。无论是现在嘴中弥漫开来的糖,抑或是那男人的睡样,都好甜。程咬金没算过自己瞧著那男人多久,她只知道帕子里小心翼翼拢捧的糖球正以固定且快速的速度在减少中,她又塞了一颗到嘴里,舌尖搅弄著糖球,任糖球在两颐之间来回戏耍。

“真厉害,寻常人睡在树上应该会摔下来吧?”即使那腿粗般的枝哑足以承受男人的重量,可枝哑终是比不上床板,不容人在上头翻翻滚滚。难不成树上的男人是哪门哪派的武林高手,在树上睡沉还能文风不动?

卑才这么说完,男人顶头上的细枝落下一片梅瓣,犹似落雪一圈一圈在空中小薄度地旋转飞舞,程咬金没有发现自己正瞠目屏息地注视著那瓣落梅,然后,悄悄落在男人的额心——那片梅瓣以及她的目光。

真美的画面,没想到由一个男人身上看来也是这般赏心悦目——

思绪正停留在落花、雪景、睡美男上头,突地,树枝上睡沉的身影却摔了下来,扎扎实实地在雪地上砸出一个人形窟窿。

那感觉……像是树上的男人会摔下来全是因为那片花瓣……呃,让他重心不稳。虽然这样想很奇怪,但程咬金实在很难做出第二个联想。

男人面部朝下,整个人仆在雪地上,动也不动。

程咬金的瞳儿先是四下瞧了瞧——也不知是想替那男人掩饰出糗的情形还是怎样,总之她觉得自己的行径很偷偷模模——然后才提起裙摆往男人仆倒的方向跑去。

雪积得挺厚,她每走一步就陷入雪堆中,得花好些时候才能爬到目的地。

“喂喂,你还好吧?!”冻僵的十指拍拍男人的肩胛,没得到任何反应,她又唤道:“你不冷吗?躺在雪上的感觉很下舒服吧?这样也能睡噢?还是刚刚摔下来时敲到脑袋,把人给敲昏了?”

想到后面那个可能性,让准备将人给翻过来的程咬金有了片刻的迟疑。她实在很不希望看到翻过来的是一张血肉模糊的脸孔……

“嗯……好冷……”

埋首雪地里的脑袋瓜子有声音闷闷地飘了出来。

贬喊冷噢?那大概就没事吧。“是很冷没错,你再躺下去连衣裳都湿透了,那会更冷。”她的嗓音因为含著糖的缘故而有些含糊。

“抱我回房……”

抱他?是她听错还是他说错呀引她连能不能扛起他都很难说耶!她不过十二芳龄的身高才勉勉强强到了他的腋下,怎么抱呀?强人所难嘛!

“我抱不动你,自己爬起来先。”握了握右手心最后一颗糖球,程咬金决定将糖球拿来引诱他,“你要是自己爬起来,我就给你一颗糖球,是金雁城制糖最大家的程府特制的好吃糖球噢。”

安静了半晌,声音又飘上来:“我讨厌吃糖……”

“程府的糖球和其他糖商卖的可不一样哩,我的糖球又香又甜,包你吃上一颗就会入迷。”继续诱哄。

“我讨厌吃糖……非常讨厌……”那声音虽虚渺,但很坚持。

“就说了程府不一样——”

“只要是糖,都讨厌。”坚持的声音转为固执,虽然仍是含含糊糊。

平生最最喜爱的“糖”被一个未曾谋面的男人给全盘否定,而且这男人连尝恐怕也没尝过就直言讨厌,这让身为制糖世家长女的程咬金颇为不快。

抿了抿唇,她决定收回自己方才萌生的同情及善良,站起身,顺势将糖球收回腰间的暗袋,拍拍裙摆就要离去。

“抱我……起来……”

程咬金顿了顿脚步,同样四下张望半晌,这回却是为了替自己接下来的行径把风——

莲足很恶劣地朝雪地上的脑袋补上一脚,不是故意要踢疼他,而是将那颗逐渐有了离地趋势的黔首给重新踩回雪泥里,算是小小报了他讨厌糖的老鼠冤,接著一溜烟地跑得不见人影。

“就因为那一脚,你和他结成冤家至今?”程吞银中途插话,将原本处在过往记忆中的她拉回当下。

“也不算是啦,因为到现在我还不确定他到底知不知道那一脚是我踩的……”

“我不是很懂你这句话的意思。”程吞银不耻下问。

“那一回随著爹爹上梅庄去拜见梅大当家的,除了我,还有含玉。”而吞银则是受了风寒,被爹娘严禁出房门吹风,省得病情加重。

“所以……含玉替你背了黑锅?”

