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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期三个月 第五章

作者:夏晴风类别:言情小说

艾思思握着手机,久久说不出话来。

看着黑压压的天空,城市里的夜幕数不出几颗星子,地面上闪烁的璀璨霓虹温热了城市冰冷的气息,她陷入回忆,好一阵子呆怔。

“……艾思思!妳傻了?打电话不用钱是不是?”

“我们网内互打不用钱啊。”艾思思笑笑答了。

“我明天就去换电信公司,杜绝妳不花钱的疯狂骚扰。”杨绮芳恨恨地说。

“别这样嘛,除了妳我还能骚扰谁?几个好姊妹都忙,就只有妳这个大作家有时间,而且我有传照片给妳,妳也说他们两个很养眼啊,给了妳很多灵感。让我骚扰一下嘛,别太绝情。”艾思思找回大半理智。

“那现在骚扰完了吗?”杨绮芳淡淡问。

“好、好,妳继续敲妳的键盘,我去忙了。”艾思思好声好气说。

杨绮芳看着计算机屏幕,白医生一手抓着听诊器,一手握在病床栏杆上,低头对病床上的黑先生笑,这是好友偷拍的,拍得极好,恰好的明亮光线,两个帅气英挺的男人相视而笑,那画面美得不可思议。

照片确实给了她很多乱七八糟的灵感,她学生时代迷上BL,迷到极点便踏上不归路,自己写起BL了。原是写着好玩,没想到写着写着有了名气,网络上累积不少读者,出版社也找她出书,如今她放弃护理师正职,在家敲键盘。

“思思,人生不是小说,一见钟情通常死得快。”杨绮芳忍不住劝道。

“我说了我没对黑先生一见钟情。”

“否认并不能改变事实。”

“嘿嘿……”艾思思笑了两声,“妳爱信不信,我说的是真话。”

“那不说一见钟情,妳诚实说,妳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艾思思想了想,“我喜欢他,但不是妳想的那种喜欢。黑先生……是很好的人,他改变了我的生命。”

“太夸张了吧,改变妳的生命,你们才见面几天?”杨绮芳觉得艾思思的理性被烧光了,连灰都不剩。

“找时间再告诉妳吧,大作家,我不打扰妳了。”艾思思轻快地说。

“喂、喂!先别挂,我问妳,小徐医生哪里比不上黑先生?”

毕业前一年,她们到某大医院实习,徐纬璋是该院小儿科主治医生,对思思一见钟情,嘘寒问暖不说,她们实习被学姊们叮得满头包,他也屡屡笑着为她们说话。

徐纬璋人长得好,听说家世也很好,据学姊们私下八卦,他从不乱搞男女关系,是未婚学姊们心中的最佳饭票人选。

实习那阵子,徐纬璋不只每天送早餐、带吃宵夜没断过,她们实习结束回学校后,他更是一有空就跑她们学校,思思住宿,徐纬璋只要来,和思思同寝的她们也跟着有得吃有得拿,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都不为过。

徐纬璋买防晒乳送思思,一买就是四份,徐纬璋送宵夜一定也送四份,这般温柔体贴连自己这种对异性恋超无感的人都微微感动了。

她实在不懂,为什么好友始终无动于衷?

“他的人生太顺遂了,不懂我。”艾思思严肃地说。

“人生太顺遂?妳怎么知道黑先生的人生就不顺遂?”杨绮芳问。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黑先生是温柔的人。”她曾经很迷茫,像在海上漂浮的孤舟,不知道方向、没有归处,是他帮她点了一盏明灯。

“小徐医生也很温柔。”

“不一样的。”艾思思笑了。

“哪里不一样?”杨绮芳替徐纬璋抱不平,明明他长得比那位黑先生好看啊。

“有机会再告诉妳,我去忙了,掰。”电话才挂,没几秒手机又响,她低头看屏幕,来电显示“徐医生”。

“徐医生。”艾思思接起,声音轻轻的。

那头静了一秒,声音含笑,“上星期妳说想看『美国队长3』,我买了明天晚上九点二十的票,看电影前我们先吃晚餐,五点半去接妳可以吗?”

