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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家坏 第九章 苦千杯惹恨,恋一寸柔肠

作者:雷恩娜类别:言情小说

小丫鬟红着脸,忿忿地对他道:“不就那三天三夜,咱家姑娘跟您……跟您好上了,之后只要一沾酒,她就起酒疹子,屡试不爽!以前哪有这等事?给大夫瞧过,大夫也找不出哪儿出问题,只道体质有所改变,或者再过一阵子便会回复原状。

“今晚姑娘酒喝多了,赌着一口气帮人家挡酒,斗倒所有人,咱见她在‘来静苑’时醉晕,但身上好端端的,还以为不出酒疹了,哪知疹子还是爬满身,较之前更严重,您可把她整惨了……”

到底谁惨?

鄂奇峰百口莫辩,心中悸震,见那张昏睡脸容残妆薄晕,呕吐和几次擦拭更把她精心描画的唇色印晕开来,红疹漫爬,她掩落的双睫底下有淡淡阴影,还有淡淡泪痕。

不能再由她这么胡闹下去,她这任性自伤的脾性,把命赌掉都不眨一下眼的。

他上回应该恶霸些,直接将她带走,尽避那时北方牧场诸事待办,和寒春绪之间的买卖亦正要展开,可他若带她在身畔,虽无法时时看顾,至少能盯上几眼,也不会闹出这一场。

这些酒疹什么时候才会全然消退?都五天了……

再有,她何时才能真正醒来?

是那些烈酒后劲惊人,抑或她体质与以前不同,竟让她这么“醉不醒”!

“拿着,慢慢喝。”

低沈男嗓像是她所熟悉的,这些天时不时在耳边响起。朱拂晓略蒙的眸光幽幽定于一点,然后有一个木碗进入她视线内,碗中盛着温热的琥珀水,香气带甜,是调了蜂蜜的茶。

“妳口渴了,要喝些东西。”

那声音又起,依旧沉沉的,却听得出无奈,似乎……也带怜惜。

她需要被怜惜吗?

怎么仔细去听而已,身子就发颤,心湖无端端漾开轻波。

下意识捧着木碗,她凑上唇,一口一口慢慢喝。

叭着喝着,到最后她几是用灌的,记起正与谁拚酒似的,血气急奔,心脏促跳,咕噜咕噜仰首饮尽。

放下手,她细细喘息,胸脯起伏不定,双眸瞠得圆圆的,瞪住面前男人。

男人亦看着她,火光在他刚毅脸上跳动,那忽明忽暗的目光意味深长。

别光!

她先是一怔,随即像被兜头淋了一盆冰,脑门陡凛。

她略撇开脸瞧去,发现真有一团火,松木燃烧出好闻气味,火上竟还架着随地取材做出的支架,吊着锅,烤着野味,他们就坐在火堆旁取暖。这儿不是她的“来清苑”,而是枯叶铺地的野林,除他们俩之外,就只见两匹毛亮的白雪驹……噢,还有夜枭咕咕啼,秋虫唧唧叫。

老天……她何时被带离“绮罗园”?竟半点儿也想不起来!

她只记得……隐约记得……她是让他搂在身前一块儿骑马,窝在他怀里,窝得理所当然,她睡睡醒醒,睡中频梦,醒非真醒,记忆混乱交错,她脑子被酒灌麻了似的,思绪沈甸甸的,懒得想。

他的声音一直都在,要她做什么,不要她做什么。

醉这一次,她醉得教自己心惊,当真被带去卖掉,都无知觉吧?

取走她手里的碗,男人对她斗酒般豪气的饮法无任何评语,粗指沾了些药膏涂抹她的额。那道短箭划开的伤疤已淡,但丫鬟们双双交代,她家姑娘尽避装作不在意,还是相当重视自个儿容貌,要他千万记得,一日三次替她搽这“珍珠鹿胶凝露膏”。

鄂奇峰暗暗咬牙,甩开她当时受这伤时的场面,那段回想总让他胸中绷到难以呼息。

“……你、你为什么带我走?”朱拂晓幽幽喃问。想避开他的指,但前额尚隐隐作痛,后脑勺灌进水银似的沈甸甸,斗酒的余劲犹存,脑袋瓜稍微动作大些,晕眩随即袭来。她难受地皱起细眉。

“妳喝得烂醉。”见她终于晓得问出疑问,鄂奇峰心中一喜,表情仍沈。

“什么……”

“全身起酒疹。”

“嗯?”

