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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時差之同心圓 第三章

作者︰樓雨晴類別︰言情小說

她還是沒來。

那天之後,她已經一個月沒再來店里了。

結束今天的打工,沈雲沛走出店門,望著幽暗的人行道,不自覺又走向那晚她坐過的那張公共座椅。

每晚,在這里坐上十分鐘,幾乎已成例行公事了。

低頭凝視握拳的掌,掌心內其實什麼也沒有,但是一個月來,他總是下意識地握拳,像要留住什麼。

還記得,那晚他終于還是鼓起勇氣問了她的名,醉態可掏的她,抓著他的手,在掌心一筆一劃地寫下三個字。

「孫、蘊、華?」

「你的聲音好好听喔!」她憨憨然笑著,嬌聲道︰「再喊一次。」

「蘊華。」

那晚,他喊了很多次,每喊一次,她就會湊上來吻他。

她說︰「我覺得自己好像是別人生命中的過客,只是點綴一頁色彩又匆匆退場,沒有人會永久居留。你會永遠記住我的名字嗎?」

「會。」他會一直記得,帶給他年少記憶里、初戀酸甜滋味的那個女人,叫做孫蘊華。

柔軟指月復滑過的觸覺與溫度,早就散去,握拳的指掌其實留不住什麼,就像現實生活中,她也不是他的,但他還是徒勞無功地握著,貼向心口處,低低喚出那道她曾說過極好听的纏綿音律︰「蘊華——」

「哈啾!」

斜後方傳來噴嚏聲,他隨意瞥了眼,目光便定住了。

街燈下,那名女子揉著鼻子,朝店里的方向探頭探腦,十足干了虧心事的躲藏樣。

他不是笨蛋,自然清楚她是在躲他。

那天真的是被她整慘了,最後完全是無意識地睡死,非常勇者地蹺掉了一整天的課,醒來時她早就不見人影,更遑論模清她的想法。

他沒期待過他們之間會有什麼浪漫的發展、美好的結果,但也絕對不是像現在這樣,被當成婬魔登徒子,避之唯恐不及。

「孫蘊華!」在她發現他以前,他先一步喊出聲,完全截斷她假裝沒看見遁逃的可能性。

她嚇了一跳,整個人釘在原地,張大眼看著他走來,因為太措手不及,失去第一時間轉身逃跑的時機點,只能硬著頭皮面對他。

「嗨、嗨——」連招呼都打得結結巴巴,她知道自己笑得有多僵硬,連手腳都不知道該怎麼擺。

「我想跟你解釋那天的事情。」

沒想到他會毫不迂回、直接把話挑明了講,她頓時有些窘。

孩子,你是不會講講應酬話,先把場面潤滑一下嗎?

他是不懂,二十歲的少年,不懂世故與虛假,連話都說得坦白直接——「我們沒有怎樣,狹義上來講。」

所以,是還有「廣義」上的就對了?

她是女人,有沒有怎樣,沒有人會比自己更清楚。

什麼是狹義上的性行為?身體的入侵?他們確實沒有做到這一步。

但是除了那一步,男女間最親密的行為,他們都做了,而且尺度甚廣。

她是醉了,可是還不至于醉到印象全無,隔日醒來,隱隱約約還有片段記憶。這一個月下來,挖空腦漿回想、再回想,每挖出一點記憶,想捅死自己的沖動就更強烈。

她在人家身上大跳鋼管舞。

她豪放地抓住人家最脆弱的部位,強迫他就範。

她將人家壓在床上,當成大餐任意品嘗。

早上醒來,看見扔了一地的衣物、衛生紙團,還有他身上遍布的齒痕、吻痕,

青青紫紫好不精彩。

最羞恥的是,她身上全是他的氣味,簡直是——多子多孫多福氣。

她臉上熱辣辣燒紅,當下就無恥地肇事逃逸了。

可是盡避如此,他還是沒有真正侵入她的身體,連她都覺得,在這種情況下,他能堅持住簡直是匪夷所思,或許這就是所謂正人君子無聊的原則問題吧。

這樣到底算不算一夜?

