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背景顏色︰ 選擇字號︰

偏偏愛上你 第二章

作者︰黃千千類別︰言情小說

「媽,我回來了,我肚子好餓喔!」

林怡君開學了,在離于家半個小時車程的私立高中念書。剛下課的她,才推開大門,提在手上的鞋于都還沒放進鞋櫃里,嘴巴就忍不住大聲嚷嚷。

自從住進于家後,她變得很愛吃,非常愛吃,像是想把以前吃不夠的都補償回來似的。

于是學生制服下的她,不僅臉更圓了,連身材都變成圓滾滾的,簡直就是一頭小肥豬。

「君君……」丁美芳連忙小跑步地走到女兒的身邊。「小聲點。」

發現媽媽的聲音有異樣,林怡君彎,將球鞋放進鞋櫃後,抬起頭便看見了整整一個月不見的于南天。

難怪丁美芳要這麼緊張,她真怕女兒會惹于南天不開心。

她已經辭去工作,專心在家為于宗翰整理家務、料理三餐。雖然她是于宗翰的女人,不過還是注定要看于南天的臉色。

「南天大哥,你什麼時候回來的?」林怡君揚起陽光般的大笑臉,走到于南天的面前。

坐在沙發上的于南天,眼皮連動都沒有動。不熟裝熟,他不喜歡林怡君小小年紀心機就這麼重、手腕這麼熟練。

他後來才知道,丁美芳已經三十六歲了,原本是爸爸公司的總機小姐。其它的背景資料還是不詳,他不想差人去調查,若做到這麼絕,一定會傷害到他和爸爸之間的父子感情。

他們父子之間的感情看似淡薄,只有他們才知道,他們只是不擅長把關心掛在嘴邊,其實他們都非常深愛對方。

「南天大哥,你累不累?」林怡君像只哈巴狗般努力地討好著家里的大少爺。

「不累。」他淡淡說了句,然後起身,打算走回自己的房間。

于南天下午三點進門,發現丁美芳正在拖地,他心里很驚訝,她跟了爸爸之後,應該是要整天逛街、喝下午茶,過著少女乃女乃的生活,怎麼會在做家事?

原本家里就有請鐘點女佣,一個星期來三次,負責洗衣服及整理家務,結果丁美芳竟然自己做起了打掃的工作?

于南天不想令夾在中間的爸爸為難,所以他才答應讓她們母女進門,也借著去大陸出差的機會,讓自己的心思沉澱,順便也在等待丁美芳使出任何手段來。

「于先生,我……晚上我煮了你爸爸愛吃的菜,不知道你……」丁美芳欲言又止,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和他相處。

「于先生?」于南天回頭,挑動濃眉,冷哼了一聲。丁美芳喊他于先生?

鞍名字顯得太親匿,喊喂又顯得不懂禮貌,這個稱呼的問題,始終困擾著丁美芳。

「還是,該喊你什麼比較好?」丁美芳試著問。

「我會留在家里吃晚餐。」說完,他才走進他的房間。

看著于南天消失在門後,丁美芳知道,以後還是得喊他于先生。

林怡君拉了拉媽媽的手腕,「媽,別想太多,我來幫你,我們讓南天大哥知道你的好手藝,這樣他就會像伯父那樣,天逃詡趕回家來吃你做的菜。」

看見女兒的笑臉,丁美芳低落的情緒一掃而空,至少于南天沒有任何惡言惡語,也沒有轟她們母女出門,還願意吃她煮的晚餐,她還是感到相當的高興。

晚餐時,桌上擺了一桌的菜色,雖不是什麼頂級的好菜,但色香味俱全,一定可以讓饑腸轆轆的人食指大動、胃口大開。

「家里好久都沒有開伙了,自從美芳住進來之後,我天逃詡想回家吃晚飯。」于宗翰笑了笑,「南天,你吃看看,美芳很會做菜。」

于家三個大男人,不是長期在外求學,不然就是工作繁忙,因此在吃的方面,一向是自己解決自己的,最多就是帶外食回家吃,很少有全家人一起用餐的時候。

于南逃詔了筷子,輕嘗了一口清蒸鱸魚,味道清淡不膩、肉質鮮美,果然要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比起他那個什麼家事都不會做的媽媽,丁美芳的確技高一等。