她耸耸肩,“你也知道,以前娘亲最爱将咱们三人打扮成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别说是梅舒心了,爹和娘不也时常错认咱们,所以后来梅庄的酒宴上——”

初过后的那天晚膳,气氛很热络,屋里的寒意在几杯黄汤下肚后消融得乾乾净净,席上的话题难月兑商场气息,至于他们这些小家伙则是另辟一桌纯喝茶吃饭、不谈任何势利话题的“稚童桌”。

“四当家人呢?”席中,梅庄大当家梅舒城召来管事梅福问道。

今天的梅花宴正是为了向金雁城所有商行介绍梅庄第四位当家。前些年小二和小三甫满十六、七时,他这个为人兄长的也是慢慢将梅庄事务分派给他们,今年,小四也到了这等年龄,他自是不会循私偏颇。

“下午还瞧见他在房里睡,这会儿也不知道上哪去了?”梅福应道。

“人还没醒吗?!”梅舒城表面上对著纷纷敬酒的宾客颔首微笑,实际上却咬牙切齿地对梅福低狺:“是谁说小四今天一定会醒过来?!这场酒宴最重要的人没出现,我在这边灌几坛酒有什么用?!”

“唔,我……我再派人去找……”

“不用了,我在这。”

一句笑语,清朗明亮,几名梅庄奴仆都松了一口气,忙上前将厅堂侧角的垂幕给拉开勾妥,恭迎嗓音的主人步出。

隐隐约约,几句“幸好他醒了”之类的耳语飘向最靠近垂幕的“稚童桌”,让正在啃著熏鹅腿的程咬金抬起眸子。

对了,说到醒,不晓得下午那被她一脚又重新踩回雪堆里的男人醒了没?这是仍然睡在雪地上?

再瞟向正飘著雪的窗外,如果他还没醒,会不会被雪给掩埋成一坯孤冢?心中小小的担忧开始生了根……

“咬金,发什么愣?”

程含玉不断替她挟菜,却发现她吞咽的速度变慢了,出声唤她。

程咬金轻震,连忙摇头,加快速度将鹅腿啃得好乾净。

艾玉没多探问咬金的片刻神游,暖声再道:“瞧,那男人就是这次梅庄广邀众人来的主因。”

“噢?”程咬金扬睫,意思意思地将视线扫向含玉努颚所指的方向。

梅庄奴仆勾起的垂幕后走出一名银白狐裘裹身,黑发东冠整齐的年轻男人,神色容貌与主桌上的梅舒城有著理所当然的相似俊俏,这似乎是梅家人最显目的特质。

耳里听著梅舒城向在场所有士绅介绍那男人之际,程咬金已经将他从头到脚打量完毕,“是个俊小子,不过笑容看起来很无辜。”

“你真没有看人的眼光,我倒觉得那笑容很贼。”没瞧见那男人已经把奸笑挂唇边了吗?

“无商不奸嘛。”她喝了口茶,这在场的哪一个商人笑得不贼?

