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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夫太完美 第十章

作者:金吉类别:言情小说

“我说人生自古谁无死嘛!人死不能复生,何况还是死了十几年的……”

“出去!”

砰,房门关上,连带奉送拖鞋一只,神准地砸在来不及逃跑的倒楣鬼脸上。

“三分十秒五三!”码表按停,众人再次叹气。

第七十八名敢死队员出线,头戴钢盔,颤巍巍地举手敲门。

“孔老夫子说……”

砰!这回房门直接甩上,余威之猛烈,连墙上的咕咕钟都歪了一边。

“三秒!破纪录!”

“老王,你嘛帮帮忙!提什么孔老夫子!”吴妈数落着老邻居。

抢救情侣疲劳轰炸的一天,成绩是零,伤兵已经累积到七十八名,五楼林夙樱的房门恐有提早因公殉职之虞。

第八十名伤兵败阵后,大姊头抓狂了,锁起门来,天塌下来也别想叫她应门。

再这样下去,就算把另外四个堂口的人叫回来也没用。

“我想我们必须改变作战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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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夙樱想杀人。

她不知道这群人怎么搞的,为什么不能放过她?她只想一个人躲在洞里,躲到世界末日,醉生梦死,再也不要醒来。

她房间的窗户全部紧闭,现在她决定把房门也用家具挡死,可是实在是连力气也不想费,她把房门上锁,倒在床上用棉被和枕头把自己深深埋起来。

不要想!不要想!什么都不要想就不会哭!

然而就算脑袋一片空白,眼泪还是自己滚了出来,因为胸口的空填不满,心上的疼治不了。

她以为自己终于能够走出袭夜枫的阴影,终于再次遇到除了袭夜枫之外,能够让她心动、让她感觉心灵完美契合的伴侣。

然而多么讽刺!到头来那不过是一个谎言,她被蒙着眼睛,以为终于走出困住她多年的迷宫,结果却反而走回当年粉碎她一切的原点。

她注定再次被袭夜枫摧毁她的所有。

她能够不恨他吗?

十年来,她无数次想起她的爱情几乎成了毁灭九个家族的帮凶,她没办法不这么想,她和敌人谈情说爱,对他掏心挖肺,把一切都对他诉说,视他为唯一依靠,每当她想起在这同时袭夜枫正冷静地策画如何摧毁十纹兰,她全身就因愤怒和深恶痛绝而颤抖。

长辈一个个过世、杨昀骐入狱、徐飞雨精神崩溃,火字堂明家仅剩的小儿子生死未卜……许许多多人的命运在十年前被完全颠覆,许许多多的伤口至今无法被治愈。

她怎么能够不恨他!

旧恨未平,他竟然以Eagle的身分接近她。林夙樱不知道是自己太好骗还是他太厉害,这个男人永远有办法让她对他交出自己的一切!

袭夜枫真是生来毁灭她的克星。

伤心虽然会让人忘了一切,但眼睛哭久了实在也很痛,林夙樱终于注意到已经好久没人来敲门了。

想必他们是放弃再来游说她,这样很好,正合她心意。

不想再思考,脑子很累,眼睛也很累,她决定现在对她最好的就是睡觉,如果能睡死,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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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夙樱被一阵敲门声吵醒,好半天才完全清醒,发现自己不过睡了两个钟头,亦即那些家伙才两小时就决定卷土重来。

对着天花板翻了翻白眼,林夙樱决定让他们去敲,她睡她的。

“失火啦!”有个蠢蛋这么喊。

白痴,有够没创意,而且现在她倒乐得失火,把她熏死烧死更好!

“淹大水啦!”

不要理他们,一群笨蛋。林夙樱用枕头把头埋起来。

“地震啦!”

最好是有地震啦!

怎么这群曾经凶神恶煞的黑帮兄弟,在住到这里来之后越来越月兑线了?

“有幽浮!”