丁美芳提吊著心看著于南天,沒見到厭惡的表情,她才慢慢吞下一口飯。

「南天大哥,不是我在吹牛,我媽媽的手藝很好哦,你看我吃得肥嘟嘟的樣子就知道。」林怡君嘴里咬著肉,還不停地說著話。她很怕氣氛冷掉,這樣媽媽的心里就會難過,就讓她來耍三八,一定要把氣氛弄活潑些。

「自從君君住進家里之後,家里就熱鬧許多,爸爸這才知道有個女兒是這麼的好,你和東樂這兩個大男生,從來也不會陪我說說話。」于宗翰是真的喜歡能言善道、活潑開朗的林怡君,有這個小女孩在,徹底改變了一向沒有聲音的家。

這是抱怨嗎?于南天竟然听見了爸爸的抱怨!那個從來八風吹不動,始終將心事埋在心底的爸爸竟然在抱怨?

「爸,那以後就讓她多陪你說說話。」于南天這才正眼看著林怡君。

她長得比丁美芳遜色多了,一點都沒有遺傳到丁美芳的美麗。皮膚太黑、頭發太毛,還有一張大餅臉,勉強可以用清秀或者可愛來形容,只是每次看見她的笑容,都會讓他的心里有種不平衡的怪異感。

一頓晚餐,氣氛算是平和,只有林怡君拼命的嘰嘰喳喳,是在熱氣氛,也是在討好于南天。

夜里,一向晚睡的于南天在睡前到廚房找飲料喝,在轉回客廳時,看見了丁美芳墊起腳尖從爸爸的房間走出來,然後走進了林怡君的房間。

這是怎麼回事?她和爸爸沒有睡在一起?于南天縱使滿心疑問,也不好當面問爸爸,畢竟他們不是那種可以談私密事的父子。

棒天一早,是小周末的星期五。

丁美芳在廚房準備早餐,一見到于南天,她就微微淺笑。

「于先生,早。你想吃什麼?」

于南天習慣性的皺了眉,這樣的問法,怎麼好像是以前家里還有菲佣時,菲佣會對他說的話。

「不用麻煩了,我習慣在外面吃。」

「不麻煩,有現成的吐司。還是我將做好的三明治包起來,讓你帶到公司吃?」丁美芳不死心地又問。

「那就隨便。」他轉身走往浴室洗臉刷牙。

敗顯然爸爸和那個君君已經出門了,或許他該趁這個機會和丁美芳多聊幾句。

當他在餐桌坐下來時,桌上已經有了火腿三明治和一杯鮮女乃,看來丁美芳已將他的喜好打听得一清二楚。

「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于南逃讜著丁美芳說。

丁美芳一楞,視線從烤面包機上-向他,「謝謝。」

「你怎麼認識我爸爸的?」

看來他是要跟她話家常,于是丁美芳戰戰兢兢的在他的對面坐下。

「我是于總公司里的總機。」

俊杰集團說穿了就是于氏集團。

從于爺爺開始創業,然後經由兩位夫人的開枝散葉,總共生了四個兒子、四個女兒,這八個兒女又生了二十幾個第三代,而于南天在第三代里,屬于于爺爺特別栽培、浮得上台面的佼佼者。

集團從傳統的紡織起家,到現在橫跨了營建業、百貨業及科技業。

于宗翰在四兄弟中,野心最小,從不參與兄弟姊妹的奪權爭利,也最不具總經理相,因此,只負責旗下逐漸凋零的紡織公司。雖掛著總經理的頭餃,事實上大權都在集團總裁于爺爺的手上,于宗翰這個總經理,算起來只是個領薪水的經理人。

「總機和總經理,雖然都有個總字,但可以相識、相戀,這也差太多了吧?」于南天淡淡地說。

「于總人很好,把我當親人在照顧,讓我和君君有個可以落腳的地方,我真的很感激他。」

丁美芳的眼神清澈,不像是在說謊。

「這個我帶在路上吃。」他將鮮女乃一口喝盡,然後拎起三明治,走出家門。

于南天回想起一連串的不合邏輯,覺得事情越來越詭異,究竟是怎麼回事?

