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背景颜色: 选择字号:

情窦初开 第三章

作者:楼雨晴类别:言情小说

有的时候,何必生会很痛恨自己的工作。

“生哥,孙正豪跑了!”又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渣,丢下一债给老弱妇孺。

谤据他得到的消息,孙正豪前天晚上就潜逃出境了,这下,债务人不向这些人讨,就真的要变成呆账了。

他环视屋内,值点钱的早被搬光了,连盲文都要被查封,这孙正豪真狠,还真连点渣都不留。

再看看缩在角落的七十岁婆婆、四十岁妇人、十八岁女儿、小儿麻痹的五岁女儿……还有没有比这更惨的?

烂男人,还真做得出来!他莫名产生一股想宰人的怒气。“生哥,现在怎么办?”底下的人不敢有动作,正等他指示。

他上前一步,缩成一团的那家子妇孺瞪住他,一脸敌意。

“你知道——孙正豪向我们借了一笔钱吗?用的是你的名义。”也就是说东道西,妇人是理所当然的债务偿还者。

熬人吓得白了脸,更加抱紧女儿。

他们已经不是第一个上门讨债的人了,先前那些人还说,她大女儿长得漂亮,要她去酒店赚钱还债……

“我、我……对不起、对不起,我会努力赚钱还你们,请不要打我女儿的主意,她、她才十八岁……”

打谁的主意?

拔必生一愕,目光本能地转向那女孩。女孩缩了缩,硬是撑起无惧的眼神回瞪他。他看得专注,又靠近了一些。“你、你不要过来、不要再过来了,不然我、我!”

他眯了下眼,听不见她颤抖的警告,很认真地打量——

呯!

女孩随手抓了只烟灰缸朝他砸去,他一个不防,额头被砸出一道血口子。

“……干!”脏话本能出口。妈的,好痛。

“你砸个屁啊!”他又还没动手,小阿子别这么冲动行不行?

“你、你!”女孩吓哭了。“我不要去酒店,我我我还要读大学……不然、不然我连奖学金都给你,拜托你……”

“我才要拜托你……”向来最受不住女人在他面前哭,他苦着脸,表情比被催债的更困扰。

这一家子老的老、殘的殘,他光看了也想哭了,债怎么讨得下手?他泄气地模模额头的伤口。

“算了!老子认了行不行,你不要哭了!”算、算了?不懂他这句话究竟是何涵义,一屋子妇孺大泪眼瞧他。

他还不够狠,不够狼心狗肺,不算了还能怎样?

泄气地正欲转身,想到什么又转了回来,一干妇孺立即绷紧神经,大气不敢喘一下。

“那个……”他蹲与她们平视,指了指女孩耳朵那个小小朵,毛茸茸的粉色耳坠。“我可不可以问一下,你那个是在哪里买的?”

他刚刚——盯着她瞧了半天,就是在看这个?

女孩模了模耳饰。“买、买不到,上个月同学出国玩,买回来送我的。”

他用力忍住想模走的冲动,用文明人的方式打交道。“不然这样好不好?我不要你的奖学金,你那个给我。”

他们家琤琤戴起来一定霹雳无敌可爱的啦!他光想就心痒难耐,好想直接抢走送到她面前献宝……

走出孙家,灰熊跟在后并没有,迟疑地问:“生哥,这样好吗?”放过这一家子,那债款怎么办?

“我替他们还,这件事别让老板知道。”

“啊可是……”唉!生哥老毛病又犯了,看到弱者就心软,再这样下去,搞不好欠钱的人都比他有钱!

心知劝他没用,改口问:“生哥,你要那个干嘛?”又没嫂子,难不成他有变装癖?

拔必生好宝贝地捧着,小巧可爱的耳饰在那双黝黑粗犷的大掌里,怎么看就怎么怪异。

“关你屁事!”看了看表,发现时间快来不及,他赶紧丢下一句:“我有事先走了!”

“嗳,生哥!”他最近好像常常有事耶。“晚上兄弟约酒店happy一下,你不去吗?Anna姐说——”

“不去!以后那种不三不四的事情不用找我!”开玩笑,心里都有可爱的琤琤了,怎么可以再去搞七捻三!

她生气了。虽然仍是一成不变的沉默,但他就是知道,琤琤生气了。

完蛋了!岳珊珊那个话杂的婆娘没教过他,女人生气的话要怎么哄……

趁她别开脸时,偷偷捞出口袋里的手机,传简讯求救。

不到五分钟,简讯回传,只有四个字:死皮赖脸。

太深奥了!他深感慧根不足,又传了封简讯过去:怎么赖?