林夙樱嘴角忍不住贝起一抹笑,虽然一闪即逝。

是啊,为什么呢?在她记忆里,这十年来山庄里的人过得好快乐。

“啊啊!阿桩姊被幽浮绑走了,夙樱,你快出来,”

“白痴啊,你编个能让人相信的行不行?”另一个人吼得太大声,露馅了。

林夙樱在床上忍不住噗地笑了出来,但她仍然没有动作。

她想起在这十年来,山庄里的人总是这样,大家开开心心,她总是会被这些天兵逗得又好气又好笑。

门外的众人继续绞尽脑汁,连“盖达组织包围山庄”、“妈祖显灵”这些喊话都出笼了,直到门外又是一阵沉默,林夙樱才发现自己已经笑了好久。

长长一阵沉默,像门外的众家叔伯大婶都已离去,林夙樱突然心生失落。

“夙樱,”她听见杨昀骐敲门道,“你要自己开门,还是司辰替你开门?你知道没有大盗‘蓝影’打不开的门。”

林夙樱奋力坐起,“你去死!”她抓起手边的东西就往门上丢,不过枕头显然无法彰显大姊头的气愤,软绵绵地“啪”一声摔在地板上。

“就这一次,你开门,听我们派出来的代表把话说完,接着你要做什么我们都不阻止你,也绝不再打扰你。”

交换条件?但林夙樱被打动了,犹豫了几秒钟便下床,决定用一次妥协换一劳永逸。

她开了门,门外,山庄里其他人全都已离开五楼。

等着她的却是袭夜枫。

她应该立即把门甩上,可是那一刻她本以为麻痹的心又再次跳动,再次疼痛。

也再次地感到心悸。

分离了十年啊!她都还没能好好看看他,再怎么怨恨都无法阻止自己诚实的渴望与思念。

他比起十年前成熟,也比起十年前更有男子气概和魅力,昨夜那一瞥,他的脸满是伤悲与绝望,今日他的神态却无比憔悴,憔悴得她的心竟然泛疼。

她提醒自己关上门。手却无法动作。

“小樱,”袭夜枫还是用十年前的方式喊她。“能不能给我一次机会解释?”他的手心冒汗,心跳急遽加速,害怕她再次拒绝地甩上门,将他们的世界再次切割。

她想要冷静地回应他,却发现自己做不到,她只想对他呐喊,对他尖叫,像十年前她总是在他怀里撒野那样,质问他怎么能骗她?

“先捅人一刀,再要求解释,不会嫌太虚假吗?”她忍不住讽刺道。

“我知道。”袭夜枫艰难地开口,他的喉咙因为胸口的窒闷而紧涩疼痛。“我只想请你相信,我一直都尽力试着让一切伤害减至最低,可以的话,我宁愿伤你的刀刃是刺向我,而不是刺伤你。”

“你该做的是告诉我你背后藏着把刀!而你却一次次骗我闭上眼,骗我相信你,毫无防备的对你敞开一切,等到伤害已经造成,你才来告诉我你不想伤害我?”林夙樱声调几乎失控地拔尖了。

“对不起。”

“请你离开,”千言万语也弥补不了过去的错,何必多费唇舌?“就像十年前我对你说的,我不想再见到你……”

啊!他的确是做到了让她“见不到他”!林夙樱忍不住讽刺地冷笑,“或者我该说得更清楚,请你永远从我的生命中消失。”

她不要再一次地爱上一个骗子,爱得绝对而彻底,到头来却发现她的生命、她的爱情只是不断在绕圈子,绕一个注定要让她心碎,让她毁灭的圈子!

“算我求你。”话落,她闭上眼,强忍的眼泪滑落。

她说,袭夜枫是她的克星,其实她也是他的克星。他把刀藏在身后,妄想他能挡下一切伤害,而她的刀却藏在她的眼泪里,直直往他的胸口刺去。

他毫无反抗能力。

沉默的三秒,时间冷冷地流逝,他的心却在地狱里沉沦了三个世纪,然后他微笑,林夙樱闭起眼而看不见他的眼泪。

“好。”她说的,他就去做。

转身以掩藏在她面前已经太多的脆弱,似乎他这辈子所有的软弱一遇上她就无力隐藏,袭夜枫轻轻地开口,不想让情绪扯碎他最后想对她说的话,“你知道吗?其实Eagle还有另一个意思,因为从前有个女孩说,她最大的梦想就是环游世界,但是她肩上有太多的重量,就像落樱乘着风,也无法飞过千山万水,老鹰虽然有翅膀能够飞过重山,可是它从来不想离开她,但是她飞不了,老鹰就去把全世界带给她。”

然而现在,她只想要他永远消失在她的生命中。

“流浪那么多年,有件事我始终放心不下,你能不能答应我,从今以后好好照顾自己,放手去完成你曾经有过的梦想?”若是知道她会活得好好的,他也会感到安慰,孤独也就不再那么难以忍受。

林夙樱瞪着他的背影,不想哽咽出声,她倔强地抬起头,吞下所有啜泣。

“不用你担心,我自己的事我自有打算。”

袭夜枫苦笑,知道她的脾气,只能道:“保重。”举步离开时,他几乎失落了所有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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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能真的走!”石蔷薇挡住袭夜枫的去路。