*********

方記火鍋店里,依然座無虛席。

林怡君小小的身影,不時在廚房里穿梭。每個星期五和星期六晚上,她依舊來到方記火鍋店打工賺零用錢。

不能因為目前有于伯父照顧她,她就當起大小姐,她知道自己從來都不是這麼幸福的人。

命運之神只要不苛刻她,她就萬分慶幸了,她不會貪圖不屬于她的榮華富貴。所以,她要更努力賺錢,萬一再次被于南天給趕出去,才不會從極樂天堂摔到極苦地獄。

「君君,外頭一次進來好幾桌的客人,你出來幫一下忙。」李阿姨在她身邊交代。

「知道了。」林怡君走到外頭時,一眼就看見坐在角落位置的于南天和他那位漂亮的女友。

那是她從來沒有見過的南天大哥,不但面帶笑容,還替女友剝蝦子。

而他的女友,有著細細的眉、大大的眼、薄薄的唇,長相沒有紫柔那麼粉女敕,卻有著十足十的女人味。

原來南天大哥喜歡的是這種長頭發的女人,那從現在開始,她也要將一頭的短發給留長,她一定要努力讓南天大哥喜歡上她。

就在林怡君選出翠上的菜盤之後,于南天的女友正好伸手招著穿著圍裙制服的她。

「小姐,請問需要什麼嗎?」她還是沒有勇氣跟于南天相認,萬一在這個場跋于南天給她臉色看,那她都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

「請給我豆腐和鴨血。」于南天的女友說。

「請等一下,馬上來。」林怡君偷空看了于南天一眼,于南天正好也以莫測高深的眼神看著她。

林怡君對他笑了笑,然後才走到廚房拿了豆腐和鴨血。「先生、小姐,請慢用。」

于南天看著林怡君離開的背影。這小女孩在搞什麼鬼?不是才高一嗎?都已經住進他家了,為什麼還要來這里打工?

「南天,你在看什麼?」陳舒琳隨著他的眼神看過去,不明白他在看什麼。

「沒什麼。」于南天繼續動起筷子。

拿到電信工程學學位的于南天,目前在俊杰集團所屬的俊杰科技服務,在通信研究團隊任職,主要是在開發市場、研究市場,並且一步一步朝管理之路邁進。

而陳舒琳也是該團隊的研究員,兩人在朝夕相處之下,自然而然發展成比普通同事還要好,但距離男女朋友還差一點的交情。

因為陳舒琳非常喜歡吃方記火鍋,在她有意將感情增溫下,于是每隔一段時間就會纏著于南天陪她一起來吃飯。

巴陳舒琳的晚餐結束,他照例送她到捷運站,然後他在抵擋不住的好奇心下,再度回到方記。

只剩下七成客人的店里,已經看不見林怡君的蹤影。于是,他又走到三米寬的防火巷。

方記的後門邊,依舊有個小小的身影,正在賣力的洗著水槽里的碗盤。

他皺眉,不知道這對母女在賣弄什麼詭計。以可憐的姿態來博取同情,進而讓她們入于家的門,然後分得龐大的財產?

他不能不這想,誰讓于家的招牌太響亮,而丁美芳又太年輕。

十點過後,他看見她走出店門口,接著又看見她和一位看起來很油條的高中生說話。那高中男生替她戴上安全帽,她還是一副笑得很白痴的樣子,最後坐上那個男生的摩托車。

憑她那副蠢樣,才升上高中一個月,就交到男朋友?