“如果以后与他在商场上交手,会很麻烦。”

“他不过是个毛小子。”隔壁桌有人听到了含玉对咬金说的话,语带挑衅地插了一句。

程含玉挑起眉,他向来最讨厌有人打断他与咬金的独处,即使是窃窃私语也不行,所以他的口气转冷,不若方才与咬金说话时的轻柔。

“你就继续这么小看他好了,等尝到了苦头再风凉地说他是个毛小子。”这句话的音量很“不小心”地加大,正好让整个宴席的人都能耳闻。

程含玉一席话,像是突然在席间投下了强力火药,炸得众人耳根子轰轰作响,也炸得在场一片鸦雀无声。明明是咬耳根的底下话,被这么提到台面上简直难堪至极,只见那名暗指梅家小四是毛小子的男人铁青著一张脸,说什么也不敢将头自碗里抬起,仿佛以为只要没接收到众人瞩目的眼光,就没人知道那句泛损的话是出自于他的嘴。

“真像含玉会做的事。”程吞银笑道。只要让含玉心里不快,下场就是这么惨,含玉才不会替人留什么面子咧。“那名可怜的男人下场如何?”

“整场酒宴都没见他再拾起头来,梅庄里的人倒是没做什么太大的反应,梅舒心更只是扬唇笑了笑,说请大家拭目以待他这个毛小子的表现能否超越他家大哥……大概就这样吧。”

“不只,那时咬金这个小笨蛋还起立鼓掌,对梅舒心一番自信傲然的话给了最大的赞许。”程含玉走向两人,将手中那壶热茶搁在桌上,取饼杯子斟满香茗。

“咬金,你干下这种事呀?!”好蠢!那岂不是被全场人给看了笑话?

“我才不是,是因为那时刚好有只……苍蝇飞过去,我才伸手去拍的!”

“冷到万物皆眠的日子里有苍蝇噢?”含玉和吞银很有默契地一同提问。

程咬金张开嘴,随即又像泄了气的皮球般消下来,继续含她手里的糖棒。还是别再说什么,少说少错……

“说起来,那天出尽风头的都是咱们程府的人,先是含玉替梅庄出气的那句话——”

“我没有替梅庄出气,是因为那个男人打扰了我和咬金的谈情说爱。”

也就是说那个男人开口的时机不对,若是他在程含玉没与咬金对话时冒出那句贬损,兴许会换来程含玉一个甜笑附和,只可惜,天底下就是有人不懂看场跋说话的道理。

“好好好,谈情说爱就谈情说爱。”程吞银太习惯含玉说话的方式,也不打算和他争论,“然后咱们咬金又很给面子地为梅舒心的话喝采——”

“是打苍蝇!”程咬金还是坚持这个说法,只是这回的口气心虚了些。

真的是姊弟耶,反应还真像。“好好好,打苍蝇就打苍蝇,至少看在别人眼中,咱们程府是给足了梅庄体面。”

“是呀,所以他们两兄弟特别敬酒敬到我们那桌最大十二岁,最小三岁的“稚童桌”来。”含玉凉凉说道,“然后当梅舒心听到我和咬金是金雁城制糖名家程府的“儿子”时,表情很惊讶。”

程吞银大笑,“当然了,那个说要赏他糖吃,最后却狠狠踩了他一脚的,也正是金雁城制糖名家程府的人呀。”难怪他要吃惊了。“不过他能认出你们两个吗?”

“应该是没有。”程含玉道,“因为我从梅舒心那时的眼神中分辨不出他看咬金和看我时有什么不同。”他向来心思细,一个小小眼神都逃不过。

闻言,程-金低下头,小小的失落涌现。

是呀,梅舒心没有分辨出她和含玉的不同,那时这样、后来这样,现在恐怕就算她和含玉、吞银同一打扮出现在他面前,只要在举手投足间稍稍佯装些男性的豪迈,他也会错认吧?

败想找个机会在他面前试,但又怕试出来的结果太伤人……

不过当时的她也没将眼前的梅四和梅树下的男人联想在一块,加上心底总挂念著睡在雪地里的男人,后来宴席到了一半,她就藉尿遁跑去那名男人昏睡的地方,想瞧瞧他是不是仍在原地。

她也不清楚倘若瞧见那男人仍在,她是要过去补他一脚呢,还是将自个儿身上的软裘月兑下来覆在他身上,再不就是在他伏卧的地方插上一根树枝当记号,这样明儿个早上才可能有人发现那里躺了一具被风雪掩埋的男尸……

不过,沿路的打算到后来没有实行任何一项,因为那男人已经失去了踪影,就连一圈人形窟窿也在降雪的填补下,寻不著任何一分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