五楼和四楼的楼梯间,赫然挤满山庄里还不肯离开的叔伯大婶……当然还有满地“馄饨”,林夙樱房门一关上,本来怕擤鼻涕太大声会被发现的大伙立刻毫不客气地用力把强忍的鼻涕眼泪擤干。

呜……这出简直就像罗密欧与茱丽叶一样,虽然主角跟正版的比起来老了点,但众家叔伯大婶还是很捧场地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谢谢你们,但我离开对她也许比较好。”也许他早该放手,现在也不会让她陷入这困境。

石蔷薇本想反驳他,他们全是为了夙樱,但当她看着袭夜枫答应夙樱永远地离开,她突然间明白,有时放手远比紧紧抓着更困难。

“暧!”本来一直看袭夜枫不顺眼的殷珞,上前搭住他肩膀,以着过来人的语气道:“你也不用这么死心眼,女人嘛!总是嘴硬,你就住下来,总有一天她会心软的。”

石蔷薇睨了老友一眼,“你这么了解女人,为什么老婆还会跑掉?”

大猩猩又火大了,“你够了没?一直提这件事有完没完?”痛脚被一踩再踩。忍无可忍,他闪人总行吧!七窍生烟的大猩猩扭头就走。

“蔷薇。”韩司辰有些不赞同却又不舍责备地看着妻子。

“我只是实话实说。”石蔷薇嗫嚅地垂下头,“他只会说别人,自己怎么不去把老婆追回来。”好歹她跟他老婆也是死党,她看不过去嘛!

“放心啦,我哥不会怎样的,”殷家小妹打着圆场,显然也不打算站在自家哥哥这边。“反正这附近没有帝国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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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做错了吗?她身边的人所受的苦全跟他有关,叫她怎么原谅他?

可是为什么,她还是为这件事哭了整夜?

林夙樱一直都待在五楼,锁在房里,第二天傍晚,杨昀骐来敲她的门。

“你能帮忙顾一下店吗?”涂晓葵和江澜到东京去玩了,所以杨昀骐夫妇这几日才会回来帮忙。“我得下山去买食材,店里只剩下小莲一个人,她要带孩子,我怕有客人时她忙不过来。”

阿椿姊陪石蔷薇夫妇到医院去做产检,所以林夙樱也无法拒绝,只好戴上橘色镜片遮掩核桃眼,到楼下来坐镇。

杨家小表头一个人在前院里玩,叶依莲则抱着女儿坐在大厅,并不时盯着在前院里玩耍的儿子要他注意安全。

林夙樱盯着那一幕,心里没来由地泛起欣羡的酸涩与疼痛,“如果你们不曾分开,儿子、女儿早该上小学了吧?”在意识到之前,她已把这句话说出口。林夙樱没办法不去想十年前身边人的命运如何被影响,幸福如何被打碎。

“我跟昀骐从没想过这些,毕竟现在很快乐也很满足。”叶依莲把报纸拿开,因为女儿会抓起来咬。“而且没有过去,怎么会有现在?”

“但是那七年,阿骐一个人简直像个活死人。”

叶依莲抬起头,看出她的自责,她思考着道:“我跟昀骐重逢后,我就对他说过,我是他的妻子,无论未来有什么我都要和他一起面对。际遇虽然或多或少影响人的分合,可是要不要抓住幸福,要不要把握希望却是人作的决定,如果我们早点觉悟,如果我们愿意和彼此分担肩上的重量,也不会白白失去那么多年,所以事实上真正分开我们的并不是别人,也不是际遇。”

“但是谁也无法弥补阿骐坐的那两年牢!”还有徐飞雨,还有明家的小儿子,还有太多太多……

“那时你开解我,现在怎么换你想不开了呢?”

“我没有想不开,这就是事实!袭夜枫害得我们大家多凄惨,你忘了吗?你在国外那些日子,如果不是他,你和阿骐不需要分开。”

“如果他一个人就能左右十纹兰的生死,是他太神通广大了,还是十纹兰太烂?”叶依莲忍不住嗫嚅地道。

“你说什么?”大姊头眯起眼,几乎要拍桌而起。

这小白兔胆子不是跟米一样小吗?不过她差点忘了,她可是能够冷静地跟挟持自己的歹徒分析道理的女人呢!