這個小女生,或許不像表面那麼單純簡單。

*********

于家的庭院里,在小小的魚池旁,在千紫萬紅的花海中,有一張乘涼用的秋千。秋千上,林怡君正抱著一本書,蜷曲著身體,在日落霞光中睡著了。

于南天將車子停在庭院旁的空地,才下車就看見她。

周日的午後,時間慵懶得像是停止了轉動,風輕輕在耳邊吹動,他的唇角也不自覺揚起。

從大陸回來這一個月,他很少跟林怡君踫上面。她上學時,他還沒起床;而他深夜回家時,她幾乎都在房間里。

連晚餐,他都很少在家里吃。除了很忙之外,不知為何,他竟排斥與那張愛笑的臉相處。

看她睡著的模樣,就讓他想起哈巴狗。

四肢短小,肌肉豐滿,臉上的五官平坦,眼皮略略浮腫,微啟的嘴有著淡淡的笑容,看得出來她睡得極舒服。

她黑油油的眼楮,總是帶著討好的眼神,她還是一只擅長搞笑、狗腿奉承的哈巴狗。

林怡君的睡眠極淺,長年的警戒心,讓她一有風吹草動就會自己嚇自己的驚醒過來。

而如今,她感覺到有個物體,遮住了她原本暖暖的光線,她眨動惺忪的睡眼,看見了遮住扁源的男人。

「南天大哥?」她在嘴里呢喃。「不對呀,他怎麼可能會對我笑?等她將模糊的眼楮揉得更清楚些之後……

「啊……」她嚇得跌下了秋千,一狠狠地坐在地上。

于南天唇角僅存的笑意隱沒了,轉身就要往屋內走去,長腳才邁出一步,想了想又轉了個方向,來到林怡君的身前。

他伸出一只手,林怡君看著他的動作,雖然有些不解他的好意,她還是反射性地將自己的手交到他的大手里。

他一把將她拉了起來,看了她一眼,然後放開她的手。

「南天大哥,謝謝你。你今天怎麼這麼早回來?」她看著他的人,感受手里的溫度,傻傻地笑了出來,看來他並不是那麼討厭她。

于南逃譾了頓,沒有答話,就這麼走進屋內。

「南天大哥,今天天氣很舒服,沒有那麼熱了,我覺得應該是秋天來了。你今天去哪玩?是跟那個在火鍋店吃飯的女朋友一起出門的嗎?」她哇啦哇啦的說著話,跟在他的背後走到客廳。

