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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男驯服日记 第十一章

作者:金吉类别:言情小说

吃了一顿外星牛排,感觉和地球的牛也差不多,不过人家可是野生的,肯定没有抗生素或激素。卢晓晓从包包里拿出可乐,笑着坐到野人哥身边。

野人哥只是盯着她的动作,对她凭空拿出来的包包端详良久,坐在水边有一下没一下地洗手。

卢晓晓打开一瓶可乐,递给野人哥,接着自己也开了一瓶,然后咕噜咕噜喝了几大口,爽快地叹了口气。

野人哥拧起眉,研究可乐瓶研究半天,然后看了她一眼,才试探性地学她,嘴就着瓶口喝了一口。

人类第一次喝到可乐,是什么样的表情呢?卢晓晓眼也不眨地盯着野人哥,见他脸皱了起来,迟疑了一会儿,没把可乐吐掉,慢慢吞进去,眼里明显流露出讶异的光芒,接着又喝了一口。

看样子,野人哥觉得还不错!

“可乐。”卢晓晓举起可乐道。她想知道野人哥究竟能不能学会说话。

以前她看过一篇文章,人类的孩子被野兽养大,语言学家相信能够教导他说话,因为说话的能力应该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但让人失望的是,或许样本不足,错过学习语言的黄金时期,成年后才回到人类世界的野人学习的成效令人沮丧。

野人哥顿了顿,半晌才意会到她称这种奇怪的水叫可乐。

卢晓晓发音的方式和狼群不同。

“科……乐?”他学着她,却突然有一种自浑沌中惊醒之感。

他一直记得生母独特的发声方式,与狼群截然不同,那种发声方式有着抑扬顿挫和各种变化,有时甚至能发出鸣禽一般美妙的旋律,但他不明白他失落了什么?

狼群间的沟通靠的是超越语言的感知。

接着他明白了,这种能力就是“语言”。

谎言同时诞生的力量。

但这确实是一种充满魅力与魔力的力量。

卢晓晓发现野人哥能模仿她说话,立刻精神来了,“晓晓。”她指着自己。

“晓晓。”野人哥湖绿色的眼闪了闪,这回他的发音很标准。

她鼓励地笑着点点头,“晓晓。”

野人哥伸手,有些迟疑,见她没闪躲,便碰了一下她的脸,“晓晓。”他很快地缩回手,那柔女敕滑顺的触感却像烙印在手指上似的。

卢晓晓干笑着,没躲开。她观察着野人哥,当下其实期待着他是否拥有一些片段的回忆,是否记得曾经有“人”喊过他的名字。

但野人哥只是对着天发出一声狼嗥……

哇哩咧!卢晓晓手一抖,以为远方会传来应和的狼嗥,但野人哥见她没反应,只是再一次地发出狼嗥。

该不会……这家伙是狼群养大的?

这解释了很多事。她记得以前看过纪录片,狼群会收留非己方群体的幼崽……

呃,但会收留幼龙吗?

野人哥发现她对他的狼嗥没反应,很快地又明白一件事。

这女人当然不会懂狼群沟通的方式,听说人类很早就失去了和其它物种沟通的能力,在他想象中这样的物种真是愚蠢极了。

但是,他的生母属于这个物种,他还是渴望了解这个物种的一切,尽避他一点也不乐于承认。

卢晓晓见野人哥阴郁的模样,一时不知如何是好。难不成她该替野人哥取名字?

她最没取名天分啦!

“白……”白龙大侠?太老土啦!这年头哪还有人取这种名字?

那不然……“小白?”她开玩笑地嘿嘿

笑,想不到野人哥抬起头,双眼灿亮地看着她。

不是吧……卢晓晓额头冒出一滴冷汗。

野人哥指了指自己,“白小白?”她是这么称呼他的吗?这女人虽然才刚认识他,但她一定知道他“是什么”,该怎么以语言来称呼他。

他是白小白。野人哥感觉如获新生。

但卢晓晓觉得背后冷风凉飕飕地吹。

好你个卢晓晓,自己中二就算了,好好一个龙族,被叫白小白,要是以后野人哥知道自己的名字那么蠢,她还有命活吗?

看来未来得开始洗脑他,“白小白”是一个非常伟大,一点也不中二、不可笑的名字!

把背包里的零食拿来贿赂野人哥,一边与

教他讲几句简单的话,但卢晓晓不是语言专

家,所以一开始教的都只有“名词”。

幸而野人哥记得也很快,也许是因为很多东西都是他朝夕相处的,“湖。树。山洞。花。草。天空。”

天色渐暗,卢晓晓开始觉得冷了,这冷相当不寻常啊!她想过这山洞应该位在山上,如果龙族能够飞行,也许是很高的山。

野人哥见她瑟瑟发抖,本来想当作没看见——他才不想同情人类呢!最后实在是看不下去,喉咙发出一声抱怨似的低狺,回山洞替她拿兽皮,把她像粽子一样包起来。

这只女人真的好瘦弱,吃不多,跑不快,天还没暗就瑟瑟发抖,她究竟是怎么活下来的?