叶依莲怀里本来昏昏欲睡的女儿因为林夙樱突然拉高的分贝而惊醒,母女俩就这样睁圆了眼看着她。

林夙樱有些无言。

她开始怀疑杨昀骐是故意留这一大一小两只白兔跟她大眼瞪小眼,任何人对着两双像翻版一样,无辜至极又闪亮至极的圆眼,还有一样粉红粉女敕的红脸颊,想生气都气不起来,更让她欺负小动物的罪恶感顿时强烈了两倍。

“我说……”小白兔虽然怯怯的,但说话可不含糊。“你把全部的责任都推给袭夜枫很不公平,徐家的间谍早在他出生前就混进去了,天字堂也是真的有人卖毒品,昀骐不可能眼睁睁看父亲入狱。”

“就算是,他欺骗我又怎么说?”

“那就是你们两个的问题了,你不能再把九个家族的事拿来当怪罪他的借口,毕竟其他人都不在意了,你偏要在意,让他们很为难。”

林夙樱有一种叶依莲扮猪吃掉她这只母老虎的感觉。

“还有我忘了告诉你,袭夜枫明天天一亮就要离开了。”

“关我什么事。”林夙樱的心脏却一紧。

“你知道吗?昨天昀骐也知道大家根本不可能骗你出来,但他还是让他们去闹,因为他想让你知道,其实山庄里每个人都从过去走出来了,唯一没有走出来的就只有你,当大家都往前迈进了,你却一个人留在原地,让所有人都好担心。

“蔷薇的宝宝快要出生了,昀骐告诉我,你们九个家族的孩子虽然也会吵架,有时更是一见面就吵,但总是彼此关心,我跟蔷薇都希望我们的孩子以后也像你们一样,当然更好的是,以后这些孩子里,也能够包括你和你心爱男人的孩子。”

叶依莲没忽略林夙樱任何细微的动作,包括她脸上一闪即逝的异色,还有她抚向肚子的手。

“不要再被过去绊住,往前走好吗?”三年前夙樱推了她一把,希望今天她也能拉着她往前。

那天午夜刚过,林夙樱悄悄走出椿馆,往山上而去的时候,山庄里本来刻意装睡的人们都点起了灯,欣慰地欢呼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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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园外的守卫一见到她,二话不说便放行了。

守卫说袭夜枫在家,林夙樱犹豫着,最后还是走进花园里。虽然一整个晚上和上山来的一路上她想了很久也想了很多,可是一旦真的要面对他,她又无法不紧张、不害怕。

她必须承认,未来她再也无法强颜欢笑,割舍了灵魂的人怎么能得到真正的快乐?而为无法改变的过去让自己痛苦一辈子,的确是很愚蠢。

饼去无法改变,只有紧紧抓住未来,这不就是当初她对叶依莲说的吗?结果现在却要她来点醒她。

“小樱。”袭夜枫几乎是横冲直撞地闯进花园里来的。

守卫通知他说她来了,他还不敢相信,但一见到她,他原本以为麻痹的心又再次地悸动,再次被眷恋与思念融化了。

她为什么来?

她知不知道,每见她一次,他就无法想象失去她的时刻,如果必须一次又一次地面对分离,一次又一次地在希望和绝望间徘徊,这和凌迟有何两样?

谁愿意割舍自己的心,放弃自己的灵魂?

林夙樱转身向他,袭夜枫躲藏进黑暗之中,仿佛踟蹰着不愿太快拥抱希望。

“我忘了告诉你,”怕她开口解释她只是来赶他走,他抢先道:“我在这里还有点事情要处理,所以迟了一天。还有,这座庄园其实一直都还在你名下,不过你放心,我留了另一个帐户可以帮你缴必要的税和维护的费用……如果你不嫌弃的话。”

林夙樱尴尬得不知如何开口了。

除了他欺骗她之外,仔细想想,从相识起,她哪一次不是吃定了他?现在连她名下的房子都还要由他来替她维护。

“我来是要告诉你……”她紧张得差点口吃,“那个……我们在这里第一次上床时你好像没用套子,结果我发现我两个月没来了,所以;:”

见他惊诧得无法开口,林夙樱干脆豁出去了,飞快地道:“我先告诉你,我是不可能拿掉孩子的,如果你不想要这孩子就走好了,不过我不喜欢吃亏,怀孕很辛苦,所以你闯的祸你至少要尽点力,比如我生孩子时,你至少要在产房外听听看你害得我多惨……”

“小樱,你是说……”她有了他们的孩子?他能够留下来?是不是他误会了她的意思,把一切想得太美好?