抱她、亲她、撒娇,爱怎么赖就怎么赖,无耻最登峰造极的境界,便是你已经不觉得那叫无耻。

这就是传说中,无剑更胜有剑的境界吗?武侠小说有教,当你忘掉手中的剑和招式,那才是最上乘的功夫,才能将招式发挥到极致……

丙然……很高深。他抹抹脸,试图修炼第一层功力。

“琤琤……”

她低着头,像在跟谁生气,理都不理他。

“琤琤、琤琤……”抱上去是吧?他努力抛掉礼义廉耻,双手无赖地缠上去。

“不要生气啦,我不是故意迟到的。”

她拍开他的手,坐开一点。

“琤琤……”第二层,身体硬黏上去。

“琤琤,可爱的琤琤……”

她还是不鸟他。没办法,冒着走火入魔的危险修炼第三层,把脸颊贴上女敕女敕的芙蓉腮,小狈似的讨好姿态蹭她。

“真的很生气、很生气吗?”

她不爽地推推他,他又黏回来,她用力瞪。他恪遵死皮赖脸的最高指导原则,假装没看到,几次想凑上去偷亲女敕女敕的脸蛋,终究还是不够无耻,没能完全忘掉四维八德……

嗯,这果然是很高深的功夫,他功力还不到。她似乎更恼火了,站起身来往公园外走。

惨了!真的把她气坏了,什么赖皮天下无难事,臭婆娘,乱教他用,根本一点用都没有,她看起来反而更生气了。他赶紧跟上去,一路上猛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我下次真的会准时……”

“琤琤,你跟我说话嘛!呃,不对、我是说,你理我一下啦!”

“不然、不然……哼我一下也好!”

“好啦,不然瞄一眼就好了……”

她走进一家西药房,买了碘酒、纱布,沉默地付钱、收回找的零钱,瞪向绕在她身后团团转的男人,板着脸扯了他一下,示意他低一点。

“要罚跪吗?”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都是屁!琤琤的笑容比钻石更值钱,黄金算什么!

才刚弯膝,看着她动作,何必生愣住了!清洁伤口、涂碘酒、贴纱布,虽然很不开心地绷着小脸,动作却很轻。

老板娘一脸了然,笑笑地说:“不好好爱惜自己,受伤惹女朋友生气了吧?”

所、所以她是气他受伤,不是气他迟到吗?

“琤、琤琤?”

透气胶带贴啊贴,眼眶红红,开始蓄泪,然后没预警地滴滴答答下起雨来,吓得他风云变色。

“琤琤,你怎么哭了……”

她生气地打他一拳,打完双臂缠上去,趴在老地方!他的肩膀上哭。这只是很小败小的伤,至少在他三十年辉煌的男子汉战绩里,它小到连记上一笔都嫌占空间,他甚至没料到她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第一次,有个女孩子为他的伤那么在乎、那么担心。

“没事啦,真的一点都不痛,你不要哭好不好?”真要说的话,他觉得她的眼泪比额头上的伤还严重。

“你们男人啊,展现男子汉气魄时都不觉得痛,也不想想另一半看了会有多难过,你不痛她都替你痛了,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啦!”

这老板娘和隆岳的臭婆娘一样啰嗦,要是以前他甩都不甩,男子汉流点血有什么好大惊小敝?那叫促进新陈代谢,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捐血时还能让血液保持在最新鲜的状态……

这种屁话以前常放,现在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感觉她泪湿了肩膀,他现在只想一拳揍晕自己,并且完全同意老板娘的话,怎么可以害她哭!

“琤琤,看我。”侧过头,早先提不起的狗胆,这一刻冲动便凑上嘴,擦过她颊畔,与偏过头来的粉唇碰个正着。

啊,好软、好甜美!

他吮住,厚着脸皮按住她脑后,牢牢贴吮。

原来当禽兽也没那么难……

意犹未尽再啄一下。“好了,你要不要赏我巴掌?”很贴心地帮她把手放在脸颊上,方便作业。偷香的代价就算要被砍一刀,他都觉得很值得。这招完全有效止诠了泪水,她脸儿红红,模模他的脸,再牢牢牵住他的手。他懂了!咧开大大的笑,对老板娘说:“你说得对,是男子汉就不能让喜欢的人哭!”

然后大大方方牵着她的手走出西药房。

“所以现在,你算是你的男朋友对不对?”很不要脸地自己先争取。

“那我什么时候可以去见你的家人?”