“所以不能让妳继续待在那里。”语气严肃。

一怔。“……你要带我去哪儿?”

“只要离开‘绮罗园’,去哪里都成。”

朱拂晓傻望着他,彷佛听不懂他的话。

她觉得自己八成还醉不醒,他的声音全都入耳,每个字都懂,但合起来却让她想不通。

暂时没法子想,好一会儿,她低问:“元玉和润玉呢?我……我要找她们……”

“只有我跟妳,没有她们。”他轻扣下她不断揉眼的手。

“我要她们。”

“不行。”简单两个字。

“我要回‘绮罗园’。”

“不行。”完全没得商量。

她小嘴微张,双眼覆着雾似的,反应确实慢上好几着,与以往的牙尖嘴利相差十万八千里,虽能言语对话,离真正清醒尚有一段。

不行……不行……这个男人凭什么管她?

“绮罗园”她从小待到大,她习惯那里的一切,如今离开,能去哪里?能过什么样的生活?能和谁在一起?和……和他吗?和他一起过活吗?可是,他有他的路要走,还来管她干什么?

“我跟你又不熟……”鼻头莫名泛酸。

“妳说什么?”他肯定听错。

“我要回去……我跟你不熟。”试着甩开他的箝握,但没能成功。

这女人!

她还真敢讲!

鄂奇峰额角突突骤鼓,鼻翼歙张,被火光分割出明暗的脸有些狰狞,他瞇眼,再瞇眼,突然不怒反笑地勾起嘴角,慢吞吞道:“我们怎是不熟?妳还跟我求过亲,不记得吗?”

棒息陡顿。“……我没有。”

他笑着颔首,十二万分故意地曲解其意。“妳没有不记得,那很好。见过寒春绪的那一晚,我问妳为何不找个好人家嫁了,妳说,不如要我娶妳。妳要我娶妳,妳那晚跟我求亲,我一直记得。”

阿奇……要不,你来娶我好了……

我就嫁阿奇,跟阿奇骑白雪驹浪迹天涯去……

朱拂晓感觉肚月复彷佛挨了一记,忍不住瑟缩,思绪如漩涡,转啊转的,她不想记起的东西偏偏都给转出来,她想反驳他的聪明话,却没能攫住一句。

他不是阿奇,阿奇不会这样耍无赖……

“你、你……”吸不到气,头晕脑胀,她闭闭眼,喘息。“我要回去……”

“不行。”

“元玉……润玉……”

“妳回‘绮罗园’也见不到她们了。况且,我不可能送妳回去。”语气又硬。

“不用你,我、我自己回去。”鼻音变浓。

他轻蔑冷哼。“妳认得路吗?”

真被戳到死穴!这一记来得绝狠啊!

朱拂晓张嘴欲反驳,挤不出声,脸蛋胀红。

她确实是个路痴,少了贴心丫鬟帮衬,她出门在外真会走失,连“绮罗园”也是花上好些时候,她才记清园子里那些回廊和交错纵横的石径。

虽是不争的事实,但此时被挑明出来,强烈的无助感如潮打来,打得她真想一直醉下去,内心无比沮丧。

“你……我、我……”眼酸、鼻酸、心酸,酸得热气直冒,喉头发堵。她要说什么?她能说什么?“呜哇——”被气得大哭。

突然,她被拉进一个宽阔胸怀,男人结实而紧密地拥住她,一臂环锁她的腰,另一手轻按她后脑勺。

“不要你……放开我……呜呜……”她不顾头疼地挣扎着,抡拳搥他的肩背,打任何能打得到他的地方,还咬了他好几口,可惜他皮肉太厚,没真正伤到他,反倒是自己气力用尽,眼一花,又瘫软在他怀里。

“拂晓?”他紧张地扳起她的脸。

“无赖……呜……可恶……土匪……欺负人……无赖……”白着脸,闭着眸,没力气揍人,嘴还要骂。

鄂奇峰不禁叹气,心软心痛,搂着她,轻轻吻她泪湿的脸。

朱拂晓认不出方向,但天气似乎愈来愈冷,还瞧见叶儿转黄的白杨树林,心下推估,男人该是带着她往北方走。

白雪驹一匹驮着他们,另一匹马背上则驮负所有用来流浪、居无定所的家当。

真是居无定所啊!