“我还没说完!”林夙樱紧张得连分贝都拉高了。“我应该有怀孕忧郁症和躁郁症,所以有时我说过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比如昨天……总之你别问我,因为孕妇情绪本来就很不稳定,所以如果你坚持要离开的话,最好先跟我说清楚,免得我以为你要留下来,还特地把床让一半出来……”

她知道她很赖皮,说了重话,又不肯拉下脸来。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啊!这男人却为何还是如此对她死心塌地?她知道她拥有的是多珍贵的无价之宝,回首这一路上,他对她付出的太多太多了,她却为了过往的恩怨把他的一切全都抹煞。

如果她失去他,是她活该;如果她还能拥有他,她不知道究竟上辈子她是做了多少好事才能有这样的福气。

“小樱。”袭夜枫走出阴影的遮蔽,来到她面前。林夙樱不敢看他,她紧张又怕他生气时的小动作仍然没变啊!这让他又再次对她爱怜得无以复加,“你愿意原谅我了,是吗?”

林夙樱终于抬眼看他,她发现她再也不想把目光从他身上移开。

“那你呢?你怪不怪我对你狠心说那些话?”她真的太孩子气了,总是不愿先低头认错。

也只有他,总是愿意一直这么包容她。

袭夜枫宠溺地笑了,“我永远不会怪你,过去不会,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他执起她的双手,只想永远握着,不再放开。“但是,如果我留下来,我会贪心地希望跟你一起抚养我们的孩子,贪心地希望日日夜夜守着你,贪心地希望有一天我能够牵你的手,再一次游历我曾经孤独走过的地方,贪心地希望看着孩子长大,看着我们一起变老,甚至贪心地希望再一次成为你的依靠与心灵伴侣,你愿意成全我这么多的愿望吗?”

林夙樱眼眶热了起来,她不敢相信今天以前,她把这样的幸福往外推,不敢相信她怎么狠得下心,更不敢相信她还能够拥有他无怨无悔的爱情。

她爱他啊!十几年来,爱着袭夜枫,也爱着Eagle,只是仇恨让她闭紧了眼睛,看不清他,也看不清自己。

“你为什么会想要我这么任性又赖皮的女人啊?”她又哭又笑地道。

“那你愿意要我这个不怎么有男子气概,有时又太软弱的男人吗?”

“谁说你没有男子气概?”他难道不知道他有多完美吗?“外面多得是女人排队想当你老婆吧!”

“可是我只要我的小樱。”他笑道,她看见他眼里泪光闪烁。

“别怪我没警告你,你将会娶到一个既任性又赖皮、而且一点也不温柔的女人,我不打算让你反悔了。”林夙樱扑进他怀里,紧紧地抱住他。

她前世大概每天没事就造桥铺路吧?这个男人值得更好的女人,可是她再也不想放开他了!

“我好爱你。”

他们的婚礼那天,收到了两样意想不到的礼物,一个是徐飞雨送给小女圭女圭的小衣裳,林夙樱抱着那件婴儿服哭花了新娘妆……不过反正她不化妆也够漂亮了。

另一个,则是一组味道熟悉的香膏和精油,邮戳来自西班牙,寄信人只写了一个中文的“明”字。

番外篇——青春、热血、爱情之华丽运动大会

“这招牌是怎么回事?”华中的女王陛下驾到。

“这……这好像是卫中的学生会长说要挂上去的。”一堆入围在华中校门口,满脸黑线地看着那比电子花车还花枝招展、就挂在华中大门的招牌——

青春、热血、爱与友情之华丽运动大会

“上面有霓虹跟闪光……还会喷烟火耶!”一旁的路人甲赞叹道。

“我刚刚还看到有小木偶会出来跳舞哦!”

林夙樱翻了翻白眼,在众人让路夹道中走进校园,冷冷地交代了一句:“把那见鬼的招牌给我拆下来!”

运动会八点开幕,两校校长各自拿出对军队训话般的激昂致词后,将由两位学生会长点燃正对着司令台临时看台上的圣火,卫中、华中两校第一届联合运动会于焉揭开序幕。

不过有了“电子花车”招牌为前鉴,林夙樱对卫中学生会长会安分地点圣火并不抱任何期望,果不期然,明明也穿着卫中标准的欧式贵族学校制服的花美男,硬是从里面华丽到外面,从头闪亮到脚,同样的制服他老兄就是有办法穿得像在唱歌剧。

“Aimer!豹中美丽无双的学生会长樱小姐!”与电子花车……呃,应该说是典雅与节庆气息兼具的欧式花车一同戏剧化登场的,当然就是卫中学生会会长,上官钦。

“容我将这代表荣耀与胜利的火焰献给你!”上官钦右手一抬,优雅帅气地弹指,操场上空四个方向不知何时架好的引线立刻点燃,四色火花如流星般向圣火台疾冲,在卫中所有学生骄傲的欢呼声中,华丽地点燃了圣火。