于南天濃眉皺起,她還是一只很吵的哈巴狗。

「我爸呢?」他只好出聲打斷她。早知道不該一時婦人之仁伸手去拉她一把的。

「南天大哥,伯父和我媽媽一起出去,說是要去百貨公司買東西,晚上不回來吃了。」

「喔。」他繼續走到他的房門口。

「南天大哥,我媽以為你今天晚上也不會回來吃,所以就沒準備晚餐,看你要吃什麼,我煮給你吃。」雖然只能對著他的背影說話,她還是努力不懈地想拉攏他。

如果于南天能給媽媽好臉色看,相信媽媽住在于家一定會更快樂的。

「不用了,我自己出去吃。」他握上房門的把手時,又听見她那清脆中帶著飛揚的聲音。

「南天大哥,我有跟我媽媽學煮菜,所以我煮的東西還不錯吃哦,你想要吃什麼?」

她左一句南天大哥、右一句南天大哥,叫得他的頭都痛了。「你知不知道你很吵?你可不可以閉嘴?」

他的話很冷,沒有任何高低起伏。接著「砰」一聲,房門在她眼前五公分處給關上,就差那麼一點,她已經夠塌的鼻子就要撞得更塌了。

她雖然有那麼一點點難過,但她不會被打敗的,如果她會就此而垂頭喪氣,那她就不叫林怡君了。

林怡君之所以是林怡君,除了名字通俗到無人能敵之外,她還是只打不死的蟑螂。

總有一天,她會離開于家,所以就算于南天再怎麼討厭她,她也無所謂,可是媽媽就不同了。

媽媽好不容易遇上像于伯父這麼好的男人,這是媽媽遲來的幸福,她一定要助媽媽一臂之力,讓于南天喜歡媽媽,讓媽媽可以無憂無慮的生活。

她卷起袖子,穿上媽媽的圍裙,翻看冰箱里的食物,只有肉絲和一些青菜,那就煮個什錦面好了。

不到二十分鐘,兩碗色香味俱全的什錦面上桌。她走到于南天的房門口,雖然她不怕踫釘子,但她還是深呼吸了一口氣,才握起拳頭輕敲房門。

「南天大哥,我面煮好了,你可以出來吃了。」一秒鐘、二秒鐘、三秒鐘……听不到房內有任何的回話或者動靜,于是她又喊著︰

「南天大哥,南天大哥。」這次她沒有敲門,而是側臉將耳朵貼靠在門板上,想听听看房內到底有沒有他的聲音。

敝了,他到底在不在房內?她心里猶在納悶時,房門突然打開,她的身體一時失去門板的倚靠——

「啊……」在她的叫聲中,她跌入了于南天的懷里。

于南天胸口被她胖胖的身體一撞,讓他眉頭又皺了起來,然後他用兩只手抓住她的兩條手臂,迫使她離開他的胸口。

「你在干什麼?」他壓低聲音。

「我……我叫你吃面,你都沒有回應,所以……」兩只手臂還被他牢牢抓住。長這麼大以來。她第一次跟一個大男人這麼近距離接觸,害她很沒用的心頭小鹿亂撞了好幾下。

他放開手。「我說過我不吃。」他聞到了香味,空空的胃在翻滾作怪,他不知為何還在口頭逞強。

他雖然不歡迎她們母女,但還不曾對她們口出惡言或動怒、發脾氣,他只是一副拒人于千里的難以親近樣。

他明知自己不該這樣,他這樣冷眼對待一個小他十歲的小女孩,這根本算不上好男人的行為,可是他就是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

「南天大哥,我都已經煮了,你至少吃一口,若不好吃就不要吃嘛。」她的眼神充滿盈盈的乞求。

一個人干什麼活得這麼自卑,難道她不懂什麼叫尊嚴?他很想拒絕,可是看見她那副哈巴狗的樣子,他就再也拒絕不下去。

他定到餐桌,拿起了筷子,吞了一口面,的確是好滋味。

「好吃嗎?合你的口味嗎?會不會太咸?」她眼巴巴地問。

「你可不可以安靜地讓我吃面?」

「可以,當然可以。」她笑了,露出一口整齊的白牙。然後,她也跟著拿起筷子。

萬歲!南天大哥肯吃她煮的面,那是不是代表,他慢慢的接受她這個妹妹了?

今晚,只有她跟他,是她跟他的第一次晚餐。

雖然他的臉還是很臭,悶著頭一直吃,連句話都不肯說,但是,這頓晚餐,讓她足足快樂了一整個晚上。

*********

凌晨一點。

于南天習慣在睡前喝一杯牛女乃,好舒緩他工作一整天的疲憊及壓力。當他喝完牛女乃,正一腳要跨出廚房時,就看見丁美芳又從爸爸的房間走出來,他腳一縮,縮回了廚房的牆邊。

「美芳,我們談談。」

于南天听見爸爸的聲音。

「于總。」

為什麼丁美芳會喊爸爸「于總」?

「美芳,這樣也不是辦法,你天天等到半夜才能回房去睡覺,長久下去身體一定會受不了的,干脆讓南天和君君知道,你就不用這麼辛苦了。」

夜里的聲音傳遞得很清楚,于南天一字一句听進了爸爸所說的話。

「于總,對不起,給你帶來麻煩了。」

「別這麼說,我想南天不會告訴君君的。」

「如果讓君君知道,我是來你家作佣人的,那她一定不會答應住進來的。你別看君君整天笑咪咪的,其實那是怕我擔心,那孩子舍不得我吃苦受罪,要是她知道,我怕她心里會很難過。」

「你不是佣人,我早說過了,你是個朋友,來我家里幫忙的朋友。」

于南天听見爸爸加重的口氣。

「于總,你人真好,願意讓我用這樣的身分住進來。你不知道從小到大君君吃了多少的苦,在這的兩個月,是她最幸福的時候。」

「君君是個好孩子,我好幾次要拿錢給她,叫她不要再去火鍋店工作,她都不肯。」

「于總,你供我們母女吃住,還每個月付我薪水,君君本來就不能再拿你的錢。她常告訴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被南天趕出去,所以她很有危機意識,一定要自己賺錢她才安心。」

提到他的名字,于南天的心口震了一下,他的表現有這麼明顯嗎?