“可以。”

“明天见。”徐纬璋声音温柔,可比丝绒。

“嗯。”她切断通话。

徐纬璋不喜欢听她说“掰”,他说这个字是手分手,字不好、音也不好,但凡意思相近的,他都不想听她说。

艾思思握着手机,望着漆黑的夜幕,心情很矛盾。

妈妈说,她不可能遇到比徐纬璋条件更好的男人,人长得好看、身高够、温柔体贴、家里非常有钱,也不在乎她的家世,这样好的人提着灯笼都不一定找得到,找得到也不见得看得上她。

是啊。艾思思唇边有朵苦涩的微笑,那么好的人,她不只碰上,还对她一见钟情、死心塌地追了她两年多。

她说往东走,他只会笑笑地、温柔地跟着她往选择的方向走,她实在没什么好挑剔、不满足的了。

如果黑延棠没出现,徐纬璋又能再坚持五年的话,等她二十七岁,她很可能牙一咬、眼一闭,就嫁给徐纬璋了。

可是,黑延棠出现了,她真没想到有机会能再遇见他……

偏乡地区没有城市垃圾不落地的规矩,十几户人家共享一个大型垃圾子母车,垃圾车一周来收两趟,至于废弃家具则固定放置在乡长家旁一块空地,一个月请清洁队收一次。

艾思思顺着蜿蜒山径而下,夕阳拉长了她的身影,她脚步不慢不快,轻快哼着某疗愈系女歌手的曲子,来到乡长家放置废弃家具的空地,走进去绕了绕,看见一台旧式蓝色铁线圈电扇,她蹲在电扇前,掐起连着电扇的黑色电线,有一小节橡皮剥落,露出该包裹在里头的电线,外露的电线断了。

艾思思看着那台旧式电扇,偏头想了一会儿,一道热情的嗓音传过来—

“思思,妳回来啦。”

她转头看,是乡长阿水伯,她站起来,稍微拍去手里的灰尘,笑答,“今天早上回来的。”

“看过妳外婆了?”阿水伯问。

“看过了。”

“今天要回台北了啊?”

“对,等一下坐公交车到火车站。”

“下次什么时候回来?”阿水伯一脸热情。

“看医院排休。”

“我孙子下个月从美国回来,我介绍你们认识,他在美国当医生,到现在还没女朋友……”

“阿水伯,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啦。”艾思思笑笑地道。

“唉唷,你们年轻人不是都流行婚前多交往、多比较,有男朋友没关系,多多比较一下,我孙子很不错。”

“……”艾思思没想到阿水伯这么开放。

她看了看腕表,开往车站的公交车一天四班,五点半是最后一班,错过那班公交车可就麻烦了,她弯腰拿起那台遭弃的旧式电扇,对阿水伯说:“阿水伯,这台坏掉的电扇我拿走啰,我要赶公交车,下次回来再聊。”

“好,妳快去赶车,要是错过公交车,我家让妳借住一晚啦。”阿水伯挥了挥手,知道艾思思对他的宝贝孙子没什么意思,心里很是可惜。

艾思思是个好女孩,勤俭又能吃苦,还是个护理师,配他的医生孙子明明很好啊。看她提着旧电扇的背影,他叹一口气。

艾思思不嫌旧式电扇沉重,提着走出空地,继续顺山径走,眼角余光扫到前面街灯下一道熟悉身影,楞了一下。

他斜靠路灯,白衬衫、黑色西装裤,两袖松松的卷了几卷,露出结实的手臂线条,彷佛算准她会出现的时间,他神情自在闲适,唇边带着淡淡笑意朝她看过来。

她顿了一下的脚重新迈开来,朝那挺拔修长的男人走去。

“怎么来了?”她到徐纬璋面前低声问。

徐纬璋极为自然地拿走她手里的旧电扇,低头看她被太阳晒红的脸,说:“今天是外婆忌日,我想妳会回来。”

“你可以先打电话给我。”艾思思说着,有些心虚。

“我若打电话给妳,妳只会说不用麻烦我。”

“……”确实是她会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