豹中学生个个一脸阴狠,暗暗咒骂奸诈的卫中竟敢来这招。

输入不输阵,输阵歹看面!一开场阵头就矮一截,怎么不让人泄气?操场上,左边的华中学生静若败兵,右边的卫中学生得意地趾高气扬。

林夙樱冷笑地眯起眼,“把我的弓拿来!”以为她没准备?她林夙樱会是个让对手偷吃步,自己却呆呆挨打的蠢蛋吗?

自小学习剑道与射箭,林夙樱威风凛凛地举着跟她一样高的长弓,熟练帅气地伸手抽箭,搭弓,拉弦,动作完美得无懈可击,虽然穿着普通的运动服,却仿佛女武神般英姿飒爽。神圣不可侵犯。

当袭夜枫为经过特殊处理的箭尖点火时,操场上所有人都忍不住屏气凝神了起来。

燃火之箭如流星,划破仲夏晴空,精准地落在圣火台上,火凤一飞冲天,华中的学生跳起来,欢欣鼓舞地庆祝第一场胜利。

豹中女王骄傲地抬起头,仿佛女王接受子民的欢呼。

上官钦佩服地拍着手,“朝舞樱果然非浪得虚名。”

他带笑的眼看着林夙樱,意有所指的话语却只有她身后的袭夜枫听得懂,后者脸上原本因为小女友出尽风头而满是骄傲与爱恋的笑容敛去,警告地瞪向上官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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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怪能让你神魂颠倒。”

团体赛正在进行,两校学生会干部和华中小女王都前往各比赛场地,为自己学校加油去了,上官钦与袭夜枫却不约而同留在司令台旁的学生会服务台。

“别想打她的主意!她跟花衣是完全不同的类型,只不过长得一模一样罢了。”袭夜枫阴狠地道。

“你怎么会以为我对花衣是容貌上的迷恋?当然花衣是我生命中的第一美女,这也无庸置疑,我说的是你那位小女王的风采。”

“这不用你说。”他的小樱是没有人比得上的!

“不过再怎么高傲的女人哪,也会喜欢男人的讨好,你曾经送过花给你的女王陛下吗?”他可是每天送一朵哩!虽然得瞒着他的小舅和所有人。

“小樱不喜欢花。”她最爱的是书。

上官钦一脸朽木不可雕也的表情,摇摇手指,“你真不了解女人。”

“我不需要了解所有的女人,只要了解小樱就够了。”袭夜枫站起身,懒得再跟他抬杠,决定去找小女友。

上官钦嗤笑,盯着表弟的背影,眼底忽然闪过一抹戏谑的光芒。

谁教他是表哥呢!上官钦拨了拨头发,帅气地起身,一边掏出手机,一边走向校门口。

教教他这个表弟怎么讨好女朋友好了,毕竟他家表弟帅归帅,但实在有点给他像根木头,长这么大,枉费天生迷人好条件,对女人的经验却还是零,小女王又那么受欢迎,早晚被别的男人追走,他当然要替表弟未雨绸缪啦!

他这个表哥可真是贴心到打着灯笼都找不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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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赛,华中小输卫中,幸亏个人赛项目扳回一城,石蔷薇一个人包办网球、女子空手道、跆拳道、柔道冠军,在林夙樱的鼓舞下又拿了铅球、标枪冠军,甚至打破男子组纪录,吓掉卫中教练的下巴,怪力女神龙自此声名远播。

豹中的学生和教练可是见怪不怪了,毕竟方圆百里内所有游艺场拳击机的常胜纪录保持人可不是当假的,大家都心知肚明那位神秘的重拳高手,就是他们学校这位长相甜美,身材火辣的石之蔷薇。

男子组跆拳道冠军是殷珞,几乎是一路轻松过关斩将;空手道冠军之战则火热许多,上届全国总冠军与本届全国总冠军之争,可以说是当天最精采的一场比赛,林夙樱发挥了未来向阳山庄大庄家的潜质,开了生平第一次的赌盘。

“我把今年的压岁钱全押上去了,你可得争气点。”林夙樱拍了拍青悔竹马的肩膀,心里打着狠狠海削卫中那些世家公子哥荷包的如意算盘。

斑二后就不再参加比赛的杨昀骐一脸懒洋洋,结婚之后锐气与锋芒敛了许多,毕竟从小在黑道世家长大,他太了解英年早逝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他一个人无所谓,可是万一他不在了,他的小白兔怎么办?

