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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我到最後 第一章

作者︰喜樂類別︰言情小說

搖賓天團MAX的曲風一向以雷鬼為主流,四個團員只要一站上舞台,就統統頂著一頭雷鬼燙,堅持這個從他們還是地下樂團就延續下來的表演作風。

只有少數幾個工作人員才知道他們其中只有一個人是真發,其他人全戴著假發,往往表演結束之後,就會迫不及待的找來造型師,回復自己原本的模樣,

身為主唱的魏明杰多年來花邊新聞不斷,雖然陸陸續續一直有人爆料他早已結婚生子,卻一直沒有得到他本人的證實,倒是被人拍到許多□昧養眼的鏡頭,反而沒人相信這個桃花子唱死會的消息。

早年MAX的經紀人小白還會連忙跳出來澄清,後來發現這些紼聞無形中抬升了人氣與買氣之後,也就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約莫在心里斟酌著哪天魏明杰行為收斂許多之後,要找幾個美眉來幫他重振雄風。

相對於主唱感情世界的撲朔迷離,周旋在女人堆中的高潮迭起,吉他手和貝斯手就乏善可陳了許多。

據說,這兩個團員早在簽下經紕約的那一年,就紛紛奉子成婚,還大方邀請一群資深歌迷參加他們的婚禮。

這兩個沒有那麼帥、卻是愛家愛老婆小孩的好男人,這幾年合力寫出幾首感情好歌,擄獲了不少已婚婦女等級的歌迷芳心,也讓人注意到MAX的驚人創作力,並不受限於某個團員。

至於鼓手法拉薩,這個在螢光幕上永遠話不多又面無表情的MAX團員,徹底顛覆了一般人對原住民生性熱情又很會講笑話的刻扳印象,曾經有人上節目爆料說他酒後會性格大變,可惜,到目前為止還是停留在謠言的階段,無法求證。

而形象酷帥的法拉薩除了招牌的霄鬼頭,那管高挺鼻梁上的飛行墨鏡,簡直是他另一個注冊商標。

唱片公司倒是對於這哥鼓手相當放任,非常支持他無論如何都不輕易摘下墨鏡的原則。

因為,讓墨鏡遮住半張臉龐的法拉薩,在第一次到歐洲巡回演唱的時候,居然被某個百年品牌的老板給相中,簽下了一紙沒有明確日期的代言合約。

只要法拉薩還在螢光幕前演出,就會是他們的亞洲區代言人。

當年那支廣告同步在全球,各大華人區域放送,無論是平面還是動態影像,網路還是電視通路,瞬間引爆出高人氣的詢問度。

因為在廣告最後幾秒鐘摘下墨鏡的法拉薩,憂郁的雙眼盛滿了說不出的深情,俊美陽剛的輪廓在夕陽余暉中散發著令人難以抵抗的性感魅力,沉默而哀傷的望著絕塵而去的嫵媚背影……

這是這麼多年來,法拉薩唯一在媒體面前公開長相的一次,就連得到亞洲搖賓大賞時,他也是戴著墨鏡上台領獎。

不過,現在最讓經紀人頭痛的是,當初那只合約,到底有沒有限定法拉薩只能留著那頭雷鬼燙啊?

「這個臭小子,一下子說要休息半年,一下子又悶不吭聲突然剪掉邢頭長發……以前叫他剪,他不剪,結果現在卻說剪就剪!他以為他長得帥,就可以這樣亂來嗎?他以為我這個經紀人每天吃飽沒事干,就等著幫他收拾爛攤子嗎?這些人是怎麼回事啊?真的以為自己可以一直在演藝圈里呼風喚雨,永遠當那個高高在上、眾人景仰的搖賓天團嗎?是有沒有听過長江後浪推前浪……」經紀人小白一面瞪著螢幕上那個發型清爽俐落,神情閑散佣懶的男人,忍不住又嘀咕了幾句。

「叫他去接演幾出偶像劇,他也不要……這麼好的條件,居然甘願當一個形同背景的鼓手,真是太浪費太浪費,他明明可以當一個全方位發展的藝人……」小白碎碎念個不停,還努力在密密麻麻的聯絡人當中找到自己想找的那個電話。

小白終於找到律師的電話,啪的一聲,關掉螢幕,瞬間讓那張足以迷死人的酷臉消失,免得自己分心,

法拉薩這小子,沒了雷鬼頭和墨鏡,果然很有殺傷力啊!

