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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你到地老天荒 序

作者:夏娃类别:言情小说

版白夏娃

太天真了,开稿之初喜孜孜地自以为这本书绝对能顺顺利利,还跟袁姊挂了保证能提早交稿,结果迟了、悔了、恨了,到最后能写完,只有庆幸。

说实在话,一个想写的故事不能放太久,久了,这不行、那不行,这不用、那不用,在脑子里删删改改,到最后又是一个全新的故事出来,也许是更完整的、更不同的,却不见得是更好的,只是,绝对是自己更满意的,对得起的,是自己。

老是想挑战自己的调性,重复的编排方式,不想写,重复的情节,尽量避,但毕竟也写了不算少的书,我这人记性又不好,避得开的大概也只有最近的几本。

在这里,写的是一个失忆的女孩,在最初的架构里,从第一章起的会是失忆之前的故事,先描述她对男主角的感情之深,再拉到失忆之后,她忘了男主角的心情对照,理所当然的会有男主角的内心转折、强烈的失落感,这一来起码得写个三、五章了,于是胸有成竹、喜孜孜地开了稿──糟糕!脑袋里的细胞开始乱跑了,不断的自问:

这种失忆前、后的描写方式好像经常有人写?

类似的描述手法我似乎写过?

如果不写失忆之前的事呢,少了强烈的对比,那写出来的东西恐怕会淡了,能吸引人吗?好吗?

失忆的故事经常有人写,可我应该没写过,我要写吗?

到底应该怎么写,能写出比较新的东西来?

又书名,应该想什么书名呢?

一个接一个的问号不断丢出来,支线一改再改,到最后连主线都翻了个身,思绪乱了,对自己产生怀疑了,但为了不想让书难产,只有一再逼自己,快快快,要写、要写,不能停啊,一停了,这本不写完,下一本也写不完,不能逃避啊,得写啊!──几乎每一本书都是这么完成的,几乎每一本都在想,这本真的可以吗?

老实说,在袁姊没有说“可以”之前,对这“十万个字”都不太有自信能成书。

每一本书都是“好不容易”写完,但却很怕读者对我说“好不容易看完”,真要听到这句话,那我就完了。

总归一句,我希望你们对我,就像这本书名。(嘻、嘻!)

懊啦,圣诞快乐!元旦快乐!新年快乐!

傍你们一点笑声,看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