自她神智当真清醒后,又过十余天,这些天,鄂奇峰带她过着像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原是沿着黄土道北上,后来寻到溪流,二人二马沿溪而行,若入城,就在城中客栈留宿,隔天再走,但多半时候都是野宿,以天为盖、地为庐。

在郊外过夜时,他会寻到最合适的背风处野地,然后钉木桩搭起帐子,会收集枯枝木柴生起温暖火堆,会捉鱼、捉溪虾或猎野味祭五脏庙。

这时节柿子、梨子和枣子大丰收,他会向农民买上一些,每种鲜果都各买一些,装成一篓子挂在马背上,让她边骑马边吃,有时还会请农家大婶蒸好一篮子鲜甜女敕黍和甘栗,当作她的零子邬。

罢开始,她同他闹脾气,赌气不吃,即便饿得肚子咕咕叫,饿得反胃,她就是不去拿取那些食物,心想着,饿死算了,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尽避她本就没什么节操可言,说来说去其实就为赌一口气。

然后某天夜里,她蜷在帐子里哭,越想越觉心酸,觉得自己好可怜,他钻进帐内,从背后搂住她,不容她抗拒地搂紧她。

他的唇温柔地吻着她的腮畔,气息烘暖着她,她瑟瑟发颤,他手劲坚定。

他在她耳边苦恼地低喃——

“妳就是要折磨我,存心要我难受吗?”

不知因何,她泪流得更严重,无法抑止。

她觉得自己很坏、很可悲,就是要别人为她难受,要别人在意她、心疼她,即便赔上一条命,也觉痛快淋漓。

那一夜,在他怀里,她哭着哭着睡着了,最后却又因肚饿而醒来。

男人为她取来一碗温羊女乃,她没再推拒,捧着碗乖驯地喝个精光,也没问他打哪儿弄来这一碗新鲜羊女乃。

绑来他弄来的食物,她全都吃了,竟发现自己真喜欢那些小零子邬,如果有买到腌渍过的蜜枣和香梨,她更是开心,而每户农家腌渍手法不同,会有不同滋味,更让她常怀期待。

饼了这些天,她不得不承认,他真的很强。

两匹马,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家当,他可以带着她流浪,而且她并不觉苦,所有大大小小的事他全能打点妥当,甚至每夜都有办法变出热水,让她能清洗身子,其中三夜他们还是在温泉旁扎营。

越往北方走,越进入他的地盘,哪里冒出清泉、哪里有洞穴、哪里有农家聚落,一草一木他都再熟悉不过。

这一天,风渐寒,日阳却露脸了,金黄光泽染得白桦黄叶片片发亮,他们行在林道上,马蹄声颇有节律地格答作响。

“牠们俩不觉委屈吗?”

“嗯?”

“若我是牠们,一定委屈得想哭。”幽叹。

“谁委屈了?”鄂奇峰挑挑浓眉,内心微喜,因怀中女子肯主动说话。

“你的白雪驹。”朱拂晓靠着他的胸,咬着甜柿饼,静道:“骑白雪驹似乎就该纵蹄狂奔,逐风追日,但现下一匹拖着行将就木的慢步伐,另一匹更惨,被拿来当驮兽。”

鄂奇峰闻言一阵低笑,冒出胡髭的方颚下意识蹭了蹭她的发心。

这是一个自然而亲昵的举动,有点宠爱的味道。朱拂晓咬住柿饼,默默吃着,眼睛热热的,她绝对不抬脸。

“策马跑太快,怕妳会吐。”他半认真、半取笑道。

她双颊浮暖。“我已经没醉……酒疹也消了。”