当然另一部分原因是他天生就不怎么爱凑热闹。

“我劝你,分两边押注比较保险。”说着,一副快打起呵欠来的模样,但他那双利眼仍是满场搜寻他家小白兔的影子。

林夙樱早料到他会是这种反应,不过她可是有法宝的,呵呵!

“你的小白兔在那边。”她指了指赌桌旁快要被人群压扁的小身影。

前一刻还一副在度假般懒散的男人立刻变了个人似的,迅速敏捷地排开人群的身影像黑豹一般危险而令人紧张,直到他终于把小白兔捞进怀里。

“你在干嘛?”本想拧眉叨念她乱跑差点被挤扁,不过一见她不知为何兴奋得红扑扑的小脸,脸色缓和了下来,双手爱怜不已地捧住热呼呼软绵绵的粉红包子。

“夙樱说你一定会赢,所以我把零用钱都拿出来了。”叶依莲开心地道。

杨昀骐一阵无言。

“怎么了?”叶依莲见丈夫脸色不对,担心地问。

“没事,”他拍拍她红红的脸颊,安抚道,“放心吧,我会赢。”虽然她零用钱输光就算了,反正他不可能让她没钱花,不过还是不能让小白兔失望。

“加油哦!”叶依莲笑嘻嘻地为他打气。

林夙樱趁叶依莲跑去买饮料的空档,闲闲地踱到正在暖身的杨昀骐身后。

“小白兔叫我别告诉你,怕影响你比赛。”女魔头背后的恶魔尾巴又冒出来晃呀晃,“刚刚卫中那个空手道代表,知道她是你老婆,故意推了她一下,小白兔差点跌成肉酱。”以上情节,纯属唬烂。

杨大少双眼迸出杀气,女魔头嘴角噙笑,悄悄退场。

“什么事笑得这么开心?”袭夜枫总算找到小女友,阴沉的表情豁然开朗。

“我帮你押了一千,赌阿骐胜。”嘿嘿……

“杨昀骐一年没出赛了,对手却是今年的全国冠军……”他沉吟地看着另一边正做着暖身运动,身手犹比去年更稳健的杨昀骐,十纹兰对年轻一辈的训练从不马虎。“当然你高兴的话,我无所谓。”

“放心好了!”林夙樱几乎要露出奸笑,“去年和前年卫中的冠军都还是阿骐的手下败将,何况阿骐生气的时候,根本没人挡得住他。”

就如林夙樱所料,那天的比赛连全国性体育新闻的记者都前来采访,而杨昀骐甚至发挥了去年全国大赛没拿出来的魄力与实力,狠狠教训了一顿倒楣被林夙樱陷害的卫中对手。

中午休息时间,杨家两口子躲到校舍后枫香树的树荫下野餐,刚刚在比赛时像一头狩猎雄狮的杨大少又变得像在度假般闲散,躺在老婆腿上打盹。

“你脸受伤了耶!”叶依莲惊呼自己的发现,“是不是刚刚在比赛中不小心被什么刮到啊?”她开始翻包包。

杨昀骐睁开眼,心里有不好的预感。

“哪有?你眼花吧?”有股冲动想闪人,不过又不想丢下他的小白兔。

“你自己看。”叶依莲将小镜子拿给他,然后开始动手用酒精棉片替他颊上那道刮痕消毒,“放心好了,我后来OK绷都买水蓝色的。”

这不是重点好吗?可是一想到她傻傻的真以为他喜欢水蓝色,杨昀骐忍不住又心疼又好笑,只好认命地枕在她大腿上任她摆布。

“贴好了!”叶依莲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成就,杨昀骐打算翻身面向他家小兔顺便遮住颊上可笑的OK绷,不料树丛间“喀擦”一声,白色闪光闪现。

“哇哈哈!杨昀骐,你也有今天!”石蔷薇不知何时爬到树上,晃着手中的拍立得照片。“我无法想象这么女性化的东西出现在你身上。”八百年前的那句话原封不动地奉还给他,“我要拿去贴在公布栏上,哈哈哈!”