“今天可不可以?啊,不行不行,太随便了,应该要先约时间。”

“那我是不是要穿正式一点!靠!突然想起来,我衣橱里没有那种衣服,勉强算正式的也只有死鬼老爸娶我妈的那套西装……啧,好像真的要找时间去买一下……”

他像个呆子一样晕陶陶地傻笑,一个人自问自答得好快乐,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此时的表现,十足就是平日最嫌弃的那种多话又啰嗦的菜市场阿婆……

认识一个半月后,何必生终于要到她的手机号码。然后,他开始有事没事就传封简讯给她。

问她吃饱了没?有没有睡好?早上做了什么?……

此举吓坏了一帮兄弟。

天哪、天哪!这是他们威风八面的生哥吗?他会拿着手机玩小女生的简讯游戏,还一边玩一边露出那种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愚蠢幸福小男人的笑容……

一群人跌破眼镜,不敢想象这么娘的行为他做得出来,幻灭得只差没学广告在地上打滚,哭喊“这不是肯德苦”……

他一点都不在乎旁人怎么想,他是很认真、很认真想牵她的手走下去,所以他还买了一堆手语教学的书籍、录像带,每天找时间拼命学。

虽然他没看过她在他面前使用手语,但是她不会说话,学起来绝对用得到,她应该是贴心知道他看不懂,他学起来的话,以后沟通会更方便。

他还告诉老娘,以后她会有一个很特别的媳妇,并严正威胁,她要是露出丁点轻视和反对,他就和心爱的琤琤搬出去住,让她当孤单老人!

他和弟弟出去喝酒,拿她的照片出来献宝,强迫他们认同他家琤琤是举世无双、霹雳无敌可爱。

三弟不懂看人脸色,白目一句:“还好,没有特别可爱。”让他一拳揍飞出去。

“干嘛打我?”好无辜。

“何必问。”理由就跟他的名字一样,打得理所当然。

再哀嚎一次,连大哥都嘲笑他。臭老妈,他要改名啦——

惫有一次,他们在每次约会的小鲍园,发现几只刚出生的小狈。

没隔几天,狗妈妈断气了。

五只初生的小狈狗仍偎在妈妈身边,呜呜咽咽的声音听起来好可怜,然后他就听见他身边的女孩也呜呜咽咽了……

再然后,就换他头大了!他最见不得她难过,只要她不哭,天大的事他都肯做。他埋了狗妈妈,然后威胁利诱加拳头,总算找到两个朋友愿意各领一只回去养。

剩下的三只还安顿在公园里,那里有个隐密的小树丛,他在纸箱上铺了旧衣服保暧,一边部还有谁可以领养。

看她那么痛惜它们,问她要不要带一只回去养,她想了好久,摇头。

他是不晓得原因啦,她说不行,他也没细问,但是她每逃诩会去看小狈,喂食它们。

有一次下着毛毛雨,她好急地跑来,月兑下薄外套撑开来替它们挡雨,自己去淋得一身湿。

他赶来就看到这个笨蛋蹲在那里被雨淋。

岳珊珊老是问他,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女孩子?就因为她漂亮吗?

坦白说,这个问题太深奥了,他答不出来。一开始,是从那记清恬的笑容起了头,习惯了别人带着着异样的眼光看,就算不作奸犯科人家也不会觉得他是好人,但是她没有。她对他笑,完全没有杂质、干干净净的笑。

他不知道自己哪一点让她相信是好人,他长得不帅,太过刚硬的脸部线条,不笑时看起来会很凶恶,连小阿都会被吓哭,但是她敢接近他,而且很真诚,没有保留地信任、依赖他。

一次又一次,不知从哪里认定他很饿,带着食物来填饱他的胃。

她很容易讨好,只要一朵公园的野花就能让他绽开笑靥。

他浪荡了三十年,但是她有股沉静温柔气质,能挽住他的步伐,让他想在她身边停留,看着她笑,心情平静而满足,那是一种类似家的感觉!

她是个心肠柔软又善良的小笨蛋,对那种妻离子散的画面完全没有抵抗力,只要让她碰上了简直比当事人还难过。她太纤细,她可能是他大男人的臭沙猪心态作祟,看到就是会勾起保护欲,想要捞进怀里好好疼惜。他一直以为,他不会喜欢那种太脆弱的东西,粗枝大叶的性子总是不晓得怎么珍惜,小时候老妈给他们三兄弟买了漂亮的水晶饰品,没三天就让粗手笨脚的他给摔坏了。

认识她时,她比水晶还脆弱,他明明知道的,却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想接近她,他告诉自己,只要小心捧好就不会摔碎。

真的,他知道这次他会很珍惜,把她保护得好好的,只要是她想到的,他都会为她做到。

这要不是爱情,还会是什么?

原来,全心全意爱上一个人,真的会着了魔,全世界只看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