“那很好。”

把最后一口柿饼塞进嘴里,她没再说话,只是专心咀嚼,肚子饱饱,嘴里甜甜,而心……盈着说不清楚的滋味。

这些逃诩是这么过的,暗流在两人之间流动,他似乎一直等待着,用无比耐力和不着痕迹的温柔沈静守候。

她越来越迷惑,迷惑到会盯着他默默劳动的身影,看着他技巧熟练地做事,然后忘我,直到他逮到她偷觑的眸光……

我就嫁阿奇,跟阿奇骑白雪驹浪迹天涯去……

他真要带她浪迹天涯吗?

但,他自己呢?巧燕呢?还有“秋家堡”呢?他怎能放下?

内心有声音催促她问,她咬咬唇,扣着毛披风的手不自觉抓紧。“我——”

一声清长的笛哨响起。

她怔然,话止在唇边,听到身后男人发出朗笑。

“遇到朋友了。是老驼的羊群。”

……羊群?朱拂晓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又听到第二声笛哨,接着有狗吠声传来,然后不远处的林道上,一坨坨的灰白玩意儿朝他们“滚滚”而来,慢吞吞迈着四蹄移动,胖身相互挤靠在一块儿,咩咩叫声好热闹,一扫萧瑟秋味。

朱拂晓不禁瞠眸,看着眼前只只相连到天边的景象。

这……这不是羊群,是羊海吧?!

老驼半点也不驼,瘦高瘦高的,腰杆儿挺直得很,风干橘皮般的黑脸瞧不出岁数,两眼细小却精黝,他腰间插着一根乌亮的旱烟管,瞧来也颇好此物。

半道相遇,鄂奇峰下马与朋友们寒暄叙旧,老驼与几位牧手见他身边带着姑娘,还不是大伙儿熟识的小师妹秋巧燕,不禁意味浓厚地打量起朱拂晓,明目张胆,看得津津有味。

朱拂晓很习惯被众人所观看。

旁人看她,她也看他们,旁人冲着她笑,像是许久不笑的她也忍不住扬唇,淡淡扬出笑意。

“妳生得真美,比我在漠南草原套到的小办马还美。”长发小少年策马来到她身边,翻身跃下。

拿她跟马比吗?

朱拂晓见他一脸真诚,倒也不怒,只觉好笑。“谢谢。”

“妳会骑马吗?我很厉害,我可以教妳。”又来了第二个少年,十五、六岁模样,精瘦黝黑,笑起来牙齿真白。

“妳要学赶羊儿吗?我赶得最好!我有一根新的哨笛,昨天才做好,是我自个儿做的,送妳。”第三个少年不落人后,把一根做工漂亮的哨笛递进她手里,都不觉这硬塞的动作带着强迫味儿。

“谢谢……”朱拂晓一怔,本能握住那小玩意儿,见对方脸红了,她不禁又笑。

不远处的另一端,当鄂奇峰与老驼和几位老经验的牧手谈完牲口和过冬准备等事后,一阵小小骚动引走了他的注意。

他抬首望去,少年马背上多了一抹柔紫纤影,几个牧羊少年策马跟随。

哨笛声飘在风中,响得有些奇特。通常赶牲畜时,需要的是有力短哨和清厉长哨,此时响起的哨音忽长忽短,高高低低,真拿它当笛子吹似的,迎风一带,音音相连,竟也能自成一曲。

他双目微瞇,找到那吹哨笛的新手,姑娘是被众星拱着的月亮。

“鄂爷的这位姑娘骑术不好,还得再练练啊!”老驼一只枯掌抹着瘦颊,精黝细眼闪着光,似笑非笑地看着玩在一块儿的人们。“但这娃儿人缘好,学啥都找得到帮手,若要跟着鄂爷窝下来,该会窝得挺顺遂。”

鄂奇峰双臂盘胸,目光追随那美好人儿,嘴角淡勾。

老驼伸了个大大懒腰,慢条斯理又道:“人缘好,那很好,就是鄂爷往后得劳心劳力些,要多多保养自个儿这张脸皮,总之姊儿爱俏,鄂爷若老得太快,少年们又个个长成黝黑高大的英俊儿郎,鄂爷届时就危险啦!”

