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背景顏色︰ 選擇字號︰

女友很陌生 第二章

作者︰井上青類別︰言情小說

霍天香輕點頭,尷尬一笑,「不過那是昨天以前的事,因為我被學校開除了。」沒太沮喪,因為她早預料到會有這種結果,「之前我有和你提過,私校招生不足,我的資歷淺極有可能在第一批的裁員名單內……」加上她每個月都要請一天「生理假」,這理由足以讓她排到裁員名單的第一號。

他直盯著她,依舊沒什麼特別反應。

「你失憶了,我知道你想不起來。」她淡笑。

「你說,你就住在我出車禍的地點附近?」他挑眉問。秘書給他看過行程表,出車禍那天,他沒理由出現在那個地方。

「對,那天你知道我生理期來,人不舒服在家休息,你特地送姜湯來給我喝,結果……」

「等等……」兩道濃眉緊緊皺起,「你說我幫你送姜湯?不,我不可能做這種事!」除非他瘋了,他的工作排到年底都做不完,哪有空特地送姜湯給女人喝?

「但你確實做了。」干麼否認呀,好吧,他失憶,情有可原。

「那……我去哪里買的姜湯?」在他還記得的記憶中,「姜湯」一詞有幾十年沒出現過了。

她被問傻了,「你問我?姜湯是你買的,不是我買的,我怎麼會知道?不過你是用保溫瓶裝來的,我想應該不是買的……」

「所以,姜湯是我煮的?」嚴九歌身子往後仰,兩手環胸,似笑非笑,「霍小姐,很遺憾,我從不下廚。」

「這我知道。」細眉微蹙,她曾問過姜湯是不是他煮的,他總是笑而不答,可她知道他不下廚,因為他家有廚師。

「你知道?」他輕笑,「我想這點也不是什麼秘密。」

難不成他也和他妹一樣,認為她是半路冒出來,硬黏著他、想冒充他女友的拜金女?

「保溫瓶還在我家,我可以拿給你看。」

「如果有我們倆的合照,我想那比保溫瓶更具說服力。」

「沒有。」

「沒有?」挑眉,他露出遺憾的表情,「你說我們是已經交往半年的男女朋友,卻連一張合照都沒有,為什麼?」

「天知道。」她嘀咕,「這是你的要求,你希望我們低調交往,而我也同意,所以,別說合照,我家連你的一根毛發都沒有。」

她夸大的說法,讓他馬上想到下一個問題,「所以,我們上床了?」

表情愣了下,臉頰馬上浮現紅暈,四下張望,確定不會被別人听到,她才點頭輕應,「嗯。」

這個男人失憶對她造成的困擾還真大,連這種事她都要據實以告,真是的,自己做過的事怎麼說忘就忘呢!

嚴九歌盯著她,唇角微揚,似笑非笑。

「你還是不相信我?」他的表情很明顯就是不相信。

「我很想相信你,但你得拿出讓我信服的『證據』。」願意和她面對面談這麼久,他就是在給她證明的機會。

「上星期你送我一條項鏈……」

「你得證明那是我送的。」

霍天香無奈的撇撇嘴,也是啦,如果她隨便拿一條項鏈說是他送的,而他信了,她反而會覺得他是真的頭殼壞掉,這麼看來,他送她的一堆禮物,全都無用武之地了。

「也許你可以查通聯紀錄,不過,我們很少講電話就是了。」除非有特別的事,否則他們很少聯絡。

她不敢希冀通聯紀錄能對她有幫助,就算有,也不能證明她就是他女友,畢竟他的客戶這麼多,也許他會認為她只是他眾多客戶的其中之一。

別的情侶約會時間泰半都在午餐、晚餐,但他們是異類,選在早餐時間約會,若超過約定時間他人還沒到,就代表他有事不來了,她不用打電話也不必等,直接上課去,這是他們之間的默契,可有時想想,兩個人好像在偷情一般。

若早知道他會出車禍失憶,她說什麼也要硬拉他拍張合照,並要求他在照片上簽名,順便注明他們是男女朋友……她從不知要證明自己是某某人的女友,會這麼困難。

天殺的,當初她干麼答應他搞什麼秘密戀情,害得自己現在吃了啞巴虧,他要的「證據」,她一件也拿不出來。

「我會去查,但即便有,也不代表什麼。」他盯著她好一會兒,眉心皺起,「你不覺得你的眼鏡太大了?」

她點了個頭,「鏡框是我阿爸的,這是他的遺物,有紀念價值。」推推眼鏡,她涼涼的說。

「你說的是真的?」他不敢置信,眉頭緊皺,「干麼把遺物帶在身上?」是可以驅邪嗎?