杨昀骐无言地看着石蔷薇灵巧得像猴子般跳下树,接着月兑兔般边跳边跑的背影,身边的叶依莲则呆愣着不知发生什么事。

“怎么了?”她双眼无辜地瞪大。

杨昀骐犹豫在追回那张照片和继续陪他的小白兔野餐之间,最后小白兔压倒性获胜,他动都没动地躺在原地,对仍在状况外的叶依莲勾了勾手指头,示意她弯来。

“什么?”叶小兔呆呆地照做,杨昀骐右手掌压住铺在草地上的野餐巾撑起上身,左手按住她的颈后,将唇贴向她的。

他们的吻像绵蜜的糖,甜腻却轻浅,一口一口地,分享着彼此缠绵温柔的情意,全心只有对方的存在,将整个世界遗忘。

直到风中飘来一片片红色花办,像绯红的玫瑰花雨,直升机盘旋在华中上空,整个华中校园瞬间沸腾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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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给华中美丽的女王陛下——樱。

直升机之后是热汽球,上头就写了这几个字,热汽球上的花美男手持望远镜,“我亲爱的表弟,为兄替你为你的小女王送上这个惊喜,你可得好好把握啊!”别白费他这个表兄英明神武、聪明绝伦的好点子。

“少爷。”管家立于他身后,“你好像忘了一件事?”

“什么?”有吗?

“你忘了署名花是夜枫少爷送的了。”

哇咧……对厚!

上官钦干笑两声,写着大字的热汽球飞过华中满是黑鸦鸦人头的操场,接着随着南风远飏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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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已经够累人的善后工作,再加上上官钦那脑袋大概也装满了花的蠢蛋一搅和,变得像治水工程那么艰难,等到林夙樱指挥上官钦派来的清洁大队把校园整理干净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沉进学生会办公室的大沙发里,袭夜枫捧着一杯刚泡的热茶,和稍早叫的外送披萨走进办公室,他将茶放在林夙樱前方的桌上,是她最爱喝的立顿女乃茶。

“吃点东西,我等等送你回去。”袭夜枫扶起女友,手指顺势在她颈背上按摩着,林夙樱干脆整个人倒在他怀里。

“你也累了一天,不要特地绕到我家去,太远了。”她心疼男友地道,事实上今天的善后工作,最累最麻烦的他全捡去做了。

“我没关系。”他抱着怀里的林夙樱,打开披萨盒子,拿起一块喂给她,接着自己也咬了一口。林夙樱在他怀里调整了个舒服的姿势,让他一边喂她,两人一起吃掉整块大披萨。

“不想回去。”吃饱喝足了,她喃喃地,有些耍赖般地道,把脸颊贴向男友胸口。累了一天,好想撒娇。

袭夜枫将怀里的她抱得更紧,低头舌忝掉她唇边的起司。

“反正明天放假,不急。”

林夙樱脸颊在他胸口上蹭了蹭,嗫嚅地道:“你会不会生气?”

“生气什么?”

“那个卫中的学生会长送我花。”十卡车玫瑰和满校园花办,以及接下来可能不只一个月全校学生揶揄的眼神。

袭夜枫当然生气,伹可不是对他的小女友生气。“不会。”上官钦千万别来他家找他,否则有他好看的!“倒是我从来没送花给你,你才该生气吧?”其实今天他也想过,也许他应该经常送花给她。

不为什么,只要能让她开心,他就会去做。

林夙樱头大地申吟了起来,“拜托不要!我不想再看到花了!”

她的反应惹得袭夜枫忍不住笑了起来,宠溺地将脸颊贴着她的发顶,抱着她摇啊摇的。

“有一天,我们一起去环游世界吧。”他想到她曾说过最想做的事。

他也许不会送花给他,但他要陪着她完成她所有的梦想,陪着她做想做的事,他爱恋与骄傲的眼神永远只会摆在她身上。

说到环游世界,林夙樱眨了眨眼,噘起嘴。

“你还没告诉我,你最想做的事是什么?”她都对他说了,他怎么可以这么小气不告诉她?

“是秘密。”他仍然笑得神秘腼竞,卖着关子。

“厚!”小女王抗议地扭动身体,作势要咬他。

袭夜枫申吟着,阻止女友的小在他月复部下方点火,他反身将她牢牢压制在身下,啄吻她嘟嘟的红唇。

“我陪你环游世界作赔罪,别生气。”他笑着哄道。

“不说就不说。”她撇过脸,一脸不希罕的表情。

袭夜枫将脸埋在她颈窝间,笑得宠溺又幸福。

他不敢告诉她呵!怕她笑他的愿望不够男子气概,不够有志气。

也许很多很多年以后吧,他希望他们一生相爱相守,分离永不到来,那时他脸皮也许会厚一点,他会告诉她——

这辈子,他唯一的愿望,唯一想做的事,就是陪伴在她的身边。

永远。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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