「請問,這附近有沒有一個叫利國華的人?」

一個戴著黑色方框眼鏡,五官有一大半讓毛茸茸的連帽羽絨衣帽檐遮住,上半身看起來圓滾滾的年輕女孩挨家挨戶的反覆問著同一個問題,然後又不約而同的得到類似的反應。

反應一,听不懂中文和台語的老人家友善的搖頭傻笑,臉上的皺紋多到可以夾死蒼蠅,接著說著又像日語又像拉丁語系的古老方書,年輕女孩默默順著那桔瘦的手指指引的方向離開。

反應二,小朋友好奇的看著她暖呼呼的外套,張繁亦看著他們身上薄薄的長袖,相當心虛的拿下毛茸茸的帽子,然後朝這幾個可愛的孩子笑了笑,調整一下右肩上的背包,往下一戶人家繼續邁進。

反應三,三二兩兩聚集在同一個院落的婆婆媽媽們嘰嘰喳喳的問起她的來意,每個人的雙手還在桌上忙碌排疊著腳下籮筐中新鮮濕潤的老葉,剪刀喀擦喀擦剪掉過長葉梗的聲音,听起來頗沭目驚心。

就在她驚覺自己簡直快把自家背景統統交代個一清二楚時,終於有個大嬸級的人物,好心給她指點明燈。

「去上面那間三合院問問看吧!阿群是我們的總干事,應該知道你要找的是誰。這里姓利的不多,倒是沒有听過你要找的這個……」話都還沒說完,眼尾余光倒是可疑的朝旁邊抖了又抖。

張繁亦沒錯過這些年近半百的女人們眼中濃濃的八卦意味,卻沒有慧根當場陪透禪機,於是她相當明智的選擇視而不見。

她就不相信一個高齡八、九十歲的老人家還能有這麼轟轟烈烈的風花雪月可以讓人說嘴,就算有,也下關她的事。

嚴格說起來,她算是一個宅配專員,只需要把指定物品送到指定人手中,簽收,搞定。

明明當初在課堂上講師們個個耳提面命,千叮萬囑強調社工人員最忌界線模糊,讓工作上接觸的個案影響了自己原本的生活領域,沒想到她遺是犯了這個禁忌。

誰教她耳朵硬,左耳進右耳出不打緊,還膽小怕鬼,說什麼也要幫那個明明登記為布農旗人卻說得一口流利日語的老人家完成遺願。

張繁亦氣喘吁吁的爬上蜿蜒的緩坡,終於看見那個和國小校園圍牆毗鄰的三合院。

n字型的廣場上空無一人,倒是竹竿上晾曬著好幾排的藍染方巾,別有一番撲拙的風情。

張繁亦猶豫了一下,便大著膽子踏進這一處頗有年代的老院落。

「小姐,你要找誰?」

一個三、四十歲的斯文男人湊巧從正門走了出來,讓張繁亦尷尬的收回正要跨出去的腳。

「你好,請問是阿群總干事嗎?我想找一位利園華利老先生。」她連忙露出自己最親切的笑容,希望對方可以相信她毫無惡意。

「我是阿群沒錯,」阿群皺起了眉頭,神情詭異的即著她,「利……你要找利國華?還是個老先生?」

張繁亦刻意笑得更誠懇,要自己忍住被人上下打量的不悅。

「是啊!是個老先生沒錯,我想……應該也有八十幾歲了吧!」從二戰結束到現在,就算是年輕小伙子,也該變成老頭子了吧?

「八十幾歲?你要找的,該不會是我們的拉漢吧?」阿群更驚訝了。

他口中的拉漢,是當地原住民部落備受尊敬的耆老,地位相當於一族之長,不過已經很少人知道他也是目前碩果僅存的利家長輩。

平時拉漢拉漢的叫,誰知道他姓啥名啥啊?