這個問題孫蘊華思考了一個月,還是沒有結論。

沈雲沛見她始終沉默著不搭腔,等著等著,心漸漸慌了。「對不起。」

「啊?」他道什麼歉?明明——被蹂躪很慘的人是他吧?

「我是佔了你便宜。」頓了頓。「但我還是不希望你從此避我如蛇蠍,我不是想為自己辯解什麼,可是我真的不是你想的那麼糟糕。」

「……」被佔便宜的是他吧?她有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感覺,並且羞愧難當。

她可以說,她其實是心虛逃跑嗎?

雖然不是很清楚他的身家背景,但是從外表分析,他百分之一千比她小,而且——小、很、多。

那種摧殘國家女敕苗的羞恥感,一直縈繞不去,是道德良知在鞭笞她。

「真的很對不起,你要怎樣才肯原諒我?」

「你不要一直跟我道歉啦!」她蒙臉,完全不敢看他清澈的眼陣,那會讓她覺得自己無比邪惡,欺負小孩子。

「不然我該說什麼?」

「……」就……當這件事不存在,不行嗎?

這年頭的小孩都這麼老實嗎?害她想裝死都不行。

沈雲沛愣歸愣,還是在她有些心虛的閃躲態度中,慢半拍地反應過來了。「我不說,以後都不會再提了,那你也可以不要消失嗎?」

啊?「我消不消失,很重要嗎?」

他想了又想,許多詞匯在腦海里刪刪改改,最後才找到最婉轉適當的措詞——至少不要因為我而刻意改變習性,原來怎麼樣現在就怎麼樣,我不希望成為你的困擾。

最後,孫蘊華並沒有正面應諾什麼,他惶惑不安了三天,才在第四天傍晚,看見那道步入店內的倩影時安下心來,不自覺露出微笑。

她也回了一記微笑,就低下頭匆匆走向慣坐的桌位。

他看得出來,她覺得困窘,面對他時總有幾分不自在,至于為什麼還要來,他想應該是因為他說過,不希望成為她的困擾,所以她才努力表現出不困擾的樣子。她其實,是個心很軟的女孩子啊,總是顧慮別人的感受,而忽視自己的。

他還記得她前男友的弟弟來那天,她最後還向對方道歉。明明受傷最深的是她,她就算擺了臉色,那又怎麼樣?

她一個人坐在店門外,吃著糖,有一句沒一句地哼著歌︰「我已剪短我的發,剪斷了牽掛,剪一地不被愛的分岔……」

那落寞孤單的模樣,沒有人看見。

他承認自己一顆心全偏向她,很心疼、很心疼她,甚至有股沖動,想痛揍那男人幾拳!如果不能認認真真陪她走到最後,當初為什麼要招惹她呢?讓她那麼地受傷,覺得自己只是別人生命里的過客,沒資格拿到永久居留權。

他沒再提起那天的事,一次也沒有,所以後來,她也慢慢不那麼尷尬了,開始能和他自在地談天說笑。

他不笨,後來多少看穿她對他有些虧欠心理,于是利用了她心虛而拒絕不了他的心態,一步步蠶食鯨吞,走入她的生活。

卑劣歸卑劣,但是很有效,至少他們現在,已經是可以聊心事、分享生活點滴的朋友。

有時,她待到休店,會坐在店外那張公共椅上等他。

知道她喜歡吃甜食,當天店里沒賣完的小點心,他會轉送給她,看在有吃又有拿的分上,她倒是等他等得很愉快。

他們有時也會相約去夜市吃宵夜,然後再送她回家。

有一次,她在趕制樣衣,忙著打版型、縫制、做最後的版型調整,沒心思出去覓食,居然吃冰箱里他轉送的那些餅干、小蛋糕果月復,差點把自己餓死在家里。

他知道後簡直不可思議。怎麼會有人生活白痴到這種地步?