原本淡勾的嘴角忽地拉平,抿上。眉峰蹙起,鄂奇峰的心脏重跳两下。

“是说,你也该把羊赶回去了吧?”调头,他没好气地瞥了老驼的干黑瘦脸一眼。后者正拔出腰间的旱烟杆子,充当痒痒挠抠着背。

“嘿嘿、嘿嘿,是该走喽,再不走,鄂爷来跟咱翻脸,那可怎么办才好?”

老驼翻身上马,牧工们也跟着上马,他扯嗓响亮地喊了声。“走咧——”

“鄂爷,今晚到我那儿吧,我请鄂爷和姑娘吃烤全羊!”老驼扬声邀请。

“好啊!”鄂奇峰朗声回应。

老驼咧嘴一笑,挥挥烟杆,骑马往最前头走去了。

牧工们得管着一大群数量惊人的羊只,驱赶着羊群往前走,少年们只得重新上路,依依难舍地离开美人。

朱拂晓下了少年的马,和他们挥挥手,退到一边看他们技巧娴熟地策马赶羊,几只牧犬跟着来来回回跑着,有小羊儿快要月兑队,就吠个几声、挤上前去,把羊儿挤回队伍里。

这片“羊海”太庞大,前头都动身走了大半晌,后头这儿才缓缓往前挪。

朱拂晓立在那儿,新奇瞧着,眸光忽而不经意一抬,和鄂奇峰那双深湛湛的眼对个正着。

他双臂环胸伫立在不远处,像已注视她许久,明明两人之间尚有些距离,她依然感觉得到他瞳底的专注和深究。

这么直盯着她不放,什么意思?

是恼她玩得太野吗?

苞少年们闹了一阵,她像是“活过来”些了,堵在方寸间的沈郁轻少许多,尽避内心的疑问仍在,却不会一直任自己困在其中,至少此时此际,她是快活的,被好几个黝黑小少年所爱慕,纯情爱慕着,滋味美好。

挑衅的笑回到她朱唇上,娇且骄的光采在她挑动的眉眸间流动。

她上身微微往后拉,又是那种慵懒至极的立姿,一臂环在腰前,另一手拿着人家送她的哨笛,把那根小笛当成她拿惯了的细长烟管,略偏螓首,与男人就这般沈静又波涛暗涌地对峙。

鄂奇峰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一幕,看着晴空秋光下的美丽姑娘。

她很美、很美,从未如此美丽。

无任何饰物的长发如瀑垂散,被风轻拂轻扬着,她的青丝发亮。

那张舍去胭脂水粉的清颜白里透红,眉眸如画,是一种纯宁的细致,当她如以往那样坏坏挑眉、坏坏地睐着人时,纯宁细致中添上风情,很娇、很女儿家,很坏、很可爱,很耐人寻味、很教人心动,很……很……

朱拂晓忽地轻抽了口气,然后气直接绷在胸中,让她瞬间屏息。

她美目瞠圆再瞠圆,瞪着正朝她拔山倒树而来的高大男人。

他、他……他想干什么?!

他这么来势汹汹,想战谁啊?

在场,一大群羊儿可还没走完,那些少年牧工也还没走光,她若扯开尖嗓大喊,肯定有人为她出头,她、她她……

哇啊!“噢……”她傻傻地不及反应,身子遭男人强搂。

那双出手如电的铁臂锁她入怀,她撞上他硬邦邦的肌肉,屏住的气息全被挤压出来。

她双足离地,被他搂高,连两只手也都遭他抱住,捆得她不能动弹。

“喂!你想怎——唔唔唔……”被结结实实地吻住了!

强搂后的强吻,吻得她神魂俱颤,无法抵抗,脑中所有思绪皆化春水。

她没法思考,脑子晕眩,更没法留意周遭其它人。

那些对她一见倾心的少年们,瞧见那男人正对她用力“烙印”,这个“印”实在“烙”得够重、够狠、够明白,纯情少年们啊,没有人不黯然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