「請問你找他有什麼事?他就住在下面一點的平房,後面正在蓋廚子的那一間。很好找啦!那條巷子直直進去就是了。」而且現在還在施工中,絕對不會找錯啦!

「真的?」張繁亦順著男人的手往下看,剛剛覺得踏破鐵鞋無覓處,又被人澆了一頭冷水。

「可是他現在不在家耶!」這個三合院的主人顯然認為張繁亦並非來者不善,態度比方才還要親切一些。

「那他去哪里?什麼時候會回來?」張繁亦有些焦急,畢竟她只請了三天假,最慢明天一早一定要出發回南投。

「我也不知道耶!」阿群抬頭看看海岸線上方的烏雲,模模那些藍染方巾,忽然動手一條一條的收進了淒里。

「你有辦法聯絡他嗎?用我的手機。」張繁亦緊跟在他後面,還幫忙撿起一條被風吹落的方巾。

「小姐,拉漢去的地方沒有電話啦。」阿群有些啼笑皆非,倒是頗有風度的喑笑在心里。

「沒有電話?」現在台灣還有這種地方嗎?「那……那怎麼辦?我去找他可以嗎?」

「恐怕不行。」捧著一條方巾,阿群自顧自的踏進正廳里。

盡避平日張繁亦頗以自己的耐心著稱,但這一刻也不由得雙眼冒火了。

「先生,拜托,請你清清楚楚的眚訴我,這個利國華拉漢先生到底是去了什麼了不起的地方好嗎?」一個八、九十歲垂垂老矣的老人,還能去什麼地方?

一腳踏進正廳里的阿群神情詭異的回頭,幽幽的回答,「他去……打獵……在那里。」

他的手伸得長長的,直指著那綿延不絕的青翠山巒。

「打獵!」張繁亦鏡片下的雙眼圓瞠,貝齒激動萬分的磨了又磨。

「嗯!苞他的孫子……你還是去我說的那間平房等看看吧,天氣在變了,說不定他們會提前回來。」說完,阿群逕自走進了陰暗的屋里,實在不忍心繼續看著這個外地來的女孩呆滯錯愕的表情。

張繁亦凝視著遠方層層疊疊、錯落有致的山稜線,開始檢討自己過去幾個月在獨居老人協會實習的時候,是否在無意中得罪了上個月剛過世的全次郎全老先生。

她站在這個依山傍海的美麗部落,忽然覺得自己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笨蛋!

凌晨,夜空黯沉,罕見的沒了閃爍的星光點綴,恰恰符合夏文當下的心情。

兩天前,他陪著拉漢去深山獵場查看陷阱,順便留意有沒有黑熊出沒的蛛絲馬跡,照理來說,現在是這種大型猛獸冬眠的季節,不應該有任何發現,誰知道身為部落最資深獵人的拉漢居然在一棵喬木上發現疑似熊爪的印記,二話不說決定繼續追蹤下去。

「拉漢,再過去就是大武山脈,而且天氣在變,別再往里面走了。」夏文直覺的勸阻,他在這方面的經驗不足以讓他產生足夠的自信可以化險為夷。

「法拉薩,你這顆臭石頭,我還沒老到走不動,想當年我和你那個沒有良心又不負責任的阿瑪可是憑著一把小刀和一把鹽巴,就走到了大小表湖……」拉漢中氣十足的說起當年的英勇事跡,還不時的喝著米酒解解渴。

他們的族群曾經出現一個武功蓋世的領袖,在清朝康熙皇帝在位期間,因為平亂有功,而受封為台灣東部的大王。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樣一個緣故,所以稱父親都稱為阿瑪,正好和滿清愛新覺羅氏族的用語不謀而合。

夏文認命的閉嘴,不時留意著左腳微跛的拉漢,心想,必要的時候把他打昏拖下山也好。

他怎麼也沒想到自己一個無心的雜念,居然會在隔天回程的路上真實上演。