「我才不是生活白痴!你知不知道靈感大神來時,就要好好巴住祂老人家的大腿,那道光、就是那道光啊!它是稍縱即逝的。」

听她在強辯!

「我只知道你再這樣下去,下次再見到那道光就是要通往天堂了!」活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居然還能餓死,她也算強者了。

沒轍之下,他只好空閑之余不定時來給她巡巡看看,好歹朋友一場,盡盡道義給她收尸。

對于他惡毒的詛咒,她倒是沒回嘴,反正既得利益者是她。

沒想到,給她幾根蠟筆,她就開起畫展來!仗著有人給她送「牢飯」,她現在連店里也很少去,完全是在家張嘴等喂食的程度。

這天,沈雲沛下午沒課,料想她應該也差不多要彈盡援絕,先繞到大賣場采買了兩大袋食物才去找她,也因為手中兩大袋的糧食,使得他的出現獲得了高度歡迎。

他先將冷藏的食品一一擺進冰箱,房子的女主人正倚在餐桌前搜括另一袋的干貨零食,拆開一包巧克力棒就地嗑了起來,另一手撈出購物袋里的發票瞄一眼,由皮包內抽了兩張紙鈔遞去。

沈雲沛看了一眼,默默收下塞進口袋。

她從不佔他便宜,雖然平日會收下他贈與的小點心,兩人出去消費時多數是她付賬,用這種方式回饋他。

他知道自己不能在這部分有太多堅持,就兩人目前的經濟地位而言,她確實高出許多,兩人之間才能維持微妙的平衡。

「你今天沒課?」

「我禮拜三下午都沒課。」說不止三遍了,她還是記不住,倒也不是說沒當一回事,這種一投入工作,連覓食都懶得出門的人,是能指望她什麼?這種生活中的小細節,他早就不抱期待了,讓她去抱她的靈感之神的大腿就好。

思及此,他質疑地瞥她。「你是不是又沒吃午餐?」

頂著一頭亂糟糟的發,發尾亂翹、身上的睡衣也沒換,並且殘留各色絲線線腳,擺明了今天還沒走出過大門。

或許是兩人再親密的事都做過了,她在他面前都出過那麼大的糗,倒也不太計形象了。

「有啦,你昨天買來的涼面還剩一盒,剛剛嗑掉了。」

「那你還要繼續忙嗎?還是休息一下?」

「唔……差不多了,明天會去公司交件。剛剛才準備要出去找點東西吃,你就來了。」

沈雲沛將餐桌上那袋干糧也分門別類放置好,回到客廳見她窩在沙發上,巧克力棒已經被殲滅,她正抱著吃到一半的蝦味先昏昏欲睡。

居然兩包零食就想打發一餐。

「起來換衣服,我們出去吃飯。」

「你不是還要去店里上班?」

「我今天排休。」

「那讓我先睡一下……」聲音呼嚕嚕的,講完人已經進入半睡眠狀態。

這女人!

他進房間取來薄毯,拿開她手上的零食袋,再將她垂晃在沙發下的左腳抬上去,覺得姿勢怎麼擺都不對,後來輕輕將她移入臂弩,私心覺得,還是在他懷里最順眼。

居然睡得毫無防備,是有沒有把我當男人?

他喃喃低噥,湊上前偷偷啾了一口,又一口,用豐潤的下唇輕輕摩挲她,感受柔軟唇瓣的溫度與觸感。

他們之間熟絡的速度,快得很莫名——或許也不算太莫名,拜那一夜醉後韻事所賜,都袒裎相見、彼此全身上下模得熟透透了,要再裝生疏、搞矜持也很困難,因此確認他人品不差後,她幾乎不太防他,也不會拒絕他偶爾帶點親密的小舉動,要說是朋友,還不如說曖昧中的伴侶比較貼切。

不過,她到底是從哪里得出「他沒有威脅性」這樣的結論?他那晚沒吃她,不代表他不想吃啊,他對她明明就有滿腦子的幻想與渴望,別太相信他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