「騙你的。」她輕笑,「你真好騙,被我騙了兩次。」第一次見面他就問過這個問題,她用同樣的話答他,他露出略微吃驚的表情,真的相信她說的。

望著她輕笑的表情,嚴九歌的太陽穴突地一緊,方才他腦中似乎閃過什麼東西,但是速度太快了,他來不及抓住。

「這副眼鏡是我讀高中時爸媽帶我去配的,我阿爸說鏡框大一點,看得比較清楚,所以……」聳肩,「它一直陪我到現在。」

「你從沒考慮過要換新的眼鏡?」這副過大的鏡框架在她小巧的鼻梁上,感覺實在很突兀。

「我男友也說過一樣的話,他答應要帶我去配新眼鏡,我一直在等他實現諾言。」瞅著他,扯開一抹甜笑。

「你是指……我?」

「除非你不叫嚴九歌。」

他直視著她,從方才她進門到現在,他一直盯著鏡框下的那雙眼楮,雖然隔著一層厚鏡片,但他仍能感覺到她的真誠,無半點虛假,但,這不代表他相信她,「那好,我問你,我吃飯拿湯匙是用哪只手?」

「左手,你是左撇子,但你平常都用右手。」他點頭,沒錯,不過這個問題似乎太簡單了,報章雜志隨便翻一翻,說不定都能找到答案,「我喜歡吃雞腿還是雞翅?」他又問。

她想了想,「這問題我沒辦法回答你,因為我們通常都在早上約會,在我家一起吃早餐。」

頓了下,不管是雞腿或雞翅他都不喜歡,因為他不吃雞肉,她沒回答,也算答對了?但更令他訝異的是,他會去她家吃早餐順便約會?他什麼時候變成早起的嚴九歌了?他向來工作到凌晨,隔天不到十點絕不起床的。

見他默不作聲,換她主動出擊,「早餐你喜歡吃粥配肉松、菜瓜,還有菜脯蛋,有時我前一晚會先買好油條,因為你喜歡把油條放進粥里一起吃。」

聞言,他為她默哀三秒鐘,低沉嗓音緩緩反駁,「我不喜歡吃粥、不喜歡肉松、菜瓜,更謝絕菜脯蛋,油條我更是不愛。」

霍天香傻愣愣的看著他,確定他不是在開玩笑,登時覺得無語問蒼天。「那每天早上在我家狂吃三碗粥,外加兩根油條的嚴九歌是誰?」該不會是從潘多拉星球來地球實習的納美人偽裝的吧?

「肯定不是我。」嚴九歌挑眉,她的一席話讓他當場判她出局。這女人,行前功課未做足,不過,演技倒挺不錯的,他居然差點被她騙了,還誤以為她有雙清澈真誠的眼。

從得知他失憶至今,霍天香頭一回感到萬分氣餒,無法證明自己的身分不打緊,令她不明所以的是,為什麼她所認識的嚴九歌和眼前這個人平日的習性,彷佛天差地別,她說的明明都是實話,可卻沒一項是對的……

到底,是哪個地方出差錯了?

難不成她半年前認識他的時候,才是他真正的「失憶期」,而現在,他只是恢復正常?要不,就是她也失憶了

結論是,她痛恨失憶這件事,失憶真是令人苦惱,心愛的人明明就在她眼前,但他卻當她是冒牌女友,兩個人在一夕間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坐在餐桌前,兩手托腮的霍天香對著桌上的粥發呆。

接連三天,她依舊早起煮稀飯,忘了原本共餐之人現在處于失憶狀態,暫時不會出現,但她還是改不了這個習慣,反正她也要吃,但等真的煮好一鍋粥,她卻忍不住望粥興嘆。

三天前,她到醫院和他談一談,那一幕,讓她有種去面試的感覺,雖然他沒說「請你先回去等通知」,但這幾天,她宛如等候錄取通知的面試者,心情滿是期待、焦慮,又有一絲希望落空的心理準備。

那天,他們其實可以談更多的,她想告訴他第一次見面的情景,希望能藉此喚醒他的記憶,可惜,嚴九茵出現終結了他們的談話,還把她列為「拒絕往來戶」。

她想,只要她再出現,可能會慘遭格殺的命運。

攬鏡一照,她哪一點看起來像拜金女了,那個嚴九茵為什麼非得把她想成想挖空他家金礦的蠶食女

瞄一眼自己樸素的穿著,她想,嚴九茵大概認定她這個「窮酸女」想擺月兌貧窮,才會黏上她哥,肖想飛上枝頭當鳳凰吧。

雖說防人之心不可無,但嚴九茵也防得太超過了,她現在想接近嚴九歌,說不定還要躲過一萬條紅外線咧!

下意識看著腕表,七點半,他沒來,她該準備出門去上課……這是她以往的生活模式,早上七點半是約會時間的分水嶺,他在這之前出現,就表示她會有一場美好的早餐約會,但如果他沒來,她就只好懷抱著期待,等待隔天的早晨。

不過現在,她不用去學校,也沒有美好的早餐約會,期待之心仍有,只不過不是期待隔天的早晨,而是期待「奇跡」出現的那一天。

她不知他什麼時候能恢復記憶,只能將自己的情感寄托在奇跡上,「奇跡」充滿著期望、希望和降臨時的喜悅,她喜歡奇跡,並且希冀它早日來臨。

這一桌早餐,今天仍是她獨享,可以一個人盡情享用豐富的餐點也不錯,她這麼安慰著自己。

舉箸的同時,門鈴聲乍響,她猜,極可能是和她並列第一批裁員名單的同事,因為沒了工作,生活失去重心,所以來找同病相憐的她訴苦。

猶豫了兩秒,她才起身去開門,獨吃粥不如眾吃粥,一起吃早餐、一起抱怨,之後再一起去找工作,有個伴才不會太孤單。

門一打開,誤以為的舊同事沒出現,來人卻令她感到十分意外,她原本毫無生氣的目光漸漸增添光彩,雙唇從驚訝的微張,緩緩彎成一道美麗的弧線——

「九歌?」

奇跡,這麼快就降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