卢晓晓很想回家拿羽绒大衣和毛毯,幸而兽皮真的非常保暖,就是只能裹着很不方便。

她见到地上散落的枯枝与落叶,灵机一动,将那些细碎的枯枝和落叶捡起来。

野人哥本来只是看着,也有一下没一下地帮着捡——他只是好奇她想干嘛,才不是打算帮她。

卢晓晓把捡来的枯枝与落叶,堆成一座小的山,这坑里能捡的有限,那小山都没有馒头大。

接着,她从背包里拿出打火机,当她试了几次,打火机终于燃起火苗时,野人哥吃惊极了。

这是人类的魔法吗?他虽然也会一些,但和人类的不一样,而且他还得变身才能喷出火来,人类不用变身就有火,看来他确实不该太小看人类。

不过那火小得可笑,他不觉得这种魔法能威胁到他。

卢晓晓点燃那堆枯叶小山,将就着取暖。野人哥果然看懂了。

原来这只瘦弱女人用这种方式取暖。他迟疑了一下,将自己搜集到的小山推到她堆的小山旁。

“谢谢。”虽然他听不懂,但卢晓晓真心觉得野人哥这举动有点可爱。

但是这点树叶堆,能烧多久?

他干嘛管她死活?可是接着又想,如果她冻死了,那他就不能研究人类了吧?

没错!他是为了研究她,才不是关心她!

于是野人哥冲着卢晓晓露出了牙龈,表情狰狞地警告她安分点,然后身手灵敏地三两下爬出巨坑。卢晓晓真的觉得蜘蛛人跟他比起来完全不够看啊!

野人哥是贴心地出去替她找树枝,还是突然有事离开?但反正她误打误撞引开了他,她撒了点土在火堆上,很快熄了它,立刻取出时空沙漏回到地球的家。

该带多少衣服呢?宁愿多带也不要少带。卢晓晓翻出那些冬衣时都满头大汗了,山洞里的寒冷简直像幻觉一样,她根本没办法一件一件穿上再回到山洞里,只好拿出大皮箱,原本打算留到那个世界冬天时再用来装冬衣小

运过去,想不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

话说回来,如果她一直把家当带过去,要是拿不回来怎么办?卢晓晓还是有点担心

她在堡垒里的那些家当,她将堡垒盖在巨型暴龙的活动领域里,堡垒外那些尖刺对付普通野兽有点用处,但对巨型暴龙来说,一脚就能踩扁了吧?更不用说她损失了一辆脚踏车和一台平板——天啊!想到她就心淌血。

贝贝大小姐上次回来要求她准备二十支哀凤,她跑遍大台北地区的手机行,就为了土豪金贝贝的二十支哀凤,店员看她一身平民装扮,都以为她来乱的,只能感叹格格有钱就是任性。

她能期待大小姐完成任务时,送她一支哀凤当跑腿费吗?

不过说到金贝贝,自从六月底那一次回来写了一大串的补给清单要她准备,但现在都八月了,那些东西仍然动也没动过,白板上始终只有她给金贝贝的留言。

格格没事吧?卢晓晓开始考虑是不是得想法子召唤叽哔叽哔大人问问祂格格的情况。

野人哥扛着两大把的树枝回来时,卢晓晓已经穿得像熊一样,正想法子把石块堆成一个临时的炉灶,她还带了水壷和钢杯,晚上温度再往下降的话,可以泡热可可暖身子。

野人哥扛着那堆树枝,就和他扛起巨牛一样轻松,她不禁怀疑他怎么看得到路?

野人哥对自己出去了一趟,这女人就长出了厚厚的毛皮来感到讶异,他放下树枝,走过来对着卢晓晓这边拉一拉,那边戳一戳。 看来这只女人虽然很弱,但还是有自保的能力,比如身体马上长出这些“皮”来,跟狼群一样,它们到了冬天时毛皮也会变厚。

野人哥就这样接受了她的“变化”,让卢晓晓有些错愕又有些好笑。

话说回来,要跟一个成熟的男人——至少外貌是人——独处,接下来还不知道两人得共处多久,她也不是不担心,但就和掉到蛮荒世界一样,也只能接受,并想法子利用外挂活下来。

更何况,他不把她赶出山洞她就该谢天谢地了,眼前是她得抱着他的大腿求生存啊!

她想得开始思考该怎么让两人相安无事,并且成为朋友。

换言之,要先取得野人哥的信任,得到他的庇护与友情,才能开始最后的目标——“驯龙计划”,让野人哥成为把妹高手。

其实卢晓晓认为野人哥天生实力雄厚,就不知道这世界的人审美观如何,野人哥虽然胡子刮得不太干净,可英挺的五官压根就是好莱坞性感男星的等级,比起那些温室小白脸,更多了野性与霸气,更不用说那完全迎合肉食女喜好的精悍身材了。

卢晓晓利用野人哥带回来的木柴架篝火时,他就在一旁冷静观察,见她把能折的树枝都折下来,在山洞前架好篝火,这样的能力令他暗地里吃惊,也默默地有些佩服,到最后他开始帮她把较粗的树枝折断,用手刀劈成较细又较短的柴枝让她搭篝火时用。

人类真是弱爆了。卢晓晓看着野人哥,背部和手臂肌肉鼓起,轻轻松松就扳断大腿粗的树枝,连斧头都不用,手刀一敲就让木头四分五裂……

听说她是来当这位大哥的保镖来着?

身为保镖,还得巴住被保护人才能活下来,某鸡毛神仙真是“神鸡妙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