「不要怪南天,他也是為我著想,他以為你會跟我這個老頭子在一起,圖的是家里的財產。我們不如老實告訴南天,他知道實情後,就不會再對你或者君君有任何懷疑了。」

「我看得出來,南天並不喜歡君君,要是他知道我只是你請來的管家,他會不會更討厭君君,或者對君君說些不該說的話?」

他的品格有這麼糟嗎?于南天的火氣隱隱上升,原來他在丁美芳的眼里,評價是這樣的低!

「不會的,南天的個性和我很像,我們都不擅長表達情緒,其實他的心很軟,也很有愛心,他這麼做都是為我好,你別想太多。」

「我只想讓君君以為我這個媽媽找到幸福了,那她就可以安心的念書、安心的長大。你知道嗎?君君的成績會這麼差,都怪我這個媽媽!她沒有一天可以好好坐下來念書,總是跟著我東躲西藏的,她連幼稚園都沒有念過……」

于南天听到丁美芳的聲音略帶哽咽。

「別這麼說,在那種環境下,君君不但沒有變壞,還這麼乖巧懂事,都是你這個媽媽的功勞。」

「要不是君君的爸爸在台北出現過,我也不會住進來,我真的走投無路了,我看我和君君還是搬走好了。」

「君君已經念高中了,難道你想要再次居無定所,讓君君考不上大學嗎?」

于南天從廚房的牆邊走了出來。「到底是怎麼回事?」

丁美芳和于宗翰一怔,兩人相視看了一眼,知道紙再也包不住別,既然如此,那就把該說的說清楚。

「都坐吧。」于宗翰率先在沙發上坐下,丁美芳和于南天也跟著坐下。

丁美芳一臉的尷尬和心急,卻也知道事情再也不能隱瞞了。

「南天,事情是這樣的……」于宗翰開始緩緩地從頭述說。

于宗翰和丁美芳的情誼建立在兩年前的一次生死交關。

一向有心髒病史的于宗翰,有天在公司的茶水間里突然心髒病發,幸好丁美芳剛好走進茶水間要為開會的客人泡茶,經她緊急替于宗翰拿出口袋里的藥丸,並大聲呼叫引來保全人員的幫忙,緊急將于宗翰送醫後,才挽回了于宗翰一命。

不過這件事,當時在國外念書的于南天和正在當兵的于東樂並不知情。

之後,于宗翰為了答謝丁美芳的救命之情,曾想以薄禮答謝,但卻被丁美芳拒絕了。從那時候開始,兩人就建立起情誼,她把于宗翰當一個大哥在尊敬,于宗翰也把她當小妹在照顧。

直到四個月前,丁美芳在下班後,在公司附近被一個看起來十足流氓樣的男人糾纏,兩人發生了推擠,她因為慌張失措、驚駭不已,差點撞上剛從地下室開車出來的于宗翰。

于宗翰將丁美芳緊急拉上車,她才道出那個男人是她倒債數百萬,消失十一年不見的老公。

幸好她曾經到法院申請婚姻無效,也已獲判離婚。雖然之後她再也沒有遇見她的前夫,但她還是怕她的前夫會到公司來找她的麻煩,破壞她平靜許久的日子。

于是于宗翰建議她辭去工作搬進于家,這樣她和君君就能安心過日子。

丁美芳考慮再三,最後為了君君將來著想,她答應了于宗翰的建議,她不能再讓君君吃半點苦,甚至受到無賴前夫的威脅。

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是如此,于宗翰感謝丁美芳的救命之情,所以提供了一份隱密又安穩的工作給她.,而丁美芳也怕君君擔心及難過,所以以于宗翰同居人的身分住進了于家。

听完了事情的經過,于南天覺得很恍惚,跟他想的簡直是天差地遠,他怎麼想都想不到丁美芳竟是爸爸的救命恩人,更沒想到她們母女的人生竟如此的坎坷辛酸!

這一夜,他徹底嚴重的失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